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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來的項目根本可笑 很多早就在民刑法中有規範保護 更多是根本不該由法律來規範的項目 舉例 一、爸媽不准管我們住哪 拜託,人民本來就有遷徙居住的自由 你們爸媽能不能管在於 你們夫妻給不給你們爸媽管 自己硬不起來對抗父母姻親 還想用法條來規定全世界婚姻姻親該如何互動 法條早就有,受害者也沒去用, 多立幾條一樣的是有個屁用?? 婚姻內霸凌是很嚴肅的問題 不要拿白痴方案以為能解決好嗎…… 覺得根本侮辱真的在為此煩惱的人 有空想這些亂七八糟 不如花心思搞資源 組支持團體、心理輔導、就業輔導、法律諮詢……等等 幫助為此受困的人獨立 還比較有用…… ※ 引述《rrum (i'm sorry.)》之銘言: : 抱歉,打擾,但這攸關大家的權益,不要再有第二個張尹馨 連署需要5000人,只剩5 9 : 天 懇請大家幫忙宣傳 ♀ ♀ ♀ 直接複製即可 : 【以此「姻親專法」提案致「張○馨及曾經的張○馨們」;期許「姻親專法」成真,期 : 灣的姻親環境能更接近真正的和諧。】 : ★「姻親專法」提案附議連結網址→ : https://reurl.cc/R1XZoZ : (到連結頁面按下「我要附議」後,出現「已附議」的畫面,才是附議成功喔!) : 「張○馨自殺事件」發生時,我想起十幾年前,某親戚在親戚家的神明廳自殺,自殺方 : 張○馨一模一樣。我回想起自殺了的親戚的臉,心很痛,也對姻親的傳統婚姻觀念到今 : 未進步感到非常驚嚇 : 【話語、行為部分】 : 1.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的婚姻內事務,舉凡「未來規劃、居住地、家 : 工作、日常作息、生活習慣、休閒喜好」皆在婚姻事務範圍內。 : 2.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執行任何非份內家事及勞動。 : 3.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對其小孩的日常教養過程。 : 4.姻親不得以話語直接或間接貶低、嘲弄婚姻當事人及其家人。 : 5.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及其小孩於任何時間點返回其原生家庭。 : 6.未事先告知婚姻當事人,禁止姻親擅入其共同居所或房間。 : 7.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翻閱、拿取婚姻當事人私有物。 : 8.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決定婚姻當事人小孩的姓名命名。 : →以上對當婚姻當事人個體缺乏尊重、忽視婚姻當事人對小家庭的自主權。 : 【傳統婚禮習俗部分】 : 9.姻親不得收取婚姻當事人的聘金、嫁妝等任何金錢、財物。 : →(現代婚姻的法律效力為公證,姻親無論哪一邊長輩收取任何金錢財物,皆無實際婚 姻? : 益;不但增加婚姻當事人困擾,同時增加姻親將婚姻當事人視為以財物交易買賣的「財 : 心態。) : 10.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進行歧視婚姻當事人的傳統婚禮儀式。例:潑水、丟扇子 、? : 餅......。 : →(傳統婚禮儀式中,有許多項目含有歧視婚姻當事人的涵義,婚姻當事人執行其儀式 的? : 時,亦強化姻親將傳統觀念的歧視置於婚姻當事人身上。) : (待連署過關後增加其他,目前還無法修改內容) : 待增11.女方過世後喪禮應由娘家主持,並交返遺體遺物及死因確認 : (本文所指姻親:現為或曾為婚姻當事人的直系姻親或旁系姻親。) : 每一項「姻親專法」提案的內容都是太多媳婦們的日常壓抑積累,提案不難,難的是接 : 大家能一起將附議的數字衝到多高,附議5000人只是門檻,5000票還引不起政府和立法 : 們的正視,附議票數越多,政府和立委就越不敢輕視,「姻親專法」附議結束之後,三 : 法通過的機率就越高。 : 台灣的媳婦有幾十萬,越多的媳婦對「姻親專法」提案附議(可匿名)、累積越多的附議 : ,才能讓社會和政府看見一直以來沉默噤語的聲量有多麼大。這一次,希望壓抑、沉默 : 婦們站出來,用可匿名的附議票數讓社會看見其實媳婦們一直有聲音,只是他們都沒聽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39.147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99914427.A.5C8.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05.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99917842.A.A43.html
