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uffetta : 貸款每月可能要4.5萬,原po把100萬拿來付 07/21 17:18
→ buffetta : 頭期,寬限期通常有2年,之後一起還貸款, 07/21 17:18
→ buffetta : 月付1.5萬,這樣1/3的產權持有就合理了。不然 07/21 17:18
→ buffetta : 就不要跟老公爭持有,貸款不要攤,車子生活費 07/21 17:18
→ buffetta : 一起攤一部分,剩下的薪水存起來。若哪天真 07/21 17:18
→ buffetta : 離婚的話,婚後購房按法律也是可以分的。 07/21 17:19
推 jasmine : 合理。所以我只剩一個問題。到時真的能不攤嗎?有沒 07/21 17:24
→ jasmine : 有法律上要注意的問題? 07/21 17:24
不好意思,是指如果之後賴皮不一起繳房貸怎麼辦嗎?
如果害怕這種情況可以雙方寫一份契約,訂清楚分擔比例,
然後每一期房貸都要記錄清楚付款明細,
如果有一方沒有付,另一方先墊錢付了,會有點類似債權債務關係,
很像是夫妻之間互相欠對方錢。
但是,but,目前法律規定是:
「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
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實務上目前採用的還是會把夫妻兩人之間的債務當作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
因此正常來說還是會直接扣除然後平均分配,但是,but,
他也有一個但書「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所以如果證據充足,就不一定了,但是還是很難說啦,因為還是要看當下的情況,
還有法院法官的綜合判斷。
夫妻間還是彼此信任比較好。
推 djboy : 推一下,比例可以討論。 07/21 17:42
→ djboy : 我實在不懂其他人的想法,錢少的一方,就付少一點, 07/21 17:42
→ djboy : 房子還是可以掛名,這有什麼問題? 若是真的離婚, 07/21 17:43
→ djboy : 就按照付出比例去拆就好了。婚後買房又用自己的錢, 07/21 17:43
→ djboy : 都算是夫妻共同持有吧。 07/21 17:43
→ bbbing : "我買車你也有享受到",這個詞真是熟悉 07/21 18:02
噓 Xray2002 : 車子落地就貶值,所以女人買就是吃虧,而男人買的理 07/21 18:53
→ Xray2002 : 由是因為有享受到?可以這麼光明正大,臉不紅氣不喘 07/21 18:53
→ Xray2002 : 地雙標也很厲害 07/21 18:53
→ Xray2002 : 好歹也說為了小孩需要,車子的部份要嘛出點錢或日後 07/21 18:54
→ Xray2002 : 加油養車費用由女方負責之類 07/21 18:54
X大,你說的我不是都寫在了第一段嗎?沒看到?
也有解釋同樣的道理,原本原PO跟老公協議的車的問題相同對女方也不公平,
但老公看樣子是沒有覺得老婆買車吃虧,那老公買車不就沒問題了(?)
我都寫了阿~所以這樣還是雙標阿?
※ 編輯: Debbying (1.168.2.188 臺灣), 07/21/2020 20:15:26
※ 編輯: Debbying (1.168.2.188 臺灣), 07/21/2020 20:32:29
噓 Xray2002 : 既然老公覺得老婆出錢買車沒吃虧,而妳們這些版友覺 07/21 20:31
→ Xray2002 : 得老婆全部買車有吃虧,那很好,車子的所有費用都1:1 07/21 20:31
→ Xray2002 : 去分,她自己評估剩下來的錢有多少可以去繳頭期 07/21 20:31
噓 Xray2002 : 今天原po的原文有提到自己存款拿去買車有吃虧嗎?沒 07/21 20:34
→ Xray2002 : 有,一直拿車子落地就跌價出來講的不是版友嗎?現在 07/21 20:34
→ Xray2002 : 不就吃定她老公不會在意車子跌價?所以當然要佩服一 07/21 20:34
→ Xray2002 : 下 07/21 20:34
X大你看不懂嗎?
雙方問題出在房子共同登記但原PO錢不夠->然後原文雙方不認為車子有跌價問題
->原PO錢不夠無法買車又買房->所以叫原PO把買車的錢拿去買房,車子老公買登記老公
我看不出來這個解決方式的邏輯哪裡雙標了?
我會特別提出來車子落地跌價的事情,是因為我提出這個解決方式的時候,
怕又有人要回頭吵說車子會跌價為什麼老公買,所以我也有寫出如果有人要吵這個,
同樣也該去想原文怎麼會是原PO買,怎麼原文沒吵然後我說換老公買就吵?
所以不需要吵車子的問題。
早知道我就不特別講出來了阿,我還真的不知道要怎樣才不是雙標?
※ 編輯: Debbying (1.168.2.188 臺灣), 07/21/2020 20:58:16
推 jasmine : 請問如果老婆是保人,要付什麼法律責任? 07/21 21:01
推 jasmine : 如果確定老公不給掛名,她的錢已經繳頭期房貸了, 07/21 21:07
→ jasmine : 接下來的房貸不付,她又是保人,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07/21 21:07
→ jasmine : 老公無法付全貸了,她又有什麼責任? 07/21 21:07
問題有點雜,我覺得你只要記得一點,「保證人」跟「連帶保證人」不一樣就好了。
簡述差別如下:
1.保證人的情況
老婆幫老公當保人,如果老公不付錢,但他實際上是有錢的,
銀行一定要先跟老公討錢,不能跳過老公跑去跟老婆討錢,
除非去跟老公討錢(強制執行)後沒錢或者錢不夠,才可以再去跟老婆討錢。
2.連帶保證人的情況:
老婆幫老公當連帶保證人,如果老公不付錢,銀行可以直接不理老公跑去跟老婆討錢。
※ 編輯: Debbying (1.168.2.188 臺灣), 07/21/2020 21:16:58
推 jasmine : 了解,非常感謝 07/21 21:21
推 jasmine : 所以,不管她是不是保人付不付房貸,她老公無法付 07/21 21:28
→ jasmine : 全貸的話,銀行還是可以跟她討,對吧? 07/21 21:28
→ jasmine : 就是前提是老公都沒錢了無法付全貸了 07/21 21:29
ㄜ...不是,你再多看說明好了。
如果你是想問老公是貸款人,老婆不是保人(然後也沒有其他保人)的情況的話,
如果老公付不出來貸款,然後也沒有財產給銀行強制執行的話,
通常銀行就是把房子拿去拍賣,法拍屋那樣~用法拍屋拍到的錢去抵貸款,
如果剛好房子有漲所以付完貸款的錢還有剩的話,那就是按登記比例分配錢給夫妻。
※ 編輯: Debbying (1.168.2.188 臺灣), 07/21/2020 21:39:09
推 jasmine : 喔,那沒法拍前就賣掉,錢就是老公的對吧。不管她 07/21 21:48
→ jasmine : 之前有沒有付頭期房貸? 07/21 21:48
推 jasmine : 我的問題確實太雜了點,抱歉。 07/21 21:50
如果登記的時候是共同持有,老公沒辦法一個人賣掉喔!
除非他偷老婆的印章跟印鑑證明...,但這樣會涉及偽造文書的問題。
如果只登記老公一個人的名字,他可以自己賣掉沒錯,
登記名字只有老公,所以「形式上」的確錢是老公的,
雖然夫妻婚後是共同財產制,婚後財產都是夫妻共有,
但實際要發生這樣的情況都是在離婚的時候才會真的混在一起說是共有....
※ 編輯: Debbying (1.168.2.188 臺灣), 07/21/2020 21:59:35
推 jasmine : 喔,了解了,謝謝 07/21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