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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決策說明請詳#1TIzeHgF (marriage) 修正板規如下,自公告後實施! ===原板規=== 15. 具攻擊性言論 4. 若當事人已表明配偶沒有外遇疑慮,禁止在推噓文或回文質疑或取笑當事人配偶 有外遇,違者刪除發言並禁言14天。 ===新板規==== 15. 具攻擊性言論 4. (原發文需於文章開頭以亮黃色註明:本人配偶無外遇可能性! 若無前述特別註明,則不適用此條板規) 若當事人已表明配偶沒有外遇疑慮,禁止在推噓文或回文質疑或取笑當事人配偶 有外遇,違者刪除發言並禁言14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4.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65307640.A.D13.html
sopoor: 法律上一般都是無罪認定,所以這個規則是沒寫就當成有可能? 08/09 08:16
sopoor: 照這個邏輯,只要沒寫,是不是都可以質疑在板上po文者都先丟 08/09 08:17
sopoor: 一個"可能是外遇",的推文? 08/09 08:18
yaokut: 如果說跟外遇根本無關的,也是要先表明這句,避免突然有人 08/09 08:20
yaokut: 硬要推這句,羞辱配偶,卻因沒這句而得吞下去? 08/09 08:22
talk5566: 期待著一個幸運和一個衝擊多麼奇妙的際遇翻越過前面山頂 08/09 08:35
talk5566: 和層層白雲綠光在哪裡觸電般不可思議像一個奇蹟劃過 08/09 08:35
djboy: 我覺得這條版規怪怪的。人都有過度自信和美化的天性,而整 08/09 09:55
djboy: 個文章就是濃濃的外遇跡象,但是卻因原po拒絕此一可能,用 08/09 09:55
djboy: 版規強加處罰。這樣,似乎有違「討論」的本意 08/09 09:55
djboy: 真的玻璃心,也別來這裡發文了 08/09 09:58
說明一下,這個"置頂宣告",可以後補 而加上後,該文就適用15-4板規(當然,之前推文不適用)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9/2019 11:12:07
yylane: 這板規太奇怪了吧?那如果有人堅信自己的老公沒問題,拼命 08/09 11:31
yylane: 怪公婆,那是否也要用板規規定大家不可以罵她老公? 08/09 11:31
yylane: 只要前面加上一句黃色字體就不可以再針對老公討論? 08/09 11:33
15-4並非"新增板規";我只是在原有基礎上,先簡單增高門檻 至於此條板規是否該被廢除,則需要更多後續討論 我不傾向自己決定後公告… 也就是說,目前算是暫時性的"緊急處置" 補充一下,當初選板主時 有人在我的"政見文"推文提問管板方式,我也推文做了以下回應… (有修正錯字) #1SUmttEP (marriage) → marra: 除代po文外, 預設沿用原版規 03/03 11:01 → marra: 任何版規修正,會於充分討論後,投票決定 03/03 11:01 → marra: 不同意見分流,為尊重個體差異的概念,如必須修正版規,亦 03/03 11:03 → marra: 於討論後投票執行 03/03 11:03 故依據個人理念,及對板眾的承諾,我不會不想直接修改前人留下的板規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9/2019 11:51:21
djboy: 討論區 的本意,就是聽聽不同的意見,找到自己的盲點。如果 08/09 12:02
djboy: 一堆網友都說外遇,那不是正好給原po當頭棒喝,逼他正視原 08/09 12:02
djboy: 本不願意去思考的可能點,這正是本版的立意所在。板上過去 08/09 12:02
djboy: 因此造成困擾的事件應該不多吧~這條版規我還第一次看到... 08/09 12:02
djboy: 到底當時的設置理由是啥? 08/09 12:02
請詳#1TIzeHgF (marriage) 再跟著文中線索一路往前追…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9/2019 12:03:12
qq204: 但說沒外遇可能最後結果真的是外遇呢? 08/09 12:57
sexymuse: 那就都依發文者所說的就好了啊,這版要不要改叫婚姻自 08/09 13:59
sexymuse: 嗨個版?還叫甚麼討論區或論壇,哼 08/09 13:59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9/2019 14:11:12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9/2019 14:13:33 如果大家覺得板規15-4(或是其它板規)有需要做進一步的修改/刪除, 也歡迎發文利用[板務]分類,提出意見並廣為討論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9/2019 14:24:30
fifybl: 有些一開始沒有寫 後來才修文補充 08/09 21:50
fifybl: end看下面的推文回應就不會看到 08/09 21:50
fifybl: 所以進文章第一句高亮覺得很合理 08/09 21:50
fifybl: 既然要無視外遇可能 鄉民推不推文都幫不上忙啊 08/09 21:50
leilo: 不建議規定用色碼 很多人不會用 到時候板主會很累 08/09 21:51
要使用高度限制的板規,就得好好學習色碼使用 板主也是為了處理這個事件而特別從無到有學會色碼使用的 =_=#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9/2019 23:40:50
s89227: 編輯之後才加上去的話適用嗎? 08/10 04:54
前面有說哦!可以"後補" 所以才決定要採用亮黃字體,吸引注意 在編輯文章的同時推文,在判定上就有點不明確,但會考量中間的緩衝時間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0/2019 05:23:54
neverli: 那我不質疑他配偶有外遇 我質疑他哪來自信相信配偶無外遇 08/10 14:32
neverli: 這樣可以吧 08/10 14:32
這要看前後文和語意 等你被檢舉,我又還沒退位,再來研究判別後,告訴你行不行 =_=#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0/2019 17:50:33
leilo: 我的意思是這樣你/或你的後繼者會很辛苦 08/10 23:20
leilo: 實際成功使用跟違規數量(無論有意無意)可能會差異很多... 08/10 23:21
leilo: 我是真的不太看好你們這種累死自己的方式啦 08/10 23:22
leilo: 也是要考慮到後繼者甚至之後沒空能不能使用 08/10 23:22
leilo: 不然每次換板主就要檢視那些板規太難用修板規也是很累 08/10 23:22
我有考慮過取消15-4,回歸15-1統一處理 但由於以下兩點:1。由板眾充份討論過後,才修改板規的競選承諾 2。雖然我個人無法體會,但被質疑另一半出軌可能真的很令人痛苦 (也應該是前前板主立這條板規的立意) 所以做出以上折衝的暫時處置 而後繼者上任後,有修改板規的權限,自然不在我的考量範圍之內 新板規後公布適用後,若真的窒礙難行,會再行公開討論後進行修改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1/2019 04:18:08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23/2019 08: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