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hung: 房子被批得很慘最大原因是避重就輕,一開始講家中長輩 04/16 19:38
→ yuhung: 後來才發現是岳丈,2010年買房、2014年分居離婚半年後又 04/16 19:38
→ yuhung: 同居,2017年才提出要還這筆錢。 04/16 19:38
→ yuhung: 整體看來,還不還這筆錢,岳丈都沒逼他,但他卻把自己描述 04/16 19:39
→ yuhung: 得很偉大、付出很多很吃虧 04/16 19:39
→ yuhung: 去沖繩的機加酒女方出,但女方家人臨時不夠的日幣請男方 04/16 19:39
→ yuhung: 代墊,卻在日後被男方拿出來酸(這筆錢會比機加酒多嗎?) 04/16 19:40
→ yuhung: 我也相信男方在整段關係中,出的錢(總價)最多,但就像上篇 04/16 19:41
→ yuhung: coronach大說的,並不是錢出得多講話大聲就有理 04/16 19:41
→ yuhung: 妻子或許出的錢沒先生多,但那也已經是妻子能力極限 04/16 19:41
→ yuhung: 何況妻子還付出了心力在家事與孩子身上,可是先生卻又繼續 04/16 19:42
→ yuhung: 談錢錢錢錢錢,既然他這麼愛精算錢,那自然大家會把每一條 04/16 19:42
→ yuhung: 他講得不清不楚的都拿出來算給他看 04/16 19:43
噓 ann90280: 你沒把女方多出的勞務換算成金錢當作她的支出 04/16 20:19
的確應該把女方的勞務算入,所以女方對這個家的
貢獻不是只有帳面上的數字,折算成錢兩人付出
差不多。
→ skita1017: 沒有丈人的300萬,有辦法買嗎? 04/16 20:24
推 pastoris: 年120要獨力在大台北要養房養小孩的確吃力啦,這家少一 04/16 20:29
→ pastoris: 個都成不了,但也正是如此才至今沒散要不依二位性子恐 04/16 20:29
→ pastoris: 怕難再聚 04/16 20:29
推 annaliu1991: 男方無視女方的付出(不論是金錢或勞力),跳針「我 04/16 20:33
→ annaliu1991: 出的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 04/16 20:33
→ annaliu1991: 發文還避重就輕,被轟剛好而已 04/16 20:33
→ sinomin: 現在不就是第三項然後男方上來說女方付出太少嗎 04/16 20:45
推 Js1233: 沒差了,都離婚了都是後話,這也是雙方自己選擇的結果 04/16 20:59
→ kate101: 其實就房子賣一賣,該還的還,監護權雙方責成好好分清楚 04/16 21:29
→ kate101: ,好聚好散,不要再纏在一起把問題複雜化了,都離婚了還 04/16 21:29
→ kate101: 住一起幹嘛。 04/16 21:29
推 curlcat: 居然要算租金..我看到什麼了(對不起我只看到這點Orz) 04/16 21:38
→ lorrainfu: 以後要交往結婚的,要嘛分居,要嘛再請個會計每日結算 04/16 21:57
→ lorrainfu: ,才不會日後翻臉舊帳算不清 04/16 21:57
→ atomato: 為何最後男生出錢買房,就變成女生要出租金男生不用?當 04/16 22:04
→ atomato: 時應該算租金一個月多少+生活費多少?房子一間現值多少 04/16 22:04
→ atomato: 除以二來對分,這樣算才公平 04/16 22:04
→ sindyevil: 如果租金億算進去也請男方把女方給付的勞務算進去,不用 04/16 22:05
→ sindyevil: 計較太多,就線在家事公司照鐘點計算的費用除以二就好, 04/16 22:06
→ sindyevil: 照顧孩子部分,也請比照辦理,孩子是女方生的沒錯,但是男 04/16 22:07
→ sindyevil: 生沒有貢獻嗎? 04/16 22:07
其實可以算清楚的,這要看您怎麼看待孩子的歸屬
如果孩子是男方一人所有,前夫應該要給女方24小
時保母費,算六萬塊吧。這時前夫還要負擔每月
房貸四萬多塊。生活費每月剩一萬多,但因為把
房子分租給房客,每月可拿回萬把塊。生活費勉強
也能撐到兩、三萬。幾十年後會保有這間房子。
