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oodsun: 趕快回去複習...07/04 00:11
推 bbyy: 怎麼在我忘得差不多的時候又突然出現,複習中XDDDD07/04 00:12
推 cess: 複習+1 這些文章還在嗎?07/04 00:13
推 mtyc: ...你這樣只會越鬧越大,你要有心理準備,最後發展極可能不07/04 00:14
→ mtyc: 是你想要的,07/04 00:14
推 cka: 樓上 他真的沒有的話 那澄清才是正確的吧07/04 00:14
→ rinoya: ???誰??你是誰..我其實看不懂整篇文章07/04 00:15
推 Kukuxumusu: 覺得你現在又來澄清反而越鬧越大 本來沒跟上的人又都07/04 00:16
→ Kukuxumusu: 跑去看越來越紅 如果內容不實又影響你職場現實生活 應07/04 00:16
→ Kukuxumusu: 該請該夫妻跟你在現實中做適當處置 可能比較有效 希望07/04 00:16
→ Kukuxumusu: 你順利解決問題07/04 00:16
推 mtyc: 如果可以澄清 當然很好,但通常都會事與願違07/04 00:16
推 susanna026: 覺得 如果沒有傳 何以會有纖纖玉手的照片?07/04 00:17
推 trueblend: 趕快去告啊 看最後是哪一方被法院認證,哪天又有人以此07/04 00:17
→ akane01: 所以沒有「我先生向她許了三個願望」這件事?07/04 00:17
→ trueblend: 事攻擊妳的話妳也才有憑據說法院有認證我所言為實07/04 00:18
推 hahano: 握現在真的很想知道是什麼職場,這事情會一直拿來講,是航07/04 00:18
→ hahano: 空業嗎?(越來越好奇)07/04 00:18
→ cess: 在公部門,要有「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胸襟,當大家都07/04 00:18
→ cess: 忘記這件事後,妳再重貼,這不是再放把火點火藥庫嗎?不管07/04 00:18
→ cess: 是不是澄清,傷的還是妳……07/04 00:18
→ akane01: 然後「除非你告訴我,你討厭我,希望我從此不要打擾你的 07/04 00:20
→ akane01: 生活,我會尊重你,也會默默祝福你」那妳說白了以後,那07/04 00:20
→ akane01: 男的應該就自己滾了吧?07/04 00:20
推 susanna026: 覺得 除非妳自己對號入座 看不出誰是誰的07/04 00:20
推 mtyc: 隔了一個月的澄清文,除了再度被討論,我想不出有什麼益處07/04 00:20
→ susanna026: 妳自己又要跳出來 這是為什麼?07/04 00:20
→ mtyc: 網友的質疑跟好奇只會越來越多,建議刪文07/04 00:21
推 petitebabe: 複習完了!07/04 00:21
→ rinoya: 剛看完,連道歉文跟原文都看完了,到底...07/04 00:23
噓 ilap84032: 原文哪裡看得出來是特定人或可得推知之人?07/04 00:24
推 Kukuxumusu: 你自己想 4/22出現造謠文 5/21出現p帳號自稱是共用fly07/04 00:24
→ Kukuxumusu: 帳號之道歉文 現在都放暑假了你又再發文澄清...一直網07/04 00:24
→ Kukuxumusu: 路澄清顯然對你名譽沒有意義07/04 00:24
→ rinoya: 這個帳號也是分身帳吧07/04 00:25
→ Kukuxumusu: 當然腦洞開大一點的話我也可以說 現在這kevin帳號 原07/04 00:26
→ Kukuxumusu: 始發文的fly帳號 澄清道歉pp帳號 有幾個是互相回應自07/04 00:26
→ Kukuxumusu: 導自演 目的自是毀謗某人(可能還渾然不知)不然已經07/04 00:26
→ Kukuxumusu: 鬧3個月了 不採取現實行動嗎07/04 00:26
我有沒有告,你們可以兩三個月後再去問看看前面有發過侮辱字眼的帳號或是去問f就可
以知道了
推 mtyc: 囧07/04 00:27
推 bbyy: 不要再拿出來讓我們這些路人複習了 真的有毀謗就在現實生活07/04 00:27
→ bbyy: 中告一告啊 這樣大家只會記的更清楚 07/04 00:27
→ Kukuxumusu: 路人板友可以開始寫偵探小說接龍啊!07/04 00:29
噓 chocorei: 現實中告一告啦,這邊根本沒人認識你,1.你發文是脫褲07/04 00:30
→ chocorei: 子放屁2.感謝你讓無聊的生活多了一則八卦,現實根本於07/04 00:30
→ chocorei: 事無補07/04 00:30
推 hoifly: 鄉民很健忘的 你手動置底是怕被忘記嗎07/04 00:32
推 tsanning: 妳的圈子是妳的圈子 有同事不敢當場澄清07/04 00:33
→ tsanning: 跑來ptt要一頭霧水的路人複習幹嘛?07/04 00:34
推 hoifly: 很多朋友=妳?07/04 00:34
推 NSRC: 有沒有 真.懶人包07/04 00:34
→ tsanning: 感覺是怕男友誤會或被告妨礙家庭才po文07/04 00:34
→ ytwu: 囧,不認識你們的人根本看不出來你們是誰,連什麼單位都猜07/04 00:35
→ ytwu: 不出來,你可以看看推文一堆人都說看不出原文有什麼足以辨07/04 00:35
→ ytwu: 識特徵的描述,只有現實中的人可能才看的出端倪。你在這澄清07/04 00:35
→ ytwu: 對完全不認識你們的網友不具任何意義(對網友來說你們就是07/04 00:35
→ ytwu: 網路上的一個代碼),除非是現實中有交集的人會看本板,而你07/04 00:35
→ ytwu: 又苦無澄清機會所以在這發文,但又有多少人會看到這篇文?真07/04 00:35
→ ytwu: 要有效澄清建議直接提告比較有效07/04 00:35
推 youame: 原作者說你傳了一張你的手的照片,還說羨慕有一雙大手的人 07/04 00:36
我發那篇文是因為剛彈完李斯特,手指短撐不起來...作者卻說我是想他配偶的手!?我覺
得不行,超噁心
→ ellen1030: 這發文根本給特定人看的07/04 00:37
→ Agneta: 為何很多朋友看到文章馬上知道 原始文在講的是妳呢 07/04 00:38
推 fifybl: 發給誰看的…又沒人猜出來QQ07/04 00:38
推 Paulinechang: 這個系列真心讓我看呆XD07/04 00:40
推 petitebabe: 我覺得超難猜耶,線索很少07/04 00:40
→ Paulinechang: 最原始那篇到底怎麼看得出來影射誰!!!XD07/04 00:40
推 susanna026: 覺得 那個纖纖玉手 沒有傳 怎麼會給原配看到?真的不07/04 00:40
→ susanna026: 是小三 不早就吉了吧?大概是男友發現 很怒 才來澄清07/04 00:40
→ susanna026: 吧?07/04 00:40
推 hsuan0703: 求培根大製作圖文懶人包(敲碗07/04 00:41
→ susanna026: 隔3個月澄清 鄉民也不知道妳是誰吧?07/04 00:41
推 youame: 雙方若都握有證據,去給法院認證一下就很清楚了07/04 00:41
推 mamajustgo: 想想其實不論她發文或妳發文,我們從頭到尾都沒看到07/04 00:42
→ mamajustgo: 任何證據,好像也無從信或不信起……07/04 00:42
→ lessonone: 個版文XDDDDD07/04 00:42
推 KARENPP: 怎麼又來讓大家複習XDDD07/04 00:42
→ KARENPP: 推樓上m大,原配說有傳手照,妳說只是line照片。這只能07/04 00:44
→ KARENPP: 看證據了07/04 00:44
推 HayaSan: 為什麼要一直和網友澄清 這份力氣用在現實生活就好07/04 00:44
推 hoifly: 假設妳很有名好啦 現實生活中誰敢嘴妳 就去吉他們啊 07/04 00:45
→ hoifly: 這邊誰認識妳? 07/04 00:45
推 businesschou: 為何朋友們看到就能知道在說妳?還有要澄清的話早07/04 00:45
→ businesschou: 就該出來澄清了。現在出來澄清的用意是?07/04 00:45
→ businesschou: 如果是內部調查之類的早就該調查完了,男友也應該 07/04 00:48
→ businesschou: 早就知道這件事了,那時不出來澄清,文章早已沉下07/04 00:48
→ businesschou: 去的此時才出來講,很奇怪耶。07/04 00:48
推 hoifly: 讓妳在意的是職場謠言 鄉民非同事 怪錯人了吧07/04 00:48
→ wenmilkyway: 除非你跟朋友宣傳或訴苦,不然誰知道你被男同事約教07/04 00:50
→ wenmilkyway: 室或被送蛋糕?也才有你line手的照片,如果是朋友兼07/04 00:50
→ wenmilkyway: 同事一眼看出來,沒幫你保密還造謠到整個職場實在不07/04 00:50
→ wenmilkyway: 合理。上述都不是,那就是男的主動到太超過+高調,07/04 00:50
→ wenmilkyway: 但自己他已婚不知道要低調?07/04 00:50
→ womf: 看原文 哪裡可以知道你是誰啊07/04 00:52
推 vuvu000: 好像是敘述的成語有影射到名字07/04 00:53
