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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是男方外遇 男方有問題 目前處在司法離婚階段 男女方都想要孩子 從內文來看 小孩給媽媽帶 目前小孩歸女方 每個月(或是每週)有時間讓男方探視小孩 小孩不準抱走 只能在女方視線裡看小孩 (若有錯誤請指正) 不過有幾點想說一下 1.是否有約定每個月的探視時間? 合理的辦法就是約定一下每個月(或每周) 的探視時間 不然等等你有事 等等對方有事 對雙方都不公平 2.體諒一下雙方的立場 婆婆也是疼孫 在探視期間 婆婆也只有這段時間可以抱孫 如果角色互換 你在探視期間還不能抱小孩 心裏也是很幹吧 還有人推文說什麼把小孩藏起來 只讓對方看視訊這種話 看了真的很無言 這些行為都可以影響法院判決的好嗎? 要是最後法院判決給男方 男方只讓你看視訊 然後丟一句 你當初這樣做代表你贊同這樣方式 你真的要欲哭無淚了 如果真的照媽媽形容的 男方外遇 媽媽有意願爭取小孩 媽媽也有工作 到後面感覺判給媽媽的機率還蠻高的 這段時間真的不要亂搞 對方要抱就給他抱 真的怕亂搞就全程錄影 然後等司法判決下來吧 ※ 引述《sunbaby0830 (那個他)》之銘言: : 又是我 : 來這裡隱藏自己 : 來這裡用文字發洩 : 官司還在進行中 : 但目前一點消息都沒有 : 連調解都還沒開始 : 離婚這種事真的 : 你對人心軟 人家不一定看在眼裡 : 更不可能因為你對他好所以對你好 : 他媽媽像月經一樣 : 每個月發瘋一次 : 每次來看小孩盡講些幹話 : 他更是收到起訴書之後才開始有在關心小孩 : 每次看小孩都不提早講 : 就算已經講了不方便也是一樣來 : 我今天2點多去親戚家辦正事 : 他3點多時說要看小孩 還說5點前到 : 我說今天不方便 而且我跟孩子都不在 : 他可能猜到我在親戚家 : 就跟他父母衝來 : 當時孩子在沙發睡覺 : 他們的聲響吵醒孩子 : 孩子看到他們來認生加上剛睡醒 : 就開始大哭 : 我抱起來安撫時 他手一直要過來搶抱孩子 : 還扭傷我的手腕 : 是我親戚出面阻止 : 不然我整隻手臂都要被他扭了 : 後來他媽媽抱孩子時 : 孩子也一直哭一直哭 : 哭得很大聲 : 我要伸手去接來安撫時 : 他媽媽一直把我推開不給我孩子 : 讓孩子一直哭 : 還叫我走開 不要讓孩子看到我 : 然後又開始說 : 「開始認生了 要趕快抱回去」 : 「你說我們沒撫養 不然在判決下來之前 給我們顧」 : 上次來也是孩子在睡覺 : 他媽媽硬要把孩子吵醒嚇到 : 結果孩子整晚都睡不好 : 為什麼都沒有想到孩子會怕? : 自己的兒子都快40了 : 做錯事情都靠媽媽 : 自己都是一個老媽寶了 : 卻要一個小嬰兒離開媽媽 : 只能說走上離婚這條路 : 你對對方即便只有一點好 : 就是對自己大大的殘忍 : 如果心累可以換來勝訴 : 多累我都受.... 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25.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45626126.A.A9E.html ※ 編輯: kimo9823 (42.72.225.52), 12/24/2018 12:39:51
kasimtojenny: 推這篇~夫妻兩人不相愛了並不代表不愛自己小孩 12/24 12:49
Inck: 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不出來老公哪裡愛小孩就是了,不過的 12/24 12:56
Inck: 確可以講清楚約定每隔多久固定看一次這樣,每次都要看就直 12/24 12:56
Inck: 接殺過去,對小孩照顧很不好吧,打亂作息也是媽媽娘家人收 12/24 12:56
Inck: 爛攤子 12/24 12:56
Inck: 按到噓,等等補推 12/24 12:57
Inck: 補推 12/24 13:01
FANNYFISH: 推這篇,理性分析,爭小孩途中,真的不要加入個人情緒,以 12/24 13:22
FANNYFISH: 免影響判決 12/24 13:23
CHRISTINAYEN: 推 頂多家裡客廳制高點放台攝影機拍錄自保 12/24 13:58
sunbaby0830: 我也想合理約定時間... 但他們都不這樣做... 我能怎 12/24 14:20
sunbaby0830: 麼辦 12/24 14:20
hotaka: 至少留有妳有釋出善意與對方約定探望寶寶時間的證據,簡訊 12/24 14:23
hotaka: 、電話錄音......是男方那邊不願約 12/24 14:23
AppleAlice: 你請律師發個函+自己傳簡訊,訂個隔周末幾點到幾點見 12/24 14:35
AppleAlice: 面的時間地點,他們不來隨便,如果對時間地點有意見請 12/24 14:36
AppleAlice: 他們回覆,剛起訴沒見面影響還不會很大,有些人也是到 12/24 14:36
