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irlo : 妳這樣以後問題一定很多,很多人就是這樣 11/01 16:04
→ girlo : 界線不踩住,只會軟土深掘而已,更何況你還有個不 11/01 16:05
→ girlo : 忍心的老公 11/01 16:05
→ girlo : 而且妳明明沒有那麼大量 11/01 16:06
推 pochidoggy66: 你不和先生溝通你的心情和想法,問題不會自己解決( 11/01 16:14
→ pochidoggy66: 反而會變成很自然的事),等到有一天你忍耐不了爆發 11/01 16:14
→ pochidoggy66: ,大家就會覺得你怎麼不早講?怎麼以前沒事現在有 11/01 16:14
→ pochidoggy66: 事?到時候有問題的就變成你 11/01 16:14
→ saluawu : 不要自己忍到受不了時炸掉 對方還反問你為什麼不說 11/01 16:18
→ saluawu : 很多事情在剛開始就要劃清界線 免得變成習慣到時壞 11/01 16:18
推 businesschou: 問題是妳老公的態度,不是前大嫂的。 11/01 16:18
→ saluawu : 人還是你 11/01 16:19
→ jfw616 : 所以為何大嫂要去台北? 11/01 16:20
→ yeeroyuy : 最好跟老公溝通一下界線 11/01 16:21
推 Ipadhotwater: 還是要適時提醒老公 界線 11/01 16:23
→ Ipadhotwater: 畢竟 跟公婆關係緊繃 又跟大哥離婚 前大嫂 11/01 16:25
→ Ipadhotwater: 當然會去找跟她關係還可以的妳老公 11/01 16:25
→ Ipadhotwater: 所以該講的還是要講 11/01 16:27
推 petitebabe : 重點是你老公怎麼想 不是大嫂 11/01 16:28
噓 TBBT : 妳不覺得再體諒下去會出大事嗎?妳都感受到依賴了 11/01 16:39
→ TBBT : ,再下去呢?變成另一個感情依附妳怎麼辦? 11/01 16:39
推 jack0520 : 再觀察就好了,沒必要先假設以會後怎樣,還有來住的 11/01 16:49
→ jack0520 : 頻率不要一直增加就好 11/01 16:49
→ swing0610 : 所以帶3個孩子來台北的原因是?拜訪叔叔還是找工作? 11/01 17:17
→ swing0610 : 拜訪住個幾天無妨,觀察一下互動適時提醒老公 11/01 17:18
→ swing0610 : 如果是來找工作(之類)但孩子沒人照顧只好帶著,那就 11/01 17:18
→ swing0610 : 要好好和老公甚至公婆討論,因為可能會變常態 11/01 17:19
→ swing0610 : 換成我是你先生的位子,大概很難拒絕照顧姪子的要求 11/01 17:20
→ swing0610 : 於是很容易會愛屋及烏同意大嫂一起借住 11/01 17:21
推 vagus0620 : 所以大嫂在離婚後頻繁帶小孩來台北是為什麼? 11/01 17:23
→ overhead : 你還是沒解釋為什麼大嫂要帶小孩去台北啊 11/01 17:28
→ novagirl : 期時你應該要提點老公,大嫂也是單身的女性,你就不 11/01 17:32
→ novagirl : 怕他對你的依賴轉換成其他情感嗎?如果變成這樣,你要 11/01 17:32
→ novagirl : 怎麼面對我? 怎麼面對你哥? 是不是應該拉點界線? 11/01 17:33
→ novagirl : "其實"你應該要提點老公...錯字 sorry 11/01 17:33
→ bndan : 認知有點怪怪的 記得家人贈與或是遺產繼承 就算是婚 11/01 17:35
→ bndan : 後也不是共有財產? 這要問專業的...回正題: 問題不 11/01 17:36
→ bndan : 會自己解決 你如果選擇忍著 那你爆炸那天只會讓問題 11/01 17:36
推 ltn0318 : 因為你心裡就不是可以完全不在意的人(這沒有錯), 11/01 17:36
→ ltn0318 : 所以最好一開始就說清楚,要不然久了大家都習慣了, 11/01 17:36
→ ltn0318 : 你也沒什麼立場再要大家改變。 11/01 17:36
→ bndan : 更難處理吧..找你老公聊聊這事應該沒這麼難吧? 11/01 17:36
→ novagirl : 贈與了就是贈與了,但如果離婚,贈與的房子不能拿來做 11/01 17:37
→ novagirl : 剩餘財產分配.繼承/贈與的都不能拿來分配~ 11/01 17:37
→ ltn0318 : 你也可以問問先生,若先生不會讓單身的女同事來住你 11/01 17:39
→ ltn0318 : 們家,為什麼他覺得大嫂來就ok,因為她也是單身女子 11/01 17:39
→ ltn0318 : 啊,只是帶了三個孩子,但並不改變她還是異性也是單 11/01 17:39
→ ltn0318 : 身的事實。 11/01 17:39
