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jboy : 多個刑事可以搞對方,就是爽,讓我覺得社會仍有正義05/30 00:02
我是看多了覺得這種觀點滿天真的啦...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04:52
→ novagirl : 我朋友的慘痛經驗...明明看到外遇的證據,但卻告不了05/30 00:03
→ novagirl : 因為他拿不到性器官交合的證據,也無法告相奸(對方05/30 00:04
→ novagirl : 知道男生已婚,對方自己也有婚姻,兩方都有子女)05/30 00:04
→ novagirl : 真的很希望可以走較易成立的民事庭,然後重罰他05/30 00:05
其實最簡單的是什麼?婚前協議,約好一方外遇的話,就必須給付多少錢給對方
但臺灣人敢簽婚前協議的人太少了,可憐哪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06:11
推 duriamon : 沒錯本來就不該需要,這種嚷嚷要獨佔另一半性器交合05/30 00:05
→ duriamon : 權的思想實在有夠落伍,都有民事管道能換錢了,還想05/30 00:05
→ duriamon : 怎樣?05/30 00:05
→ novagirl : 對方家長還挑明你告不到~聽了就火大(因為真的告不到05/30 00:05
→ novagirl : 說真的,滿多人覺得可以用愛發電,所以不用婚前協議05/30 00:06
推 yasminyang : 贊同去刑事罪,但民事罰則應更全面05/30 00:07
→ yuhung : 用刑事是搞對方還是搞自己?真的很想要賠償還不如要 05/30 00:07
→ yuhung : 政府把民法修得完善一點,例如用收入比例多少去賠,05/30 00:07
→ yuhung : 而不是不痛不養一口價。不然刑事勞師動眾,易科罰05/30 00:07
→ yuhung : 金也沒多少錢05/30 00:07
→ novagirl : 破面4大~對方會轉移財產阿...沒有用Orz 05/30 00:07
法律本來就很難處理脫產,這個沒辦法,但至少能保障你有一定金額的債權
有刑責一樣會有脫產的問題啦,如果對方心一橫罰金繳了脫產一樣什麼都沒有
→ duriamon : 性器交合證據喔?以前那種刑法就是要抓現行犯啦!就 05/30 00:08
→ duriamon : 是因為大家都不知道怎麼玩,大法官覺得讓法條在那邊05/30 00:08
→ duriamon : 佔文字空間也是浪費資源,幫大家弄掉省省紙張做環保05/30 00:08
→ duriamon : 不是很好嗎? 05/30 00:08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10:41
→ novagirl : 不一定是不知道怎麼玩...有時候是心臟不夠大顆05/30 00:08
→ novagirl : 看著自己的男人/女人赤裸裸的抓到,真的很難堪05/30 00:08
推 djboy : 告不告的成,其實是另外一回事。人,有這個選項和可05/30 00:09
→ djboy : 能性,就足夠了。你要從人性想起。 05/30 00:09
→ duriamon : 啊!你自己不用,怪大法官跟律師喔? 05/30 00:09
推 yuhung : 我也鼓勵婚前協議,其實一份好的婚前協議對雙方都 05/30 00:09
→ yuhung : 有利 05/30 00:09
→ novagirl : 因為刑法的證據真的太血淋淋了,不是每個人都能面對 05/30 00:10
→ djboy : 為何不能保存刑事,然後修改民法呢?應該不違背吧 05/30 00:10
→ duriamon : 對呀!所以是不是應該取消嘛!這麼殘忍的法條放在那 05/30 00:10
→ duriamon : 邊是要讓被害者得PTSD嗎? 05/30 00:10
民事也很可怕好嗎?
