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gnel : 推 公嬤這種事如果當初不想拜要先講 而不是現在因02/02 13:45
→ agnel : 不爽老公不付房貸拿出來攪在一起講02/02 13:45
推 james1993730: 只要覺得自己吃虧,什麼東西都可以拿出來說嘴02/02 14:06
推 mamajustgo : 推 02/02 14:07
推 final007 : 怪老公但是沒想過買房前本來就要知道薪水如何分配,02/02 14:19
→ final007 : 恨老公恨婆婆,但是對於媽媽要孝親費倒是一點怨言02/02 14:19
→ final007 : 都沒有,換成是版上其他老婆,寧可全付房貸也不肯付02/02 14:19
→ final007 : 家用費,因為家用費如果離婚要舉證支出根本很難02/02 14:19
推 ivyL : 推02/02 14:52
→ stevenyenyen: 很多人都喜歡片面說,一個家庭支出又不是只有房貸, 02/02 18:40
→ stevenyenyen: 還有生活費支出啊,怎麼都不討論?02/02 18:40
推 suii : 如果夫家比較寬裕,還要等支出等值再分擔一半,顯然 02/03 00:00
→ suii : 不顧女方經濟吃力的狀況。女生壓力大婚姻會美滿嗎?02/03 00:00
→ suii : 要拜公媽要跟父姓要傳統又想AA平分,不就老公自助餐02/03 00:00
→ suii : 嗎?02/03 00:00
我是覺得這是兩件事,房貸和生活費的分配應該在購屋前就要分配好的。甚至應該說是,
以經濟能力去決定要購入的物件價值。
而拜不拜祖先、小孩的姓氏也是一開始就該討論的,還沒購屋就要討論要不要移請祖先牌
位,還在備孕期就要先說清楚決定小孩姓氏。如果不願意就要直說,千萬不要鄉愿,畢竟
請神容易送神難,改名也只有兩次機會。
如果一開始默許,後面因為別的事情失去平衡而拿出來說嘴,不是拿張飛打岳飛嗎?
※ 編輯: AQQQQQQQ (223.136.140.190 臺灣), 02/03/2020 00:29:24
推 tinabjqs : 女方真的經濟吃緊,那房子就改掛共同一起出不就好了 02/03 10:51
→ tinabjqs : 拜公媽跟小孩父姓跟經濟與買房有什麼關係 02/03 10:53
→ tinabjqs : 推這篇 02/03 10:53
推 jack00320 : 推這篇明事理 02/03 18:01
推 germanism414: 不繳公媽丟丟出去 02/06 02:19
→ germanism414: 這社會這欺善怕惡 02/06 02:20
推 max205 : 這篇中肯 02/06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