推 susanna026: 覺得 有老婆的男人 偷吃 怎麼可能高調呢?如果妳不傳07/04 00:53
→ susanna026: 怎麼可能被原配看到?07/04 00:53
推 HayaSan: 老實說 連續好幾篇沒有任何圖片證據 而且兩邊id登入數還07/04 00:56
→ HayaSan: 差不多 發文也都只有一篇(雖然p開頭id有刪過文) 整體感覺07/04 00:56
→ HayaSan: 很像在編故事啊…07/04 00:56
推 rayray123: 如果真的沒有做任何虧心事卻受影響 那出來澄清是好事07/04 00:57
※ 編輯: kevin6162 (42.79.104.20 臺灣), 07/04/2019 00:59:35
推 camembert: 你回文補充的意思,是要告網友嗎?!(可是網友根本不 07/04 01:04
→ camembert: 知道你是誰啊…這樣告得成嗎?) 07/04 01:04
→ Kukuxumusu: 抱歉 完全沒興趣知道 我也不是台灣居民 沒看八卦版無07/04 01:05
→ Kukuxumusu: 從得知 只是覺得都成年人了 你處理方式很奇特 看完補07/04 01:05
→ Kukuxumusu: 充更覺得你在挖更大洞給自己跳不是嗎 彈琴&教室 就音 07/04 01:05
→ Kukuxumusu: 樂老師啊 這圈子是較小 你不就自己越爆越多了嗎 XDDD07/04 01:05
推 susanna026: 覺得 誰是老公 誰是原配 妳是誰 根本不知道 是要澄清07/04 01:06
→ susanna026: 什麼?07/04 01:06
推 padami: 如果手照確實是公開貼文,也是被認出的原因之一吧07/04 01:07
推 mtyc: ......你在幹嘛啊07/04 01:08
推 baconbacon: hsuan0703大,才3個人是需要什麼圖文什麼懶人包啦XD07/04 01:08
推 wenmilkyway: 可是原作者說手照是私下傳給老公,也沒放照片上來,07/04 01:09
→ wenmilkyway: 這樣line的朋友們能想到滿厲害的07/04 01:09
推 alloutof: 快來複習07/04 01:09
推 nijivon: 唔……我覺得你這篇文寫得好像判決書07/04 01:10
→ mtyc: 既然都告了,你冷靜點吧,實在沒必要暴露出自己身份07/04 01:11
推 youame: 原作說你傳給他老公的手指是白皙修長的耶07/04 01:11
推 padami: 所以就像上面m大說的是各說各話啊XD07/04 01:11
推 baconbacon: 不到那火候吧 像素人存證XD07/04 01:11
→ Kukuxumusu: 我看這文倒像壓爛的綠豆糕07/04 01:14
→ AppleAlice: 歹戲拖棚,每次大家要遺忘又沒啥其他熱烈討論串的時07/04 01:15
→ AppleAlice: 候就又來一篇,超不智...07/04 01:15
→ nijivon: 嗯…這用字遣詞看起來像司法圈的 而且位階應該是高的… 07/04 01:16
推 baconbacon: mtyc大,真的是本板良心了,聽不聽看你囉 07/04 01:16
推 hoifly: 妳的眾多同事難道沒看到道歉文+她已刪文 還繼續八卦妳?07/04 01:17
→ hoifly: 新的補充都是妳自己在暴露身分耶07/04 01:18
推 natasha50927: 本來都忘記了,這篇文又讓我回想起來,話說你們圈子 07/04 01:20
→ natasha50927: 到底是多小,我根本看不出有任何可辨識身份的蛛絲07/04 01:20
→ natasha50927: 馬跡,建議妳要告就快點告一告,這樣歹戲拖棚也只是07/04 01:20
→ natasha50927: 讓大家看戲而已(嚼嚼)07/04 01:20
→ Kukuxumusu: 現在知道是彈李斯特了 給這個有意義嗎 所以我才好奇真07/04 01:21
→ Kukuxumusu: 的不是有人開兩個帳號在互回炒舊文嗎07/04 01:21
推 niniokita: 所以在那圈子裡,可能她的手很白皙是出名的?07/04 01:26
→ niniokita: 才會那麼容易被猜測身分? XD07/04 01:26
→ petitebabe: 是有多白XD07/04 01:28
→ niniokita: 「看到就能馬上知道」那麼白吧07/04 01:29
→ niniokita: 鄉民們是真的不知道您是誰啊,跟朋友說明就好了吧07/04 01:31
推 baconbacon: 從之前的討論完全無法知道你誰+107/04 01:32
推 baconbacon: 倒是你自爆曾在line貼文上抱怨彈李斯特撐不起來+空教07/04 01:35
→ baconbacon: 室怎樣,才真的讓人擔心有你line的人會認出你來07/04 01:35
推 winnielin28: 我以為這件事情結束了欸(大驚07/04 01:37
推 winnielin28: 為什麼看到馬上知道是誰,好厲害,所有人都上ptt婚姻版07/04 01:41
→ winnielin28: 嗎?07/04 01:41
推 gamemamy: 手放在網襪那篇嗎07/04 01:45
推 baconbacon: 整篇文前因後果敘述跳痛,這樣能有澄清、打臉flyingd 07/04 01:46
→ baconbacon: 文的效果?還是只是對特定對象喊話?還是只是想靠喊 07/04 01:46
→ baconbacon: 個大吉大利就以為可以堵住你現實生活中的攸攸之口?07/04 01:46
→ baconbacon: 希望你只是一個假貨無聊好事之徒啦,是本尊就太枉然了07/04 01:46
推 bom10306: 看到空教室想到那篇 不過刪了 如果真的有錯誤造謠影響 07/04 01:56
→ bom10306: 到妳什麼的就提告吧07/04 01:56
→ winnielin28: 有新信件還沒看ouo07/04 02:04
推 nrxadsl: 檢舉分身帳號囉07/04 02:08
推 hahano: 不是說不是司法圈的嗎?哈哈07/04 02:28
推 neverli: 不只是手啦 原文很多訊息可以讓朋友圈去聯想到阿07/04 02:28
推 neverli: "符合她秀麗容顏的名字" "父母離異""大眼睛、黑長髮"07/04 02:30
→ neverli: "白皮膚、高挑身材" "出色的外表"07/04 02:31
→ Kukuxumusu: 樓上說的難道是....白雪公主?07/04 02:44
推 houuk: 遇到癡漢人夫糾纏真的超衰小,看看推文真的是沒人檢討那噁07/04 03:03
→ houuk: 男,連被誤會的人受不了來澄清也要被羞辱?07/04 03:03
推 houuk: 當然要鬧大可以直接上爆料公社,如果妳覺得人生已經被毀掉07/04 03:05
→ houuk: 的話07/04 03:05
推 YiYaochAng: 原原po寫「秀麗容顏」,大概四個字排列組合一下吧。07/04 03:32
→ YiYaochAng: 開始算數學!07/04 03:32
推 sacrum: 哇 這系列還沒停啊07/04 04:09
推 sanrika: 某篇回文有版友寫不是學妹女方是該校員工07/04 04:30
→ wenmilkyway: 最渣就那個男的,原作者會知道空教室和蛋糕,不就她07/04 04:41
→ wenmilkyway: 老公跟她講的,天知道這男的有沒有亂加料 07/04 04:41
推 mapple9: 對啊,與其怪原配發文不如直接三方對質,上來po澄清(警 07/04 05:04
→ mapple9: 告?)文毫無助益。07/04 05:04
推 zino: 感覺就是對方夫妻自己的事啊!老公愛幻想,老婆內心戲?!07/04 05:27
推 aoi: 最有問題的不就是那個男的,男方對妳真的有追求動作 07/04 06:23
推 kayliu: 事實如何 只有當事男女知道,若妳平時真如妳言中所說,嚴07/04 06:33
→ kayliu: 肅剛直的對癡男,相信流言不會困擾妳,雖說有道歉文又有07/04 06:33
→ kayliu: 本篇預吉文,我對此事是覺得一個銅板拍不響,癡男糾纏有點07/04 06:33
→ kayliu: 癢啦。07/04 06:33
推 kiwi1907: 我也認為是對方夫妻自己的事,既然覺得問心無愧就給他07/04 06:54
→ kiwi1907: 們自行處理不用淌渾水,要鬧笑話是他們自己的事。如果妳07/04 06:54
→ kiwi1907: 也跟著攪和身邊的人只會懷疑而已。07/04 06:54
推 imimic: 覺得留一篇澄清很好啊 重點本來就不是版友 而是那些以為07/04 06:59
→ imimic: 八卦結果是以訛傳訛 原配可憐 但這位的心也不是鐵打的07/04 07:01
→ imimic: 個人猜測原配有向先生單位的人打探過(?) 不然哪那麼容易07/04 07:03
→ imimic: 職場受害者最痛苦的不是謠言 而且難以為自己辯解甚至沒人07/04 07:05
→ imimic: *而是07/04 07:06
噓 milanookimo: 越描越黑..最後大家都會認原那男的和你有不對吧..07/04 07:06
→ imimic: 願意相信自己 尋求法律真的是迫不得已的最後依靠07/04 07:07
推 love121323: 意圖使人複習XD,求懶人包07/04 07:08
→ imimic: 沒有人會希望自己因爲莫須有的罪名而在工作與精神上受創吧07/04 07:09
→ imimic: 這位如果真的是清白的 我1000%真心支持你07/04 07:12
→ cerenis: 老師好。 07/04 07:13