AppleAlice: 調委那邊才喬的,但訴訟中拖下去一直不給見就不太好 12/24 14:37
AppleAlice: 孩子那麼小,又才剛起訴,我都會建議當事人是給見不給 12/24 14:38
AppleAlice: 帶走,視對方激烈的程度來約定見面方式 12/24 14:38
FANNYFISH: 強烈建意找專業律師,照他們指示操作,贏面才會高,有時 12/24 16:02
FANNYFISH: 版上的建議反而會減分(判決),聽爽就好,別亂來阿~ 12/24 16:03
moknaa: 你不要來亂,既然愛小孩就該趕快離婚談完,又不是離完婚 12/24 16:31
moknaa: 還只給視訊,法院也不會過!我身邊包括我可以順利離婚切割 12/24 16:31
moknaa: ,都是狠狠的箝制對方,不給機會接觸,保護令家暴全出。想 12/24 16:31
moknaa: 看孫先談好錢和趕快簽就看到了不是 12/24 16:31
moknaa: 正因為要縮短過程以免小孩受影響,才要最冷血保護好自己利 12/24 16:32
moknaa: 益 12/24 16:32
moknaa: 法院判決不會只準看視訊,協議書也沒人會這麼寫,你的前 12/24 16:34
moknaa: 提根本不成立 12/24 16:34
novagirl: 原原PO記得要留可記錄的方式約時間,如果有請假,也要留 12/24 16:44
novagirl: 紀錄,最好能證明你確實因為他們約時間請假準備好,結果他 12/24 16:44
novagirl: 們數次失約造成你工作上的損失及不便. 12/24 16:45
novagirl: 小孩子還太小,剛剛重看一下舊文,小孩頂多七個月,還在喝 12/24 16:45
novagirl: 奶吃副食品的階段,他們抱走是會照顧嗎? 12/24 16:46
novagirl: 不認為不能抱走有甚麼不合哩,他們就不會顧阿 12/24 16:46
novagirl: 只要沒有拒絕探視,其實也就沒有"剝奪"這種事情 12/24 16:46
novagirl: 又不是他們也是主要照顧者之一卻不能接觸小孩 12/24 16:46
novagirl: 沒有同住就不給扶養費也不給證件登記出生,憑甚麼搶? 12/24 16:48
moknaa: 主要照顧者和子幼原PO就佔得住腳,婆婆在婚姻和小孩中跟 12/24 16:49
moknaa: 路人一樣沒意義 12/24 16:49
PCL1515: 推這篇 12/24 18:19
abby2007: 你剛剛的推文跟這篇怎麼風向差這麼多。又,你忍心看你的 12/24 18:38
abby2007: 小孩被搶去之後大哭? 只為了當作別人在法庭上說嘴的工具 12/24 18:38
abby2007: ? 12/24 18:38
juju1019: 只覺得婆婆很愛 12/24 19:12
pastoris: 沒真正與孩子相處過的男人,對監護權並不會那麼執著, 12/24 19:14
pastoris: 畢竟生育年齡或身體不如女性限制。 12/24 19:14
pastoris: 請律師也不一定非訴訟不可,手段好的律師幫忙協調走協 12/24 19:14
pastoris: 離,費用上雙方省個30.50萬當孩子的高教基金很實在阿。 12/24 19:14
pastoris: 不然以還新婚夫妻就鬧成這樣可說是沒什麼情分只是為了小 12/24 19:14
pastoris: 孩辦的婚姻,能裁判的也只有撫養費 12/24 19:14
baiyao: 推這篇 12/25 04:58
novagirl: 不知道婆婆有沒有很愛,但我媽來看小孩如果小孩被嚇哭,他 12/25 11:17
novagirl: 會請我這個老母趕快哄,而不是自己抱緊緊不准媽媽碰 12/25 11:18
novagirl: 大哭還硬要抱又不准媽媽哄,根本自私,哪來的愛? 12/25 11:18
novagirl: 而且現在是男生要孩子,不得不走訴訟,很顯然不會讓監護權 12/25 11:19
novagirl: 阿.明明對方就是外遇,都已經有證據了,為什麼要協離? 12/25 11:19
novagirl: 一個說不同住就不要給錢給證件的男人,會省各30/50w給小 12/25 11:20
novagirl: 還當高教基金?你是不是想的太美好了? 12/25 11:20
moknaa: 對方要抱給抱結果就是離婚不成,你以為外遇很好判定 12/25 11:26
novagirl: 跟女生的錄音檔都有了 12/25 11:27
pastoris: 女方要監護權應該是沒問題的,但在交惡情況撫養費會付多 12/25 16:53
pastoris: 久? 一年?半年? 判個2萬付一年還不夠雙方打這場官司呢 12/25 16:53
pastoris: 走協議先拿一筆和解金談撤告對小孩的利益會比較好(雙方 12/25 16:53
pastoris: 省去訴訟精神跟花費),但就看事主要的是什麼吧 12/25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