推 susanna026 : 覺得 推 g大 妳明明沒有那麼大量 11/01 17:44
→ susanna026 : 贈與兒子的 又不能分配 哪有妳的份? 11/01 17:45
→ susanna026 : 想太多了吧? 11/01 17:46
推 nacy204327 : 為何要配合她?她自己要離婚的呵呵 11/01 17:52
推 sotabby : 如果是大哥帶小孩來借住的話很OK,大嫂的話就請你 11/01 18:11
→ kissdodo : 妳要不要先確定當初公婆贈與給老公的時候有沒有明確 11/01 18:11
→ kissdodo : 指出「只給他」,如果有,那房子不會計入你們共同財 11/01 18:11
→ kissdodo : 產。 11/01 18:11
→ sotabby : 老公出錢讓他們去住商旅吧 11/01 18:11
推 ytwu : 建議可以初期配合,但在配合中要暗示大嫂(譬如問問 11/01 18:14
→ ytwu : 大嫂要不要幫她找房子,方便她上來台北時住)。有些 11/01 18:15
→ ytwu : 人幫久了之後你沒幫會反而怨恨你,不知道你大嫂是哪 11/01 18:16
→ ytwu : 種人,總之不要考驗人性 11/01 18:16
→ ytwu : 如果先生想幫忙照顧3個姪子,跟他討論看看怎樣的幫 11/01 18:17
→ ytwu : 法是比較不影響小家庭生活的 11/01 18:18
推 chalon : 看起來是 大嫂想丟包三個孩子吧... 11/01 18:32
→ chalon : 想辦法丟給叔叔顧的概念 11/01 18:33
→ amberfline : 記得婚後贈的不算共同財產唷 11/01 19:02
推 mtyc : 只是住幾天,沒到丟包小孩的程度吧? 11/01 19:18
→ icerainni : 一開始就要跟老公講清楚,不然之後妳情緒累積後才爆 11/01 19:22
→ icerainni : 發他會覺得莫名其妙,妳也更無法忍受下去 11/01 19:22
推 chalon : 一開始是住幾天...慢慢來啊 11/01 19:48
推 petitebabe : 原po應該很震驚,房子居然不是共有! 11/01 19:52
推 mtyc : 好吧,大家就盡量腦補吧 11/01 20:07
推 yaxis : 我也印象中婚後贈與的不是夫妻共有財產,有法律達 11/01 20:13
→ yaxis : 人可以幫大家回答嗎XD 11/01 20:13
→ yaxis : 原po會不會突然很抖已經灑了100萬進去.... 11/01 20:16
推 susanna026 : 大概 會跟老公吵 要會100萬吧? 11/01 20:19
→ susanna026 : 要回 11/01 20:19
推 legendrl : 先和妳講,發現工具人而不使用的人,是不存在的 11/01 20:33
→ kissdodo : 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條有規定(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 11/01 20:53
→ kissdodo : 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所以原po真的要注意一下, 11/01 20:53
→ kissdodo : 關心已離婚大嫂之前,先看一下自己是不是花了一百萬 11/01 20:53
→ kissdodo : 當壁紙XD 11/01 20:53
推 july1991 : 當大嫂來時就把公婆一起接來享天倫之樂 11/01 21:00
推 juju1019 : 畢竟大嫂已單身了,還是要避嫌。而且為何非要北上借 11/01 21:17
→ juju1019 : 住? 11/01 21:17
→ juju1019 : 贈與的東西,不會因為婚姻而變共有的 11/01 21:18
→ applexdot : 79樓是支那法?? 11/01 23:10
推 ccuteeflora : 贈與給老公的東西,就算是婚後才贈與,也跟老婆無 11/01 23:11
→ ccuteeflora : 關,不是共有的! 11/01 23:11
→ novagirl : 現在是法定財產制,名字寫誰的,物件就是誰的 11/01 23:34
→ novagirl : 但是無論如何,贈與的源頭是公婆,他們也可能會認為 11/01 23:35
→ novagirl : 自己的孩子也要很大方. 11/01 23:35
→ novagirl : 對他們而言,孫子住另一個兒子家本來就不會有問題 11/01 23:36
推 FANNYFISH : 前大嫂帶小孩來台北幹嘛很重要,小孩求醫?這就要 11/01 23:59
→ FANNYFISH : 體量ㄧ下,純玩樂?頻率為何?三不五時就要跟老公好 11/01 23:59
→ FANNYFISH : 好溝通,半年或1年來ㄧ次,就當朋友來訪,放寬點心 11/01 23:59
→ Ewhen : 就看以後頻率會不會增加樓 11/02 00:08