推 adapt: 如果真是被誤會,為什麼不該澄清,難道要一直被人誤會下去 07/04 07:30
→ adapt: ?最後被認為是理虧不敢說話?07/04 07:30
推 Toris: 大家都要忘了 結果妳跑出來提示是重視前後輩關係的職場07/04 07:32
推 SHENGKENT: 應該是被肉搜搞的很苦惱吧,這種愛看戲兼亂加戲的網友 07/04 07:37
→ SHENGKENT: 很多,看到黑影就開機關槍了07/04 07:37
→ lisa1203: 妳可以澄清 但關鍵字也太多了吧......這下真的本來沒關07/04 07:38
→ lisa1203: 注的人都會去翻原文了07/04 07:38
推 lumimi633: 被肉搜到受不了了吧…可能是男的自己跑去存原po貼在公07/04 07:46
→ lumimi633: 開貼文裡的手部照片。辛苦了,但這樣真的只會引起部分07/04 07:46
→ lumimi633: 嗜血民眾跑去看以前的文章QQ建議直接提告07/04 07:46
推 smileforiris: 原配會看到手照 應該是配偶line上可以看到對方公開07/04 07:47
→ smileforiris: 貼文 卻故意說是對方私下傳的 而且原波也說她的圈子07/04 07:47
→ smileforiris: 傳的沸沸揚揚的 就算不講李斯特大家也知道是她 的確07/04 07:47
→ smileforiris: 公開澄清比較好07/04 07:47
推 l98: 不過line的貼文串真的很少人用,通常看到的都是換大頭照被line07/04 07:54
→ l98: 公開訊息在貼文串的(這功能可關)07/04 07:54
推 longya: 一早就有抓馬能看 婚姻板真的是不能一天平靜07/04 07:57
推 l98: 這個一定是開分身帳出來,還沒貼文前就被肉搜慘了,開本尊帳還07/04 07:57
→ l98: 得了?07/04 07:58
推 amanda0ray: 一堆人幾個月前酸完然後說我都忘記我酸過了所以你幹嘛07/04 08:00
→ amanda0ray: 又再跑出來澄清喚醒我的記憶 嗯 很棒的邏輯07/04 08:01
→ amanda0ray: 啊她就是被肉搜到很煩才出來講 你找不到她的真實資訊 07/04 08:01
推 zxc0107: 公開澄清確實比較好,私下解決一直忍受並無助發展 07/04 08:02
→ amanda0ray: 不代表其他自以為是正義之士的人挖不到她啊07/04 08:02
→ amanda0ray: 憑什麼被人酸過還要被說不要在意網路言論管好現實生活07/04 08:03
推 cordeliatai: 不 下去一切都是白搭... 07/04 08:03
→ amanda0ray: 而且說不是私下傳的話男方怎麼會有照片...這不是應該07/04 08:04
→ amanda0ray: 問男方嗎?line圖片不是能自己下載嗎?手機不能截圖嗎07/04 08:04
→ amanda0ray: 先入為主真的要不得欸07/04 08:04
推 ghost001: 不知性別,因為現在有多元成家,可能全是男的,也可能07/04 08:08
→ ghost001: 全是女的07/04 08:08
→ chouchia: 都已經要忘了 又有人出來刷存在感 厄...07/04 08:20
推 susanna026: 覺得 一個銅板拍不響 人家有老婆 不是怕人誤會?討生07/04 08:20
→ susanna026: 日禮物 也可以拒絕07/04 08:20
→ chouchia: 不過提告也很好 讓那些無聊的酸民得到教訓不錯07/04 08:21
推 husky2: 真的不是反串來提醒大家複習這篇嗎??07/04 08:21
→ norikko: 還真的有有老婆又喜歡騷擾職場異性的男人啊,而且還不少07/04 08:24
推 bigapple: 她的意思是沒有傳手的照片,是貼文在lone的個人動態,07/04 08:27
→ bigapple: 我猜是那個男的去下載或截圖的07/04 08:27
→ raul12: 忘記內容,只好再看一次原文07/04 08:28
推 bigapple: 然後她也不是給路人看的,是給職場上的同事看的。我覺得07/04 08:29
→ bigapple: 她確實有發文澄清的必要07/04 08:29
推 susanna026: 覺得 不知道妳是誰 但是 妳這樣對號入座 不是讓大家在07/04 08:30
→ susanna026: 去複習原文嗎? 07/04 08:30
→ missfish: 辛苦了 07/04 08:31
→ susanna026: 已經吉 來這邊po文 不如在貴圈直接貼文吧?07/04 08:31
推 Js1233: 都忘了這回事,還得回去復習,「不可置信平凡如我,怎麼會07/04 08:33
推 sunnymeow: 既然是在這邊發現的,在這邊澄清,沒有不妥 07/04 08:34
→ Js1233: 被他看上?」有句話粗俗了點:有洞60分。雄性生物的本能就07/04 08:35
→ Js1233: 是得不斷地衝撞。不過搞得好像那個男的一點事都沒,也想到07/04 08:36
→ Js1233: 228連假期間一個人妻訴苦被婆婆當傭人,而老公也是當大家07/04 08:37
推 lazxut: 不就是有同事看了ptt,認出來真實身分,這篇在這裡澄清是07/04 08:37
→ lazxut: 給那些看了ptt的同事看的。07/04 08:37
→ Js1233: 面說她是傭人沒關係,後來小姑也加入戰局超精彩,然後那位07/04 08:38
→ Js1233: 天之驕子都沒事,和這篇差不多的意思,女人何苦為難女人07/04 08:39
推 jasmine: 支持你。發文是為了捍衛名譽和清白,不是為了什麼奇怪的07/04 08:39
→ jasmine: 堵悠悠之口07/04 08:39
推 ntcat: 根本忘了 看到這篇再複習+107/04 08:40
推 susanna026: 不是一堆人會想去複習嗎?這樣有什麼意義呢?07/04 08:41
→ density: 發文澄清還不如直接提告,讓一切禍源的男方得到教訓07/04 08:42
推 yha: 發文澄清也好 想必是很困擾 祝你好運07/04 08:43
推 lumimi633: 同事間送零食也還好吧…若是照原文的送法完全沒問題啊07/04 08:44
→ lumimi633: …07/04 08:44
推 Js1233: 是啊 不是那個超優秀的男方才是禍源啊 還是因為$$$$$$07/04 08:44
→ Js1233: 超多,所以都沒人敢動他07/04 08:45
推 taiwancola: 說真的最糟糕是那男的 07/04 08:48
推 lazxut: 如果這篇是真的,原配也滿過份的啊 07/04 08:50
→ lazxut: 且原po的處理方式滿ok的07/04 08:52
推 Agneta: 男的超爛 已婚還想發展07/04 08:52
推 cess: 跪求懶人包~沒追到小姑那段Q Q 原來我追到文也不全啊!這篇 07/04 08:55
→ cess: 似乎是在求神人來集大全的……07/04 08:55
推 Cauchy2008: 這篇和元配雙方差最多的地方是手照的部分, line動態07/04 08:55
→ Cauchy2008: 照和私下傳照,給人的感受很不同07/04 08:55
推 lazxut: 看起來像是糾纏女方,這樣的追求也造成女方困擾07/04 08:56
推 Jeteaime: 我記得這篇 當時不說話 就是覺得怪 只是很多人看到外遇07/04 08:59
→ Jeteaime: 字眼就愛謾罵 支持你提告 不然太多人說話太過有恃無恐07/04 08:59
推 marra: 個人覺得,惟一兜不起來的點:原配在何種狀態發那篇道歉文?07/04 08:59
推 marra: 第三者出門澄清,原充滿同情,無打壓;所以原配是良心發現?07/04 09:00
推 marra: 出"面"07/04 09:01
推 MOKANI: 沒傳就是沒傳 只能說原波配偶可能去截人家的圖07/04 09:01
推 Jeteaime: 感謝網友肉搜啊 可能是情緒反彈到原po也一起被拖累 畢07/04 09:02
→ Jeteaime: 竟發生源頭是她07/04 09:02
推 Cauchy2008: 但元配在先生手機上看到令人傷心流淚的對話截圖應該也07/04 09:03
→ Cauchy2008: 存在。能令那先生珍重保留起來的互動,應該不只是男07/04 09:03
→ Cauchy2008: 生自說自話的對話內容吧?除非那對夫妻都很愛幻想...07/04 09:03
→ Jeteaime: 我一直都說不要看到文章片面說法就開始罵那麼難聽 每一07/04 09:04
→ Jeteaime: 篇相關文章都是這樣07/04 09:04
推 susanna026: 覺得 道歉文 跟這個澄清文一樣 只是讓大家一再複習的 07/04 09:04
→ susanna026: 就是個白雪公主跟有婦之夫的故事吧? 07/04 09:04
推 elsa50320: 推原po幫自己澄清07/04 09:05
推 lumimi633: 沒看到對話內容就先別猜測一定是雙方有互動了~有些人07/04 09:05
→ lumimi633: 連婉拒,都可以解讀成對方真是為我著想… 07/04 09:05
→ elsa50320: 被已婚前輩糾纏、被網友肉搜、又被周遭人士議論,好雖07/04 09:05
推 susanna026: 「所以在今日之前未曾在網路上 就事公開澄清過任何一07/04 09:12
→ susanna026: 句話 也未曾透過體制內管道追究過其作為」~》到底吉07/04 09:12
→ susanna026: 了人夫沒有?07/04 09:12
