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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職軍,大概能懂你老公想法,除了爸媽頂嘴外(因為婚前就告知),其餘不怎麼認同 。 通常會不請保姆,大概就是錢的問題吧 畢竟軍中還是有部分人請24小時保姆 每個人的教育,爸媽請負起責任 法律上的法定代理人是父母,不是祖父母 誰留在家守,當然以誰為主 部隊再怎麼加班,都沒顧小孩累 提醒妳最重要的權利 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第42條請求分配 退伍金、退休俸權利 離婚請別忘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78.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73972916.A.91A.html
eyeworm: "不幸離婚"?這種婚姻才叫不幸吧XD11/17 14:58
或許原po把離婚視為最糟狀態,我修一下字眼好了 改成離婚請別忘記,這條公務員也有類似條例。 ※ 編輯: airforce1101 (36.228.78.157 臺灣), 11/17/2019 15:02:59
jefssb: 推11/17 15:35
jefssb: 感謝你給原po的建言11/17 15:35
HayaSan: 推這篇11/17 15:52
aoi: 推11/17 16:01
jing0212: 謝謝您的建言,這是很重要的資訊(我不知道有這規定)11/17 16:39
jing0212: 感激不盡!11/17 16:39
縮網址一直編輯失敗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60060002100-1070621&ShowT ype=Ref&FLNO=42000 連結有釋函及判例 不然就是google打那個條例 ,植根法律網內這個條例有另連結釋函及判例 107年6月公佈
sashababie: 務實推11/17 17:49
※ 編輯: airforce1101 (114.137.9.137 臺灣), 11/17/2019 17:59:43 ※ 編輯: airforce1101 (114.137.9.137 臺灣), 11/17/2019 18:01:38
isaacc: 推! 11/17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