norikko : 根本侮辱真的在為此煩惱的人+109/12 21:44
djboy : 最後結論原本我想推文給原原po的。 真的勸她別浪費09/12 21:44
evolution999: 難道是反串?09/12 21:44
djboy : 時間在這個「絕對不可能」通過的法條上,真的想拯救 09/12 21:44
djboy : 那些婦女,請走別條可行的路。09/12 21:44
greensh : 拿白痴方案污辱真正為此努力的人+109/12 22:10
Agneta : https://i.imgur.com/ZSiJpVl.jpg09/12 22:15
Leef : 顯示性平教育跟法律(常識?)教育的重要性09/12 22:18
rrum : 現況的確如此,光是要看法條對很多人就是一個高牆09/12 22:26
rrum : 了,你無法要求所有人都是高知識分子啊……09/12 22:26
你自己這樣說 然後你的解決方案是立更多法條?? 你是來搞笑的嗎?? 有心幫助人很好,但多用腦好嗎……
greensh : 神打臉吐槽XDDDD09/12 22:29
hotaka : 拿白痴方案污辱真正為此努力的人+109/12 22:31
chocorei : 原原po,那麼簡單的法條都看不懂了,還想立更多越09/12 22:31
chocorei : 看不懂的,你的邏輯真奇怪09/12 22:31
HayaSan : 上面的回覆笑死XDDDDD09/12 22:34
oxhill : 你要住哪裡,有人敢限制人身自由的話,直接叫警察啊09/12 22:34
oxhill : 根本姻親還是誰都沒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權力09/12 22:35
oxhill : 這個專法是用來反串的吧 09/12 22:35
arace88 : 看完只有一個感想..."都不敢直說了,還敢告長輩?" 09/12 22:43
arace88 : 這些媳婦至少都有國民基礎教育程度,法律也沒法讓 09/12 22:43
arace88 : 他們長出硬骨頭啊 09/12 22:43
DanJill : 軟弱的人武器塞到他手上,他也會幫自己找出78個不 09/12 22:48
DanJill : 做的理由。 09/12 22:48
email9527 : 她跟婆婆很好 然後為了小姑離婚 這邏輯????09/12 22:52
email9527 : 說個笑話 看懂法條需要高知識分子 09/12 22:59
email9527 : 區公所都定時有律師免費諮詢 09/12 22:59
email9527 : 各地方民代也提供法律諮詢09/12 23:00
email9527 : 而且說白了 這跟法律根本完全無關09/12 23:01
applexdot : 我比較想立結婚生子考試法 沒通過的不能生小孩 不能09/12 23:01
applexdot : 結婚 看社會問題可不可以少一點09/12 23:01
email9527 : 需要跳脫的是自己去遵守傳統觀念09/12 23:01
email9527 : 說婆婆傳統把媳婦當成財產09/12 23:02
email9527 : 怎麼不說那些媳婦傳統才會認同自己是婆家的財產09/12 23:02
cplv : 推「結婚生子前考試法」XD09/12 23:14
DanJill : 還有財產不夠不得生子法、購屋依負擔比例分配持分法09/12 23:18
DanJill : ,板上文章可以少一半。09/12 23:18
squirrelgirl: 推這篇,做為女人,原po提到的問題我幾乎都能處理,09/12 23:22
squirrelgirl: 應該要做的是建立女性的自主性09/12 23:22
squirrelgirl: 和提升正確的觀念09/12 23:22
squirrelgirl: 如果要立這個法,是不是也可以立法讓媳婦此生不得 09/12 23:23
squirrelgirl: 取得婆家財產 09/12 23:23
squirrelgirl: 怕的是很多媳婦聽到這就不同意了哈 09/12 23:23
任何財產除非你死或你給,否則不會是他人的, 違反你意願取得那叫搶
xulu0 : 媳婦本來就不能取得夫家財產啊 09/12 23:26
squirrelgirl: 基本上,公婆如果過世,然候丈夫也過世,沒特殊情況 09/12 23:27