推 Jeteaime: 那篇走店文章也是 兩年前只是對身體不適的問候 完全沒07/04 09:15
→ Jeteaime: 實質證據 也是一堆人武斷確認就罵外遇07/04 09:15
推 Jeteaime: 他要告人夫什麼 我笑了07/04 09:15
推 susanna026: 不是說 名譽重大傷害嗎?07/04 09:18
推 Jeteaime: 是人夫造成的嗎07/04 09:18
→ norikko: 已婚又去糾纏異性的男人愛幻想別人對他有意思倒也不是很07/04 09:23
→ norikko: 意外。如果說元配那篇大家可以照單全收,這篇也沒什麼不07/04 09:23
→ norikko: 能相信的理由。07/04 09:23
推 Jeteaime: 道歉文那篇下面更有趣了 還一堆人喊讓他告 因為告了就是07/04 09:25
→ Jeteaime: 敘述事實 哪一國邏輯07/04 09:25
推 Laurara: 重看了一次那篇的確滿穿鑿附會的 一般同事不會買點心吃07/04 09:26
→ Laurara: 嗎 當時看到說手的照片就是在說老公也是很怪 學過鋼琴吉07/04 09:26
→ Laurara: 他的人就知道 常常會覺得自己手太小按不到弦 已婚男追求07/04 09:26
→ Laurara: 同事有好感也很常見 這篇下面完全都在罵女主角也太奇怪了 07/04 09:26
→ Laurara: 吧 07/04 09:26
→ Jeteaime: 就像當年小君文章下面也是一堆人這樣 歷史一直重演 人07/04 09:26
→ Jeteaime: 性就是如此07/04 09:26
推 Jeteaime: 都沒想過人家也有對象 會造成什麼影響 我贊成妳去告肉搜 07/04 09:29
→ Jeteaime: 的 謾罵的。至於原po 我只能說受害者多少有情緒 就放過07/04 09:29
→ Jeteaime: 吧 除非她有其它更過火的舉動 畢竟肉搜的不是她慫恿07/04 09:29
推 ytwu: 單就名譽受損而言,問題最大的是看了原始文章又大肆宣傳的現07/04 09:29
→ ytwu: 實世界路人吧?是他們把虛擬世界及真實世界串起來的,要不然07/04 09:29
→ ytwu: 原文就算有交集的人認的出來也不能確定就是吧?我看不出原07/04 09:29
→ ytwu: 文有什麼特徵描述,就算有這麼模糊無針對性的描述恐怕世界上07/04 09:29
→ ytwu: 符合的有好幾打人07/04 09:29
推 candyrainbow: 看了你的文章我決定再去複習一下07/04 09:32
推 Laurara: 呃 在說什麼 受害者沒查證亂放話 為什麼要放過 支持你提07/04 09:32
→ Laurara: 告捍衛清白 老公管不住小頭還要女方默默吞下喔07/04 09:32
推 mamajustgo: 想像了一下是我遇到的話,應該會直接貼對話截圖或訊07/04 09:32
→ mamajustgo: 息之類的來自清吧,直接解除羅生門狀態07/04 09:32
推 susanna026: 為什麼不在體制內 吉 追究人夫騷擾?貴圈公開澄清呢?07/04 09:34
推 Laurara: 因為體制內解決還是會有很多非體制內的人傳八卦啊07/04 09:35
推 Jeteaime: 問題是人夫動作目前敘述還不到騷擾啊07/04 09:36
推 Jeteaime: 妳可能要了解構成騷擾要件 至於澄清 如果不是這樣風波他07/04 09:37
→ Jeteaime: 需要搞甚麼澄清07/04 09:37
→ Jeteaime: 為什麼我沒事要被別人搞到需要澄清 07/04 09:38
→ Jeteaime: 亂指控亂造謠的這樣說 你覺得合理嗎 07/04 09:38
推 Jeteaime: 那麼哪一天我隨便造謠說 我跟某女同事出去開房間 那個女07/04 09:40
→ Jeteaime: 同事該證明澄清無此事 而不該追究我的造謠07/04 09:40
→ ytwu: 看不太懂樓上的舉例 07/04 09:50
推 lail: 如果覺得是元配造謠妨害她的名譽,那就去告元配?07/04 09:51
→ lail: 因為沒有元配發文,她也不會被肉搜認出來07/04 09:52
推 mtyc: 可是元配沒有指名道姓,也沒有意圖讓別人肉搜,要怎麼告呢07/04 09:55
推 Laurara: 空教室那段可以公佈訊息(雙方id照片塗掉)就很清楚了07/04 09:56
推 susanna026: 覺得 劇情撲朔迷離 不知道有沒有吃人夫 但是 被騷擾07/04 09:56
→ susanna026: 不吉 不追究 不澄清 大概像新聞那樣 被男友抓包吧?07/04 09:56
→ susanna026: 越想越不對勁吧?07/04 09:56
推 ytwu: 我覺得能告的只有現實世界中宣傳的人吧07/04 09:56
→ Laurara: 元配寫了一堆特徵暗示名字指名外型 周遭人都能辨認07/04 09:57
推 liorio: 我都忘了 來去複習+107/04 09:58
推 Jeteaime: 還是那句話 你要搞懂騷擾到什麼程度才會有事 目前說的07/04 09:58
→ Jeteaime: 都遠遠不到07/04 09:58
→ Jeteaime: 畢竟人夫只是約見面送禮特別聊天表示好感 這要怎麼告對07/04 09:59
→ Jeteaime: 方騷擾07/04 09:59
推 ytwu: 說真的元配寫的那些如果我是周遭的人認出來了,也只會覺得07/04 09:59
→ ytwu: 剛好有類似的人,那些描述都很沒針對性啊,不就描述本文作07/04 09:59
→ ytwu: 者很美07/04 09:59
推 susanna026: 講有暗示名字 外型 這個到底是誰?完全不知道 07/04 10:00
推 Jeteaime: 我覺得你這樣說 是想辯駁說這不叫特定對象 但所謂的特定 07/04 10:02
→ Jeteaime: 不是要具體說出五官身份職業才是07/04 10:02
推 Laurara: 網友不知道 同事當然就會猜的出來 否則她也不必發文07/04 10:02
→ Jeteaime: 還是那句話 要催眠自己很簡單 當年我告的那個也是這樣 07/04 10:03
→ Jeteaime: 說 結果如何我文章提過07/04 10:03
→ Jeteaime: 所以不要總是喜歡玩火 危險就說浪費司法資源 不然就說07/04 10:04
→ Jeteaime: 複習 對方現實都受影響這麼大 還管網路更多人知道嗎07/04 10:04
→ Jeteaime: 走到這程度 那些推波助瀾的 自己還沒覺得責任07/04 10:06
推 lazxut: 這世界很小,同事知道原配id,或是觀察出已婚男在追求,07/04 10:06
→ lazxut: 或是學妹有跟同事訴苦過,再看到原文都很好猜的,不然怎會07/04 10:06
→ lazxut: 有這篇文呢07/04 10:06
推 time1308: 還好有備份,精彩07/04 10:08
→ Laurara: 片文字又相符 認識的人瞎了也看得出來吧07/04 10:08
→ fishophobia: 他老公自己去下載人家照片的吧07/04 10:09
推 ytwu: 所以原文有變造過吧,這篇說手照是發line動態,原文是說傳07/04 10:10
→ ytwu: 給先生(印象中,我沒再複習)07/04 10:10
→ fishophobia: 其實根本不用什麼特徵描述 隨便寫都容易被熟識的人認07/04 10:11
→ fishophobia: 出來07/04 10:11
推 mtyc: 她貼line動態,先生存下來,太太以為是傳給先生的,可能是這07/04 10:12
→ mtyc: 樣07/04 10:12
推 Jeteaime: 我一直認為 根據文章妳可以去反對和贊成 甚至批評 但婚 07/04 10:14
→ Jeteaime: 姻版太多過度謾罵 07/04 10:14
推 LilacSnow: 給妳拍拍。如果妳說的是事實,要不要問問律師寄個存證07/04 10:14
→ LilacSnow: 信函?07/04 10:14
→ LilacSnow: 最差勁的就是那個男的了。 07/04 10:15
推 Laurara: 大概很多人帶入元配角色同情元配 但這不是可以恣意誹謗07/04 10:16
→ Laurara: 的理由 我覺得如果是同事很容易猜到 而到底能不能告成就07/04 10:16
→ Laurara: 讓法院決定就好 支持提告07/04 10:16
推 Jeteaime: 然後到這程度 還一副妳去告啊 妳只是讓更多人複習 我沒07/04 10:16
→ Jeteaime: 針對人啊 這種態度讓人真的很無言07/04 10:16
→ sichi: 如果是澄清 那為甚麼標題是"公開道歉文"? 這標題我以為是07/04 10:17
→ sichi: 因為我做錯了 所以來這道歉?07/04 10:17
→ Jeteaime: 如果真的心疼原po 不該是這種幫倒忙 讓對方激怒更大07/04 10:17
推 mtyc: 因為是回文,元配先po道歉文下這標題07/04 10:18
→ sichi: 喔喔 原來是回文 那不是啊 應該都沒人管了 幹嘛自炒熱?07/04 10:18
推 LilacSnow: 另外,原原波的描述是很有針對性的,跟手的照片有關的07/04 10:18
→ LilacSnow: 文字在line裡大家都能看到,被認出來不意外。不過原原07/04 10:18
→ LilacSnow: 波應該不是故意的,只是誤認了公開的文字是私有的不會07/04 10:18
→ LilacSnow: 被認出。07/04 10:18
推 Jeteaime: 最重要的 我還是沒看到 對方做了什麼天怒人怨的事情 要07/04 10:20
