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TousBaby: 我先 08/30 22:48
噓 mimiwu: 反串? 08/30 22:56
→ kutkin: 很有瑪麗姬價值 可以 08/30 23:03
推 vadajoan: I agree. 08/31 01:10
推 orangeheart: 蠻不錯的論點 08/31 01:19
→ rayray123: 其它不說 光哄女方生子 還要女方用"哄"的激發他父親本 08/31 01:35
→ rayray123: 能的說法就夠荒謬的 好像40歲男人不懂事很應該 08/31 01:35
推 nclovegc: 我覺得這篇才是正解...更不要說還有外遇徵兆,到底要不 08/31 05:53
→ nclovegc: 要一直委屈自己,他真的是愛老婆孩子,還是放不下岳家資 08/31 05:53
→ nclovegc: 源?就不要提供了房子還給他爽爽幽會 08/31 05:53
男的我不敢講,女的多半是30了看周圍人都結婚了
一方面要面子,一方面覺得大家都有[人妻]這頭銜了我沒有
不然我也想不透為什麼找這樣的男人嫁
※ 編輯: logen (114.34.176.145 臺灣), 08/31/2019 06:22:46
推 krisis: 推 08/31 08:55
推 cindy033: 推 08/31 09:07
推 pinkygirl: 推這篇 當發現岳家資源要被抽走了 就會回來說愛家了 08/31 12:19
→ huzzah: 琱]推這篇 夫妻兩人感情如何他自己最清楚 08/31 13:15
→ huzzah: 如果收入職位沒有騙人的話 一個關係還可以或有起碼責任意 08/31 13:15
→ huzzah: 識的男人 應當部會用這樣的方法對待小十歲的老婆和雉兒 08/31 13:17
推 fifybl: 不要用職位收入對外人的態度 去判斷是否會對家人好 會很 08/31 19:24
→ fifybl: 慘 08/31 19:24
→ fifybl: 有些人的和善熱心只有在面對外人才會出現 08/31 19:25
推 toroiver: 離婚 要生活費教育費(至少可以要到一半吧 08/31 19:33
→ Woolwich: 回原po:我從不在意是否結婚頭銜那些,事實上我26、27歲 09/01 01:24
→ Woolwich: 結婚時大部分同學也都還沒結婚,當初結婚先生也是同意不 09/01 01:24
→ Woolwich: 生孩子的 09/01 01:24
→ Woolwich: fif大,你的論點是真的…不是每個高收入或者有錢的人都 09/01 01:31
→ Woolwich: 會花錢花的很沒感覺,我前同事男友是機師但是大到房租小 09/01 01:31
→ Woolwich: 到吃飯水電瓦斯等生活雜支都還堅持AA,名言能者為何能者 09/01 01:31
→ Woolwich: 就一定要多勞;在交往時我覺得沒差因為我不用靠先生(當時 09/01 01:31
→ Woolwich: 男友)也能過得很好,生了孩子後才發現真還真的是個問題 09/01 01:31
推 marra: 樓上,妳就好好諮商一下,好好釐清自己的困境和底線吧! 09/01 06:04
推 marra: 而且,妳孩子打預防針要回台北,諮商也要回台北,感覺生活 09/01 06:05
推 marra: 圈都在台北…不缺錢的話,搬回台北,雖然不住娘家,但育嬰 09/01 06:05
推 marra: 部份外包也可以是個選項。感覺妳待在宜蘭,除了遠離老公之 09/01 06:06
推 marra: 外,整個人都乾枯了… 加油讓自己活得滋潤點,好嗎? 09/01 06:06
推 immonsee: 這篇說的對 09/01 12:07
推 lessonone: 推這篇!!!!!!!! 09/01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