squirrelgirl: ,貌似是可以 09/12 23:27
norikko : 那個繼承的叫丈夫的遺產好嗎09/12 23:28
xulu0 : 樓上那機會也太低,不然就要等超久 09/12 23:29
squirrelgirl: 但好像是繼承順位的問題,前面的人都要再見才可以 09/12 23:29
squirrelgirl: 可是丈夫的遺產也算繼承的吧?09/12 23:30
squirrelgirl: 雖然機會低,但我家長輩就是這樣09/12 23:30
squirrelgirl: 不過他們有兒女,所以自己一半還有跟小孩分,那個09/12 23:31
squirrelgirl: 田產本來是祖先的09/12 23:31
norikko :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沒有順序問題= =09/12 23:32
email9527 : 樓上,那是分給孫子,不是分給媳婦09/12 23:34
email9527 : 孫輩跟婆家有血緣,媳婦沒有09/12 23:34
squirrelgirl: sorry讓大家誤會了,我這邊的順序是媳婦的上面不見09/12 23:34
squirrelgirl: ,老公也不見,然后輪到她09/12 23:34
squirrelgirl: 還是我誤會,因爲我長輩是媳婦身分,但有分到婆家 09/12 23:35
squirrelgirl: 的財產09/12 23:35
norikko : 所以這繼承的就是丈夫的財產(只是丈夫有部分財產是09/12 23:35
norikko : 繼承來的),到底有什麼問題 09/12 23:35
squirrelgirl: 抱歉離題,總之是婆家財產有到長輩(媳婦)名下~ 09/12 23:36
你兒子終身不娶,你的財產就安全了
agnel : 媳婦不會是繼承人 要嘛是給老公 或是小孩09/12 23:37
hotaka : 所以應該要立法父母贈與子女的財產,子女先於父母 09/12 23:37
hotaka : 過世可以討回? 09/12 23:37
squirrelgirl: N大沒啊,我懂你的意思,我原本的意思是說,媳婦此 09/12 23:37
squirrelgirl: 生不能接受婆家長輩的財產 09/12 23:37
squirrelgirl: 我好像離題太多了(先道歉,掌嘴) 09/12 23:38
norikko : 所以那就不是婆家的財產!那是丈夫的啊!請問你到底 09/12 23:38
norikko : 是要怎麼立法啦? 09/12 23:38
別浪費時間,她自己都搞不清楚狀況了
squirrelgirl: 總之不支持原po,必竟那些東西女人本來就是天生要 09/12 23:39
squirrelgirl: 擁有的權利 09/12 23:39
norikko : 乾脆把配偶的當然繼承人拔掉算了 09/12 23:39
squirrelgirl: 所以沒要立~只是跟原po提一個相反的概念 09/12 23:40
squirrelgirl: 覺得女人與生俱來的權力本來就要有 09/12 23:41
afria : 乾脆立法禁止結婚好了 (吃雞排) 09/12 23:41
squirrelgirl: 我是不會干涉小孩的人,他想怎樣隨便他,只是覺得, 09/12 23:43
squirrelgirl: 不能用婆家都是錯的在想事情吧 09/12 23:43
romany : 這個提案真的超傻眼~ 這個自殺的個案也跟男女平權 09/12 23:55
romany : 一點關係都沒有。真的有如何跟夏蟲語冰的無言感。 09/12 23:55
sunnymeow : 看原原po的回應差點活生生嘔出血來 09/12 23:55
oceanfishwu : 看了只覺得大腦是個好東西,人人都該有一個09/13 00:10
deshuge1 : 沒錯。乾脆立法宇宙要照他的想法運行好了。09/13 00:28
mark0204 : 推 09/13 00:31
ZRX1200 : 我這篇只想噓會想把小孩丟出窗外的臭母豬,沒錯,我 09/13 00:34
ZRX1200 : 就是再說你。臭母豬 09/13 00:34
hhi0531 : 她還舉例什麼大雄被胖虎打難道活該嗎,明明法律早就 09/13 00:35
hhi0531 : 有傷害罪了,還硬要再立法規定胖子不能打瘦子的專法 09/13 00:35
hhi0531 : ...... 09/13 00:35
hhi0531 : 他要推廣的是呼籲與宣導大雄如何看懂現有法律自保, 09/13 00:36
hhi0531 : 最重要的是大雄本人提起勇氣提告09/13 00:36
