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owtoya: 我上個月才親自跑了一趟過戶,其實沒那麼麻煩,不過共05/03 06:52
→ snowtoya: 有這事本身就很麻煩,如果我是原原po,應該會要求保管權05/03 06:52
→ snowtoya: 狀就好,沒權狀很多事都不能做,而權狀也不能隨便申請05/03 06:52
→ snowtoya: 補發,有刑事責任的05/03 06:52
推 betty70201: 本身也跑過過戶真的也不會很麻煩05/03 07:44
→ raul12: 1. 1.夫妻贈與的話,2015/12/31前買的不動產,房地合一稅05/03 08:12
→ raul12: 已經放寬解釋了,夫妻持有期間是合併認定,可以再查一下05/03 08:12
最近才放寬解釋贈與超過2年才不會被課房地合一稅
夫妻贈與後2年內賣的話會被課
→ raul12: 2.不確定這個重稅指的是什麼,可否說清楚一點05/03 08:13
老公把房子過戶給老婆以外的人
之後那個人取得成本很低的話,將來賣房會被課很重的稅
所以不必太擔心過戶給親友的問題
在老婆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賣掉房子現實面來講難度蠻高的
→ raul12: 3.契稅、印花稅和找代書無關,自辦也是要付,代書是收代05/03 08:16
→ raul12: 書費用(服務費)05/03 08:16
不論有沒有找代書,結論是他得花這幾萬元買個安心,我覺得蠻多的
留著轉帳紀錄,把那幾萬塊拿去買個名牌包實際點
→ raul12: 4.房子不是共有的狀況下,房貸的借款人一般只有一個人,同05/03 08:19
→ raul12: 時掛借款人的機率不高05/03 08:19
※ 編輯: hope951 (114.24.116.151), 05/03/2019 09:04:19
→ raul12: 1.夫婦贈與後2年內賣會被課房地合一稅?這解讀不對吧,2年 05/03 09:38
→ raul12: 是持有時間(夫妻贈與的話,夫持有時間+妻持有時間>2年, 05/03 09:38
→ raul12: 且取得日在新制施行日前,就是用舊制) 05/03 09:38
https://www.mof.gov.tw/Detail/Index?nodeid=137&pid=74444
嗯嗯,看來是我解讀錯誤,還是得看取得日期
→ raul12: 你的第2點是說如果要買第2間的話,持有人不能是太太,不然 05/03 09:41
→ raul12: 稅金要多繳很多,怎麼回答變成移轉第三人XDD 05/03 09:41
自用跟非自用差很多,不過剛剛看了好像沒差
推 petitebabe: 自己跑真的沒那麼難 05/03 10:19
我是覺得得在上班日跑那麼多點很麻煩
特別是要跑到外縣市的時候(像我媽的從台北跑回屏東)
代書收那個錢是還可以接受的
希望原po好好看看想想做好防備
不要為了一些根本沒差的事情鬧到快離婚
https://m.591.com.tw/v2/news/674
https://kknews.cc/house/p4mxbej.html
※ 編輯: hope951 (1.34.1.23), 05/03/2019 12:30:43
→ AppleAlice: 自己跑沒那麼難+1 幾千萬的東西花個幾萬塊成本去處理 05/03 12:54
→ AppleAlice: 到自己可放心的狀態我覺得是合算的 05/03 12:55
→ Ulmaceae: 自己跑沒那麼難+1 問戶政地政等都會告訴你下一站跑那邊 05/03 20:55
→ Ulmaceae: 乖乖聽話照流程跑及繳費就可以獨立完成了 05/03 20:56
→ RoxanneC: 怎麼算都比買名牌包划算啊 05/04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