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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tachou (米米)》之銘言: : 但和男友住了一年 他真的很照顧我 是個不可多得的好男人 : 加上我最近大病一場 我大病完換我媽住院 : 我感悟 生病的時候 有沒有一個人在旁邊簽名跟照顧有多重要 : 所以就提我們去登記吧 我看不懂簽名照顧為什麼可以跳到結婚登記?這兩者間有什麼邏輯關連嗎? 手術同意書是本人簽名第一優先的,本人無法簽名也未必配偶才能簽, 關係人就可以簽名,原po男友與原po同居,同居人就能以關係人的身份 簽手術同意書。 至於照顧,且不說原po年薪200請個看護應該不成問題,而且照顧 病患為什麼就要有配偶身份?男友身份就可以照顧了。 至於交往10年要不要給男友一個名分,我是認為口頭上叫他是先生丈夫即可, 法律登記可能要再等時空背景更合適時再討論。 人的感情才是最重要的,不用拘泥結婚證書那張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128.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38762041.A.829.html
milla0713 : 推~理性又不失溫暖~ 12/06 11:43
huzzah : 推 男友身分就可以簽名也可以照顧 12/06 11:46
huzzah : 比較覺得他要用婚姻讓自己更有保障 但婚姻對他不利 12/06 11:46
huzzah : 或她不想要的 通通婚前口頭協議還要白紙黑字 12/06 11:46
vitachou : 謝謝 我原Po 你提供很多我不知道的資訊 會好好想 12/06 11:55
vitachou : 另外 二樓 難道保障自己的權益錯了嗎? 12/06 11:56
huzzah : 重看一次文章 覺得這婚應該要結 12/06 11:57
huzzah : 沒錯啊 妳男友就是自己賺不多原生家庭也不好 12/06 12:00
chinghai0731: 都說同居人可以簽~實務上呢?每家醫院都給簽嗎? 12/06 12:01
huzzah : 偎到你這樣的已經算很好了 這輩子就為人好好努力吧 12/06 12:01
chinghai0731: 證書重不重要,很重要。 12/06 12:01
huzzah : 科科 12/06 12:01
chinghai0731: 保障的是雙方的權利以及義務~... 12/06 12:01
huzzah : 所以我覺得男方要結 12/06 12:02
huzzah : 不然這女的哪天失智母開銷大 把他的錢都捲走 12/06 12:02
huzzah : 或是遇到更好的"機會" 也不過就是分手而已 12/06 12:02
huzzah : 但我想我寫出來女的應該會納入考慮 人要為自己打算 12/06 12:03
huzzah : 要保障自己嘛! 12/06 12:03
djboy : 因為你身旁己經有熟人顧了,才會發這種文 12/06 12:05
djboy : 有熟人在旁邊幫助,和只找外傭,是不同的狀況 12/06 12:05
final007 : 隨便找個不想努力男,說不定又帥又年輕又沒有家累 12/06 12:15
final007 : ,已經看出問題點還要為了手術有人簽字結婚,比為 12/06 12:15
final007 : 了小孩結婚還要讓人看不懂 12/06 12:15
adimsc : 其實說朋友可以簽的,也要看朋友願不願意簽阿,萬 12/06 12:20
adimsc : 一朋友簽了,事後被不知哪裡來的感情不好的親友怪 12/06 12:20
adimsc : 罪,不就超倒楣? 12/06 12:20
vitachou : 樓上 原因不只是簽字 另外一個原因是我也愛他 12/06 12:21
adimsc : 我沒有要反對啦你們結婚,我只是對有些版友說可以 12/06 12:33
adimsc : 找朋友簽名的說法,感到不是這麼容易而已 12/06 12:33
adimsc : 我覺得結婚就是一個自己做的選擇,選下去了,好與 12/06 12:34
adimsc : 不好的地方,也都是自己知道,想清楚就好 12/06 12:34
rebecca226 : 這建議很理性啦;但如果性別對調的話,有感覺大家在教 12/06 12:34
rebecca226 : 原PO當個渣男嗎..... 12/06 12:35
huzzah : 樓上ww 12/06 12:41
wseedw : 性別對調哪裡渣男?都養女友了只是不想結婚 12/06 12:43
wseedw : 伴侶家有坑為何一定要跳 12/06 12:43
lebo469 : 性別對調也不建議結 養配偶ok 養對方一大家子就算 12/06 12:53
lebo469 : 了吧 12/06 12:53
focusjj101 : 性別對調女友家躲債連地址都不能讓政府銀行知道,大 12/06 13:02
focusjj101 : 家還不建議分手快逃! 12/06 13:02
huzzah : 性別對調已知的就是男的付什麼水電瓦斯啦 了不起付 12/06 13:06
huzzah : 一半 付到全部要幹嘛 至於房租 怎麼可以收呢XD 12/06 13:06
huzzah : 所以付水電瓦斯全額當作租房應該是不成立的 12/06 13:06
bunreachable: 感覺只是藉口 她就想結婚 一個名義上的滿足 12/06 13:16
openmaria : 不是每家醫院都願意給同居人簽名的 12/06 13:27
wseedw : 沒有人簽會怎麼樣?被放在那邊等死嗎? 12/06 13:33
linkmusic : 現在單身的愈來愈多我是覺得法規遲早會調整的啦 12/06 13:39
bb101 : 性別對調會有這種打女婿財產主意的岳家 還不快逃 12/06 13:49
VVDTY25 : 基本上若是主要照顧者為男/女友或同居人 12/06 14:32
VVDTY25 : 一律都視為無家屬 需要簽無家屬切結書 12/06 14:32
VVDTY25 : 我在北市醫學中心工作 提供參考~ 12/06 14:34
loveriver777: 我覺得您把重症照顧想得太簡單了 給看護其實也沒想 12/06 18:02
loveriver777: 像中那麼愉快 12/06 18:02
loveriver777: 我老公車禍簽病危 男女朋友在血親前只是路人甲哦 12/06 18:04
loveriver777: 醫院是不會採納路人的意見的 12/06 18:04
loveriver777: 身為過來人 配偶身份不只重要而且必要 12/06 18:08
withlin : 當病人本人意識不清時,同居人的身分完全無意義,以 12/06 18:57
withlin : 法律層面來說,若要進行醫療上的決策,是以配偶、小 12/06 18:57
withlin : 孩、父母,再來才是手足的順序。題外話,這也是很多 12/06 18:57
withlin : 人期待同婚法的通過的原因,因為有太多同性伴侶無法 12/06 18:57
withlin : 在最後,有個合適的身分去陪伴另一半 12/06 18:57
Luciakao : 醫院不會讓無法律關係的人簽同意書,除非家屬或病人 12/06 20:52
Luciakao : 有授權,有碰過家屬剩年邁的母親行動不便,所以授權 12/06 20:52
Luciakao : 給兒子朋友簽。 12/06 20:52
Mozai : 我就問問到底誰有遇過非親屬可以簽的 12/06 23:01
bndan : 有婚姻才有責任 至於在接下來的20年內 這條還免強能 12/07 01:08
bndan : 有作用..更遠的未來不好說 12/07 01:09
bndan : 所以依女方的需求 登記結婚很合理...這不是個顧傭能 12/07 01:09
bndan : "保證"做到的事 12/07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