男方下班也還有機會滑滑手機,去公園慢跑一下。
如果把孩子看成女方所有,女方恐怕沒有辦法選擇
24小時保母,只好選擇白天托育。女方如果獎金折
入薪資,每個月是5萬塊錢。托育會花掉2萬,租金
小套房要1萬,生活費是2萬。但這樣日也做、夜也
做。過幾年就會累倒,幾十年後也不會保有房子。
所以男方顯得有些有恃無恐,
所以就離婚了。
如果沒有娘家或婆家的奧援,他們真的很需要對方
,就算沒有感情,為了生存也只好住在一起。
女方的貢獻可能比男方大的多,但這個案例男生
比較有本錢離婚。活著就是這樣。
推 hypeng: 推你,我也覺得舒適的房子女生衷究也是住了好久,不能說男 04/16 23:00
→ hypeng: 生完全沒有付出,但男生態度也的確強硬,又更激化了女生 04/16 23:00
→ hypeng: 的不滿,他們對財務真的很沒有共識 04/16 23:00
噓 winnie7721: 為什麼爹幫付了頭期款,放在女婿名下,女兒還要付房 04/17 01:55
→ winnie7721: 租?(你想說的應該是房貸吧)是一個倒貼的男人很合理的 04/17 01:55
→ winnie7721: 概念。婆家幫兒子付了頭期款,放在媳婦名下,兒子也 04/17 01:55
→ winnie7721: 要付房租?(放在媳婦名下這件事情根本不可能發生)總結 04/17 01:55
→ winnie7721: :你在講世紀幹話。 04/17 01:55
噓 winnie7721: 其實在離婚以後,女方沒把男方趕出這棟房子,人已經 04/17 01:58
→ winnie7721: 很厚道了。在我看來就是女方家拿出一點錢(男方已付貸 04/17 01:58
→ winnie7721: 款)來解決,改登記在女方名下,這麼簡單的事情而已 04/17 01:58
方案四,女方把男生付的頭期款還給男方。男方一樣要繳每個月一半的房貸當做租金。
然後房子就登記女方的名字。跟方案三意思是一樣的。
※ 編輯: shield49 (117.19.151.57), 04/17/2018 03:22:53
※ 編輯: shield49 (117.19.151.57), 04/17/2018 03:31:24
→ DividBud: 我非常喜歡你回推文的排版 清晰明瞭 04/17 06:56
謝謝你的鼓勵,開心
→ kitten631: 小孩怎麼可能算成一人所有 04/17 07:12
→ snowtoya: ...把小孩看成是其中一個人是什麼鬼? 04/17 07:32
→ snowtoya: 而且房貸四萬是不包括他要還前岳父的一年50萬耶 04/17 07:33
推 dancingmoon: 最好是汐止爛地點七八年房租(與人同住)要到300萬.. 04/17 14:26
→ dancingmoon: 更何況在有婚姻關係的時期,沒有房租這回事 04/17 14:27
推 dancingmoon: 2014就離婚,2017自覺經濟好轉才還錢,女方真的是愛到 04/17 14:30
→ dancingmoon: 卡慘死.... 04/17 14:30
→ dancingmoon: 這種是個性問題,今天沒有房子也有其他支出可以計較 04/17 14:31
推 dancingmoon: 沒看到他第一篇那種趾高氣昂的語氣嗎?「開導」太太 04/17 14:33
→ dancingmoon: 指責太太金錢觀念不好..等等的好棒棒樣貌 so sick 04/17 14:33
※ 編輯: shield49 (113.196.146.237), 04/17/2018 19:21:12
噓 suii: 腦補太多 04/17 20:12
噓 winnie7721: 「女方把男生付的頭期款還給男方」?????什麼世 04/18 12:23
→ winnie7721: 紀幹話。頭期款是他無緣的岳父付的 04/18 12:23
→ winnie7721: 意思是指責女方沒有負責一半房貸就對了。這年頭純粹 04/18 12:26
→ winnie7721: 承擔家用的女性真虧。只因為名目不是房貸,自家房子 04/18 12:26
→ winnie7721: 被侵占,還要被指責沒有付房租(啥?!)如果沒有靠女方 04/18 12:26
→ winnie7721: 微薄薪水貼家用,沒有靠女方育兒家庭勞務撐持,這男 04/18 12:26
→ winnie7721: 人根本繳不出所謂房貸房租 04/18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