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kejan : 您太認真了 我想他還是一樣搞不清楚狀況 09/13 01:49
因為把正經事當兒戲!令人生氣
→ Kukuxumusu : 我覺得是一個入戲太深用連署自嗨的人... 09/13 01:53
你好善良!我回到後面真的覺得她是在歧視特定身份的人
→ mikejan : 在演小劇場吧 在幻想這個法律通過之後 成為媳婦救星 09/13 01:54
推 ra88872 : 法律救不了不開口的人命,事後可以討 09/13 01:56
→ ra88872 : 個公道?但推的這個法就直接離婚就好阿! 09/13 01:56
→ ra88872 : 家裡有何不高興就當場發作啊!不敢發 09/13 01:56
→ ra88872 : 作上來推這種法案…脫褲子放屁。 09/13 01:56
很無奈,真的有不敢求救的人!家暴法就是為了那些不敢及無力的人
原Po不熟家暴法不熟到當成只有夫妻之間!
貼一下家暴法的部份內容: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
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二、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
規定之犯罪。
三、目睹家庭暴力:指看見或直接聽聞家庭暴力。
四、騷擾: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
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五、跟蹤:指任何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或其他方法持續
性監視、跟追或掌控他人行蹤及活動之行為。
六、加害人處遇計畫:指對於加害人實施之認知教育輔導、親職教育輔導
、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輔導、治療。
第 3 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20多年前人家連"前"配偶及"曾為"直系姻親都考慮進去了
連只是目睹家庭暴力也考慮到了!
看原Po那些條文......是希望立了以後姻親照姻親專法,不走家暴法嗎
保護範圍廣的不用,另立一個範圍小的
條文都是"不得"跟"禁止",連我們是自由民主國家都忘了!
這樣列那沒列到的就各安天命嗎
至於沒有罰責問題我就不提了
※ 編輯: acman (114.34.89.122 臺灣), 09/13/2020 02:26:25
推 greensh : 你人真好 09/13 02:20
→ Max11 : 其實可以給更積極的建議。像我的想法是在核心家庭外 09/13 03:05
→ Max11 : 的家族成員在家暴法保護外的言語行為造成壓力或冒 09/13 03:05
→ Max11 : 犯可以申訴,由主管機關成立委員會調查,成立後作 09/13 03:05
→ Max11 : 行政裁量罰鍰並賠償當事人,這樣在法律實行上也可 09/13 03:05
→ Max11 : 行多了。問題就只剩必要性及正當性。家庭暴力罪構罪 09/13 03:05
→ Max11 : 條件,不足以保護婚姻當事人受到的傳統習俗壓力。可 09/13 03:05
→ Max11 : 以再加入反干涉核心家庭條款。 09/13 03:05
建議我已經給了!
要再立一個專法前得先確定原本的法不夠用
以成員來講我上面貼了,家暴法連同居跟前姻親和旁系姻親都包括了
行為方面家暴法沒說言語,而是身體和精神上都算
那還有啥沒包括進去的?
不足以保護的原因是什麼?是範圍不夠還是過於弱勢造成不敢自救
家暴法除了保護令以外,沒有新增任何有關刑法的部份
因為該辦的就是要辦,不因加害者是家庭成員有所不同
因為家暴本身就是上對下權力不對等造成的,那不是用法律規範個人可以解決的事
就像有人說的,家暴法都不願意去看去用了,再設新法有用嗎?
家暴法不是跟你說你可以把施暴者怎樣
而是說你有權利叫唯一擁有權力的公部門出來幫你
規範公部門當有人求救時有義務出來協助
至於行政裁量權你要用來裁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跟互動...我是覺得問題很大啦
行政法我沒看過就是了,只是比較常見的交通跟動保,那是跟公眾有關
況且行政裁罰也是要有明文的,那是罵一句多少錢或是K一頓多少嗎?
還是冷暴力不說話也要罰?
