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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到底在等什麼 我真心不懂 如果妳真的想離開 是沒有做不到的 你在怕什麼 怕他搶孩子? 有家暴傾向的一般不會判給父親吧 妳需要的是勇氣 離開的勇氣 妳不需要等七年 如果另一半會這樣言語家暴跟動手打人 妳可以現在就開始行動 不管是累積更多資金 請教律師 一邊收集證據 找房子搬出去…… 有太多妳能做的 就算不為了你自己 也為了孩子堅強一點好嗎 不要等到孩子都很創傷了 才覺得被逼的不得不走 那個時候就有點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76.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48141473.A.599.html
LuciusMalfoy: 細節不清楚 但我朋友被家暴離婚 孩子是判給老公耶 01/22 15:18
djboy: 7-2 = 5, 所以平均來說,原PO還要被打5年才願意離婚…… 01/22 15:18
Ipadhotwater: 不會離的,因為之後就是小孩要來承擔了 01/22 15:19
niniokita: 有的人是怕不再被需要的感覺,打歸打平常還能生活 01/22 15:19
niniokita: 就像有人寧可有劈腿男友也不要單身啊,至少有人陪 01/22 15:20
LuciusMalfoy: 有的人是因為父母親也是這種模式 所以習以為常了(? 01/22 15:22
vesia: 我覺得有,複製上一代,找對象也是 01/22 15:22
vesia: 而且因為比較級的概念,會覺得對方的行為其實也還好不嚴重 01/22 15:23
niniokita: 對,家用都有拿回來,偶爾一點皮肉傷其實還好 01/22 15:25
greensh: 紅明顯抱歉 7年平均數不是這樣曲解的 不管原文或推文都 01/22 19:34
greensh: 不要再這樣誤用了... 01/22 19:34
greensh: 這篇事主也不是什麼要等多久的問題 而是被家暴+洗腦到影 01/22 19:36
greensh: 響實際認知 才有逃避問題的傾向 01/22 19:36
Agneta: 平均七年不是這樣用的 就算是開玩笑也別吧 01/22 19:49
ITME: 沒有足夠證據還是可能判給父親的 01/22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