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oggylin : 賤賣也是可以提告要回該拿的部分喔 02/03 20:55
告是可以告 但拿不拿得回來就不一定了
→ shamanlin : 賤賣還可以拿一半,直接贈與過戶就gg了 02/03 21:48
推 tinabjqs : 推樓上....持有者是誰真的很重要啊,就算提告拿回 02/03 21:55
→ tinabjqs : 部份金房款,但你無法阻止你住的家莫名其妙就被賣 02/03 21:55
→ tinabjqs : 掉呢! 02/03 21:55
※ 編輯: ttnez (150.116.242.130 臺灣), 02/03/2020 22:40:30
推 agnel : 推 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就佔上風啊 有請求權沒錯但打官 02/03 22:46
→ agnel : 司耗時 可能訴訟還沒打完房子就被移轉走了 02/03 22:46
推 ggeennoo : 如果都考慮到這了,要不要直接離婚比較安全啊 02/04 00:51
應該說...
當你要離婚的時候才考慮到這!!??
那你的錢應該很不安全了~~
※ 編輯: ttnez (150.116.242.130 臺灣), 02/04/2020 01:21:20
→ willike : 所以我才說主導權在女生身上,她不用這麼難過02/04 02:04
推 owlonoak : 簡言之原原PO的無知讓她自己產生了不必要的困擾,她02/04 04:18
→ owlonoak : 看完推噓文應該可放寬心。02/04 04:18
→ owlonoak : 真覺得錢不夠只好想辦法開源節流02/04 04:19
一出口就要老公付一半,這種開源講不通啦~~
另外,就算全部原原po自己付,但錢真的不夠時也是老公出錢吧…
所以和老公共同持有,一起分擔房貸應該是最適解。
※ 編輯: ttnez (223.136.146.141 臺灣), 02/04/2020 15: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