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個人資料 《ID暱稱》TINBING (TINBING) 《經濟狀況》普通 ($8536) 《登入次數》581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497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3/31/2020 09:54:28 Tue 《上次故鄉》118.167.76.4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二、管板經驗 無 三、管板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見紅即休,希望板務處理及家庭時間能平衡。 四、自我介紹 正義魔人、檢舉魔人、崩潰魔人、愛演戲魔人、討厭莫須有魔人、討厭嗆家教魔人、 討厭人嗆意見那麼多不會出來選板主哦魔人、討厭人身攻擊魔人。 五、預計採用的管理方式及政見 壹、定義標準及解釋板規 板規的理解大家有不同的想法,因此定義板主的見解很重要,執法上才有依據 貳、更改檢舉方式及增加檢舉時限 1.讓檢舉者自己找證據去論述其違規理由 2.讓被檢舉者自己找證據去論述其合理性 3.板主只根據二造之說法是否符合上述政見壹所定義之標準裁決。減 少球員兼裁判情況。 4.此方式可能造成同一事件但判決出來不同結果。 所謂”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5.檢舉採實名檢舉。檢舉人及被檢舉人之論述以寄站內信寄給板主。其 論述最好能同意板主公開以示公評。 6.檢舉時限為最後發文或編輯時間72小時內。 7.寫太詳細會和上次一樣有人講寫太多看不完,有選上在來講細節,簡 而言之就是,不要只丟一句”XXX 犯了什麼規則”,這樣子我不會理你。 參、罰責調整 1.之前有板友提過罰責失去比例原則,將重新調整 2.因改變檢舉及判決方式,所以罰責不以單一固定天數計算,而以區間計算,例 如7-180天 3.板主可根據情況及其論述做出裁量。例如不小心的就罰少一點,惡意的就罰個 多一點。例如對方有道歉了,可能就視情況警告或罰三天。當然如果當事人雙 方和解,願意撤下檢舉,家和萬事興,就會撤銷罰責(人身攻擊狀況之下) 肆、增加水桶及申訴中間之緩衝 在判決出來到被檢舉人水桶中間,會設定緩衝。這緩衝時間就是讓被檢舉人申訴 用的,若超過時間就不受理申訴。若申訴期間有相同事由違規會加倍處罰。被 檢舉人要自己重視自己權益。 補:申訴時不接受新事證新論述,申訴著重在板主判決過程中是否偏頗、是否忽略 某事證及論述等。 伍、放寛婚前文 1.可增加懷孕狀況 2.可增加未定婚但已確定定結同天 補3.kirbycopy – 不走傳統定婚但有規畫登記是否納入婚前 補4.novagirl – 以長久共同生活為目標是否納入婚前, (TINBING或上述是否納入婚姻板業務) 陸、取消禁自刪 1.板規2-9有可刪文的做法,禁自刪已失去原本精神 2.檢舉時所附舉證資料,請檢舉人自行備份。如被刪除,除廣告、亂板、公怖他 人隱私及19條外,板主不主動提供任何資料。 柒、口頭推廣正名運動 本板爭吵或歧視或貶意, 不少是由一些名詞展開,如同先前吵很兇的男同志代稱 一般。 但本於言論自由, 加上禁止名詞容易形成文字獄, 所以只要使用的名詞 不違反15-1就可使用。 捌、增加引戰條款 – 待討論 這條我很想加,但又覺得和15條重複且更模糊不好判。會想加這條的原因在於, 有時大家討論會舉一些例子,或許這例子不適當,但適可而止,還是可以當作在 言論自由的範圍下。可是當這種負面例子不斷一直輪迴出現時,板規似乎找不到 任何一條可以制止。大家討論時鬼打牆會不斷重複論點雖然容易引起不悅但很正 常。因此如何定義何謂引戰就變的困難,一個用不好引戰條款就變成引戰的原兇 。 玖、取消或增加系列文硬限制 我自己觀察,過去有不少回文只是為了備份,或是為了酸而回,這些回文其實佔用 了不少份額。所以會取消20篇的限制用13-2去規範或增加成30篇。 壹拾、取消置底閒聊 聊天請移駕聊天板,專板專用,如果有關婚姻事項可用[閒聊]分類 壹拾壹、15 條 1.取消15-3,統一由15-1處理 2.15-1分成人身攻擊及族群攻擊二部分,特定人士剖分取消。 3.人身攻擊管理會較嚴格,並增設莫須有條款。檢舉犯圍擴大至當事者的二等親 親屬。因此也會取消15-4的綠帽條款。 4.族群攻擊部分會較寛鬆。族群這議題太大,區區一板板主很難去決定對是非, 但也不代表就可以盡情的隨意攻擊。 5.取消特定人仕這邊是因為, 如果當事者為ptt板友,可用人身攻擊檢舉、若為國 內人士,可直接去現實社會告發、若為國外人仕...這太飄了,如果本人透過任 何方式可聯繫到我,那我就會處理。 壹拾貳、簡述裁決依據 1.基本上會以是否有法院判決,或起訴,或相關新聞來當依據。