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poko : 哈哈哈哈~祝你找到對象03/01 01:31
→ Rolflin : 難成立,這個比較像談價談不好03/01 01:32
→ poz93 : 法官會用傳統風俗習慣打發03/01 01:33
傳統風俗習慣是裹小腳也不好吧
問題在婚姻已經成立
是事後才要聘金
而且用妻子的人身安全當成威脅
※ 編輯: keroro39 (49.216.150.22 臺灣), 03/01/2021 01:38:01
→ lopoko : 扯裹小腳這種早就消失的習俗做啥? 03/01 01:41
→ keroro39 : 這種習俗難道值得存在? 我還比較喜歡裹小腳一點 03/01 01:42
→ lopoko : 值得啊,結個婚連一百萬都拿不出來笑死人 03/01 01:43
→ keroro39 : 一百萬可以做很多事,拿來結婚是浪費錢吧 03/01 01:44
→ keroro39 : 可以拼4次成為富翁的機會 03/01 01:46
→ lopoko : 那照你的說法,不結最省囉~哈哈哈哈哈 03/01 01:48
→ keroro39 : 以後還會有伴侶制 03/01 01:49
→ keroro39 : 伴侶也可以生小孩 伴侶最省 03/01 01:49
→ lopoko : 你確定你找得到? 03/01 01:49
→ keroro39 : 我不認為「全台灣都想用一百萬買結婚對象」 03/01 01:50
→ keroro39 : 我也祝福你可以貪到一百萬元了 03/01 01:51
→ keroro39 : 祝你找到 03/01 01:51
噓 asdfghjklasd: 笑死了 03/01 01:51
推 serflygod : 不懂法律,但感覺法官也可以說那你就打離婚訴訟啊 03/01 01:51
→ keroro39 : 問題不是在雙方想離婚,而是女方監護人想要取財 03/01 01:52
→ keroro39 : 而且一個訴訟法官會做判決,是警察或檢察官才會說你 03/01 01:52
→ keroro39 : 該怎麼告 03/01 01:52
推 comparable : 是精障還是智障,怎會受監護宣告有監護人? 03/01 02:09
推 mannequin : Lopoko你才笑死人,你以爲全台灣人結婚都拿一百萬出 03/01 02:26
→ mannequin : 來喔 03/01 02:26
推 gruenherz : 台灣一票人結婚超百萬的 只是愛裝穹而已 03/01 02:28
→ gruenherz : 問題是對象值不值得吧 03/01 02:29
→ keroro39 : 22樓其實你說到一個重點 03/01 02:38
→ keroro39 : 不是監護人的話 那在法律上他爸根本沒有任何理由可 03/01 02:38
→ keroro39 : 以主張要錢 03/01 02:38
→ keroro39 : 但也不是人人都超過百萬吧 03/01 02:39
→ gruenherz : 要看當地民風吧 沒有法律跟據總有倫里道德牌可打 03/01 02:47
推 james1993730: 結婚的價值原來在於有沒有達到一百萬這個門檻 03/01 04:00
→ james1993730: 登記結婚自己開開心心的夫妻你都當死人就是了 03/01 04:01
推 stkate : 我以為結婚只要有100元換證就好 03/01 05:55
噓 sfie : 男方的人身安全又沒有受到威脅,最煩這種什麼法條 03/01 06:48
→ sfie : 一知半解又愛亂套不懂裝懂的 03/01 06:48
推 linkmusic : 如果有心同甘共苦也想結現代裸婚的夫妻也不少吧,畢 03/01 06:59
→ linkmusic : 竟為了錢不夠延後結婚最後男生有成就後被p 腿狠甩比 03/01 06:59
→ linkmusic : 較雖阿xd 03/01 06:59
推 chaudieuer : 男方人身安全沒受威脅 那可以告擄人勒贖吧 03/01 07:16
推 cuppy : 哈哈哈哈XDD 03/01 07:43
推 cuppy : 我支持結婚登記就可了 03/01 07:45
→ cuppy : 拿百萬是啥小,怎麼不是女的拿出來,拿百萬給岳家 03/01 07:46
→ cuppy : 不如給自己父母 03/01 07:46
→ cuppy : 現在女生婚後又不是像以前像賣身一樣。現在講人權 03/01 07:49
→ cuppy : 講女權,大家都是獨立各體,誰都不需要花錢捧誰, 03/01 07:49
→ cuppy : 要出多少在婚禮,夫妻講好就可,沒有非得男人出這 03/01 07:49
→ cuppy : 種道理。 03/01 07:49
噓 appleIII : 原po打官司各位鄉民要付錢?律師團出動?在那邊zz 03/01 08:24
推 lluunnaa : 交往的時候用你的眼睛看清楚對象 03/01 09:49
→ eva19452002 : 打官司要付錢也不會比聘金+蜜月+婚禮來得貴 03/01 09:55
推 sophia810130: 好問題,這要問律師法官 03/01 10:42
推 julion555 : 媳婦版會說 沒錢沒保障 不夠愛我 03/01 10:59
→ tskier : 原原po夫妻很蝦,你教的溝通方法也很蝦,祝福你。 03/01 11:21
推 seaping : 答案是告不成 03/02 10:02
→ seaping : 刑305: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 03/02 10:03
→ seaping : 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03/02 10:03
→ seaping : 第一: 本案沒有[致生危害於安全] 03/02 10:04
→ seaping : 第二 他太太本人就同意了, 沒有加害問題 03/02 10:06
→ seaping : 光是恐嚇的要件就不成立了, 更不用談後面取財的部分 03/02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