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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2006a (西西)》之銘言: : 跟朋友聊天然後聊到困惑來這裡詢問 : 婚前男方買了一棟房,男方爸媽付了頭期款加一些(約五百萬)剩下的就男生負責,房子 : 登記男生名字。但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負責。婚後沒有特別說生活費誰負責男女方都 : 會付,婚後沒多久男生受不了跟女生說要互相,要女生付生活費。不然就說房子改共有一 : 起付。大家覺得哪個好?當初男生不想改原因是說爸媽辛苦買房不好意思說要改共有。 : 男生薪水五萬。女生約兩萬七。房貸三萬多 你是不是把女生薪水一起算進去? 就算結婚也請用單薪規劃比較保險。 再來,你這個5萬是用一年/12算? 還是底薪*年領30個月? 如果是下面的那種, 這樣背3萬的房貸差不多, 還勉強可以再養一個小孩 如果是上面那種, 房貸快要斷頭前可以私信我, 保證甜甜價 補個婚姻點,主流是男生房貸+生活開銷喔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65.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08526106.A.D62.html ※ 編輯: daria1217 (114.137.65.186 臺灣), 12/21/2020 12:49:38
prostar : 傻傻的 快斷頭再去增貸就好了 找你?? 12/21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