這個請檢舉人及 被檢舉人自己去做功課,沒有附我就當沒有。 2.若同一事件,雙方都有找到相關的判決或起訴或不起訴,會當做此一事件為爭 議事件,以言論自由為前題下,不罰。 3.若是用字遺詞上造成的侮辱或人身攻擊,只要檢舉人能查到相關字詞的負面解 釋或是能證明被檢舉人使用反諷法等等即可。 4.根據上下文是否有其脈絡,這部分雙方自己提供論述,板主不會主動去幫你找 5.這只是簡單講一下,有選上在來詳談。 壹拾參、不告不理原則 1.基本採不告不理 2.廣告、問卷、活動、亂板、公怖他人隱私及19條事項,經查知會主動且立即處 理,無緩衝。 壹拾肆、改革急事緩辦 一開始變動那麼大很容易引起不安,會從簡單的先來。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7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85642854.A.4C6.html
AppleAlice : 推一下,有些政見挺不錯的03/31 16:39
isaacc : 推政見很認真。。。03/31 16:41
djboy : 認真給推03/31 16:46
lin5656 : 還行,你這次的政見好多了03/31 16:47
petitebabe : 不錯喔 03/31 16:47
SeedDgas : 哇這個檢舉法很有趣啊,雙方攻防都要透過私信給你嗎03/31 16:51
是的,初步是希望檢舉人先論述完,我把其論述寄給被檢舉人,讓被檢舉人在去論述, 但以一次為限。不然站內信會收不完。 但不確定站內信他人信件給另一人是否合呼站規,這要查一下。 最終的希望是二造的私信都讓我公開,這樣才能公平。 ※ 編輯: TINBING (118.167.76.4 臺灣), 03/31/2020 16:57:37 ※ 編輯: TINBING (118.167.76.4 臺灣), 03/31/2020 16:58:09
SeedDgas : 既然最終希望可以公開,怎麼不乾脆一開始在板上就好03/31 17:00
有想過,但擔心這樣子檢舉一多的話,整個板面會變成檢舉板...
Whiteplus : 我覺得第伍點非常好,因為對有些人來說真的非常需要03/31 17:02
Whiteplus : 聽聽已婚人士的看法,不過是「訂」婚喔!03/31 17:02
會加懷孕這個,我是認為事關人命,多聽點前輩意見是不錯的 我查過定、訂都可以~ 我比較喜歡用定就是了~~ ※ 編輯: TINBING (118.167.76.4 臺灣), 03/31/2020 17:04:59 ※ 編輯: TINBING (118.167.76.4 臺灣), 03/31/2020 17:07:02
Whiteplus : 真的耶!剛剛查了:《原應寫為「定婚」,今從華語寫03/31 17:10
Whiteplus : 法寫為「訂婚」》謝謝告知。03/31 17:10
alinde : 很認真的政見,推個!03/31 17:17
PinkRosa : 好像不錯 03/31 17:17
antibody27 : 認真寫政見給推03/31 17:18
kirbycopy : 其實我覺得以訂婚這個當婚前節點有點奇怪 因為這不03/31 17:21
kirbycopy : 是必要程序 只宴客一次的就當訂結一起是還OK 但如果 03/31 17:22
kirbycopy : 只想登記的呢?03/31 17:22
這點沒有想到!! 感謝k大提到! 這部分我這幾天好好想一想! ※ 編輯: TINBING (118.167.76.4 臺灣), 03/31/2020 17:25:10
s6525480 : 祝好運03/31 17:28
AppleAlice : 我覺得可以做一個類似法院辯論意旨狀或綜合辯論狀那03/31 17:30
AppleAlice : 樣,最後雙方整理各自的說法再公開,中間你來我往的03/31 17:31
AppleAlice : 過程可以略過,也不用擔心被版主斷章取義的節錄或意03/31 17:31
AppleAlice : 思錯置03/31 17:31
感謝A大的意見,希望能公開其實就是不想被認為斷章取義, 想確定一下,中間提到 "雙方整理各自的說法再公開"這句, 是讓雙方自己做總結嗎? 主要我還是考量到板面簡潔及私人信箱爆掉的二個因素,想取得平衡 ※ 編輯: TINBING (118.167.76.4 臺灣), 03/31/2020 17:36:43
TINBING : A大你的提議讓我靈光一閃!感謝!!03/31 17:47
skytowerlll : 我是覺得, 還是保留板主裁罰, 當檢舉和被檢舉者不服03/31 17:52
SeedDgas : 我覺得你沒公開的話很容易會讓人覺得不公平03/31 17:52
skytowerlll : 的時候, 再來信件論述03/31 17:52
lumpfish : 推這次政見,可是覺得信箱還是會爆,同一檢舉就公03/31 17:52
