→ Agneta: 文內的 09/14 14:20
板規10-3、10-5、10-7
板規已有規定,
轉錄文章需徵求原作者同意,同時也需附50字以上心得;
被檢舉人所轉錄的兩篇文章,除了未附上自身心得外,
至Tech_Job看板檢視原文也無沒到原作者有同意轉錄,
故裁定兩篇文章皆違反板規10-3與板規10-5,
另外板規10-7亦有規定每帳號每週至多轉錄1篇文章,
故#1PkX97w6一文亦違反板規10-7。
採一罪一罰原則,
違反板規10-3兩次,處水桶28天、
違反板規10-5兩次,處水桶14天、
違反板規10-7一次,處水桶7天。
綜上所述,
被檢舉之文章刪除,hualiens累計水桶49天。
若是轉錄之兩篇文章分別有經原作者同意,
可請原作者站內信給板主或在此篇公告中推文說明,
板主可酌情撤銷違反板規10-3之水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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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板規7-1
檢視原文所述,
其內容應屬[婚前]分類,
但全文皆未敘述是否符合板規7-1所規定需註明的身分,
故裁定違反板規7-1。
文章刪除,likecatfifi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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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板規1-4
檢視文章,
其內容雖有婚姻點,
但非自身婚姻實例,也看不出自身受影響之情事,
裁定違反板規1-4。
amychung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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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板規1-4
檢視文章,
其內容雖有婚姻點,
但非自身婚姻實例,也看不出自身受影響之情事,
裁定違反板規1-4。
文章刪除,starwell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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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板規7-1
原文為[婚前]分類,
雖有自述"距離結婚也越來越靠近",
但全文皆未敘述是否符合板規7-1所規定需註明的身分,
故裁定違反板規7-1。
文章刪除,Nyaowan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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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板規1-4
檢視文章,
其內容雖有婚姻點,
但非自身婚姻實例,也看不出自身受影響之情事,
裁定違反板規1-4。
文章刪除,idleventus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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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XC90: → nicohsnu: 對不起 原來扯到製毒走私 就不腦殘喔XDDDD 09/14 09:53
板規15-1
節錄被檢舉之內容與前後文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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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XC90: 照你說法 那些鑽研改槍製毒詐騙的也是憑努力下苦心經營的 09/13 14:12
噓 XC90: 社會及法律不僅全盤抹煞還去大肆撻伐處罰他們 實在太過分了09/13 14:14
你知道你說得這些是犯法 並且有傷害他人疑慮的嗎?
2012媽祖已經公投博弈合法 2019會有第一家合法賭場在媽祖 你到你要跟我戰什麼?
弱爆
※ 編輯: nicohsnu (24.210.196.47), 09/13/2017 14:17:37
噓 XC90: 哪間媽祖?!天后宮還是鎮瀾宮?!有先擲杯問過媽祖同意嗎?!09/13 14:22
噗現在又要扯別的喔? 對啦 好好笑啦 掰掰
噓 XC90: 資金沒到位 法案沒通過 誰來蓋賭場?! 你還是你表哥阿?! 09/13 14:28
你要去管蓋不蓋賭場是你家的事吧 跟我這篇沒關係 掰掰
※ 編輯: nicohsnu (24.210.196.47), 09/13/2017 14:32:25
→ XC90: 把線上賭博跟離島博弈相提並論混為一談 真的很好笑弱爆了09/13 14:30
→ XC90: 正面答覆啦 不要搞不清楚講不明白就閃躲迴避說掰掰很難看啦09/13 14:31
哈哈一點也不耶 我覺得你要跟我討論博弈法要不要去別板阿 你離題很多 噗XD
文章看一下沒有只在線上賭
※ 編輯: nicohsnu (24.210.196.47), 09/13/2017 14:35:18
→ XC90: 把線上賭博跟離島博弈相提並論混為一談 真的很好笑弱爆了09/13 14:30
→ XC90: 正面答覆啦 不要搞不清楚講不明白就閃躲迴避說掰掰很難看啦09/13 14:31
哈哈一點也不耶 我覺得你要跟我討論博弈法要不要去別板阿 你離題很多 噗XD
文章看一下沒有只在線上賭
※ 編輯: nicohsnu (24.210.196.47), 09/13/2017 14:35:18
噓 XC90: 現在是你先扯離島博弈要蓋合法賭場耶 怎麼變成我的事?! ㄏㄏ09/13 14:34
