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mreader : 外遇公定價 30 萬,婚後財產對分,賠 200 萬01/14 08:57
噓 SkySwimmer : 惡法還敢維護 撤告還可以選對象欸01/14 09:00
推 jamo : 你覺得是惡法不見得其它人認為是惡法,事實上這條法01/14 09:03
→ jamo : 令在民間的反對除罪意見一直都是主流01/14 09:03
→ jamo : 只是某些特定人物的意識形態要違反民意硬幹而已01/14 09:04
噓 temvvjin1 : 只是刑法除罪,民法還是可以提告侵害配偶權要求金01/14 09:40
你很缺30萬?
→ temvvjin1 : 錢賠償。再來,通姦罪要成罪非常困難,請問你有什01/14 09:40
→ temvvjin1 : 麼合法的方法可以拿到性器官結合的照片?就算成罪01/14 09:40
嫌棄太難定罪所以直接廢掉
講話前能不能過過腦子
你是嫌太難定罪 還是不想定罪
→ temvvjin1 : 了既不能讓對方坐牢也拿不到錢,頂多出口怨氣,然01/14 09:40
→ temvvjin1 : 後呢?01/14 09:40
以刑逼民啊 之前不都是這樣的搞法
噓 Anth :01/14 09:45
噓 loveFigo : 外遇哪有除罪化 你是不是不懂刑法跟民法的目的01/14 09:48
你是不是沒看新聞
→ loveFigo : 用刑法處理外遇本來就莫名其妙01/14 09:48
→ eternia0920 : 嗯? 30萬? 會賠到這麼多嗎?01/14 09:49
公道價
→ eternia0920 : 看新聞 有些抓姦在床的都不見得有這麼高欸01/14 09:49
→ loveFigo : 本來就該回歸民法 好啦你要說民法不算"罪"也對啦01/14 09:50
→ eternia0920 : 而且原原PO的狀況是還沒抓到直接證據欸....01/14 09:50
推 xulu0 : 又要重新開啟一輪通姦除罪化的討論了嗎?01/14 09:52
噓 doS16 : 前面都講完了,我幫噓3樓就好01/14 09:53
噓 loveFigo : 外遇哪有除罪化 你是不是不懂刑法跟民法的目的 01/14 09:48
刑法才叫罪 民事叫賠償
媽耶 被法盲教育法律
噓 zuan : 法盲:這個是惡法啦01/14 10:06
→ winniewun : 跟黨派有什麼關係?這條在10年前就在吵除罪了01/14 10:09
吵了幾十年就擺在那裏 過了誰的鍋還不明顯
民進黨立委過半 現在通過不甘民進黨的事
這屁股也歪的太明顯了吧
噓 lullabyman : 想用法律綁住一個心跟身都不在你這邊的人?會不會太01/14 10:20
→ lullabyman : 緣木求魚。01/14 10:20
對婚姻不滿意可以離婚
而不是在婚內外遇
40%離婚率還不夠你們用嗎?
→ misssquid : 婚姻是民事約定,毀約走『刑事』本來就奇怪(通姦除 01/14 10:23
→ misssquid : 罪化)。在民法上還是要賠啊(侵害配偶權益) 01/14 10:23
你很缺30萬?