lumpfish : 開在版上推文攻防,限制不可回文呢?畢竟檢舉魔人03/31 17:52
lumpfish : 如果選上之後很忙的,版面應該不至於不簡潔啊! 03/31 17:52
skytowerlll : 別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但又保留上訴論辯的機會03/31 17:53
lumpfish : 系統若沒辦法限制回文,那可能真的不簡潔,那就照03/31 17:55
lumpfish : 你的方法 03/31 17:55
檢舉不放在板面上是擔心在檢舉量少時還不佔板面,但如果一次來個七個檢舉,加 上被檢舉人回覆,就會滿滿的有14篇檢舉文,這樣子很可怕。
skytowerlll : 另外參-2 及參-3, 雖然不錯, 但實際操作可能會搞死03/31 17:56
skytowerlll : 自己.03/31 17:56
skytowerlll : 建議僅將道歉或和解等減免條件列出即可03/31 17:58
會有參二參三這個構想,來至於這幾年來在板上個人和板友的爭執, 幾年前會來參選,老實講一句,”氣不過”, 為什麼只是提一個欵問就要被攻擊成這樣子, 自然對群體產生敵視的心情, 但近來,有不少我本視為敵人的板友,給我不少的回饋, 他們遞出了橄欖枝,我自然的就收下了, 敵視的心情自然也就轉變了 例如最近我和L板友的爭吵,最終在二人互相道歉下結束, 雖然我和L板友,現階段不可能成為什麼真正的好朋友, 但至少在我心中會記得這件事, 下次在別的事情發生爭執時, 雖不知L板友會怎麼看待我, 但我自然會對L板友有所收斂 總之,加上新的檢舉制度,至少讓雙方有機會透過對話能彼此了解, 進而放下彼此的仇視, 如果雙方真的能夠互相體諒, 水桶這種東西就變的很沒意義。
hinghtlimit : 推認真03/31 17:58
hinghtlimit : 確實擔心參選人給自己太大負擔03/31 17:59
skytowerlll : 第陸點取消禁自刪, 不樂見板主政見與板友投票衝突03/31 18:04
skytowerlll : 這好比公投出來的事項, 又由另一選舉人改變之03/31 18:04
simonfz : 紅明顯,上次的政見文被許多版友指責容易感情用事03/31 18:19
simonfz : ,狹怨報復,這次政見雖然還好,但個性很難改,請03/31 18:19
simonfz : 問你確定能做到公正不淪為你個人的報復之利用嗎? 03/31 18:19
以上收到,手機難回,明日統一回應,感謝大家的意見。 回simonfz大,先簡單回,所以提出檢舉及裁決方式的改變,減少球員兼裁判,加上若能 公開雙方往來信件,就至少能達到可受公評的狀況。 ※ 編輯: TINBING (36.228.176.55 臺灣), 03/31/2020 18:25:11
love121323 : 開放婚前自刪就投你ww03/31 18:25
AppleAlice : 我覺得細節做法可以再討論,因為我也沒當過版主,不 03/31 18:37
AppleAlice : 確定檢舉量如何,也許你可以向前任版主請益,要當事 03/31 18:37
AppleAlice : 人自己具名發文或版主代發都可以 03/31 18:39
susanna026 : 推 12 03/31 19:00
susanna026 : 覺得 推 投你一票 03/31 19:02
iangkor : 推有心 03/31 19:12
cklol : 請看一下 為什麼會禁止自刪..這是公投兩階段通過了 03/31 19:14
cklol : 花費了許多時間 才決議而成的 03/31 19:15
cklol : 真的要廢除 也不是不行 請走同樣的流程 謝謝 03/31 19:15
這種重大變動,一定會經過討論程序,怎麼來就怎麼變動。投票而來就投票決定。
ultbacon : 如果同時有三四個人檢舉一個人咧? 03/31 19:44
ultbacon : 甲方檢舉乙方,乙方不回。那是怎樣都一造辯論甲方 03/31 19:59
ultbacon : 勝嗎 03/31 19:59
simonfz : 站內信如果有一方不願公開,也無法強制吧? 03/31 20:04
是的,但a大的意見有讓我靈光一閃,明天回。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公開, 此時板主就開始製做如A大講的綜合辯論狀的東西, 把”雙方”的論述整理成板主所寫的著作 按之前sandra80032板主在回應禁自刪一文中, 把站內信的內容用大意寫出應該沒有觸犯站規, 目前初步構想是這樣子, 真有當選,會在去信小組長詢問是否有問題 至於為什麼不整理不公開方的就好, 是因為同意公開方的信件有很大可能會含有不同意方的信件內容。
ultbacon : 有沒進入檢舉辯論流程,還是檢舉無效退回,由板主決03/31 20:04
