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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nifrog (妮妮)》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最近在和另一半討論婚前同居的議題 : 彼此抱著不同的看法 : 希望可以得到更多的意見 : 因為有結婚的規劃所以po在婚姻版 : 跟另一半都30初頭 : 交往約莫半年 : 預計明年或後年可以結婚 : 由於工作的關係,雙方目前不在同個縣市 : 如果要同居,一方需要搭高鐵通勤 : (明年工作才有機會調動) : 另一半希望可以趕快婚前同居 : 除了可以增加相處時間外 : (因為現在只能週末見面) : 也可以在婚前磨合生活習慣 : 我雖然同意婚前磨合是必要的 : 如果同居 除了要租屋的費用外 : 還要負擔高額的高鐵費用 : 真的沒有急著要現在同居 : 會多一大筆生活開銷 : 這些開銷就可以當平常週末旅行的費用 : 況且透過平常相處及旅遊過夜 : 也可以瞭解彼此適不適合走下去 : 不一定是要透過同居來檢視 : 但另一半覺得等到能在同縣市上班後 : 時間上也差不多要結婚了 : (因為有生孩子的規劃) : 這時候也沒有機會磨合了 : 婚前同居與否 和判斷這個人適不適合在一起 : 真的有那麼大的關聯性嗎? 我覺得啦,別把同居想的太神 它就只是提供一個長時間全方面觀察一個人的機會 但如果你本身就不太會看人或觀察的時間不夠長 那基本上還是看不出什麼東西 不過反過來說也別把同居看得太沒有 如果你相信出國玩十天能看到的東西比同居一年還多 那我也只能說你應該也會相信高雄發大財了 所以說同居有沒有必要,我覺得是有的 別的不說,光就你們現在討論要不要同居就能觀察出一些東西 好比高鐵通勤是一筆支出沒錯,但也只是一筆支出 既然都有同居的打算了,這筆通勤費兩個人平分很合理吧? 如果有一方說不要,它是用什麼理由拒絕的,態度怎麼樣,這都可以觀察 又或者以我來說,如果你跟我說可以用旅遊代替同居 我大概會覺得你既然這麼會看了何必旅遊 到結婚還有好一段時間夠讓你看出來了 甚至照你講的其實也自相矛盾 你一方面覺得這筆開銷太大所以不要同居 另一方面又覺得這筆開銷換成旅遊就可以接受 那既然你願意支付這筆開銷,為什麼拒絕同居呢? 所以問題不在於要支出這筆錢而是在於支出的方式你喜不喜歡 你排斥的不是同居要額外花錢而是同居本身 當我把上面那段推論讓你知道後 你認同或不認同之後的反應又是可以觀察的點 總之同居能帶來的東西太多了,這真的不是去玩個幾天就能代替的 有些錢該花就花,別因小失大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19.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60001082.A.9D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