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910443tw : 夫妻要搞這麼累我寧願打手槍 01/02 11:48
噓 eatyourshit : 各打50大板沒有比較高明 01/02 12:01
因為光憑這一點牙膏,判斷不出誰比較有問題
原PO要自己去了解夫妻間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並且去思考如何解決
推 imreader : 而且說不一定太太另外載的情夫,還不用給家用 01/02 12:02
→ imreader : 太太還會倒貼哩 01/02 12:02
→ imreader : 新聞裡都有,還有判決文可證 01/02 12:03
推 imreader : 現在交友、社群網站太發達... 01/02 12:08
當然這種情況也有,而且男女角色調換過來也說得通
有些人是人在福中不知福,日子過得太爽,
完全沒有考慮到彼此處於不對等的關係
單方面的享受對方提供的好處
這種一旦東窗事發離婚之後
都會是很慘的一方
因為第三者之所以能成為稱職的第三者
是因為她(他)不需要負擔元配應盡的義務
推 xier : 有人很愛講法律義務,如果照法律義務的話大概1年跟 01/02 12:20
→ xier : 統一發票開獎的次數一樣就達標了 01/02 12:20
推 kunamatataha: 我在想問題可能要從原原PO到底是麼吸引到老婆來看 01/02 12:22
推 fannty : 推不是結婚後性就像動物一樣,說上就得上;只是你 01/02 13:45
→ fannty : 問他原因,會被仇女者噓XD 01/02 13:45
推 norikko : 推家務可以精簡可以少做,但照顧孩子就是兩人的責任 01/02 13:49
推 djboy : 差不多也是這個樣子,不過,不找外送或是外遇,是 01/02 15:00
→ djboy : 有很多原因的。既然有小孩,就多努力構通開始。 01/02 15:01
→ djboy : 如果到最後仍然無解,離婚也是個選項。 01/02 15:01
其實我都勸人寧願接受開放性關係,也不用因為床事而離婚
性愛只是婚姻中的一部分,還有其他許多事情需要磨合
就算找到下一個性趣相和的對象,難道其他方面就不會吵架嗎?
更何況就算是性慾旺盛的男性,也終究會有力不從心的一天。
難道當夫妻開始停止性關係之後,就再也不能共同生活,互相照顧?
如果覺得性愛是婚姻關係中神聖的義務
對方不應該背叛自己,
那就好好的盡義務,不要在那邊一堆藉口不做
就像你去公司上班,簽了契約,
領人薪水就是要為公司付出
至於你上班時心情有沒有很舒服
不是重點
→ withouttalk : 中肯!不是不做,只是不跟那原Po做 01/02 17:16
→ kutkin : 就不想跟你做而已 01/02 17:18
推 peachings : 不愛了才不想做,要用法律逼一個不愛你的人愛你嗎 01/02 17:34
→ peachings : ? 01/02 17:34
→ peachings : 這篇說的不錯 01/02 17:36
推 xulu0 : 真的明顯就是不愛了啊,愛情跟婚姻一樣都是要長期經 01/02 17:37
→ xulu0 : 營的,經營不善就是這樣。 01/02 17:37
有時候也許也不是不愛,只是少了性衝動
畢竟雙方都不是那個對情慾探索充滿熱情的年紀了
但是「經營婚姻」確實是很重要的觀念
不能把對方的付出都視為理所當然
人性其實沒那麼禁得起考驗
推 SHENGKENT : 帶小孩也是長期的工作,不放手,小孩哭一下就罵人, 01/02 19:02
→ SHENGKENT : 也可以稱作經營不善 01/02 19:02
推 royant399 : 誠懇推 01/02 21:43
推 champagne : 這篇蠻中肯的 推 01/02 23:05
推 xulu0 : 小孩哭事件只是夫妻失和呈現出來的表象 01/02 23:27
推 djboy : 「開放式性關係」,在台灣是不被承認的,配偶要告 01/02 23:45
→ djboy : 還是告的成,這條路在法律上就是不通。 如果要搞, 01/02 23:45
→ djboy : 那不如離婚後住在一起顧孩子,然後各自玩各自的, 01/02 23:45
→ djboy : 不是一樣?而且還不會有所謂的法律責任。 01/02 23:46
→ djboy : 等孩子大了 人老了,想再一起就再結婚吧。 01/02 23:47
雖然我還沒開始認真研究 (誤)
不過如果雙方是基於誠實的出發點
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約定
彼此都可以自由與其他人發生關係
由於是在自由意識下簽署的合約
且沒有妨害社會善良風俗
或者逼迫一方放棄基本權利
個人覺得應該是有效的
重點是誠實
沒有經過溝通,背著對方做出損害配偶權的行為
在民法上是站不住腳沒錯
推 kutkin : 開放性關係 那你一開始就走認領不就好 01/02 23:57
→ kutkin : 小孩一樣有爸媽 01/02 23:58
跟有沒有小孩,其實沒什麼關係阿
用小孩當理由綁住婚姻
其實對全家都不健康...