ultbacon : 定、心證?標準?還是有檢舉一概成立、一概需兩方03/31 20:04
ultbacon : 都到案說明?03/31 20:04
ultbacon : 案說明?03/31 20:04
這個有想到過,原則是以第一人檢舉優先。所以有二人以上檢舉時,請檢舉人自己站內信 寫論述。 另如果被檢舉人放棄申辨,會以檢舉人之論述是否有符合政見壹的板主對板規的見解。 細節明天回。
wn7158 : 不錯,至少有溝通。不然我的心得是碰到版皇那種,03/31 20:35
wn7158 : 抓準你申訴過程麻煩 03/31 20:35
wn7158 : 至於政見細節,再慢慢修改就好03/31 20:35
labdog : 笑死人了03/31 20:41
※ 編輯: TINBING (114.136.235.157 臺灣), 03/31/2020 20:50:58 ※ 編輯: TINBING (114.136.235.157 臺灣), 03/31/2020 20:51:58
TsukimiyaAyu: 還我檢舉王 03/31 20:53
susanna026 : 推 推 03/31 20:54
※ 編輯: TINBING (114.136.235.157 臺灣), 03/31/2020 20:57:38
lumpfish : 流程不要太複雜讓自己overload,盡量公開版面,避 03/31 20:56
lumpfish : 免爆信箱又被批私心自用,或可減低暴走機率 03/31 20:56
會的,我想盡量透過板規的技術面,去減少這情況, 目前自己腦中跑過的流程是 檢舉人置底檢舉證記-> 二日內寫論述->板主轉寄論述給被檢舉人-> 被檢舉人寫論述給板主 ->板主整理好後寫下簡易判決寄給雙方-> 雙方在最後一次申論 -> 板主整理結案 中間可能有更細的東西,但目前覺得應該只有寄信、整理及最終判決要做
love121323 : 是不是兩個人出來選T大比較有機會上啊? 03/31 21:41
traman : 多幾個板主好了 03/31 21:52
rainwalnut : 這個有趣喔 03/31 22:01
rainwalnut : 那如果兩邊都不想檢舉 只想吵架呢? 03/31 22:02
我會用愛與希望去感化他們~(誤) 按過去觀察, 板主禁回後, 過個幾天, 連推文都不會有了~ 會看情況禁回
artclove : 推你熱心 03/31 22:40
gen001 : 真的出來選了,投你一票 03/31 22:55
novagirl : 吵歸吵,但其實你也滿正經的嘛~就投你了 03/31 23:17
novagirl : 婚前的部份,是不是可以增設"以長久共同生活為目標" 03/31 23:17
novagirl : 之類的?因為也是有人想要一輩子同居不婚,但一樣會遇 03/31 23:18
novagirl : 到跟已婚族群相似的問題 03/31 23:18
謝謝啦~其實我一直很正經~ 之前選板主算是黑歷史,氣到腦筋斷線!! 至於婚前文部分,我個人覺得你的提議很不錯, 但小組長有提醒有同居板, 加上婚前文在板上算是比較有爭議的, 這點有機會我會開放大家討論~
skyjazz : PTT其實有同居板 cohabitation 03/31 23:56
AQQQQQQQ : 推熱心 04/01 00:38
sandy69 : 贊同開放婚前文給他們一盞明燈 04/01 01:25
sandy69 : 禁自刪的確沒意義 ,因為後來大家都直接刪除內文了 04/01 01:26
sheilarea200: 還好有正常人參選.... 04/01 02:27
babymu : PTT特色匿名導致大家很嗜血撿到槍不用負責的地方XD 04/01 02:49
babymu : 臉書IG相對來說 大家比較懂尊重彼此 懂禮貌跟客氣XD 04/01 02:52
qq204 : 因為那邊會被檢舉砍帳號,所以比較收斂 04/01 02:54
qq204 : PTT要在各版搞到永桶難度很高 04/01 02:54
hhua : 推你認真,我會投你 04/01 03:03
babymu : 就是有沒有"匿名"的問題,匿名等於不用面對負責一樣 04/01 03:06
babymu : 我覺得不是因為檢舉砍帳號比較收斂 水桶也不痛不癢 04/01 03:09
babymu : 臉書IG人家知道你長什麼樣在哪裡叫什麼跟匿名差太多 04/01 03:11
showdo : 推 04/01 03:14
babymu : 沒有"匿名" 需要面對負責自己的話 人才懂得尊重了XD 04/01 03:16
PttCraft : 我相信你會比現任公正 04/01 06:27
vicious666 : 我相信他不會。建議不要只有一個板主 04/01 07:46
y2k2001year : 認真給推 04/01 08:52
shrink5566 : 選你就相信你的判斷拉 大不了下次不投你 制度沒問題 04/01 08:58