→ Ewhen : 增加「了」 11/02 00:08
→ tomap41017 : 拜託你,趕快跟大嫂說清楚吧 11/02 00:28
→ claretcider : 別再爲難帶著三個小孩的單親媽媽了 要裝大器就把戲 11/02 01:25
→ claretcider : 演足 不然很噁心 11/02 01:25
→ trueblend : 原po只是嬸嬸不是那三個孩子的生父的再婚伴侶耶。 11/02 01:53
→ trueblend : 不過也建議妳老公要跟他大哥保持好關係讓他哥哥的 11/02 01:53
→ trueblend : 歉疚感與責任感能維持下去一定要匯足夠的錢給前妻 11/02 01:53
→ trueblend : 跟孩子們,不然萬一他擺爛直接在中國成立新家有新 11/02 01:53
→ trueblend : 孩子那你們就慘了。 11/02 01:53
推 rojita9746 : 我自己是覺得我不會自己帶著孩子去住我先生哥哥的家 11/02 02:43
→ rojita9746 : 啦 如果離婚更不用說了 怎麼想怎麼奇怪 11/02 02:43
推 lins5940 : 不要主動問公婆要不要借住你們那(當然公婆先說就 11/02 02:45
→ lins5940 : 不同狀況).前大嫂目前狀況根本就是不把別人當回事 11/02 02:45
→ lins5940 : 的想法.你還自己先提.到時人家更理所當然.很多底線 11/02 02:45
→ lins5940 : 該踩好就踩好.請神容易送神難.你的原文會上來問基 11/02 02:45
→ lins5940 : 本上就已經是容易被軟土深掘的個性了.前大嫂會覺得 11/02 02:45
→ lins5940 : 去外縣市可以暫住前小叔家也是很敢的個性.底線不踩 11/02 02:45
→ lins5940 : 好(公婆沒發話前)你真的覺得兩方如果交鋒起來你 11/02 02:45
→ lins5940 : 不會心裡不舒服. 11/02 02:45
噓 aigret : 心眼小得很還裝大度 11/02 11:16
推 TOEY : 妳體諒是妳的好意,但前大嫂自己要自己處理的東西, 11/02 11:41
→ TOEY : 不可以變成你們的常態負擔,不然是要幫她帶一輩子 11/02 11:41
→ TOEY : 嗎?叫大哥回來好好處理吧!又不是你們婚姻出問題, 11/02 11:41
→ TOEY : 還要一起承擔後果,怎麼看都不正常 11/02 11:41
推 h100733 : 覺得你還是要跟你老公講清楚,避免日後和大嫂糾纏不 11/02 12:11
→ h100733 : 清,設個底線該拒絕還是要拒絕,不要大嫂的要求都答應 11/02 12:11
推 Ephraim : 不是啊,他們離婚講好小孩每周送去公婆家住,公婆家 11/02 12:13
→ Ephraim : 不是在南部嗎?關住在北部的你們甚麼事?為什麼她要 11/02 12:13
→ Ephraim : 帶小孩來台北?你這點怎麼沒解釋? 11/02 12:13
推 pocky0o0 : 噓文說裝大氣才奇怪吧!大哥大嫂自己決定要離婚的, 11/02 12:36
→ pocky0o0 : 現在麻煩到小叔一家,超莫名。如果自己沒法一打三就 11/02 12:36
→ pocky0o0 : 不要離了自己帶改給大哥帶或公婆阿= = 11/02 12:36
推 kannayin : 我家人的作法是,會在親戚借住的時候,稍微接待後 11/02 13:09
→ kannayin : 出門其他縣市旅行,這樣不用一直花時間招待,也有 11/02 13:09
→ kannayin : 人能幫忙看家。借住的人在住的期間也會幫忙倒垃圾 11/02 13:09
→ kannayin : 、澆花、餵寵物之類的。覺得這樣的作法蠻好的 11/02 13:09
→ yuusnow : 婚姻法不是台灣的法律喔....台灣只有民法 11/02 14:15
→ yuusnow : 台灣不稱合同,稱契約。所以那個很明顯是中華人民共 11/02 14:16
→ yuusnow : 和國的法律~ 台灣只要是受贈的就不列入夫妻財產分配 11/02 14:17
→ yuusnow : 但有一個例外的爭議就是夫妻間之贈與,這個實務上 11/02 14:17
→ yuusnow : 沒有完全認為不算的,認為可以分的還是有 11/02 14:18
→ w3aki : BG版有精彩的離婚官司文 律師寫的大家可以參閱 11/02 19:22
推 CHRISTINAYEN: 想提醒一下 婚後過戶不是共同財產喔! 11/02 19:41
推 dft1236 : 妯娌問題,像我跟我的妯娌都保持距離 11/03 02:47
→ daniel3658 : 贈與的不是共同財產 想得美勒 11/03 11:41
推 hikoala : 妳是不是在想公婆的房子啊 ? 呵呵 11/03 12:33
推 yyqclio : 我覺得100萬裝潢費沒有房屋所有權, 11/03 18:01
→ yyqclio : 這個比大嫂來住,嚴重多了, 11/03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