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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MHK (No one sleep in Tokyo)》之銘言: : 小弟我今年28y 女友34y : 小弟我目前在台北工作,女友在南部工作,交往四年時間都是遠距離不過我的工作性質比較 : 特殊,基本上一年約5個月左右都在美國(一次約2個月),在台灣的時候一個月大約見面一到 : 二次,之前跟女友家人第一次吃飯的時候就直接被她爸逼說叫我今年要去提前然後今年結婚 : ,雖然在我的預想中是有一點早,但看看女友也確實該結婚了所以就直接答應了。 我來舉個例子,告訴你什麼叫做「會有結果」的劇情。 我前篇文章提到分別工作於美國與中國的夫婦,但他們在美國有共同的家。 另外,媽寶板有一位未婚但有長期伴侶的台灣媽媽(我忘了ID), 伴侶在美國工作, 但偶爾回台時都會抓緊時間與女方和孩子享受三人世界的生活。 (P.S. 女方是高收入,年收似乎有200,在養育孩子上經濟較寬裕, 而且偶爾有女方父親當後援。) 所以,要有結果,就是你們必須先同居。 至於找同居地點: : 我問她那有考慮換工作搬家嗎?結果她說她不想換工作了,偏偏她所在的縣市又沒有高科技 : 園區可以找工作,問她住稍微遠一點通勤,我天天搭高鐵去台北上下班,她也不要, 如果你想讓步, 你可以選一個她完全不用遠程通勤的地點啊,反正你是一定得超遠程通勤了。 如果那樣她還不要,那就確定可以分了。 講個旁的。 之前有位男士向我提出成家的建議, (我們沒有感情基礎,但我狀況不單純,就先不多做解釋,) 他客觀條件都好(很巧的,年紀也是小我一截), 唯一缺點是須時不時回美國躲兵役。 我說:你想在台灣成家,就必須把兵役問題解決了, 不然別人怎麼可能會有動機跟一個不穩定的人結婚呢? 何況台灣的婚姻法律又不怎麼吸引人,(嗯,聽說專法比較吸引人?XD) 幹麻要結這個婚跟一個常常會飛走的人在一起? 你們就是這種「幾乎沒有感情基礎」的人。 那些當假日夫妻的人,多是有深厚的感情基礎(或是其他依賴),所以能這樣維持。 你們連感情都沒怎麼認真磨合過,就開始當假日伴侶(還一個月只見一次), (或是很久以前曾經相熟過,但現在早就變不熟了,而你卻沒察覺, 不熟到聊天時只能問吃飯了沒,) 那是難以長久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79.2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51519909.A.2FF.html
ccnoire: 36 歲就不用躲了啊 不然他都工作了 公司會給請假去當兵嗎 03/02 21:20
ccnoire: 而且躲兵役不用跑去美國 到香港重新入境就好 =.= 03/02 21:21
fake0617: 呃 我認識的僑胞都是每三個月去個香港澳門,只要出境就 03/02 21:34
fake0617: 好沒有一定要躲到美國去的 03/02 21:34
ballII: 每年在台不得超過183天啊 他離36歲還很遠 04/26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