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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就是趕快離婚。 為什麼婚前,妳都不先設定好自己要結婚的條件,就結婚呢? 妳婚姻條件設定,未來老公就是要回娘家繼承家業,這個條件明講出來並不可恥,也很健 康的。 總比婚後,妳才用各種理由,拐他回來你加上班。原先妳可能想的是,他都已經40歲了, 應該會認清現實狀況,就可以拐他上車,婚前沒明講對吧? 結果沒想到你老公,就是沒家庭責任感,不認清事實,都已經40歲了,還抱著一個20歲才 有的工作夢想。寧願在外面單身爽爽過,也不盡為人夫該有的義務,放老婆當偽單親。 妳才30歲,鼓起勇氣趕快離婚,把自己整理好重新透入婚姻市場。 用妳設定好的條件,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233.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67095215.A.6AF.html
kutkin: 哈 08/30 00:17
dobeqoo: 30離婚(還帶小孩)投入婚姻市場? 08/30 00:38
Woolwich: 抱歉…回娘家公司上班是他自己提出來的,我反而不希望他 08/30 01:18
Woolwich: 回來免得工作上跟我家人有啥不愉快,多尷尬的… 08/30 01:18
Woolwich: 另外我如果離婚也沒打算一定要在找個男人,有就有沒有就 08/30 01:18
Woolwich: 算了緣分不就是這樣? 08/30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