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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不要給 因為原PO問題不在於給不給 而是給的方式太控制狂 還要登記 還要你覺得合理 不然請原PO把所有卡跟錢還有存簿印章都給老婆半年 只能請款跟老婆覺得合理才拿錢 如果這樣也OK那我....也沒意見 ※ 引述《c31547 (Jesse)》之銘言: : ※請注意,本板文章發表後即無法自刪,請再次確認再發文。※ : 1. 對婚姻關係的心情抒發。 : 2. 雖為心情抒發,但仍須接受板友公評。 : 3. 若為正向心情分享,可考慮使用[閃光]或[閒聊]分類。 : *[1;31m和*[m是顏色控制碼,請不要刪掉他們! : ===================== 以上請按Ctrl+y刪除,以下請勿刪除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NO目前我老婆是全職媽媽, : 我有給他一張信用卡隨時可以刷, : 平常所有一切開銷都是我在支付, : 需要錢,只要她開口我都會給, : 並且我會擺一筆錢在家中,她需要錢可以去拿,只要登記一下日期及用途, : 可是我們時常因為她沒有零用錢而吵架, : 她覺得他想要一筆她可以自由支配而不需要開口跟我要的的錢, : 她沒在工作、沒安全感我可以理解, : 所以家裡開銷從來不花她戶頭的錢, : 讀書存的保險解約是在她戶頭、結婚女方禮金她全部收走、她戶頭至少有上百萬,所有開銷費用我全數吸收、蜜月、月子中心、想換新手機等等..其他只要我覺得合理我能負擔的,我盡量滿足她。 : 但我不懂,為什麼總是要跟我談錢, : 我不覺得我有愧對他們母女, : 我該怎麼跟她溝通才好.. : 真的應該額外給她零用錢嗎!!?又該給多少?有人有相關經驗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跟朝三暮四的猴子一樣 建議原PO讓老婆去上班 領自己的工錢當零用錢 把原來給老婆的信用卡跟常備金收回 拿去請24小時保母跟每週兩三次的打掃阿姨 其它開銷就原PO正常全出 相信開銷不會差很多 但是皆大歡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214.1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74488527.A.0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