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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jiiiiii (UCCU)》之銘言: : 不專業見解,望拋磚引玉有法律實務界的朋友發文 : ※ 引述 《Doraemi (黃丸子)》 之銘言: : :   : :   : :   : : 臺灣總算是要跨出這一布了, : :   : : 用刑罰規範婚姻忠誠,已經不適用於現代社會, : : 回教國家應該還是適用的啦 應該不能說現代社會都不適用 : :   : : 真的背叛另一半其實把人抓進去關也沒什麼意義, : : 是沒意義沒錯,實務上應該也沒人被抓進去的 LOL 還是有啊....今天不就放兩個出來? : :   : : 重點放在民事索賠上或許對受委屈的那一方,還比較有機會能拿到實質補償, : : 刑法不管,亦即你無法請警察陪同去抓姦了 : 我不太懂為什麼原po最後這一句是什麼意思… : 一般實務上通姦好像重點就都是以刑逼民 : 大家重點都是拿到錢而不是要送人進監獄… : 只有民事,亦即你要寫訴狀你要出裁判費 : 你不會處理這些你就還要出律師費 告刑事想讓通姦罪成立機率增加也是要找律師呀 : 比起刑事你只要去找檢察官或警察…花銷…大得多 : 對了,如果請徵信社,也是非常龐大的開銷哦… 抓姦通常也都是找徵信社啦 : :   : : 大家的意見呢? : :   我的經驗啦,刑事要成立通姦罪以刑逼民你 要真的抓到性器接合的明確證據,實在是有夠難 如果人家手腳快一點把證據處理掉,說只有口交或愛撫,你還告不成呢 這年頭通姦罪很難成立了啦,你看司法院的統計一年才1500個通姦有罪的案例 乾嗚扣寧? 但民事就不一樣了,牽手擁抱一起滑進摩鐵都可以成立侵害配偶權 性交只要有對話紀錄就可以從寬認定,不像刑事只有對話紀錄還可能被檢察官打槍 民事要認定簡單多了,為什麼不走民事? 你說以刑逼民? 拜託,通姦罪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之前沒前科非累犯99%都是易科罰金,是要逼什麼 民? 易科罰金的罪就算有前科,只要你沒有真的進牢裡蹲都是有辦法消除這個紀錄的啦...( 通姦罪逼民會成功可能是要建立在對方完全法盲的狀況下) 只要找律師問有一下根本沒辦法逼民啦 不過臺灣人不喜歡找律師喜歡自己搞把事情搞得一團亂就是了 當然在刑事責任廢除後可能要檢討民事賠償的金額是否要上修 不然侵害配偶權頂多判賠個20~50萬,真的有點少 : 最後,刑事部分,一般會有傳票吧,需要到庭 : 民事…人家不來也沒差,民庭拖時間的情況應該是比刑庭多的 : 直打民事官司曠日費時,真的好嗎? : -- 民事被告一直不來原告可以聲請一造辯論判決,根本沒有拖的問題 刑事被告不來拘提不到,通緝要等到抓到人才能繼續進行 民事沒有這個問題,不來就不來,兩三次不來我們就直接判了 我最喜歡民事被告不來開庭了 通姦罪本來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民事身分契約的違反就回到民事法庭去解決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64.74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90744211.A.5ED.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21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90767904.A.EA9.html
djboy : 多個刑事可以搞對方,就是爽,讓我覺得社會仍有正義05/30 00:02
我是看多了覺得這種觀點滿天真的啦...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04:52
novagirl : 我朋友的慘痛經驗...明明看到外遇的證據,但卻告不了05/30 00:03
novagirl : 因為他拿不到性器官交合的證據,也無法告相奸(對方05/30 00:04
novagirl : 知道男生已婚,對方自己也有婚姻,兩方都有子女)05/30 00:04
novagirl : 真的很希望可以走較易成立的民事庭,然後重罰他05/30 00:05
其實最簡單的是什麼?婚前協議,約好一方外遇的話,就必須給付多少錢給對方 但臺灣人敢簽婚前協議的人太少了,可憐哪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06:11
duriamon : 沒錯本來就不該需要,這種嚷嚷要獨佔另一半性器交合05/30 00:05
duriamon : 權的思想實在有夠落伍,都有民事管道能換錢了,還想05/30 00:05
duriamon : 怎樣?05/30 00:05
novagirl : 對方家長還挑明你告不到~聽了就火大(因為真的告不到05/30 00:05
novagirl : 說真的,滿多人覺得可以用愛發電,所以不用婚前協議05/30 00:06
yasminyang : 贊同去刑事罪,但民事罰則應更全面05/30 00:07
yuhung : 用刑事是搞對方還是搞自己?真的很想要賠償還不如要 05/30 00:07
yuhung : 政府把民法修得完善一點,例如用收入比例多少去賠,05/30 00:07
yuhung : 而不是不痛不養一口價。不然刑事勞師動眾,易科罰05/30 00:07
yuhung : 金也沒多少錢05/30 00:07
novagirl : 破面4大~對方會轉移財產阿...沒有用Orz 05/30 00:07
法律本來就很難處理脫產,這個沒辦法,但至少能保障你有一定金額的債權 有刑責一樣會有脫產的問題啦,如果對方心一橫罰金繳了脫產一樣什麼都沒有
duriamon : 性器交合證據喔?以前那種刑法就是要抓現行犯啦!就 05/30 00:08
duriamon : 是因為大家都不知道怎麼玩,大法官覺得讓法條在那邊05/30 00:08
duriamon : 佔文字空間也是浪費資源,幫大家弄掉省省紙張做環保05/30 00:08
