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uLiZn5566 : 但本56看就是誠信問題啊...這又不是損害賠償的概念 08/23 16:18
→ CuLiZn5566 : 而且房子雖然沒必要送, 但人也不一定要嫁啊@@ 08/23 16:18
房子本來就不是他們談結婚的條件之一.
當然若要視為談妥之後又要追加的條件,也無可厚非.
但要有房才嫁,似乎也不是本板絕對贊同的價值觀.
→ huzzah : 的確 所以男的不需要送 女的也不用"嫁" 08/23 16:22
→ huzzah : 如果是我兒子我會跟他說下一個或不結都好 08/23 16:22
→ nacy204327 : 一開始就不該提這種要求啊 別人出錢的房子 沒努力 08/23 16:23
→ nacy204327 : 有得住就要感謝了 提共有幹嘛? 08/23 16:23
→ djboy : 落差感 己經造成,而且正常也延伸出 誠信不足問題 08/23 16:25
→ djboy : 事實就是如此,看誰吞、誰怨一輩子而己 08/23 16:25
→ huzzah : 一開始就不該提這種要求+1 那是房子欸房子 超貴重 08/23 16:25
→ huzzah : 物品 08/23 16:25
→ djboy : 就是超貴重 才要求啊~~~ 08/23 16:26
落差感的補償沒那麼嚴重啦.
期待落空要對方負責還大咬一口,感覺也很沉重.
推 saluawu : 本來就沒必要給 但也不該開這個口 後面對方反悔再來 08/23 16:26
→ shamanlin : 如果男的一開始說不給,後面改說給,會開心還生氣 08/23 16:27
→ saluawu : 說沒誠信 我是覺得很莫名其妙 08/23 16:27
→ shamanlin : 如果是誠信問題那就一樣會生氣,但其實會開心吧 08/23 16:27
推 wwwwwwww852 : 現在的風向是女方貪房子嗎 08/23 16:36
→ businesschou: 有風向是這樣唷,然後男方說女方其實不貪可是他不知 08/23 16:40
→ businesschou: 道為什麼大家看了文章會這樣想喔。 08/23 16:40
推 candyrainbow: 不給共同登記,如果改成送千萬現金做為補償方案, 08/23 16:49
→ candyrainbow: 還會跳腳沒誠信嗎?重點就是$$$而已 08/23 16:49
噓 asyousaid : 就是因為失信造成落差感啊 被父母講幾句就在那邊反 08/23 17:06
→ asyousaid : 悔,還瞎扯什麼共有複雜度很高云云 08/23 17:06
→ asyousaid : 比較令人擔心的是原原po很容易被周圍的人影響決定 08/23 17:07
→ asyousaid : 的性格吧,跟這種人相處超煩 08/23 17:07
推 cuppy : 贊成 08/23 17:07
→ asyousaid : 女友凹一下就說要共有,父母該一下就又說不要共有 08/23 17:08
→ asyousaid : 有夠優柔寡斷,簡直煩死 08/23 17:09
→ weiweicat : 你也知道還沒結婚了,所以因為這樣不結了也沒什麼 08/23 17:21
→ weiweicat : 好說的, 08/23 17:21
推 afria : 房子改成麥當勞,再問大家是誠信問題還是價值問題 08/23 17:34
推 kutkin : sky哥哥沒讓我失望 就是錢的問題啦 08/23 17:58
推 ines1969 : 答應之後反悔不就是沒誠信嗎?不然呢?還是你對誠 08/23 19:14
→ ines1969 : 信的定義不同? 08/23 19:14
→ ines1969 : 該不該提這個要求 跟 有沒有誠信 是共同存在的問題 08/23 19:15
→ sweetjam : 就是沒誠信 做不到就不要答應 拖累女生的時間 08/23 19:50
→ sweetjam : 人家女方家人選擇相信你婚前的承諾 你後來才來反悔 08/23 19:51
→ sweetjam : 還好是婚前就反悔 還有逃的機會 08/23 19:51
推 Ipadhotwater: 沒唷 女方已經原諒原原PO了 所以還是會結婚 08/23 19:54
→ sweetjam : 這種說大話還能收回的個性 有女兒我絕對阻止結婚 08/23 19:54
→ Ipadhotwater: 現在只剩女方家長還不知道原原PO反悔了 08/23 19:54
→ sweetjam : 是人就誠實告知 人家父母一個女兒養那麼大了 08/23 19:56
承諾很多種
這種我會"無償送妳東西", 又發覺難以做到而誠實告知和想解決.
再加上過往也沒有失信的案例.
就看你要不要咬著 "答應後反悔"去解釋拉.
其實我覺得這麼貴重的東西,
人家表示了有困難想要改送別的.
我不會去咬人家沒誠信不放
(還好原原PO似乎解決了)
這又不是承諾結婚的條件是給房
然後婚後又不給, 或是又說想要不給房就結婚而要重新談條件.
※ 編輯: skytowerlll (111.250.90.91 臺灣), 08/24/2021 08: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