→ nicohsnu: 喔 然後哩?講完了喔?09/13 14:35
→ nicohsnu: 對不起 原來扯到製毒走私 就不腦殘喔XDDDD09/13 14:36
噓 XC90: 既然離島博弈你扯不下去 就回到你表哥架設的線上賭博網站阿09/13 14:37
→ XC90: 你也認同改槍製毒詐騙等犯法有害社會 試問貴網站如何評價?!09/13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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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被檢舉之內容與前後文,
被檢舉人所回應的對象確為檢舉人,
而被檢舉之推噓文亦為以"腦殘"此貶抑詞語攻擊檢舉人,
故為人身攻擊檢舉人無誤,違反板規15-1。
刪除違規推噓文,nicohsnu水桶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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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TINBING: 如果只是在文末補個一行和主文無關的建議就不算違返板規, 09/14 10:11
→ TINBING: 那和以前的恨板補個幹有什麼不同!?09/14 10:12
檢視文章內容,其整篇文章並非與原文完全無關,
且其文末即有給最初的文章原PO建議,
雖然建議的內容很短,但仍是具體的建議,
故裁定無違規。
由於文章分類為轉錄,
而板規10-4又有說明可不受板規1-4規範,被檢舉之文章亦符合婚姻相關議題,
故按板規裁定無違規。
這個問題是板規編寫疏失,漏考慮一些特殊情況,
故後續會有相關板規修正。
→ mtyc: 不雅詞句 09/18 10:04
現行板規未定義不雅詞句,
從被檢舉噓文語氣判斷也非對特定人士謾罵,僅為發語詞或自身情緒發洩,
故裁定無違規。
檢視原文與原PO之推文回覆,
文章原PO已有在推文補充自身婚姻實例,
故裁定未違反板規。
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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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開淑世之道,劍立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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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0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06256370.A.447.html
噓 TINBING: 反正主文寫什麼東西都無所謂,最後只要補建議就行了。建 09/24 21:28
→ TINBING: 議和主文無相關也都無所謂~ 09/24 21:28
噓 isaacc: 罵三字經都無違規,這種判決真的太扯。BBS是文字媒體耶 09/24 23:59
→ isaacc: 罵人就是罵人,凹說是發語詞,發語詞一定要打字出來嗎? 09/24 23:59
#1PbuGHgR 板規增修公告第四點即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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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到並非所有的髒話、不雅或粗鄙字詞都是在攻擊他人,
有的時候只是用作發語詞、口頭禪、形容某些行為,
或還原夫妻雙方對話內容時使用到相關字詞,
如果是因為上述情形即被水桶,就有點太過頭了。
因此,
板規還是著重在是否對特定人或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明顯貶抑詞語的攻擊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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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i9100: 惡意引戰. 不過檢舉都是說違反沒自身婚姻點的關係 09/25 05:52
噓 norikko: 推文補充能算嗎... 09/25 07:46
文章原po自行推文進行補充,當然算。
過往判例即有以此為判定標準之一。
※ 編輯: skyjazz (36.226.104.237), 09/25/2017 07:55:06
推 isaacc: 看到的人明明都被攻擊到了,建議版主多考量閱讀者的無辜.. 09/25 08:34
→ isaacc: 而且他那句推文,明明是針對貼文者而開罵,不是嗎? 09/25 08:35
推 mtyc: 請問若對版主增修的版規有異議,有什麼管道申訴或再議嗎? 09/25 11:22
→ skyjazz: 可以用[板務]分類發表相關討論,請參考板規12對於[板務] 09/25 12:00
→ skyjazz: 分類之規範 09/25 12:00
推 mtyc: 所以要發文?請問發文後的程序為何? 09/25 12:06
→ mtyc: 由版主判斷還是版友投票? 09/25 12:07
→ skyjazz: 按照往例仍是由板主參考與判斷,因為板主才有板規制定權 09/25 13:42
→ skyjazz: ;不過若是板友們的建議確實較為適當,仍會參考其意見作 09/25 13:42
→ skyjazz: 為板規編寫的基礎,就像是去年9月左右的永久水桶爭議 09/25 13:42
推 mtyc: 感謝解答 09/25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