推 imreader : 前面講得有道理,但開放性關係,這裡就歪樓了 01/03 00:11
→ imreader : 性伴侶越多,得性病的風險越高,上帝已經設好規則 01/03 00:12
安全性行為是很重要的
特此聲明 XD
推 djboy : 我寫之前就想過,開放式婚姻的契約應該是無效的。在 01/03 00:33
→ djboy : 沒有實例以前,應該認定不可行。 01/03 00:33
→ djboy : 這已經違反現代婚姻基本假設,也算是違反社會現況風 01/03 00:34
→ djboy : 俗。 01/03 00:34
→ djboy : 性權獨佔 是婚姻的重要基本構成。 01/03 00:37
推 norikko : 認真說起來是生殖權獨佔XD 01/03 00:40
→ sazabijiang : dj大說得有道理,目前法律似乎傾向把婚姻跟性權綁 01/03 00:47
→ sazabijiang : 一起,所以才會有不履行婚姻義務而判離的案例... 01/03 00:48
推 tabo7522 : 前面看完覺得做個愛真累 01/03 00:59
噓 lenta : 沒研究好就在那邊鼓吹有的沒有的= = 01/03 01:10
新觀念總是要先由少數人打破社會普羅價值觀開始
波士頓馬拉松比賽創立於1897年,
是世界上存在歷史最悠久的馬拉松比賽
但是過去一直以「女性生理上就不適合長距離賽事」為由
禁止女性參賽,也就是說,女性參加該賽事是違規的
直到1967年,一名女性Kathrine Switzer為了抗議這項不公平的規定
化名參加這場比賽,被觀眾怒罵,被主辦單位衝進跑到撕下背號
美國,成立兩百多年的民主自由國家
但是直到1920年,女性才有資格投票
1872年,一位名為安東尼的女性,因為投票被捕定罪
我唸大學的時候,當時台大女性研究社
做了一件驚動社會的舉動 -- 在女生宿舍放A片
引起許多人的側目與討論
時至今日不過20多年,哪個女生沒在宿舍看過A片?
現在我們看起來荒謬不可思議的價值觀
在當時都是主流的社會價值觀
推 xulu0 : 開放性關係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是個不錯的方向,現代 01/03 01:20
→ xulu0 : 的婚姻制度基本上就是把愛情、性、育兒及家庭責任 01/03 01:20
→ xulu0 : 整個綁在一起,對某些人來說可能太沈重 01/03 01:20
推 sophia18628 : 推 01/03 01:38
→ bndan : 只能說如果認同這篇的講法(包含性愛責任的看法) 那 01/03 02:57
→ bndan : 結婚必須非常非常的小心謹慎 因為主動權完全被捏的 01/03 02:58
→ bndan : 死死的 另外我是覺得如果這篇的說法才是正理的話 那 01/03 02:58
→ bndan : 法律可以改了 別限制雙方性的義務和權利 這些東西就 01/03 02:59
→ bndan : 可以不用再吵了 (忠貞在現代本質就是種笑話 可悲) 01/03 03:00
推 xulu0 : 認真想想,不要結婚就好了,弄什麼開放性關係太複 01/03 12:11
→ xulu0 : 雜了 01/03 12:11
在古時候的價值觀,沒有結婚就發生性關係是淫亂的 XD
※ 編輯: sazabijiang (140.115.83.203 臺灣), 01/03/2021 15:54:51
推 yosaku : 推這篇 不過顯然多數女人是愛跟性一體的 沒慾望幾 01/04 22:31
→ yosaku : 乎可以推斷沒有愛了 原原po真的可以想想原因是什麼 01/04 22:31
→ jeir : 要維持和諧婚姻的不要聽他胡說八道 01/09 07:19
→ jeir : 。夫妻之間的性是神聖的。有問題應該要去面對解決 01/09 07:19
→ jeir : ,在這種價值觀混亂的公眾版面求助不但無濟於事反 01/09 07:19
→ jeir : 而更糟糕。鼓吹開放性關係的是魔鬼而來的謊言,自 01/09 07:19
→ jeir : 我欺騙。哪一對幸福的婚姻是有第三者插足的?不要 01/09 07:19
→ jeir : 自欺 01/09 07:19
→ sazabijiang : 「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 我幫樓上說出來 01/09 10:15
推 HAHAHUNG : 推這篇 01/10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