→ Jeteaime: 你們這樣欺負 想想換成自己 還能這麼雲淡風輕嗎07/04 10:20
推 paypig: 這篇文章就是警告意味吧 回去看看道歉文 底下一堆推文07/04 10:22
→ paypig: 的確也是批判原po阿 就是對生活造成影響才出來澄清不是? 07/04 10:22
推 kirbycopy: 推 就是這一個多月來沒有好轉才會再PO文吧 07/04 10:25
推 elsa50320: 一定有被認出來,原文底下推文有很明顯是生活圈的人07/04 10:26
推 skylightwen: 板凳07/04 10:30
推 ytwu: 如果這篇是給有在看本板的生活圈中人士看,我是覺得若他們 07/04 10:33
→ ytwu: 曾經宣揚不利妳的部分,大概不會因為看本文而去幫妳澄清。07/04 10:33
→ ytwu: 不過不論發文澄清或是提告都是妳的權利,看怎樣才能改善你07/04 10:33
→ ytwu: 的困境07/04 10:33
→ norikko: 這篇就不是給我們這些憑標籤認不出是誰的路人看的啊,是07/04 10:39
→ norikko: 給當初認出標籤以致影響原波現實生活的人看的,只是如重07/04 10:39
→ norikko: 點王所說未必能產生期望的效果07/04 10:39
推 Jeteaime: 我覺得她要的已經不是你們說的效果07/04 10:42
推 Blue6: 對方再鬧就告~~~支持07/04 10:45
推 dancelight: 你真的要澄清應該是在有自己姓名的地方澄清吧,跑來07/04 10:46
→ dancelight: 這裡講一堆,大部分的人都不認識你,毫無效果07/04 10:46
推 chudly: 那個人夫自作多情,人妻自以為是07/04 10:53
→ chudly: 告下去07/04 10:53
推 bingnaicha: 是不是有人去肉搜,現實生活被打擾了吧07/04 10:57
推 LaBoLa: 人夫管不住自己 人妻腦補過頭 無辜者被流言重傷 大guy4這07/04 11:00
推 beersea0815: 說毫無效果的人又知道了,TA就不是你07/04 11:00
推 iliyu: 支持妳,那對夫妻真是什麼鍋配什麼蓋07/04 11:22
推 Alexiel: 還好吧 看起很多共同朋友上PTT 這篇是貼給他們看的07/04 11:28
→ Alexiel: 如果很多真的是太太自己腦補的,其實蠻恐怖的 07/04 11:29
推 eternia0920: 哎 該澄清的就該澄清 加油吧 07/04 11:31
推 lucysayhi: 妳能澄清,但可能止不住妳職場周遭人私下八卦的嘴。07/04 11:36
→ lucysayhi: 建議妳看能否轉調 離開那個環境會比較快07/04 11:37
推 jean7836: 她貼line動態,先生存下來,太太以為是傳給先生的,應 07/04 11:42
→ jean7836: 該是正解,因為原文說先生把對話都刪除,只留截圖和照07/04 11:42
→ jean7836: 片07/04 11:42
→ wenmilkyway: 要道歉應該找男方出來比較快,元配除非刻意打聽,不07/04 11:47
→ wenmilkyway: 然多數也是聽到老公的片面之詞,原文描述有出入不意07/04 11:47
→ wenmilkyway: 外07/04 11:47
推 ytwu: 一切源頭都是先生,結果怎麼好像先生變沒事07/04 11:49
推 Laurara: 長得正莫名被有女友或已婚男意淫其實蠻常見的...一般碰07/04 11:55
→ Laurara: 到軟釘子就會縮了 少數很偏執的就會把所有正常往來放大07/04 11:55
→ Laurara: 成女生有意思 然後兩篇文章描述出入很大 上法庭有證據一07/04 11:55
→ Laurara: 翻兩瞪眼 如果訊息跟互動真如這篇所述 元配的責任是跑不07/04 11:55
→ Laurara: 掉的07/04 11:55
推 ann99: 如果本篇屬實原本那篇的夫妻也太恐怖了...推本篇!07/04 12:16
→ ann99: 再看一次原文備份覺得好想吐07/04 12:17
推 ifairy: 若本篇屬實,被扯進去別人婚姻很倒楣耶!原文的推文.....07/04 12:19
→ ahuey10: XD07/04 12:28
推 livability: 被糾纏這樣也太扯07/04 12:31
→ ahuey10: 久了就會被忘記這件事,再次發文,會一直提醒大家別忘@@07/04 12:34
推 aoi: 第一時間就應該發澄清文了,大家快淡忘時再來發很怪 07/04 12:36
→ aoi: 第一時間就可以出來澄清說妳是被糾纏,請原po管好老公 07/04 12:38
→ aoi: 都過幾個月了,妳還是過不去?還是週邊的同事朋友不信?07/04 12:38
推 TANIALIN: 推07/04 12:40
推 Laurara: 她文章不是說 一開始想息事寧人(所以元配道歉就算了) 結 07/04 12:42
→ Laurara: 果謠言越演越烈 還有好事者去肉搜她只好發文07/04 12:42
推 Laurara: 不用說信不信啦 大家聽到謠言都是唯恐天下不亂的到處講八07/04 12:43
→ Laurara: 卦當題材 是有多少人會去當面問事主事實的07/04 12:43
推 bluebear0914: 如文所述的話澄清是應該的 名譽權是憲法保障的權利07/04 12:43
推 aoi: 原po(太太)的道歉文還蠻莫名其妙的,要人家發道歉文並不是07/04 12:47
→ aoi: 息事寧人,原po也道歉了,原po也是這事的受害者07/04 12:47
→ aoi: 比較好奇這個男人後來有沒有被什麼處置,騷擾女同事07/04 12:48
推 Agneta: 這篇看來 原文老公的確是在老婆經歷懷孕小產時 想行動 或07/04 12:50
→ Agneta: 是已行動但被打槍07/04 12:50
→ Cauchy2008: 原配小產在一月,但這篇空教室寫12月...所以約了兩次@07/04 12:59
→ Cauchy2008: @07/04 12:59
推 isaacc: Jeteaime講得很中肯。。。07/04 13:01
推 susanna026: 覺得 看起來蠻奇怪 如果12月 1月 大概不只2次吧?可信07/04 13:05
→ susanna026: 度打折扣吧?07/04 13:06
作者配偶只在1225約過一次,我有證據,我就不評論f故意把時間倒置的用意了
推 deci: Jeteaime中肯+107/04 13:20
推 FANNYFISH: 如果真被人污衊,直接提告吧~發這篇文幫助不大,反而07/04 13:21
→ FANNYFISH: 讓人更想看八卦07/04 13:21
※ 編輯: kevin6162 (42.79.98.24 臺灣), 07/04/2019 13:34:16
推 chenyitu: 請問有懶人包嗎? 07/04 13:41
→ kate101: 感覺像是為了給誰交代po的,現實生活好好處理,該告的就 07/04 13:52
→ kate101: 去告,在這邊是要讓大家複習是嗎? 07/04 13:52
推 tellthe: 網友是否忘了被重溫不重要吧,重點在於原po的名聲和生活 07/04 14:09
→ tellthe: 被打亂了,她需要向現實中看了文而誤會她的人們澄清阿 07/04 14:09
推 tellthe: 即使重燃起被八卦的困擾,也希望替自己發聲,對象是現實 07/04 14:13
→ tellthe: 中認識卻難以輕易觸及的各種人們,至少不被誤為就此默認 07/04 14:13
→ tellthe: ,或給出事件的另一種可能? 07/04 14:13
推 liaomi1994: 被騷擾就夠倒霉了自清還要被酸 希望該採取的法律途徑 07/04 14:22
→ liaomi1994: 不要姑息 07/04 14:22
推 miku629: 男女比較起來 倒楣的總是女生..男的還能在單位活的好好的 07/04 14:32
→ miku629: 女生名譽受損就只能調職或離職了 07/04 14:32
推 Palen: 不要姑息+1 07/04 14:38
→ lluunnaa: 好奇怪,為什麼整篇都在怪原PO,而不是怪原PO配偶? 07/04 15:00
→ lluunnaa: 真正不想被誤會的人,不會像你這樣子澄清,頗怪 07/04 15:04
推 Laurara: 不然樓上說說 真正想澄清的人會怎麼做? 07/04 15:06
推 tellthe: 我也有點好奇真的想澄清的人的標準做法應該是什麼樣子的 07/04 15:07
推 djviva: 秀麗容顏出現了!! 祝福水清魚出真相大白 07/04 15:16
推 rubygogogo: 如果你說的屬實,給你拍拍,真的很衰,可是你真的有點 07/04 15:26
→ rubygogogo: 拖太久了 07/04 15:26
推 tellthe: 大概平時就是好欺負的人吧(?)被亂講時不懂得立刻反彈 07/04 15:29
→ tellthe: ...結果時機就晚了... 07/04 15:29
→ lluunnaa: 我單身時有被已婚男纏過,還收過情書等證據, 07/04 15:29
→ lluunnaa: 本身自愛,名譽也沒受損,清者自清 07/04 15:29
→ Laurara: 所以他老婆有到網路上發文說你介入人家家庭嗎? 07/04 15:31
→ lluunnaa: 只是提出疑問,不代表否定她,我只是想法跟La大不同而已 07/04 15:36
→ Rainbowdays: 樓上疑問的點是什麼,妳只是自己沒這樣做就覺得別人 07/04 15:39
