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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想,以務實面的角度來看你的問題 1. 房地合一稅,過給你後如果你們兩年內要賣房會被課重稅 如果他偷偷過給親人,將來買賣會被房地合一稅殺爆 2. 如果有要買第二間,持有人沒辦法是你,不然稅金要多繳很多 3. 過戶流程超超超級麻煩,自己跑完要請個幾天假 國稅局、銀行、地政局、戶政事務所............ 如果流程不熟找地政士或代書,還要繳印花稅、契稅有的沒有的 會多花個幾萬塊,搞不好夠你多繳一期房貸喔 4. 承上,手續真的是麻煩到爆(麻煩到會讓你清楚知道為什麼代書費要一萬多) 所以要偷偷瞞著你賣掉難度很高 如果房貸是你的跟他都有跟銀行貸 那麼他要賣房子要找房仲跟賣家來看房 繳完你的房貸,去清償證明去塗銷更改抵押權,不然買方的房貸對保應該不會過 除非買方完全現金買房沒跟銀行貸款,這機率太低了 要拿清償證明得要你本人簽名蓋章才可以 如果只有他跟銀行貸款的話,那麼的確有可能被偷偷賣掉啦 不過因為是婚後買的算共有,你有轉帳還款的紀錄的話將來離婚可以要回來 5. 他真的偷賣,或是在你知情的情況下也不理你硬要賣 你們大概也準備要離婚了 你付房貸的證明留好,最好每筆都用轉帳給他不要給現金,留下金流紀錄 這將來離婚要討錢很有用 6. 這是我買房、我媽過戶的經驗,現在要偷賣掉務實面來講還蠻難的 (單純過戶給別人就不要討論了,現在這個對雙方來講都沒任何好處) 與其在那邊杞人憂天,搞的夫妻鬧到快離婚 不如找機會跟代書、律師聊一聊吧 ※ 引述《SAPANA (夢)》之銘言: : 我和老公婚後合購一間房子, : 當初頭期款他出6成5、我出3成5, : 之後房貸他出6成、我出4成。 : 房子登記老公的名字, : 那時候他說,婚後是財產共有 : 那時候房仲說先登記夫,再登記妻,可以有2次首購優惠, : 我自己也沒很了解相關規定(唉), : 就登記了。 : 如今,考慮到法律上的一些問題(後面補充), : 深覺應該要改共有所有比較有保障。 : 和他討論房屋是否可以改成共同所有, : 改成他持有6成5、我持有3成5, : 沒想到對方居然扳起臉孔說沒得談! : 問他能不能告訴我為何不可以? : 他還是堅稱沒得談! : 因為對方拒絕說明他的立場, : 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考慮不周道, : 因此想問版友能否提點我沒考慮到的部份: : 1、我這樣主張,他實際權益有損失嗎?(可是我至少有出3成5啊) : 還是有對他不公平嗎? : 2、如果談到最後他就是不願妥協,怎麼處理比較好? : (不希望搞到要離婚、找律師 …我們已經有小孩了) : 給我一點建議好嗎, : 先謝謝願意看完我煩惱的版友! : --補充-- : 我認為現在這樣登記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 1.他可以不經我同意處份房子 : 2.其他民法繼承的問題 : 3.我知道談1、2很不吉利…, : 但是這個房子我好歹也出3成5以上, : 為什麼不能主張部份所有權,而應該放棄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16.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56815796.A.730.html
snowtoya: 我上個月才親自跑了一趟過戶,其實沒那麼麻煩,不過共05/03 06:52
snowtoya: 有這事本身就很麻煩,如果我是原原po,應該會要求保管權05/03 06:52
snowtoya: 狀就好,沒權狀很多事都不能做,而權狀也不能隨便申請05/03 06:52
snowtoya: 補發,有刑事責任的05/03 06:52
betty70201: 本身也跑過過戶真的也不會很麻煩05/03 07:44
raul12: 1. 1.夫妻贈與的話,2015/12/31前買的不動產,房地合一稅05/03 08:12
raul12: 已經放寬解釋了,夫妻持有期間是合併認定,可以再查一下05/03 08:12
最近才放寬解釋贈與超過2年才不會被課房地合一稅 夫妻贈與後2年內賣的話會被課
raul12: 2.不確定這個重稅指的是什麼,可否說清楚一點05/03 08:13
老公把房子過戶給老婆以外的人 之後那個人取得成本很低的話,將來賣房會被課很重的稅 所以不必太擔心過戶給親友的問題 在老婆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賣掉房子現實面來講難度蠻高的
raul12: 3.契稅、印花稅和找代書無關,自辦也是要付,代書是收代05/03 08:16
raul12: 書費用(服務費)05/03 08:16
不論有沒有找代書,結論是他得花這幾萬元買個安心,我覺得蠻多的 留著轉帳紀錄,把那幾萬塊拿去買個名牌包實際點
raul12: 4.房子不是共有的狀況下,房貸的借款人一般只有一個人,同05/03 08:19
raul12: 時掛借款人的機率不高05/03 08:19
※ 編輯: hope951 (114.24.116.151), 05/03/2019 09:04:19
raul12: 1.夫婦贈與後2年內賣會被課房地合一稅?這解讀不對吧,2年 05/03 09:38
raul12: 是持有時間(夫妻贈與的話,夫持有時間+妻持有時間>2年, 05/03 09:38
raul12: 且取得日在新制施行日前,就是用舊制) 05/03 09:38
https://www.mof.gov.tw/Detail/Index?nodeid=137&pid=74444 嗯嗯,看來是我解讀錯誤,還是得看取得日期
raul12: https://i.imgur.com/GM9uLYv.jpg 05/03 09:38
raul12: 你的第2點是說如果要買第2間的話,持有人不能是太太,不然 05/03 09:41
raul12: 稅金要多繳很多,怎麼回答變成移轉第三人XDD 05/03 09:41
自用跟非自用差很多,不過剛剛看了好像沒差
petitebabe: 自己跑真的沒那麼難 05/03 10:19
我是覺得得在上班日跑那麼多點很麻煩 特別是要跑到外縣市的時候(像我媽的從台北跑回屏東) 代書收那個錢是還可以接受的 希望原po好好看看想想做好防備 不要為了一些根本沒差的事情鬧到快離婚 https://m.591.com.tw/v2/news/674 https://kknews.cc/house/p4mxbej.html ※ 編輯: hope951 (1.34.1.23), 05/03/2019 12:30:43
AppleAlice: 自己跑沒那麼難+1 幾千萬的東西花個幾萬塊成本去處理 05/03 12:54
AppleAlice: 到自己可放心的狀態我覺得是合算的 05/03 12:55
Ulmaceae: 自己跑沒那麼難+1 問戶政地政等都會告訴你下一站跑那邊 05/03 20:55
Ulmaceae: 乖乖聽話照流程跑及繳費就可以獨立完成了 05/03 20:56
RoxanneC: 怎麼算都比買名牌包划算啊 05/04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