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ris1989 : 專業推11/15 00:09
※ 編輯: winterrain (39.11.2.129 臺灣), 11/15/2021 00:12:01
→ winterrain : 有些代書也是亂教 完全沒有考慮將來有爭執上法院的 11/15 00:13
→ winterrain : 法律效果和責任 11/15 00:13
推 plumtreeman : 專業推 11/15 00:21
推 eting49 : 抱歉之前原文修改了沒成功沒注意 是設定抵押權 11/15 00:26
→ eting49 : 另外謝謝專業建議 11/15 00:26
→ winterrain : 如果連設定抵押權都不願意 那還是叫娘家別出錢了 11/15 00:45
推 tomap41017 : 就不要設定了,自己把錢存好 11/15 01:11
推 Jimiyu : 欸不是喔,只要夫家出具統一書,當然就可辦預告登記 11/15 06:32
→ Jimiyu : 並無違法 11/15 06:32
推 tbes : 她要說的應該是“不動產民間設定抵押” 11/15 07:58
推 jfw616 : 設定抵押權..是不是代表要賣要看她臉色? 11/15 08:13
→ jfw616 : 你既然是律師應該教她保障她以及保障丈夫的方法 11/15 08:14
→ jfw616 : 至少離婚單純沒爭議即可 11/15 08:14
→ winterrain : 不不是有同意書就有效 9樓可能沒見過通謀虛偽意思 11/15 08:53
→ winterrain : 表示和偽造文書的案例 11/15 08:53
→ ali210 : 現在情侶買房辦預告登記已經很常見了吧 11/15 09:03
推 jfw616 : 所以要怎樣做才能保障雙方?律師也無解? 11/15 09:09
→ kirbycopy : 保障啥 A不想要賣房子看B臉色 B不想要A賣房子不用看 11/15 09:44
→ kirbycopy : 他臉色 兩邊的訴求就完全對立 哪有辦法保障雙方 11/15 09:44
推 topplayer : 那要怎麼樣才有請求權?有付房貸算嗎? 11/15 10:09
推 coolcoolder : 涉及專業問題…請付費諮詢好嗎 樓上幾位朋友XD 11/15 10:16
推 topplayer : 抱歉,最近也在研究預告登記,沒看過這種說法所以很 11/15 10:22
→ topplayer : 驚訝 11/15 10:22
→ topplayer : 直覺就想問一下 11/15 10:23
→ jfw616 : B就只是想離婚拿回500萬,賣不賣房沒差.. 11/15 12:02
→ jfw616 : 但可能B的媽媽想用500萬換3500萬的房子.. 11/15 12:02
→ jokerxl : jfw616:你既然是律師應該教她 看到這句好討人厭 11/15 13:28
→ winterrain : 歡迎付費諮詢 我知無不顏 11/15 14:39
推 jfw616 : 既然不教,要付費,其實你可以不用回這篇文章 11/15 15:08
→ jfw616 : 不然這篇文章也是教導的一種 11/15 15:08
→ jfw616 : 不過個人喜好不予置評 11/15 15:08
推 jfw616 : 說不定你大略告訴她怎麼做,她就找你給你生意做了 11/15 15:10
→ jfw616 : 畢竟經過律師見證還是比較有保障 11/15 15:11
→ jfw616 : 而不是嘴巴說說白紙黑字自己寫就有效 11/15 15:11
→ jfw616 : 保障這種東西,當然是專業的 11/15 15:12
→ jfw616 : 找專業的 11/15 15:13
→ jokerxl : 人家願意發文 免費教你就當自己賺到 閉嘴乖乖聽 11/15 15:43
→ jokerxl : 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說不定...就給你生意做 11/15 15:44
→ jokerxl : 這種話聽多了啦 實際上真的願意付費的沒幾個 11/15 15:44
→ jokerxl : 相信原po也不是為了業務才來發這篇文 可能導正一下 11/15 15:45
→ jokerxl : 視聽而已 結果不意外下面馬上有想來白嫖的 11/15 15:45
→ jokerxl : 還既然是律師就應該怎樣勒 你既然不懂就應該閉嘴啦 11/15 15:45
→ winterrain : 真的客戶是直接過來付錢的 11/15 16:30
推 ohsmiling : 想不到世界上真的有人這麼自以為是 11/15 17:42
推 Nicoleya79 : 請尊重專業好嘛 不然大家努力考證照是幹嘛的 11/15 18:24
→ Nicoleya79 : 沒有說律師就一定要教吧XD想知道就付費啊~ 11/15 18:24
推 artning : 同意樓上,沒有哪個道理規定說律師就要一定網路發 11/15 18:42
→ artning : 文,教人教到哪個地步的道理。人家好心提醒一下而已 11/15 18:42
→ artning : ,真的沒欠網友這麼多啊 11/15 18:42
推 jmai0216 : 推冬雨大 11/15 18:48
推 Jimiyu : 回jfw616,抵押權是擔保物權,原則上是不妨礙所有權 11/15 19:18
→ Jimiyu : 移轉的 11/15 19:18
推 ann7773631 : 真的很多不重視專業的 11/15 22:12
推 kirbycopy : 想免費諮詢態度就好一點 11/15 22:56
→ SBLsosweet : 某樓管人家想講到哪? 11/15 22:59
推 keyt99130 : 長知識推 11/16 06:53
推 tommy91124 : 如果抵押權可以干涉買賣,那銀行不煩死? 11/16 07:44
→ AppleAlice : 不懂的叫最大聲,推文跟下面有一篇根本難兄難弟,抵 11/16 08:45
→ AppleAlice : 押權人哪有可能干涉(妨礙、阻卻)買賣 11/16 08:45
推 stilu : 鄉民連律師也要嘴XDD,你嘴的過律師嗎XDDD 11/17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