→ Rainbowdays: 幹嘛這樣做,但妳收過情書又不是被po上網搞到辦公室 07/04 15:39
→ Rainbowdays: 都知道啊! 07/04 15:39
推 traman: 話說原原po不是道歉說不是事實 怎還有人去肉搜 07/04 15:39
推 Laurara: 因為世上好事者太多 網路發文本來就要謹慎 抒發情緒就算 07/04 15:42
→ Laurara: 了 發文講出太多特徵讓人認出 如果又非事實 真的無法撇清 07/04 15:42
→ Laurara: 自己責任 07/04 15:42
推 beersea0815: 講清者自清的會不會太自以為是?你有被同事四處背後 07/04 15:46
→ beersea0815: 議論嗎?你有被不實言論上網公審?還扯到自愛是想影 07/04 15:46
→ beersea0815: 射什麼嗎?真的很誇張..... 07/04 15:46
推 lumimi633: 說自己自愛的,是暗指原po不自愛才會遇到這件事嗎…若 07/04 15:47
→ lumimi633: 這篇內文屬實,她哪裡不自愛了? 07/04 15:47
推 tsao1211: 支持一下 07/04 15:49
推 egg87: 清者自清就是標準開車在路上我遵守交通規則,別人絕對不會 07/04 16:01
→ egg87: 撞到我一樣 07/04 16:01
推 anynot: 加油 07/04 16:38
推 cindy740627: 真得很多冷血變態的推文存在,是八卦啦,八卦也要有 07/04 16:51
→ cindy740627: 道德良心,嘖 07/04 16:51
→ jojona: 支持妳 如果被污衊就無法忍受 07/04 17:09
推 yufat: ……要發問卷 調查一下認出來的有幾個人嗎 07/04 17:29
推 nananeko: 推不要姑息!不管是遭受到的不明之冤或很超過的酸文, 07/04 17:29
→ nananeko: 支持原PO都處理 07/04 17:29
噓 jlu: 最好是一看就知道是誰...原文背景啥都不清不楚的. 07/04 17:31
推 lumimi633: 原po說已被圈內人認出,然後圈外人咬定不可能被認出… 07/04 17:35
→ lumimi633: 到底誰才是當事者 07/04 17:35
噓 trippout: 呵呵,你偷吃無數次,對象也不只這位,以為發個澄清文就 07/04 17:36
→ trippout: 有用?真是秀麗容顏,齷齪心腸 07/04 17:36
我從未做過你所謂的偷吃,這位特別從國外來造口業的朋友,是怕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推 susanna026: 是不是 有知道內情的上來?有偷吃? 07/04 17:38
→ jlu: 原文整串描述最清楚就"先生要上課",其他客觀上都是私人事務. 07/04 17:39
→ jlu: 從私人事務也能看出圈內人,真是太強大的八卦能力. 07/04 17:39
推 lumimi633: 樓上的發言若沒證據,是可以告誹謗的。這跟以前文章底 07/04 17:40
→ lumimi633: 下推文無法舉證罵的是誰不一樣,很明白是在罵原po。 07/04 17:40
→ lumimi633: 樓上指tr 07/04 17:40
→ jlu: 如果自己沒有洩露相關內情,別人會知道個鬼. 07/04 17:40
推 youame: 發這種澄清文根本沒用,若覺得清白,就提告才能平息職場風波 07/04 17:44
推 Jeteaime: 這就是我贊成提告的原因 都已經是這狀況 不管你知道什 07/04 17:47
→ Jeteaime: 麼 請擺明身份 提出實證 而不是拿這種帳號 07/04 17:47
→ Jeteaime: 還有請你搞清楚 不管澄清者過去發生過什麼 這件事是獨 07/04 17:48
→ Jeteaime: 立案件 你不能因為過去的事情 而沒有現在實證 就直接如 07/04 17:48
→ Jeteaime: 此指控 07/04 17:48
推 youame: 我只是個鄉民都不相信這種澄清文了,同職場的人會相信? 07/04 17:49
→ Jeteaime: trippout如果沒這件事的任何實證 證明他們兩個有問題 07/04 17:49
→ Jeteaime: 那麼這篇作者可以多一個訴訟對象 07/04 17:49
推 Jeteaime: 還有別以為這是fb 這是ptt 還有ip記錄 用這樣帳號跑不 07/04 17:51
→ Jeteaime: 掉的 07/04 17:51
推 lumimi633: 原文寫了很多女方的外觀特質、家世、與原原po配偶的年 07/04 17:54
→ lumimi633: 齡差等等,再加上原po說的公開貼文(手),被身邊的人 07/04 17:54
→ lumimi633: 認出是很有可能的。 07/04 17:54
→ lumimi633: 這麼多條件可以聯想,何以斷定不可能被認出 07/04 17:54
推 susanna026: 覺得 根本不知道是誰 是哪個白雪公主?也不知道 是不 07/04 17:56
→ susanna026: 是人夫偷吃小三?還是真的騷擾?現在 有人出來說 偷吃 07/04 17:56
→ susanna026: 無數次?還是等擠牙膏吧? 07/04 17:56
推 winnielin28: 拔草看風向 07/04 17:59
推 lovet13: 我記得不管有沒有偷吃,只要講出來好像都是誹謗(? 07/04 18:00
推 lumimi633: 因為出軌是私德,非屬可受公評之事…但一般若是事實也 07/04 18:02
→ lumimi633: 不太會去告,因為可能判決書可能會寫出軌是事實 07/04 18:02
推 annieashin: 不過同事不可能沒有眼睛吧? 能傳這麼久的謠言還真的 07/04 18:08
→ annieashin: 是謠言嗎? 07/04 18:08
推 DearWing: 這麼說好了,本來因為怕被告公然侮辱跟誹謗,有些話不適 07/04 18:09
→ DearWing: 合公開談論的,但一旦有判決書,里投可能有多方證詞跟證 07/04 18:10
→ DearWing: 據,有些可能是引述同事說法,有些是來往的交談紀錄, 07/04 18:11
→ DearWing: 無論結果是勝訴敗訴,這些因為是判決書的一部分,都能拿 07/04 18:12
→ DearWing: 出來公開討論,這樣事情反而更沒完沒了,還失去威嚇的 07/04 18:13
→ DearWing: 效果。 07/04 18:13
推 Gilda: 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某些穿鑿附會空穴來風的推文 心態很可議 07/04 18:23
→ lluunnaa: 支持不滿提告,由法院認證 07/04 18:25
推 DearWing: 另外,上法院講的也不一定是事實,比如說十件事證中, 07/04 18:27
→ DearWing: 只有兩件事真的,法院判決勝訴,可是不會寫另外八件是假 07/04 18:28
→ DearWing: 舉例像離婚判決裡,可能會有人渲染說其中一件為離婚的原 07/04 18:30
→ DearWing: 因,什麼誰腳臭,不洗澡之類的,可真正的原因一定不是這 07/04 18:31
→ DearWing: 個......讓他們三方和解才是最不傷筋動骨的方法 07/04 18:31
推 yufat: 其實不只那一篇下面啦 5月置底文下面就有一堆人在八卦了 07/04 18:55
→ Rainbowdays: 我怎麼覺得t開頭那位語感很像這系列原原po…秀麗容顏 07/04 19:02
→ Rainbowdays: 這個詞要不是他提我都想不起來了科科科…… 07/04 19:02
→ bbrt: 找律師。寄存證信函。公道自會明朗 07/04 21:02
※ 編輯: kevin6162 (42.79.98.24 臺灣), 07/04/2019 21:05:49
推 IlHoon: 不要放過男方,原原po真正接受錯誤訊息來源是他。 07/04 21:23
推 cordeliatai: 所以男方真的沒有外遇,只是死纏爛打,我好想知道男 07/04 21:28
→ cordeliatai: 方是多優秀可以讓她老婆這樣胡思亂想。 07/04 21:28
推 kuran09: 原文找不到被告的點,到時候告輸了謠言只會更誇張 07/04 21:31
推 caterpiller: 推,加油,改告就告! 07/04 21:45
推 godzillagrrr: 李斯特我手很小還是可以彈 我鋼琴老師手也很小 彈 07/04 22:00
→ godzillagrrr: 的嚇嚇叫 07/04 22:00
推 nonwash: 無關真相如何,看妳的文筆,應該要公務員喔!超像在寫公 07/04 22:05
→ nonwash: 文的 07/04 22:05
→ nonwash: 應該是公務員喔!桃園受訓....嗯...龜山? 07/04 22:06
推 imimic: 覺得冷血變態的推文真的好多+1....... 07/04 22:09
→ imimic: 而且那些人好像都覺得自己在這事件裡很重要 真是奇葩 07/04 22:10
→ imimic: 支持這位提告身邊還在繼續散播謠言的人 知一人就告一人 07/04 22:14
→ imimic: 亂世當用重典 八公八婆就是需要法律來治一治 07/04 22:16
→ imimic: 另外 有的推文說男的碰釘子一般就退開了什麼的 07/04 22:19
推 caterpiller: "覺得"開頭的推文真是令人不舒服 07/04 22:20
→ imimic: 小三被揪出來一般也是被罵不敢回嘴阿 哪個氣憤要「澄清」 07/04 22:21
