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man (三喵演義)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心情] 最後的約定
時間Tue May 22 15:44:54 2018
※ 引述《ltaco1ada (長空知玄)》之銘言:
: [1;31m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婚姻已經走到距離離婚只差簽字,
: 自己會同意以下的約定只是過去一再
: 被自己老婆與她的親友攻擊我的想法太固執。
: 借PO婚姻版,看看以下約定是否合理,
約定出什麼樣的內容要看前因後果
到底是什麼樣的人,生出什麼樣的事
但是,會需要做出這種約定本身就不合理了
: 尤其是婚後要保有婚前的自由才是正確觀念,
: 這點我很不能接受,周遭成長背景也沒有這樣
: 的夫妻存在...
: 試過很多方法...這次放最大的自由給自己老婆
"放"最大的自由?
如果自由需要別人"放"的話,那就不叫自由了
被約束或者是需要約束別人都是一種悲哀
: 也許是我錯了,也就不要耽誤人家..
: -----------------------------------------------------
: 很遜不大會用,這裡說明一些我的推文。
以下說明全刪,來看看兩個版本的約定
第一版婚前的:
1. 可以對你不好,但不能對婆婆不好
照我沒引用的那串說明來看,沒任何一點是她對婆婆不好的
全部都是對你不好,所以她沒違約,那請問你是在不開心什麼
況且,你認為一個老婆都可以對先生不好了,還會對婆婆好?
(謀產的那種不叫好,叫心機。或是叫買賣)
2. 共同承擔
這點你沒提,就算有好了!
只是講得這麼空泛我覺得很好笑,只提要一起付出
那萬一有小孩,其中一位完全不想帶,也是有"付出"啊
至少有提供基因不是?
第三點就不提了,我也沒力吐槽
在約定再版之前,看來你老婆都沒違背約定啊
請問你是在不爽什麼?
這個已作廢的約定其實相當有參考價值:
充份反應了兩位在處理兩人之間的衝突的情商約莫是小學六年級的程度
約定是拿來遵守的,用來彼此自我約束,不是拿來算帳的
發現合約有問題後,重簽的合約是:
1. 老婆做什麼都可以,老公不能有意見
2. 老婆不可以酒駕
3. 再把離婚掛嘴上就真的離
不可以酒駕是廢話
不要拿離婚兩字來吵架是真理,所以真的要講的應該只有第一點
老實說看來比較接近:離婚後同住協議書
而且可落實的機率應該是0
試問你,你老婆在外面喝掛了,你有辦法不管嗎?接到她朋友或是警察通知
你有辦法說:她說她自己會拿捏輕重,所以我沒必要也不能去接她
萬一她一出門幾天沒回家,你有辦法不報警不尋人,反正她自有分寸嘛
萬一她被老鼠會拐了用光存款刷爆卡,你有辦法連吃飯錢都不管她嗎
如果辦不到,現在約什麼定?如果辦得到,你幹嘛不離婚?
你老婆的親友跟網友怎麼想,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她在想什麼?你在想什麼?
她想要什麼?你想要什麼?
就字面上來看她完全不在乎你的感覺,但....在乎你說離婚
這中間有反差,就是可能有些故事在
就你前後兩版本要求的約定跟你同意的約定
感覺不出來你想過你要什麼跟搞清楚你自己在想什麼
你講得你要求的不多,但:
聚餐時說隨便的那位,如果不是真的最好搞定的那位
通常就是不該找他來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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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izhexe: 同感推~ 05/22 15:48
推 cuppy: 小叔女友比較慘+1 05/22 15:59
→ cuppy: 推錯篇 05/22 15:59
沒關係!我也同意小叔女友比較慘
※ 編輯: acman (59.127.83.152), 05/22/2018 16:09:51
推 mtyc: 我還想說是漏看了什麼,為什麼會有小叔女友XD 05/22 17:25
推 bettylin9: 推 05/22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