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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igxm (不想當備胎 >_<)》之銘言: : 婚期定在二二八連假,因為今年的收入有增加 : 如果選在年底前登記,預計明年夫妻合併報稅可以節省稅金約20000 : 所以,個人傾向年底前登記,這樣也比較好請婚假 : 女方認為,登記日期與迎娶儀式差兩個月,間隔時間太長 : 最好是在迎娶儀式前幾天辦理登記就好 : 而且女方認為我的理由太瞎,面對結婚這種大事,我的表現不夠大器 : 目前意見僵持中.... : 最後討論的結果就是問女方的爸媽 : 只要未來的岳父與丈母娘點頭放行,我就可以在年底前登記 : 顯然,我的登記理由是不能端上檯面的 : 大家能不能幫我想個理由,說服岳父跟丈母娘,讓他們同意讓我們在年底前登記?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0TDB. 不知道你們之前是有共識說先正式一起生活,之後再補辦婚宴, 還是正式一起生活是從婚宴完才開始? 這兩者會差蠻多的。 如果這部分沒有共識,討論也會是雞同鴨講講不到點上。 因為現在結婚是以登記為算, 有些人會很在意正式結婚跟婚宴之間的時間, 因為那代表你身份上的不同。 尤其又卡到一個過年, 那登記之後明年過年她要不要去你家過年? 是不是她就只能變成回娘家? 這也可能是女方在意的點, “面對結婚這種大事,表現不夠大器” 這句很多解讀,她也沒說很清楚, 只能知道她認為結婚的意義和考量不應該建立在節稅上, 也許上面提的那些是一個方向給你參考。 例如針對這點說,只是先登記,明年宴客後才算真的結婚, 這之前一樣照舊生活就好之類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145.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76116276.A.6A5.html
Floridasian : 原PO推文裡有補充說正式ㄧ起生活是迎娶之後12/12 10:18
感謝提醒,看到原po的這句了 “登記只是法律效力跟手續,真正一起生活還是等到迎娶之後” 既然已經先有這種共識, 那很大可能就是不想這麼早先訂死囉, 如果這是他們家的觀念, 那,我覺得要說服有點困難啦XD 說省下來的錢投資在蜜月旅行上, 讓女生有更好的蜜月回憶好了XD 還要保證婚宴後才算正式結婚,明年過年還是各自過喔。 ※ 編輯: xxshoxx (49.215.145.199 臺灣), 12/12/2019 10: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