噓 labdog: 寫啥鳥,文筆有夠爛 07/04 23:22
推 shermanqoo: 我只覺得這種國文...寫公文也沒人這樣用 07/04 23:22
→ shermanqoo: 文筆是要敘事 不是要文嚼字 07/04 23:23
→ shermanqoo: 況且原文資訊如此少 是要告什麼?如何證明在指涉妳? 07/04 23:24
推 gor412: 幫推~推文各種風涼及酸民嘴臉讓人不齒,僅靠腦補想像就來 07/04 23:36
→ gor412: 質疑與攻擊po文者,可以照鏡子看看自己的臉有多沒同理心 07/04 23:36
→ gor412: 嗎? 07/04 23:36
推 Alexiel: 她若要找證據,f版友那一篇已經被備份了(感謝國考哥)有ip 07/04 23:39
→ Alexiel: 如果能證明那個ip是太太使用,裡面講她先生和女同事算清楚 07/04 23:41
→ Alexiel: 手機有女生的手部照片,女生有給男方蛋糕,暗示女生的名字 07/04 23:41
→ Alexiel: 感覺上不難,不過需要專家意見...XD 07/04 23:42
推 lumimi633: 文筆很公文嗎?我從未待過公家單位,也不曾學過如何寫 07/04 23:43
→ lumimi633: 公文,不覺得艱澀耶! 07/04 23:43
→ lumimi633: su的推文真的極盡諷刺之能事… 07/04 23:44
推 DearWing: 我不是專家,但通常地點的範圍要明確,比如某學校某機關 07/04 23:49
→ DearWing: 國考哥備份的沒有提到地點。 07/04 23:50
推 DearWing: 其實現在最好的解套方法是,男的說自己做了讓太太誤解的 07/04 23:58
→ DearWing: 事情,太太出來說明自己誤會了,第三方跟男方只是同事 07/05 00:00
→ DearWing: 關係,三個人打死不承認,表面握手言和,至於私底下要 07/05 00:02
→ DearWing: 怎麼告怎麼吵,都不要再公開了。統一口徑,一切都是誤會 07/05 00:02
推 Zumi: 推 07/05 00:11
推 ytwu: 記得就算是最原始文章也只有提到縣市,連哪個領域都沒提, 07/05 00:14
→ ytwu: 那個縣市同時間辦訓練課程的應該非常多政府機關或公司行號吧 07/05 00:14
→ wenmilkyway: IP不能算吧,一般人又無法從IP找到真人,再回推她老 07/05 00:43
→ wenmilkyway: 公跟同事。不然誰敢發文,po文說一下老闆壞話,一不 07/05 00:43
→ wenmilkyway: 小心就被回推,對號入座被吉 07/05 00:43
噓 iampeiyu: 越描越黑 07/05 00:43
推 Laurara: 網路上罵人本來就很容易被吉啊 一堆新聞沒看到 07/05 00:57
→ wenmilkyway: 除非推文直接罵人,不然單純po文沒指名道姓或細節講 07/05 01:01
→ wenmilkyway: 太清楚哪有容易被吉 07/05 01:01
→ wenmilkyway: 上面那個不太一樣吧,舉例的提示都很明顯吧... 07/05 01:24
推 jpg5566: 她澄清的對象是看了文章後中傷她的同事們啊 07/05 07:36
推 jpg5566: 而且文章裡的特徵超具體,預約空教室 手照 差7歲 07/05 07:40
推 DearWing: 臉書有照片跟基本資料,朋友也是找得到的生活圈,批踢 07/05 07:52
→ DearWing: 踢的話要看帳號是不是本人註冊的,特徵明顯還不夠,得 07/05 07:52
→ DearWing: 有個明確地點範圍。 07/05 07:52
推 DearWing: 比如XX公司,XX機構,XX學校,教室的範圍太大了。 07/05 07:58
推 mtyc: D大的建議很好,原po可以考慮看看。走法律途徑就要斟酌 花費 07/05 08:14
→ mtyc: 的心力跟金錢問題 07/05 08:14
推 DearWing: 嗯,還有太太的發原始文的第一個帳號跟道歉文帳號,也要 07/05 08:30
→ DearWing: 嗯,還有太太的發原始文的第一個帳號跟道歉文帳號,也要 07/05 08:30
→ DearWing: 嗯,還有太太的發原始文的第一個帳號跟道歉文帳號,也要 07/05 08:30
→ DearWing: 嗯,還有太太的發原始文的第一個帳號跟道歉文帳號,也要 07/05 08:30
→ DearWing: 嗯,還有太太的發原始文的第一個帳號跟道歉文帳號,也要 07/05 08:30
推 DearWing: 看是否本人,有沒有使用跳板,這些在實務上都不好查, 07/05 08:33
→ DearWing: 說句實在話,若非太太一開始出來發文,本篇原PO其實沒 07/05 08:34
→ DearWing: 有一點籌碼, 07/05 08:34
→ DearWing: 最好還是趁男方對妻子有愧疚感的時候,讓他道歉,把事 07/05 08:34
→ DearWing: 情速戰速決。 07/05 08:34
推 DearWing: 要是男方鐵了心不管妻子死活,或是妻子聖母心發作,要 07/05 10:17
→ DearWing: 替他撐傘,事情只會更麻煩,現實輿論會更加不可收拾。 07/05 10:18
推 mtyc: 時間都過這麼久了,我覺得後者的機率大增......光是想到薪 07/05 10:23
→ mtyc: 薪水跟升遷,夫妻是會同心協力的 07/05 10:23
推 gay7788: XDDDDDDDDDDDDDDD 竟然還出SP了,現在演到哪啦 07/05 11:14
→ FANNYFISH: 夫妻會同心協力+1,事情過太久,不管事實如何,本篇作 07/05 11:33
→ FANNYFISH: 者很難有想要的結果 07/05 11:33
推 chaiocc: 支持妳為自己澄清,一個管不住小頭的老公,一個被丈夫 07/05 11:54
→ chaiocc: 背叛的老婆,給無辜被噴到的原po拍拍 07/05 11:55
推 serenayo: 推 造謠者須負法律責任 07/05 12:35
推 bbyy: 蠻好奇為何出來發文後,整個風向都變了,一堆完全不知情的人 07/05 12:41
→ bbyy: 一直說推說支持,但跟事情毫不相關的人怎麼會知道誰說的是真 07/05 12:41
→ bbyy: 的誰是假的…… 07/05 12:41
推 ytwu: 我也覺得很妙,就兩方說法不同,外人根本不知誰真誰假,妄斷 07/05 12:50
→ ytwu: 是原原po幻想或本文捏造都是不洽當的 07/05 12:50
推 Jeteaime: 這就是我們的差別 我根本不在乎誰說的是真是假 我也不在 07/05 12:54
→ Jeteaime: 乎你或多數人支持或反對 就像你說的 大家都不知道事實真 07/05 12:54
→ Jeteaime: 相 那請問一堆人身攻擊的又是怎樣 我支持的是這篇原po 07/05 12:54
→ Jeteaime: 對那些人提告 那些人可以相信自己相信的 但不要謾罵羞辱 07/05 12:54
→ Jeteaime: 很難嗎 07/05 12:54
推 Laurara: 同意J大 仗著網路匿名謾罵羞辱嘲諷真的沒必要 另外噓文 07/05 12:58
→ Laurara: 的那個有效文章1 又從瑞士發文 看看就算了 07/05 12:58
推 Jeteaime: 他的資訊我已經寄給這篇作者 很愛放話 是吧 07/05 12:58
→ Jeteaime: 都已經是成年人 也很多都是有家業的人 還把這邊當八卦 07/05 13:00
→ Jeteaime: 玩 07/05 13:00
推 ytwu: 人身攻擊大概源自相信某一方為真,所以攻擊另一方,不論是 07/05 13:02
→ ytwu: 原原po或本文作者都有被攻擊。我個人是認為人身攻擊很不好, 07/05 13:02
→ ytwu: 尤其是這種根本不曉得事實是怎樣 07/05 13:02
推 Jeteaime: 等到受害者受不了說要告 又一堆人說這樣你也會有風險 07/05 13:04
→ Jeteaime: 那我怎麼沒看到過度言論時也有同樣多的人出來勸 你這 07/05 13:04
→ Jeteaime: 樣說會有風險 我很清楚這個版面的風向 也尊重各位選擇 07/05 13:04
→ Jeteaime: 但凡事都要有個底線 07/05 13:04
→ Jeteaime: 不 我覺得認知錯誤都還能接受 只要不是惡意 有所依據即 07/05 13:05
→ Jeteaime: 可 07/05 13:05
→ Jeteaime: 我討厭的是根本連文章敘述都沒有 卻可以直接開口謾罵侮 07/05 13:06
→ Jeteaime: 辱的那種 07/05 13:06
推 ytwu: 其實澄清文出來時,我第一次推文也是建議提告。只是細想提告 07/05 13:07
→ ytwu: 也有提告的風險,所以在閒聊區提出來聊 07/05 13:07
→ ytwu: 說提告有風險不代表阻止提告喔,就只是提醒不是想像中提告就 07/05 13:09
→ ytwu: 一定能證明清白 07/05 13:09
推 s5597: 推J大 支持提告 07/05 13:26
推 DearWing: 勝訴要是拿不到十萬塊以上賠償,跟一年以上刑期,通常我 07/05 13:41
→ DearWing: 不建議提告,因為敗訴有可能面臨被告求償訴訟費,還有可 07/05 13:41
→ DearWing: 能被提誣告罪,成立很難,但去開庭好累,這樣簡直沒完了 07/05 13:43
→ DearWing: 看是要和解,或是找人調停,讓男方在工作地點發聲明稿 07/05 13:44