我每次看到當事人拿給我的配偶外遇對話紀錄之類的東西
我都想如果是我老婆跟別的男人講這種話我真的會想殺人啊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12:23
→ duriamon : 法院不是做功德好嗎?每天那麼多案子要審,律師、法 05/30 00:13
→ duriamon : 官可能都過勞了,難不成等到大家體力不支,垮了沒人 05/30 00:13
→ duriamon : 開庭比較好嗎? 05/30 00:13
→ duriamon : 你可以建議他們和解啊! 05/30 00:14
→ novagirl : 說真的,通話紀錄 vs 有照片 vs 看到現場05/30 00:15
→ novagirl : 這三個衝擊層次不太一樣. 05/30 00:15
→ duriamon : 所以應該要感謝大法官今天釋憲嘛!看那麼多對大家都 05/30 00:17
→ duriamon : 不好,反正都要離婚了,趕快離一離找下一個不是比較 05/30 00:17
→ duriamon : 好嗎? 05/30 00:17
你不是真的快樂,嗚嗚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22:26
推 prostar : 專業推 05/30 00:21
推 duriamon : 老實說我覺得蠻開心的,這個國家越來越進步是好事, 05/30 00:26
→ duriamon : 我很期待它會走到哪裡去。像國外真的是先進,歐美大 05/30 00:26
→ duriamon : 家都很自由,偶爾來個一夜情幹嘛大驚小怪的,這點我 05/30 00:26
→ duriamon : 們真的還要多多學習。 05/30 00:26
看得出來你內心某個地方已經崩壞了,深表遺憾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30:51
推 duriamon : 會嗎?歐美這麼先進還遺憾喔?我還覺得我們不夠開放05/30 00:34
→ duriamon : 呢!什麼性產業啦!廢死啦!其實我們真的不如歐美呢05/30 00:34
→ duriamon : !05/30 00:34
→ lordguyboy : 所以你有簽婚前協議書!?05/30 00:50
有欸
推 janislu : 推婚前協議,不敢簽的人為什麼還要結,製造一堆問題 05/30 01:07
→ janislu : ,沒結婚也是可以生小孩,責任如何履行寫清楚就好 05/30 01:07
推 newstyle : 大法官說憲法保障性自主權,民事處罰偷吃也是違憲了 05/30 08:20
推 traman : 新聞寫三男二女放出來 關超多的 05/30 08:30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11:20:34
推 Redchain : 被關的兩個是繳不出易科罰金的錢才被關,並不是讓你 05/30 13:53
→ Redchain : 一開始就要被關 05/30 13:53
推 WINCH : 我覺得法律很有趣 是學問但不是科學 也不一定要有是 05/30 13:54
→ WINCH : 非對錯或邏輯XD 北韓憲法上面還有金家十訓 中東國家05/30 13:54
→ WINCH : 也有宗教大於法律 說白了我認為去刑根本和進步一點05/30 13:54
→ WINCH : 關係都沒有 就只是我們的觀念越來越偏向歐美而已 05/30 13:54
→ WINCH : 或者說觀念改變的人慢慢變多影響大法官釋憲也有可能 05/30 13:55
→ WINCH : 啊 以前也有大法官釋憲因為民情而沒有成功寫在理由 05/30 13:55
→ WINCH : 不是? 05/30 13:55
推 Redchain : 很多人所謂的法律進步,只是想要「不管」而已,越不 05/30 13:58
→ Redchain : 管就是進步,管了限制了就是倒退幾十年05/30 13:58
→ newstyle : 徵信業者依實務經驗說偷吃的男女比約各一半05/30 14:04
→ AppleAlice : 通姦罪判的輕講又不關社會公共利益的事,檢察官要看 05/30 14:22
→ AppleAlice : 一堆打炮證據也很阿紮,根本沒啥以刑逼民的效果 05/30 14:23
推 carolroom : 婚前協議不能寫如果偷吃要賠多少好嗎!怎一堆人弄錯 05/30 15:24
婚前協議是不能以離婚為前提。
預先約定外遇賠償配偶的金額是可以約定的。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17:08:13
推 icolee : 告刑事真的是可笑的 大概是阿Q勝利法 05/30 19:13
→ icolee : 靠民事拿點賠償其實也差不多可笑 05/30 19:14
→ icolee : 事前預防 事後整屎 爽度更高 05/30 19:14
推 ss5010593 : 推文中的婚前協議不錯我家人有簽 05/30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