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Joker3 : 1.未登記 2.就算要說結婚義務 同居義務≠圓房義務 03/19 10:51
我是在說同居沒錯啊? 她自己原文說的: [也沒搬進新居]
至於沒登記這點, 我的確忘了民法97年改成登記制而不採儀式婚
原原 PO 7年前結婚... 嗯,好吧,的確是採新制登記制, 這點算你贏
不過己經有結婚認知的雙方, 原原 PO 捫心自問一下你認為你當時算不算是結婚
覺得算的話, 那不履行同居義務是哪招?
覺得不算的話, 那從頭到尾就只是普通的男女朋友個性不合分手而已
那你心裡陰影面積從哪來 ? 七年的單身能怪男方 ??
從頭到尾看一下, 如果原PO一定要計較是男人的錯還是女人的錯
我也只能誠實告訴她: [這個 case 男生一點錯也沒有]
→ Joker3 : 不過雙方沒登記 也就是沒法律約束 分手自己決定就好 03/19 10:52
→ IBIZA : 樓上, 女方沒搬進新居 03/19 11:41
※ 編輯: seaping (211.21.104.32 臺灣), 03/19/2021 11:57:03
推 HayaSan : 其實就是男女朋友分手 沒那麼複雜 磨合不好就分手是 03/19 11:56
→ HayaSan : 對的 03/19 11:56
推 milco : 真的就是沒結婚。女生可能沒看懂這一點?以為自己是 03/19 12:58
→ milco : 守活寡不是單身? 03/19 12:58
→ Joker3 : 不能怪男方分手沒錯啊 但不代表你拿民法來說是對的 03/19 13:13
→ Joker3 : 其實就是男女朋友分手 你會拿婚姻法令來質疑女方嗎? 03/19 13:14
→ seaping : 如果他再早幾年, 在民法還是儀式婚時結婚, 可以唷 03/19 13:31
他們有婚紗, 有辦婚禮, 有證婚人, 完全滿足儀式婚的條件
加上他們是 7 年前辦的, 我原本以為他們也是在儀式婚的時空
只能說, 下次要把修法年份記清楚 Orz
※ 編輯: seaping (211.21.104.32 臺灣), 03/19/2021 13:58:05
推 xulu0 : 我十年前結婚就是登記婚了 03/19 13:59
噓 mark0204 : 哈~~~ 03/19 16:28
推 springvalley: 女生知道錯了,非常悔恨 03/19 16:36
推 Atlantean : 別悔恨了.. 跟不適合的人結婚只會比現在更痛苦而已 03/19 17:17
推 Ephraim : 想問原原po女方到底在悔恨什麼?如果沒分手也去登記 03/19 19:08
→ Ephraim : 了,我看她今天也是會非常悔恨跟這個男的結婚....這 03/19 19:08
→ Ephraim : 兩個人就不適合啊! 03/19 19:08
推 springvalley: 據說男生後來變很多 03/19 20:14
→ springvalley: 男方條件優越,女生年紀大找不到 03/19 20:14
→ andysher : 廢話,男方懂得改變女方還在這怨天尤人怪年紀,想 03/19 20:21
→ andysher : 也知道 03/19 20:22
推 complexe : 七年了 在意這個人真的沒意義了 無論他變好或變壞 03/20 13:41
→ complexe : 都跟女方完全無關 既然未登記 表示連婚姻邊都沒沾 03/20 13:42
→ complexe : 上 女方也要加油把自己過得越來越好 這樣才有意義阿 03/20 13:43
推 springvalley: 謝謝 03/20 13:58
推 Ephraim : 原原po你說男生變很多,我猜是往好的方向變吧,這就 03/20 14:30
→ Ephraim : 表示男生是會記取教訓改變自己往前走的人。女生看起 03/20 14:30
→ Ephraim : 來就不是這樣的人(所以才會抓著7年前的事不放)。以 03/20 14:30
→ Ephraim : 這觀點來看,兩個人還是不適合啊(一個會變一個不會) 03/20 14:30
→ Ephraim : ,不適合的人在一起是不會幸福的~ 03/20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