→ DearWing: 放在公佈欄上,也比走訴訟的方式快跟省事 07/05 13:44
推 oppp: 澄清沒有不妥,受害者真的很倒霉。不過華人就是習慣看息事 07/05 13:57
→ oppp: 寧人,受害者有激烈的反應通常都會被責備。 07/05 13:57
推 DearWing: 對了,走調解是有法律效力的,要是覺得不夠,可以讓男方 07/05 14:01
→ DearWing: 把聲明發在網路上。最後,真要提告,能找律師就找,錢不 07/05 14:02
→ DearWing: 要省,那篇澄清文寫不夠理想,應該刪掉一些不必要的枝節 07/05 14:04
推 mtyc: 你所謂的謾罵跟說訴訟有風險的人是同一群人嗎?一直要扣帽子 07/05 14:24
→ mtyc: 是怎樣? 07/05 14:24
推 mtyc: 現在是只能完全支持原po告人才能出聲嗎?說訴訟有風險,要她 07/05 14:26
→ mtyc: 有心理準備也不行? 07/05 14:26
推 cordeliatai: 當初原配的文章怎麼都沒有這些道德勸說?看樣子大家 07/05 14:31
→ cordeliatai: 比較保護第三者。 07/05 14:31
推 ytwu: 原文就外人來說寫的超模糊的,如果那篇也要勸說,大概板上 07/05 14:34
→ ytwu: 90%的抱怨文都要勸說 07/05 14:34
→ ytwu: 而且其實沒人在對澄清文"道德"勸說吧 07/05 14:35
推 mtyc: 主要是看原po最想達到什麼目的,訴訟是可以出一口惡氣,但 07/05 14:36
→ mtyc: 不一定能平息流言,還可能甚囂塵上。還有法律不一定是站在真 07/05 14:36
→ mtyc: 實這邊,還要看法官的心證,不過我想這些話講幾百次都是沒 07/05 14:36
→ mtyc: 用的 07/05 14:36
→ mtyc: 你的道德勸說定義是什麼?兩人狀況是一樣的嗎? 07/05 14:38
推 ytwu: 如果說提醒訴訟風險=勸阻訴訟,提醒澄清文透露太多私人訊息= 07/05 14:38
→ ytwu: 不該發澄清文。那可以想像萬一敗訴就會被視為"果真有此事", 07/05 14:39
→ ytwu: 但實際上敗訴有可能只是證據不足無法判斷原告或被告陳述何者 07/05 14:39
→ ytwu: 為真 07/05 14:39
推 mtyc: 我建議刪文是因爲po文會有更多質疑,招來莫名攻擊,不是每 07/05 14:41
→ mtyc: 個網友都有自制力 07/05 14:41
推 mtyc: 不管訴訟或澄清文,結果都不一定是她想要的。這句話我講很多 07/05 14:46
→ mtyc: 遍,不過還是會有人用二元邏輯來斷章取義,那你們的底線又在 07/05 14:46
→ mtyc: 哪裏 07/05 14:46
推 eternia0920: 我覺得該澄清還是該澄清啦 07/05 14:48
→ eternia0920: 不澄清的話 看在K大職場同事的眼裡 基本上就變成默認 07/05 14:49
→ eternia0920: 了吧 有澄清的話 即使未必能完全消除流言 但是也可以 07/05 14:50
→ eternia0920: 不讓當初flingd的發文當成同事她們判斷的唯一依據 07/05 14:50
推 lumimi633: 推樓上e大,澄清了,即使被某些陌生網友酸言酸語,也 07/05 15:55
→ lumimi633: 比被周遭的人直接當成默認來得好。即使不一定會被相信 07/05 15:55
→ lumimi633: ,但至少有反駁的動作。 07/05 15:55
推 mtyc: 也是 07/05 16:33
推 mtyc: 是我思慮不周,抱歉了 07/05 17:26
推 DearWing: 之前看太太寫的文很同情她,現在看原波的文覺得很無辜, 07/05 18:26
→ DearWing: 可是男方就躲在兩個女人背後不出面,哪怕他只要說一句, 07/05 18:28
→ DearWing: 他對不起太太,造成原波的困擾,承擔起一切責任, 07/05 18:28
推 DearWing: 他也沒做到。 07/05 18:31
推 houjenny: 覺得這篇的有些推文真是讓人大開眼界,上來澄清也不行? 07/05 18:32
→ houjenny: 我就不相信現實生活裡大家都只會乖乖吞下去。 07/05 18:32
推 rayray123: 噁男躲爽爽,麻煩不要姑息賤人 07/05 18:37
推 DearWing: 問題在於依照正常法律程序,男方沒責任啊, 07/05 18:43
推 DearWing: 原波就算費盡千辛萬苦勝訴,贏的人也只是他的太太, 07/05 18:45
→ DearWing: 男方繼續不承認不否認,對恢復原波名譽沒有幫助, 07/05 18:46
推 DearWing: 唯有拿太太發文的事情,才能讓他擔起所有責任。 07/05 18:48
推 yehyoyo: 嫁人後才真的體會到oppp說的檢討被害人 07/05 19:39
推 navysoider: 建議妳去把提告要件看清楚耶!一直提結果沒人知道在講 07/05 20:40
→ navysoider: 誰,到時候變成法院認證其實更傷 07/05 20:40
→ imimic: 原PO要的是在她身邊繼續謠言的人 清白更需要法律認證 07/05 20:55
推 Cauchy2008: 告輸了別人只會覺得是法院認證的小三吧... 07/05 21:39
推 damao: 秀容是妳?!(我亂猜的XD 07/05 22:25
推 lovetianma: 如果有男方的同事知道他老婆的ptt帳號,那女方的身份 07/05 22:47
→ lovetianma: 真的很好猜啊,除非老公同事每個特徵都一模一樣,否則 07/05 22:47
→ lovetianma: 刪去法太簡單了,不要小看愛八卦的人的偵察能力(認真 07/05 22:47
推 youame: 未婚被傳成慣性小三,看某推文就知道,不只介入本文中的夫妻 07/05 22:51
→ youame: 這些事一定是現實生活中認識才知道,不然網路誰知你那位 07/05 22:52
→ youame: 光憑網路寫寫澄清文,就覺得可以現實變平靜,是太天真了吧 07/05 22:53
→ youame: 不是說手中握有證據嗎?那就提告呀,已被傳成這樣,還會更慘? 07/05 22:55
推 ruru2804: 推oppp,真的是誤會的話,出來澄清是正確的吧!難道要 07/06 01:03
→ ruru2804: 把這些無中生有的事吞下嗎!將心比心如果真的是自己遇 07/06 01:03
→ ruru2804: 到被莫名的八卦在職場被傳的沸沸揚揚!還會對自己說不 07/06 01:03
→ ruru2804: 用澄清,過了就好嗎… 07/06 01:03
推 Jeteaime: 一直重複煩不煩 真的沒自覺我在說你嗎 07/06 06:06
推 Jeteaime: 一定要別人把話說白嗎 你是有多關心澄清者 07/06 06:08
→ DearWing: 我同情太太,也不代表我提的建議是錯的, 07/06 07:16
推 DearWing: 而且當初太太最先的發文的確是在講這樣的事, 07/06 07:17
推 DearWing: 就說澄清文中,也說了小禮物的事,跟公開場合捕見面的 07/06 07:26
→ DearWing: 對話, 07/06 07:26
推 DearWing: 我提醒她斟酌字眼是在害她嗎? 07/06 07:28
推 DearWing: 法律部份的建議,你隨便問個懂法的學生就知道我說的對 07/06 07:30
→ DearWing: 不對 07/06 07:30
推 DearWing: 報警之後要是敗訴,真的很容易被告誣告罪, 07/06 07:32
→ DearWing: 去看看誣告罪的處罰遊多重 ,比誹謗嚴重多了, 07/06 07:33
推 DearWing: 跟對方和解之後 ,至少手中還能握有一個證據, 07/06 07:36
→ DearWing: 這對原波將來要不要提告有幫助, 07/06 07:37
→ eva19452002: 不會,鄉民會說誣告罪超難成立,所以不用怕 07/06 07:44
推 DearWing: 我可憐太太 ,她發現那些會懷疑很正常, 07/06 07:45
推 DearWing: 所以我沒阻止原波澄清,那對釐清事實有益。 07/06 07:46
→ DearWing: 報警之後就難說了,去GOOGLE一下,只花你十秒鐘。 07/06 07:47
噓 FANNYFISH: 紅明顯,我也曾發生職場惡意中傷,我手上有截圖且有人 07/06 08:30
→ FANNYFISH: 證,但詢問過律師,他明確表示:不可能100%勝訴,萬一 07/06 08:30
→ FANNYFISH: 敗訴,我就是法院認證的壞人,提告後的結果不一定是我 07/06 08:30
→ FANNYFISH: 想要的正義,這case目前各說各話,不設立場,就我個人 07/06 08:30
→ FANNYFISH: 經驗瞭解想澄清自己,但提告不見得是想要的結果,網路 07/06 08:30
→ FANNYFISH: 澄清更是提油救火,讓更多人看熱鬧,毫無用處,不管真 07/06 08:30
→ FANNYFISH: 相如何,好好冷靜想想後續,找出對自己最有利的路 07/06 08:30
推 wadasipeter: 支持你!!告死不實言論 07/06 22:59
推 hey37: 推 07/08 18:26
推 m0630821: 挖 07/08 23:13
推 m0630821: 這應該是分身 07/08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