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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llGGgirl (ㄏㄏ)》之銘言: : 進臺北城我小孩用背的搭公車轉捷運(1hr)還覺得比較輕鬆 : 如果到那需要走路比較多就扛個推車 : 可能我懶惰肥宅吧 不對 懶惰肥宅 絕對懶的扛推車 既然懶的開車 就讓老婆開不就好了 因為懶的開車 而去扛推車 根本本末倒置。 所以 根本的重點 是在對開車的喜好 懶惰肥宅 都寧願扛推車 而懶的開車了 這種 就真的不用 討論買車的必要性了 除非自己喜歡開車,就保證都自己開 費用也都自己扛,才有討論的必要 自己扛不起 就怪識人不清 找到視開車為畏途的另一半吧 要求改變 根本是緣木求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61.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98759820.A.49C.html ※ 編輯: kevinjl (1.165.161.209 臺灣), 08/30/2020 11: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