rayray123 : 最根本的原因在很多人沒主見 有主見也不敢忤逆長輩09/13 00:44
rayray123 : 意思 這根本不該是法律保護的範疇 09/13 00:44
rayray123 : 最該做的是倡導獨立風氣 以防一堆爸媽寶作怪 09/13 00:45
jason320 : 不同意你 很多人真的不知道爸媽不能管妳住那 09/13 01:07
jason320 : 也不知道爸媽管妳住那是違法 09/13 01:08
jason320 : 這真的很需要詳細立法來告訴人民 09/13 01:09
jason320 : 哪些事情是違法的09/13 01:09
你說問題點是很多人不知道法也看不懂法, 然後你的解決方案是立更多法?? 你是原原波的神奇邏輯班同學嗎……?? 我的文末寫了,法律扶助, 花資源人力幫助這些人了解法律使用法律, 這才是這些不懂法的人需要的……
samug : 不知道的人 立一堆專法也是一樣不知道啊!09/13 01:21
jason320 : 職場霸凌是有專法的 09/13 01:22
jason320 : 姻親當然也需要有專法 09/13 01:22
家暴防治法啊
sparklekyu : 現有法律:XXX是違法的。 09/13 01:23
samug : 憲法還是公民課都上過的,這都能不知道,那設一堆枝 09/13 01:23
samug : 微末節的規定,請問是要怎樣才能確保人民知道? 09/13 01:23
sparklekyu : 人民:我不知道啊,所以你要再立一個法告訴我 09/13 01:23
sparklekyu : 現有法律:??? 09/13 01:24
jason320 : 很多婆媳問題都會絕的丈夫應該要處理這些問題09/13 01:25
jason320 : 但是丈夫通常都沒用 09/13 01:26
mikejan : 丈夫沒用 你該換的是丈夫 而不是換一條法律來管 09/13 01:29
jason320 : 與其依靠丈夫或是改變自己個性 不如明確定出姻親專 09/13 01:30
jason320 : 法保護受害者 也比較容易讓受害者差到相關資訊 09/13 01:30
你的邏輯是現有的法律查不到, 但是如果立新的就查得到?? 你的法律是有缺頁嗎?? 你不懂法不會法,不是去找人教你幫你懂法, 而是希望別人立更多法???
jason320 : 丈夫是婆婆的兒子 當然沒用 真的很少兒子會反抗媽09/13 01:30
jason320 : 媽09/13 01:30
jason320 : 兒子都是媽媽的寶貝 換個丈夫還是有很高機率一樣09/13 01:31
拜託,可以不要把其他神隊友拖下水嗎? ※ 編輯: ccnoire (36.238.139.76 臺灣), 09/13/2020 01:39:34
Jetame : 所以依你的邏輯要規定丈夫不是姻親啊?09/13 01:36
sparklekyu : 你管你婆婆要不要管他兒子?你是不是在破壞人家原生 09/13 01:36
sparklekyu : 家庭,霸凌你婆婆跟老公? 09/13 01:36
Jetame : 要不要看既成的家暴法 還有113和家暴社工呢 09/13 01:37
Jetame : 這些都不使用難道立新法突然婆婆就不家暴了? 09/13 01:38
Jetame : 然後姻親專法要不要有罰則 如何通報 如何協助受害者 09/13 01:39
Jetame : 如果這些都跟家暴法一樣 那不就用現有的家暴法就好 09/13 01:39
Jetame : 還是太太霸凌老公也要專法 老公霸凌岳父母也要專法 09/13 01:41
mikejan : 自己的丈夫沒用 就以為別人的也一樣XD 笑翻 09/13 01:42
sparklekyu : 太太霸凌公婆、公婆霸凌岳父母、岳父母霸凌公婆…… 09/13 01:44
sparklekyu : 總不可能排列組合大家都來列專法吧 09/13 01:44
jason320 : 與其換個會站在老婆一邊的老公 不如換個有好婆婆的09/13 01:54
jason320 : 老公還比較實際09/13 01:54
jason320 : 而且每次婚姻版都是婆媳問題 搞的老公很為難 乾脆09/13 01:54
jason320 : 就直接立專法 省的老公處理這種事09/13 01:54
mikejan : 老公哪裡為難 成年人了 有點肩膀好嗎 又不是小孩子09/13 01:56
jason320 : 不只是受害者 婆婆也不知道自己行為是違法的09/13 01:57
sparklekyu : 立專法老公就不用處理了喔?自己媽媽跟老婆對簿公堂 09/13 01:58
sparklekyu : ,老公有可能在旁邊納涼?到底在想什麼啊 09/13 01:58
