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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很簡單,有錢,就能解決要不要結婚的問題。 結婚制度,是人類持續生存的一種方法。 首先,人都是要離開父母的。離開父母後,就是自己一個人生活。 而兩個人一起生活,比一個人一起生活好。 既然離開父母無可避免,而群居的生活品質又比獨居好。所得到的解答之一, 就是婚姻制度了。 當然也可以用找朋友、兄弟姊妹、晚輩一起同居的方法,這觀念其實接近 所謂的「多元成家」。 但是目前的法律,只保障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對於其他群居同居制度,是沒有 法律保護的。所以變成,不想獨居的人,選擇婚姻制度是最好的。同居無法給予 比婚姻制度更好的社會保護。當然先進國家,對於一男一女的同居,有給予法律上 的保護,這是進步。但是台灣目前還沒有這麼進步。 但只要有錢,可以找到不用結婚又願意一起住的人。只要有錢,就可以用金錢彌補 法律沒有的保障。 既然婚姻制度是維持人類生活品質的方法,而金錢又能直接給人生活品質。 那麼用簡單的數學想法,金錢,可以取代婚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8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09874845.A.782.html
pinkygirl: 金錢可以取代婚姻的物質部分 但精神無法 當然也可以說 11/05 17:49
pinkygirl: 婚姻會離婚 但金錢沒處理好也可能年老時賠光積蓄 11/05 17:49
gruenherz: 人親戚 錢性命 錢才是第一配偶 11/05 18:28
kming327: 真的是錢 11/05 18:53
dowcher: 有錢人幹嘛找窮女模或小明星洗基因 11/05 19:10
dowcher: 也很多人嫁吃軟飯的爛男人 11/05 19:10
gotta: 喜歡你暖暖的文字,永遠都這樣一針見血呢~ 11/05 22:47
ddddd014: 想法不錯 11/05 23:40
djboy: 你搞錯了,麥克斯大。婚姻制度的產生當時,可是家族群居制 11/05 23:54
djboy: 這種離巢的概念,是近30年才有的。 11/05 23:54
RoxanneC: 事實婚才是正確的法律制度 11/06 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