推 DudeFromMars: 開啟大外遇時代 01/14 10:40
噓 m82 : 婚姻本就該屬民法管轄,動用刑法是有多麼愛讓人坐牢 01/14 10:41
推 furuya0106 : 民事官司打輸本來就不是「罪」,除罪化用詞沒問題 01/14 10:42
一堆支持的
不是因為黨派 就是因為現在被外遇的是男的在屁股歪
我倒是很期待哪天來個國民黨的男立委外遇
送老婆30萬
然後離婚把老婆趕出門 去跟小三過日子
這群能不能講得出一樣的話
有空我就幫忙她推文重複一下
※ 編輯: season2011 (118.170.130.103 臺灣), 01/14/2021 11:28:10
噓 moknaa : 有證據比較好離婚啊01/14 11:34
噓 yeeroyuy : 對啦不除罪就沒外遇摟~01/14 11:49
聰明喔 很合你智商的想法
※ 編輯: season2011 (118.170.130.103 臺灣), 01/14/2021 11:50:07
噓 doS16 : 講不贏就只會跳針缺30萬XD 01/14 11:55
→ season2011 : 她說金錢賠償 案例出來最高三十萬 你是沒看過案例 01/14 11:58
→ season2011 : ? 01/14 11:59
→ season2011 : 他們沒提金錢賠償跟民法我會提30萬 是多期待30萬啊 01/14 12:00
推 xulu0 : 先略過三十萬不提,一場婚姻以外遇背叛收場,你還想 01/14 12:11
→ xulu0 : 要什麼? 01/14 12:11
→ xulu0 : 得不到人,那當然就是要錢罷了,再多,也沒意義了 01/14 12:13
噓 fake0617 : 站不住腳就跳針欸 01/14 12:32
噓 LinSuchen : 你自己才不懂 01/14 12:37
→ AppleAlice : 以刑逼民想得太美了,以通姦罪定罪之難,元配拿到不 01/14 12:38
→ AppleAlice : 起訴處分書只會更氣更賭爛,現在徵信社也不太願意破 01/14 12:38
→ AppleAlice : 門去拍性交照片影片了 01/14 12:39
→ misssquid : 未修法前,坐牢的人→小三、賠償的人→小三、毀約 01/14 13:13
→ misssquid : 的人→配偶 (!!??配偶哭哭一下就原諒啦,哪次 01/14 13:13
→ misssquid : 不原諒) 01/14 13:13
推 foxvera : 也不是說想用法律綁住一個沒心的人,只是被綠分手還01/14 13:49
→ foxvera : 要分錢給他/她01/14 13:49
→ foxvera : 心情幹到不行而已。01/14 13:49
推 s952013 : 小三與元配都該死,沒什麼好說的01/14 13:52
→ s952013 : 小三小王本就是錯誤,還好意思叫屈?01/14 13:53
推 s952013 : 我可以不要用法律綁住人,但我要她付出背叛的代價01/14 13:56
→ s952013 : ,請問政府有做到嗎?01/14 13:56
→ s952013 : 除罪派就是虛偽,他們根本無法解決通姦,連維護正01/14 13:57
→ s952013 : 義都做不到01/14 13:57
噓 doS16 : 代價就是你可以告民事求償01/14 14:01
推 GyroZep : 除罪的老婆出來打球呀01/14 14:05
噓 mark0204 : 哈哈哈哈01/14 15:21
噓 s952013 : 還在民事求償,三十萬抵的了好幾年的付出嗎?01/14 16:05
推 sweety655633: 除罪化的意思就是外遇這件事國家不管了大家自己看著01/14 17:33
→ sweety655633: 辦01/14 17:33
→ sweety655633: 覺得民事有用的人婚姻真的就值30萬這麼多了01/14 17:33
→ Sandytw : 國家為什麼要管外遇?法律有強制人民結婚?01/14 17:54
→ archinjj : 民進黨學別國半套,廢刑法。民事沒提高罰責。別國外01/14 18:16
→ archinjj : 遇會賠到脫褲。看來是dpp贊成外遇啦01/14 18:16
噓 luvKAI : 只是刑法除罪 不是除罪 就你這種水準還整天寫文罵人01/14 18:26
阿不就最高30萬
你是很缺喔
→ luvKAI : 家喔?01/14 18:26
推 evolution999: 這樣官員以後外遇就可以說我沒做壞事啊,除罪了嘻嘻01/14 18:50
※ 編輯: season2011 (42.76.162.28 臺灣), 01/14/2021 19:16:11
推 JessicaA1ba : 要拍到性器交合實在很難,內褲裡採體液DNA還容易些01/14 19:57
※ 編輯: season2011 (42.76.162.112 臺灣), 01/14/2021 20:05:59
推 weiweicat : 懷疑支持除罪的是不是方便自己以後少賠點,本來怕01/14 20:24
→ weiweicat : 被關會多給一些賠償的現在只要給30萬了,要是有錢01/14 20:24
→ weiweicat : 還能付好幾次。01/14 20:24
噓 MKLAWxSY : 對實際上的外遇訴訟一點毛都不懂,真是快樂又鄉愿的01/15 00:41
→ MKLAWxSY : 人01/15 00:41
多少都判出來上新聞了
硬要睜眼說瞎話
不是假話講多了就變真的
→ Clouday : 親身經歷體驗呢,讚讚01/15 01:02
你有喔
※ 編輯: season2011 (42.76.162.112 臺灣), 01/15/2021 05:40:46
→ archinjj : 受害者無法申張正義,只能讓法院估你婚姻的價值,你 01/15 07:24
→ archinjj : 只會更心寒。30萬是高估了。很抱歉,ㄧ般是十幾萬。 01/15 07:24
→ archinjj : 連律師費都不夠 01/15 07:24
→ bbbing : 這篇真酷w 01/15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