complexe : 禁自刪是重要德政 不能廢 這個版會更亂 04/01 09:05
hjo44 : 有人出來選就給推~ 04/01 10:36
hjo44 : 但有個疑問,取消置底閒聊,那可以閒聊別人婚姻? 04/01 10:37
hjo44 : 現在板規規定要有自身婚姻點耶~很難閒聊阿!! 04/01 10:38
如果是公眾人物婚姻的閒聊,其實可以走[轉錄]的方式, 附上新聞內容及其連結, 加上心得, 就可以聊了~ 或是可以在[閒聊]分類中加上"公眾人物"的條款~ 如果是板上他人的婚姻,在該文下推文或回文即可~
SeedDgas : 這板人氣常破千,會在置底出現的ID不知道有沒有30個 04/01 10:43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1:13:32
babymu : 我看閒聊區還蠻常爆滿的餒 04/01 11:13
babymu : 匿名躲起來狂打嘴砲的世界 搞得筆戰來筆戰去真的累 04/01 11:19
稍微回一下有關置底閒聊這個 我想實驗一些東西,想看看是否是我判斷失誤, 我不會冒然的就馬上取消的啦~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1:43:15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1:44:34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2:12:14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2:13:06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2:19:29
airforce1101: 走法院制度可以啊 04/01 12:17
airforce1101: 檢舉人本該負擔檢舉責任避免濫訴 04/01 12:18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2:54:10
ab060986 : 推 到時投你一票 04/01 12:56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3:01:24
willike : 若真的都要寄到信箱 可能就需要副版了 工作量太大 04/01 13:25
willike : 但我贊成法院制度 04/01 13:26
willike : 而且提出告訴之人應該要負舉證責任 04/01 13:26
willike : 若是要走法院制度 要不要考慮納入調解制度 04/01 13:27
willike : 若是雙方已經私下和解(水球為證之類)則不處理 04/01 13:27
willike : 題外話問個版務 是不是多一個人參選T比較容易上 04/01 13:29
如果真走這個制度,而且發現業務量其實和我想像的不一樣,爆了, 我一定馬上徵選另一個板主, 我心中的板主是希望有三個人 另調解制度在參-3及回sky大的回文上有稍微講到, 基本上, 我希望透過雙方的論述能讓對方都互相了解對方的想法, 不打不相識,但也要有可以溝通的那個契機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3:42:07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4:29:34
crazyL : 認真給推 04/01 14:38
ariel0829 : 給推,正常人的政見 04/01 14:39
wn7158 : 置底閒聊區,本來就該取消。常常閒聊區聊的都不是婚 04/01 14:40
wn7158 : 姻 04/01 14:40
※ 編輯: TINBING (61.231.36.229 臺灣), 04/01/2020 16:31:32
npiemi : 單純不想讓另一個咖洨上,推 04/01 16:51
hateOnas : 樓上 我退選了 所以沒有另一個喔 04/01 18:45
cvplk : 放寬婚前文這點給推 04/01 18:46
freesoul : 推認真政見跟取消置底閒聊區, 要閒磕牙可以私信 04/01 22:13
freesoul : 另外建議假如有多人根據同一條板規檢舉同一篇文 04/01 22:15
freesoul : 第一個或最後一個提出檢舉人應該負起整理起訴文的責 04/01 22:16
freesoul : 任 04/01 22:16
miffysocute : 禁自刪是投票而來,不可因個人意見而隨意改變! 04/05 03:46
ruby0502007 : 認真給推 04/05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