再者,都有勇氣站出來到委員會了,那些行為該關的關該賠的賠,恐怕都比行政罰更有力
去看看這個事件是否有失職之處
跟看看有沒有哪個單位對家暴法規定該做的事只是虛應故事
我覺得講法律的話,落實現有的比較實際一點
※ 編輯: acman (114.34.89.122 臺灣), 09/13/2020 03:47:48
→ Max11 : 當然有但書,如干涉違法行為、行為造成公共利益、 09/13 03:10
→ Max11 : 行為對未成年子女有利益者不在此限。 09/13 03:10
推 mjomjo : 你人也太好了 但他這種的沒打算看吧 09/13 03:37
→ rrum : 謝謝指正,連署過後才能修改文章,也會與專業人士 09/13 03:47
→ rrum : 討論周全,家暴法確實範圍更大,也謝謝Max11大指出 09/13 03:47
→ rrum : 我們訴求針對長輩權威壓力 09/13 03:47
推 LuciusMalfoy: 認真推 09/13 07:53
推 beersea0815 : 樓上就是看不懂聽不懂耶,覺得有點可怕 09/13 07:53
→ beersea0815 : 樓樓上的原原PO 09/13 07:54
推 ytwu : 待推,增11不只歧視配偶,也歧視子女。像我外婆97 09/13 07:54
→ ytwu : 歲過世,照待增11不就要把後事交給跟我外婆不熟的娘 09/13 07:54
→ ytwu : 家姪孫辦,我們這些跟她比較親的直系卑親屬還不能 09/13 07:54
→ ytwu : 辦,真的很荒謬! 09/13 07:54
推 ytwu : 照這法律路人可以跟媽媽說小朋友穿這樣不會太薄嗎, 09/13 07:56
→ ytwu : 反而爺奶不行@@ 09/13 07:56
推 ytwu : 前面插字插錯了,「推,待增11」 09/13 07:58
→ LuciusMalfoy: 提案人的想法就是路人能說「姻親」不能,因為路人不 09/13 08:05
→ LuciusMalfoy: 會對他有迫害感 嗯…… 09/13 08:05
推 Redchain : 我認為所謂專業人士大概也只是小圈圈,訂法律涉及到 09/13 08:09
→ Redchain : 立法技術,這幾點給有法律基礎的人看只會搖頭(當然 09/13 08:09
→ Redchain : 不排除有一些幻想自己可以成為一部新法推動者的人) 09/13 08:09
推 mikami1027 : 目前根本沒有主管機關有能力處理這種事 還要成立委 09/13 08:11
→ mikami1027 : 員會的話大概可以直接談話掉一個機關 09/13 08:11
推 k1548888888 : 推個 但「應」貌似沒有等於「不得」吧 09/13 08:14
推 Cucoco588 : 也太專業了,不過原原po應該看不懂,光看結婚丟不 09/13 09:06
→ Cucoco588 : 丟扇子都要拿出來立法就知道,原原po現實生活不敢 09/13 09:06
→ Cucoco588 : 反抗,只能在網路嘴炮。 09/13 09:06
推 karl7238 : 推 09/13 09:55
推 yihhua : 推你。我是女生,也覺得原原po的文章太過偏頗。不 09/13 10:05
→ yihhua : 是所有妻子都是處於弱勢,也不是所有丈夫都是強勢 09/13 10:05
→ yihhua : 狀態。回歸原點,結婚前就應該好好認識彼此與彼此 09/13 10:05
→ yihhua : 的家庭。 09/13 10:05
推 xulu0 : 推你認真 09/13 10:25
推 angler : 推,猝然立了不週全的法,反而會讓問題更多,這個新 09/13 10:34
→ angler : 聞事件的癥結點應該是在現實面-夫家的經濟實力,導 09/13 10:34
→ angler : 致小家庭完全沒有話語權,而修法在這個事件能著力 09/13 10:34
→ angler : 的點,頂多在大體跟遺物處理那邊吧...... 09/13 10:34
推 chocorei : 大推ac大,不過果然不意外,她還是看不懂(只看自己 09/13 10:46
→ chocorei : 想看的) 09/13 10:46
推 toshism : 厲害! 09/13 10:48
推 sophia810130: 想搞法律,應該先懂法律,這不是基本動作嗎?用情緒 09/13 11:25
→ sophia810130: 勒索或痛喊自己是受害者是沒辦法制定法律的,這不是 09/13 11:25
→ sophia810130: 依據。 09/13 11:25
推 markhbad54 : 結婚前應做婚姻法治教育並宣導求助管道 09/13 12:27
推 likeyousmile: 推。自己不夠專業,就要尊重專業。 09/13 15:22
推 goldencorn : 法律夠不夠其實很難界定,畢竟個案都有其特殊之處 09/13 16:42
→ goldencorn : ,不可能法律中的每字每句都100%符合一個案件所需 09/13 16:42
→ goldencorn : ,更何況是幾千幾百甚至根本尚未被揭露的個案!至 09/13 16:42
→ goldencorn : 於原原po的法條其實可以直接單身獨居啦,不必這樣 09/13 16:42
→ goldencorn : 浪費社會資源 09/13 16:42
→ bbbing : 他是好心想保護全台灣數十萬媳婦啊 09/14 00:44
→ no77 : 99 09/15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