duriamon : 不是很好嗎? 05/30 00:08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10:41
novagirl : 不一定是不知道怎麼玩...有時候是心臟不夠大顆05/30 00:08
novagirl : 看著自己的男人/女人赤裸裸的抓到,真的很難堪05/30 00:08
djboy : 告不告的成,其實是另外一回事。人,有這個選項和可05/30 00:09
djboy : 能性,就足夠了。你要從人性想起。 05/30 00:09
duriamon : 啊!你自己不用,怪大法官跟律師喔? 05/30 00:09
yuhung : 我也鼓勵婚前協議,其實一份好的婚前協議對雙方都 05/30 00:09
yuhung : 有利 05/30 00:09
novagirl : 因為刑法的證據真的太血淋淋了,不是每個人都能面對 05/30 00:10
djboy : 為何不能保存刑事,然後修改民法呢?應該不違背吧 05/30 00:10
duriamon : 對呀!所以是不是應該取消嘛!這麼殘忍的法條放在那 05/30 00:10
duriamon : 邊是要讓被害者得PTSD嗎? 05/30 00:10
民事也很可怕好嗎? 我每次看到當事人拿給我的配偶外遇對話紀錄之類的東西 我都想如果是我老婆跟別的男人講這種話我真的會想殺人啊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12:23
duriamon : 法院不是做功德好嗎?每天那麼多案子要審,律師、法 05/30 00:13
duriamon : 官可能都過勞了,難不成等到大家體力不支,垮了沒人 05/30 00:13
duriamon : 開庭比較好嗎? 05/30 00:13
duriamon : 你可以建議他們和解啊! 05/30 00:14
novagirl : 說真的,通話紀錄 vs 有照片 vs 看到現場05/30 00:15
novagirl : 這三個衝擊層次不太一樣. 05/30 00:15
duriamon : 所以應該要感謝大法官今天釋憲嘛!看那麼多對大家都 05/30 00:17
duriamon : 不好,反正都要離婚了,趕快離一離找下一個不是比較 05/30 00:17
duriamon : 好嗎? 05/30 00:17
你不是真的快樂,嗚嗚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22:26
prostar : 專業推 05/30 00:21
duriamon : 老實說我覺得蠻開心的,這個國家越來越進步是好事, 05/30 00:26
duriamon : 我很期待它會走到哪裡去。像國外真的是先進,歐美大 05/30 00:26
duriamon : 家都很自由,偶爾來個一夜情幹嘛大驚小怪的,這點我 05/30 00:26
duriamon : 們真的還要多多學習。 05/30 00:26
看得出來你內心某個地方已經崩壞了,深表遺憾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00:30:51
duriamon : 會嗎?歐美這麼先進還遺憾喔?我還覺得我們不夠開放05/30 00:34
duriamon : 呢!什麼性產業啦!廢死啦!其實我們真的不如歐美呢05/30 00:34
duriamon : !05/30 00:34
lordguyboy : 所以你有簽婚前協議書!?05/30 00:50
有欸
janislu : 推婚前協議,不敢簽的人為什麼還要結,製造一堆問題 05/30 01:07
janislu : ,沒結婚也是可以生小孩,責任如何履行寫清楚就好 05/30 01:07
newstyle : 大法官說憲法保障性自主權,民事處罰偷吃也是違憲了 05/30 08:20
traman : 新聞寫三男二女放出來 關超多的 05/30 08:30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11:20:34
Redchain : 被關的兩個是繳不出易科罰金的錢才被關,並不是讓你 05/30 13:53
Redchain : 一開始就要被關 05/30 13:53
WINCH : 我覺得法律很有趣 是學問但不是科學 也不一定要有是 05/30 13:54
WINCH : 非對錯或邏輯XD 北韓憲法上面還有金家十訓 中東國家05/30 13:54
WINCH : 也有宗教大於法律 說白了我認為去刑根本和進步一點05/30 13:54
WINCH : 關係都沒有 就只是我們的觀念越來越偏向歐美而已 05/30 13:54
WINCH : 或者說觀念改變的人慢慢變多影響大法官釋憲也有可能 05/30 13:55
WINCH : 啊 以前也有大法官釋憲因為民情而沒有成功寫在理由 05/30 13:55
WINCH : 不是? 05/30 13:55
Redchain : 很多人所謂的法律進步,只是想要「不管」而已,越不 05/30 13:58
Redchain : 管就是進步,管了限制了就是倒退幾十年05/30 13:58
newstyle : 徵信業者依實務經驗說偷吃的男女比約各一半05/30 14:04
AppleAlice : 通姦罪判的輕講又不關社會公共利益的事,檢察官要看 05/30 14:22
AppleAlice : 一堆打炮證據也很阿紮,根本沒啥以刑逼民的效果 05/30 14:23
carolroom : 婚前協議不能寫如果偷吃要賠多少好嗎!怎一堆人弄錯 05/30 15:24
婚前協議是不能以離婚為前提。 預先約定外遇賠償配偶的金額是可以約定的。 ※ 編輯: ArrancarnNo4 (101.14.211.28 臺灣), 05/30/2020 17:08:13
icolee : 告刑事真的是可笑的 大概是阿Q勝利法 05/30 19:13
icolee : 靠民事拿點賠償其實也差不多可笑 05/30 19:14
icolee : 事前預防 事後整屎 爽度更高 05/30 19:14
ss5010593 : 推文中的婚前協議不錯我家人有簽 05/30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