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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事,對錯不管 我只想知道原PO到底有多瞎,才能明知對方的雷點,還一直往死裡踩? 兩個人都已經為了這件事鬧到賭氣分房了 証明先生就是很在意你批評他朋友的事 結果你不因此打住,還把這件事公開,要大家來評論他朋友的對錯?? 你爭贏了又能怎樣?指望你先生因為區區幾百塊的事跟你道歉嗎? 在我看來,原PO才是不尊重人的那個 那是你先生的朋友,值不值得由你先生自己判斷 今天這不是什麼殺人放火、花天酒地的事,只是處事的價值觀不同而已 一般人遇到大概就提點一下,看對方不高興就把這件事打住不提 而原PO吵到都分房了,還不知道要停 放到網路上來公審,就只為了要跟先生爭到贏為止,根本看不到問題所在 以後很多事都很有得吵…… ※ 引述《lemonpretty (小野)》之銘言: : 朋友剛搬新家 : 邀請我們大家一起去湊湊熱鬧 : 我自己也帶了一點禮物送給她們 : 朋友家也準備了一些pizza 炸物 飲料 : 聚會結束呢 : 朋友既然說 : 那今天我們吃的餐點 : 大家來分攤一下吧 : 我心裡有點小震驚 : 雖然食物飲料也不過1000元不到 : 分攤下來可能幾百塊而已 : 但通常大部分的人邀請友人來家裡作客 : 理論上應該是東道主會熱情款待 : 更何況我還帶禮物送給她們 : 為了這個事情我跟另一半說 : 怎你的朋友為什麼會這麼瞎 : 邀請我們去做客 還跟我們收錢 : 為了這事情 另一半在跟我賭氣 : 不准這樣說他的朋友之類 : 現在跟我鬧得分房睡 : 請問各位如果邀請友人來家裡 : 各位會跟友人收今天所吃喝的費用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22.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96459080.A.652.html
mynatsu : po文就叫公審哦? 08/03 20:59
ae : 推 08/03 21:34
rayray123 : 我也以為公審是指名道姓才有其殺傷力 08/03 22:18
gen001 : 現在只要po文都被指成公審 08/03 22:27
selfdom : 搞不清狀況還氣到分房根本鼠肚雞腸,他朋友就是瞎 08/03 22:54
selfdom : 啊,請人到家裡喬遷還要付錢是多社會化不足? 08/03 22:54
eatyourshit : 放到PTT公開這就是公審啊 有啥好疑問的 08/03 23:37
mynatsu : 是公審、討論還是請教,po文也有基本的判斷 08/03 23:54
milanookimo : 你回成這樣真的很怪的邏輯. 08/04 10:16
xulu0 : PO文代表很重視這個議題阿,比吵架還重視 08/04 15:15
xulu0 : 又不是對方雷點就不能踩,如果剛好雷點衝突,當然是 08/04 15:16
xulu0 : 以自己的雷點為主阿 08/04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