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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PANA (夢)》之銘言: : 我和老公婚後合購一間房子, : 當初頭期款他出6成5、我出3成5, : 之後房貸他出6成、我出4成。 總之 就是房子的錢 老公出2/3 妳出1/3左右 然後 除了房子的錢之外 生活費用支出呢?? 畢竟生活費用有可能比房貸還要多 生活費用支出也是老公 2/3 妳出1/3嗎?? 雖然生活費用在法律上比較沒關係 但在情理上 卻也是應該要拿出來討論討論... : 房子登記老公的名字, : 那時候他說,婚後是財產共有 : 那時候房仲說先登記夫,再登記妻,可以有2次首購優惠, : 我自己也沒很了解相關規定(唉), 這個是說要買第2間房子的時候吧?! 現在領薪水的 買1間都很難了... : 就登記了。 : 如今,考慮到法律上的一些問題(後面補充), : 深覺應該要改共有所有比較有保障。 : 和他討論房屋是否可以改成共同所有, : 改成他持有6成5、我持有3成5, : 沒想到對方居然扳起臉孔說沒得談! : 問他能不能告訴我為何不可以? : 他還是堅稱沒得談! : 因為對方拒絕說明他的立場, : 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考慮不周道, : 因此想問版友能否提點我沒考慮到的部份: : 1、我這樣主張,他實際權益有損失嗎?(可是我至少有出3成5啊) : 還是有對他不公平嗎? 最主要的損失 就是沒辦法獨自處分這房產吧?!~ 不過就算最後妳老公獨自去賣了錢 妳也可以去提告 主張 這房子賣掉的錢有1/3是妳的 贏面大 : 2、如果談到最後他就是不願妥協,怎麼處理比較好? : (不希望搞到要離婚、找律師 …我們已經有小孩了) : 給我一點建議好嗎, : 先謝謝願意看完我煩惱的版友! 就... 不處理阿 婚後財產本來就是共有 尤其妳還有付房貸 最後這房產就算讓妳老公獨自賣掉 也不能把錢100%全部拿走 雖然房子沒有登記妳的名字 但在法律上 妳本來就是可以分 所以就把妳付房貸的收據或轉帳資料留好 萬一最後走到要離婚 就是用這些房貸轉帳資料來上法院提告阿~ : --補充-- : 我認為現在這樣登記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 1.他可以不經我同意處份房子 確實是可以 但妳可以分賣掉房子的錢 萬一要不到 就是只好提告 贏面大 除非一個狀況... 老公獨自賣掉房產 然後很快的把錢全部藏起來...不給法院強制執行到 (現金藏起來 或贈與給男方親戚...) 但其實要把800萬藏起來並不是簡單的事...也會有隱匿的相關罪責 而且也還可以強制執行老公1/3的薪水... 要完全脫產 不給法院強制執行到 也不是想像中的容易 : 2.其他民法繼承的問題 如果沒離婚的話 這一點就更不用擔心阿.... 妳老公死掉的話 房子本來就是變成妳的了...配偶本來就是遺產當然繼承人 : 3.我知道談1、2很不吉利…, : 但是這個房子我好歹也出3成5以上, : 為什麼不能主張部份所有權,而應該放棄掉 … 沒有放棄掉阿~~ 妳的權益不會因為沒有登記房產而受損 妳從頭到尾本來就是有房產1/3的權利 情況大概是這些啦... 妳老公賣掉房子 --> 妳分1/3錢 (不然就是提告) 妳老公死掉 --> 100% 繼承房產 妳老公過戶給男方親戚 --> 提告 讓男方吐錢出來返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3.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56757383.A.4FF.html
raul12: 隠匿罪責,是指刑356損害債權罪?成立要件中有一個重點,[ 05/02 09:17
raul12: 將受強制執行之際],要先取得執行名義,如果是取得執行名 05/02 09:17
raul12: 義前的移轉,不成立該罪。 05/02 09:17
icolee: 緯哥竟然沒偏頗 給推 05/02 11:56
Florabee: 身邊有不讓薪水被扣領現金的,真的撕破臉上法院還會對你 05/02 12:28
Florabee: 多仁慈?贏到那張判決書也要不到錢這不是常識嗎 05/02 12:28
lescholar: 脫產的方法太多了 像假買賣真贈與呀 製造假債權呀 根 05/02 21:16
lescholar: 本不能期待討回來 還有我不覺得原原po理所當然有那房子 05/02 21:16
lescholar: 1/3的權利 05/02 21:16
RoxanneC: 法律法律法律 法律是立意良善沒錯啦 05/03 00:23
RoxanneC: 但是多年來 來 去 舉證跑法庭就飽了 05/03 00:24
RoxanneC: * 來 去 05/03 00:24
RoxanneC: 多年後拿著勝訴判決又如何 對方有本事讓妳拿不到錢 05/03 00:25
RoxanneC: 為什麼不現在及早預防 05/03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