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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8752134 (AndyChen)》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 : 以下消息皆為本人親自致電去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確認,得到的答覆是依法可行。 : 先說結論: : 『夫妻每年去戶政辦理離婚再馬上結婚,隔年度報稅可以自由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 :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需求? : 1. 在收入沒有增加,也不逃稅的前提下,有機會合法降低所得稅。 : 2. 夫妻申報所得級距達 20%,無法申請育兒補助。以台北市來說補助最高一年12萬。 : 怎樣的人可以適用? : 1. 夫妻收入差異不大 : 2. 扶養的人數多 (扣除額高) : 3. 應納稅額被認定在所得級距 20% (最有感) : 簡易案例試算: : 夫妻各自年收入 200 萬,合計 400 萬。扶養雙方父母以及兩位小孩,共計六位。其中雙 : 方父母皆具有身心障礙身分與未滿 70 歲,兩位小孩皆為學齡前。 : ※請注意,扶養最終扣除額越高,所得稅影響的差異越大 : 1. 現行夫妻最有利分開報稅的方式為合併計算合併申報: : 兩人合併申報後總計所得稅 $188,600,同時所得級距 20% 無法申請育嬰補助。以台北市 : 來說一年少 12 萬。 : 2. 按照稅法規定離婚後結婚,可選擇分開計算分開申報,因此夫妻各自扶養自己的爸媽以及各自扶養一位小孩,計算後: : 夫妻各自要繳的所得稅為 $59,160,兩人合計所得稅為 $118,320,同時所得級距皆為 : 12%,符合育嬰補助條件。 : 以這個案例的兩者差異: : 1. 所得稅省下 $70,280。 : 2. 育嬰補助可領 12 萬(以台北市補助來看) : 離婚再馬上結婚,前後換證 + 戶口名簿費用 360 元 & 半小時搞定,以此案例來說可省下 : 約 20 萬。我不知道這樣的差異各位父母在不在意,因為國稅局也表示過去沒有這類的案 : 例詢問。各位符合條件的爸媽們,有沒有考慮也衝一波? 假設比較對象是"夫妻分離報稅", 那這個報稅的結論需要基於幾項前提 (1) 200萬都是薪資所得 (非薪資所得併入家庭所得) (2) 不考慮列舉,離婚可能讓原本可列舉的扣除,因為拆開後變成只能標準扣除 這個方法的主要精神在於"規避現有夫妻分離報稅" 分離一方的薪資所得只能使用自己的標準扣除, 撫養或列舉等家庭可扣除全部都不能適用在分離出去報稅的人上面, 所以就一定會有一方超過20% 造成無法領取育兒補助(台北市幼兒兩歲內補助一年最高好像六七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96.1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57826729.A.F8F.html
s8752134: 回原PO, 其實我案例用標準扣除額只是方便看的人看懂 05/14 17:55
s8752134: 你離婚還是可以用列舉扣除額 :) 05/14 17:56
s8752134: 另外北市育嬰補助一年最高是 12 萬 (每月一萬) 05/14 17:56
s8752134: 當然1萬指的是包含中央給的總計1萬 05/14 17:59
s8752134: 這些都有設定排富條款, 級距20%含以上無法申請 05/14 17:59
adey40: 什麼樣的列舉扣除額是合併申報有,但分開申報是沒有的呢? 05/14 18:27
Doralice: 扣除額的部分通常是,分開報時一方可以列舉另一方用標 05/14 18:33
Doralice: 準; 一起報剩下都用標準或列舉的選擇,扣除額反而會變 05/14 18:33
Doralice: 少 05/14 18:33
adey40: 樓上的意思是分開報扣除額比較多的是嗎? 05/14 18:39
Doralice: 我說的分開報嚴格來說就是離婚或未婚的狀態,已婚只能 05/14 19:57
Doralice: 選共同用標準、或是一併用列舉 05/14 19:57
all115104: Dora大說的沒錯 我們家就是這樣 扣除額整個少超多 05/14 20:02
basebo11: 千萬別這樣做,稅率高通常伴隨夫妻所得差很多,第一, 05/14 20:20
basebo11: 妳離婚配偶找小三妳怎樣辦?第二,妳離婚,配偶要求夫 05/14 20:20
basebo11: 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妳怎辦?別亂教,出事妳負責嗎? 05/14 20:20
basebo11: 別傻了,多少案例離婚成真?台灣還有請求權,妳離婚多 05/14 20:23
basebo11: 年儲蓄要分配偶多少?自己計算機按一下 05/14 20:23
yufat: 最慘的是離婚期間突發意外 死亡or需急救處置等 05/14 20:26
basebo11: 拜託,國稅局只跟妳說報稅合法,其他法律他才不理妳, 05/14 20:28
basebo11: 出事別說國稅局認可 05/14 20:28
buttercrab: 樓上你說了一堆與稅無關的事情 人家講的是稅制 05/14 23:20
buttercrab: 你回了一堆假設離婚會產生的後遺症.... 05/14 23:20
buttercrab: 你如果真的懂 不如說說 合併一起報的必要性與優點 05/14 23:21
buttercrab: 或者已婚者分開報稅的困難或流弊 比較有說服力 05/14 23:22
abyssa1: 還一個很關鍵 學前扣除額12萬 20%一個就2.4萬 兩個4.8萬 05/14 23:41
comit: 我是覺得一起報 課稅級距還跟單身一樣 不是很奇怪? 05/15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