mikejan : 喔 立了個新法 婆婆就知道自己違法了嗎 神邏輯 09/13 01:58
oceanfishwu : 我有看錯嗎?「與其換個會站在老婆一邊的老公,不09/13 02:16
oceanfishwu : 如換個有好婆婆的老公比較實際」?那婆婆往生後呢09/13 02:16
oceanfishwu : ?離婚改嫁嗎?09/13 02:16
DanJill : 以姻親法的邏輯來看,對婚姻當事人(公婆)來說,這 09/13 02:30
DanJill : 個姻親(媳婦)才是最該被告的人吧,破壞親子關係。 09/13 02:30
qq204 : 在那平台開聯署本身就是很白癡的行為 09/13 02:32
qq204 : 上面過的東西哪樣政府有作為的 09/13 02:32
qq204 : 就算出來回答你也是打官腔而已 09/13 02:32
qq204 : 感覺根本蒐集個資用的垃圾平台 09/13 02:33
ADEMAIN : 推立白痴方案污辱真正為此努力的人+1 09/13 02:47
katherinetao: 推白癡立法抹滅在努力的人+1 09/13 02:52
jason320 : 查了一下現今法律媳婦的地位 差點嚇死 09/13 03:22
jason320 : 媳婦和公婆同住 有責任照顧公婆,沒權利分財產 媳 09/13 03:24
jason320 : 婦要拿到財產只能以“母以子貴”的方式 讓自己小孩09/13 03:24
jason320 : 繼承財產09/13 03:24
jason320 : 這麼恐怖的事情 還一堆人和公婆同住是怎樣 公婆真09/13 03:25
jason320 : 是聰明 把兒子洗腦成要和爸媽同住才孝順 其實是想09/13 03:25
jason320 : 找媳婦當免費看護09/13 03:26
mikejan : 你可以選擇不要跟公婆同住09/13 04:04
mikejan : 女婿跟岳父母同住 也有扶養義務同樣無繼承權 09/13 04:05
mikejan : 要跟誰住 是你自己可以選擇的 又不是小孩子了 09/13 04:06
rayray123 : 該推動的是讓不論男女都能落實自由跟人權 無法跟對 09/13 04:23
rayray123 : 方父母同住就不要找一定要跟他父母同住的結婚09/13 04:23
mcgrady12336: 有法條撐腰不敢用跟沒有是一樣的意思09/13 06:21
snowtoya : 媳婦就算跟公婆住,扶養順位也很後面,不要在這危09/13 06:25
snowtoya : 言聳聽,當然如果還是怕的話就不要同住啊 09/13 06:25
QNI : 看到跳針雙寶...笑死XDDD 09/13 06:37
SADPIG36 : 立法法治教育列入國家升學考試,加權計分 09/13 08:36
AlFeng : 推你~還有結婚生子法XD 另外世上還很多神隊友好嗎 09/13 08:53
AlFeng : !自己眼瞎嫁爛人在牽拖婆婆,過得好的不會來這PO 09/13 08:53
AlFeng : 文,都在臉書IG 09/13 08:53
karl7238 : 推 09/13 09:47
goodsun : 推立白痴方案污辱真正為此努力的人 09/13 10:07
chocorei : 我要推「禁止神奇邏輯男女當我姻親法」 09/13 10:32
pz5202 : 裡應外合,有心人計劃性在台灣內部製造混亂 09/13 10:59
pz5202 : 裡應外合,有心人計劃性在台灣內部製造混亂09/13 11:00
pz5202 : 裡應外合,有心人計劃性在台灣內部製造混亂09/13 11:00
Saber92 : 不知道怎麼尋求法律幫助解決方式是立更多法條XD09/13 11:06
fidget81 : 推 還不如從小推動法治教育 讓每個公民學會如何看09/13 12:42
fidget81 : 懂法律 以及學會遇到問題時 可以如何尋求資源09/13 12:42
alice1967 : 推 法律扶助的是自覺自救的人,否則形同具文09/13 14:06
alice1967 : 教導如何反抗情緒勒索,還比較實用 09/13 14:08
traman : 立法防止巨嬰連署 09/13 15:38
aoi : 要從小推動法治教育+1 09/13 16:32
mepe1018 : 軟弱是不能解決問題的~09/13 17:17
chouzen12 : 准可以打對嗎09/13 21:26
可以啊,別激動咩~ ※ 編輯: ccnoire (42.74.193.86 臺灣), 09/13/2020 23:51:39
iloveannasui: 要從小推動法治教育+1 09/14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