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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我不太會用 [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 但是你這種情況要論對錯, 還真的得搬出法律來: ※ 引述《springvalley (桃子)》之銘言: : 自由戀愛交往3年。交往時候男生都出約會飯錢。婚前男生說不願求婚(因為他想要勤儉 : 持家的,但男女生家境都好,只是男生家醫生客家較省)是被男生父母逼婚 法律沒規定婚前一定要求婚 : ,因男生客觀條件優秀但節儉,婚紗錢大部分由女生出(女10萬/男5萬)婚禮大小事由女 : 生拉著去安排、看戒指等等。男生還跟證婚人説女生很會花錢。在婚禮被證婚人講出來( : 金錢觀差異。男生在台上道歉。婚禮後男生開始對女生負起責任,帶女生出席同事聚會、 : 幫女生出出國費用、約女生吃飯。女生家長準備好新房子及車子,只差一台桌機,男生說 : 這台電腦女生也要按薪水比例出錢2/5...否則男生有優先使用權。 法律沒規定婚後金錢觀 沒規定房子車子要男方或女方準備, 也沒規定電腦夫妻誰出多少錢誰有優先使用權 : 新婚三個月女生一直不 : 願圓房,也沒搬進新居。覺得在一起很悶無趣不快樂,女生一直情緒不佳,某次吵架女生 民法 第 1001 條 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妳的正當理由咧?? : 說磨合不好就不登記分手。男人盛怒一下堅決斷分。女生母親罹患重憂鬱也不願來看。堅 : 持退婚。 女方不履行義務, 還主動提分手 男方才堅決斷分, 很明顯是女方求仁得仁, 男方配合女方心願 : 這是男人還女人的錯? : 男人覺得不圓房 非常氣憤 認為女生欺騙 還說自己結婚是被趕鴨子上架 男生沒錯啊, 法律應保障他的義務他不但沒計較, 還成全女方分手的願望 及格了 : 女生至今7年沒再找到對象,可能一輩子單身 希望這次的教訓能讓女方成長, 要有應盡的義務要盡的認知 才能早日脫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04.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16120493.A.66F.html
Joker3 : 1.未登記 2.就算要說結婚義務 同居義務≠圓房義務 03/19 10:51
我是在說同居沒錯啊? 她自己原文說的: [也沒搬進新居] 至於沒登記這點, 我的確忘了民法97年改成登記制而不採儀式婚 原原 PO 7年前結婚... 嗯,好吧,的確是採新制登記制, 這點算你贏 不過己經有結婚認知的雙方, 原原 PO 捫心自問一下你認為你當時算不算是結婚 覺得算的話, 那不履行同居義務是哪招? 覺得不算的話, 那從頭到尾就只是普通的男女朋友個性不合分手而已 那你心裡陰影面積從哪來 ? 七年的單身能怪男方 ?? 從頭到尾看一下, 如果原PO一定要計較是男人的錯還是女人的錯 我也只能誠實告訴她: [這個 case 男生一點錯也沒有]
Joker3 : 不過雙方沒登記 也就是沒法律約束 分手自己決定就好 03/19 10:52
IBIZA : 樓上, 女方沒搬進新居 03/19 11:41
※ 編輯: seaping (211.21.104.32 臺灣), 03/19/2021 11:57:03
HayaSan : 其實就是男女朋友分手 沒那麼複雜 磨合不好就分手是 03/19 11:56
HayaSan : 對的 03/19 11:56
milco : 真的就是沒結婚。女生可能沒看懂這一點?以為自己是 03/19 12:58
milco : 守活寡不是單身? 03/19 12:58
Joker3 : 不能怪男方分手沒錯啊 但不代表你拿民法來說是對的 03/19 13:13
Joker3 : 其實就是男女朋友分手 你會拿婚姻法令來質疑女方嗎? 03/19 13:14
seaping : 如果他再早幾年, 在民法還是儀式婚時結婚, 可以唷 03/19 13:31
他們有婚紗, 有辦婚禮, 有證婚人, 完全滿足儀式婚的條件 加上他們是 7 年前辦的, 我原本以為他們也是在儀式婚的時空 只能說, 下次要把修法年份記清楚 Orz ※ 編輯: seaping (211.21.104.32 臺灣), 03/19/2021 13:58:05
xulu0 : 我十年前結婚就是登記婚了 03/19 13:59
mark0204 : 哈~~~ 03/19 16:28
springvalley: 女生知道錯了,非常悔恨 03/19 16:36
Atlantean : 別悔恨了.. 跟不適合的人結婚只會比現在更痛苦而已 03/19 17:17
Ephraim : 想問原原po女方到底在悔恨什麼?如果沒分手也去登記 03/19 19:08
Ephraim : 了,我看她今天也是會非常悔恨跟這個男的結婚....這 03/19 19:08
Ephraim : 兩個人就不適合啊! 03/19 19:08
springvalley: 據說男生後來變很多 03/19 20:14
springvalley: 男方條件優越,女生年紀大找不到 03/19 20:14
andysher : 廢話,男方懂得改變女方還在這怨天尤人怪年紀,想 03/19 20:21
andysher : 也知道 03/19 20:22
complexe : 七年了 在意這個人真的沒意義了 無論他變好或變壞 03/20 13:41
complexe : 都跟女方完全無關 既然未登記 表示連婚姻邊都沒沾 03/20 13:42
complexe : 上 女方也要加油把自己過得越來越好 這樣才有意義阿 03/20 13:43
springvalley: 謝謝 03/20 13:58
Ephraim : 原原po你說男生變很多,我猜是往好的方向變吧,這就 03/20 14:30
Ephraim : 表示男生是會記取教訓改變自己往前走的人。女生看起 03/20 14:30
Ephraim : 來就不是這樣的人(所以才會抓著7年前的事不放)。以 03/20 14:30
Ephraim : 這觀點來看,兩個人還是不適合啊(一個會變一個不會) 03/20 14:30
Ephraim : ,不適合的人在一起是不會幸福的~ 03/20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