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ooi: 我也認為兩人分開較好,因為結婚也是不斷爭執 03/20 11:34
→ pooi: 女友命好就能找到能負擔台北房價和夢幻婚禮的男人 03/20 11:35
→ pooi: 如果沒那個命,也就是她去跟別人爭執房子和結婚的事情 03/20 11:36
噓 eeee5566: 你就繼續功德阿 我只知道400萬台北不可能買的到 03/20 11:37
→ moknaa: 女方也出了自己結婚花費,男生再怨真的無言,我看到的版 03/20 11:37
→ moknaa: 本是女生要租屋 03/20 11:37
→ moknaa: 那棟房子根本不能算女的吧,就男方自爽的 03/20 11:38
→ moknaa: 如果我家那間功德房的小孩跟我提這要求,我也想便宜賣了 03/20 11:39
→ moknaa: 不淌渾水,不要臉到無言 03/20 11:39
→ eeee5566: 本來就是夫妻一起住的 但如果女方就不想跟家人住 03/20 11:40
→ eeee5566: 就根本不是經濟吃緊 03/20 11:40
噓 hjo44: 他們兩的薪水租一輩子手頭空空更慘 女方有能力另說 但沒有 03/20 12:11
→ angelghini: 為什麼不買??就算之後壓力大,如果400萬是低於行情 03/20 13:49
→ angelghini: ,一買一賣,中間的差價,足夠租好幾年的房子了,這 03/20 13:49
→ angelghini: 算盤怎麼沒有想過? 03/20 13:49
推 pastoris: 欸…台北市400萬且其中200萬無限分期 真的是遇上善人才 03/20 14:21
→ pastoris: 有的好事欸 看樣子男生收入不到4萬 不買沒得挑了啦 03/20 14:21
→ winnie7721: 原來人性真的很容易把別人的財物掐入自己的小算盤。 03/20 15:06
→ winnie7721: 看完留言真是大開眼界。開了一個低於市價、不會流標 03/20 15:06
→ winnie7721: 的價格,不就是這位善心伯父打著送瘟神的主意...不知 03/20 15:06
→ winnie7721: 道在快樂什麼。 03/20 15:06
推 Whiteplus: 覺得M大點出了一些問題,特別是生孩子暫緩。 03/20 15:31
→ huzzah: 我也是這看法,房子對男人有利但對那女的不見的,加上這男 03/20 15:44
→ huzzah: 的從目前資訊看都是等拿好處的 03/20 15:44
推 xg: 同意! 買房正確,但要共同持有,儘管房貸是男方出,付了房貸就 03/20 15:54
→ xg: 會少了其他,結了婚錢的事要一起評估 03/20 15:54
→ skytowerlll: 婚後繳的房貸就是婚後財產, 跟房子是不是婚前轉無關 03/20 16:03
推 angelghini: 大家為什麼一直要覺得女生吃虧?如果認識的時候就知道 03/20 16:37
→ angelghini: 男生已經買了背房貸,難道就不嫁了嗎? 03/20 16:37
→ moknaa: 雖然房子婚後繳的貸款是共有沒錯,但必須要舉證,爭也很 03/20 17:00
→ moknaa: 麻煩(律師可不便宜) 03/20 17:00
推 pastoris: 不過在台北要租可以養小孩的房子差不多要2萬,現下就貸 03/20 18:38
→ pastoris: 個200萬月繳1萬可以有自己的房子 03/20 18:38
→ pastoris: 在誰名下跟本沒差,以她的薪水也不可能有房。眼光短淺吧 03/20 18:38
→ pastoris: 只想要婚禮 03/20 18:38
→ pastoris: 他們的薪水只要有小孩是沒本錢離婚的! 就算要離請律師也 03/20 18:40
→ pastoris: 不划算 03/20 18:40
→ huzzah: 貸款要舉証啊誰不知道&反正都沒房,租房還不用面對老病殘 03/20 23:31
→ huzzah: 的姻親同住和養護義務 03/20 23:31
→ skytowerlll: 用匯款的就可以了, 舉證沒那麼麻煩... 03/21 19:44
→ skytowerlll: 真的在意離婚分財產的話, 乾脆考慮分開財產. 03/21 19:45
→ ku72: 都要結婚了 還在分妳的我的... 03/23 18:53
推 flayasabird: 推,從女生觀點看,與公婆同住還要當分母,當然不要 03/28 04:07
→ flayasabird: ! 03/28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