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imonfz : 原原po會全吞啦 03/10 08:18
→ Furella : 全部還回去就好了,有很難嗎 03/10 08:19
會有一些是男方的花費、精神或是名譽上的損失要賠償
不是只有聘金黃金餅錢那麼簡單的事吧
推 xulu0 : 退還就好了,至於賠償,等告上法院再說 03/10 08:28
噓 cess : 該退的退還就好,精神損失除非高於律師費5萬上下, 03/10 08:35
→ cess : 不然自己是律師自己告,沒斷手斷腳又沒登記結婚, 03/10 08:35
→ cess : 是有多貪精神損失?法官會這麼慷慨? 03/10 08:35
樓上的,原po上網來問
大家把他法律上可能會面對的問題說清楚
這才能對原po在做決定的時候,有幫助吧?
另外,今天如果是男方悔婚,女方求償精神損失
這樣算貪?
而且這些事情在法律上都有明文規定,法官一定會判女方賠的
民976
規定單方面得悔婚事由
一、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
二、故違結婚期約。
三、生死不明已滿一年。
四、有重大不治之病。
五、婚約訂定後與他人合意性交。
六、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
七、有其他重大事由。
民978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無第976條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損害,
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賠償,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民979
受害人在自己無過失的前提下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 編輯: yoga5566 (61.216.83.97 臺灣), 03/10/2022 08:41:39
→ toroiver : 又一個來恐嚇的 去查查判決 互相拿的還一還就差不多 03/10 08:38
→ toroiver : 了 桌錢要是各自出這部分也沒有錢的事要處理 還賠咧 03/10 08:38
→ toroiver : 沒看新聞就算偷吃的 很多才賠個五位數而已 03/10 08:38
→ tskier : 既然為女方著想,法條貼了也順便分享幾個判例不是 03/10 08:50
→ tskier : 更好? 03/10 08:50
→ CHRISTINAYEN: 再怎麼講 賠點錢總比賠掉下輩子好 03/10 08:51
推 ayakiax : 賠錢總好過把人生賠下去吧 03/10 09:01
推 xulu0 : 有告有判決才有賠 03/10 09:01
→ july1991 : 訂婚宴還好吧,也不是男方的場 03/10 09:05
推 allloveme : 未必有收聘金,收了就退啊!金飾、12禮是互贈,也 03/10 09:10
→ allloveme : 能退,退很難嗎?要說精神賠償,就走法律啊 03/10 09:10
→ litlan : 原po又問嗎?文章標題不是心情嗎? 03/10 09:11
→ litlan : 原po有*問嗎? 03/10 09:11
→ allloveme : 要不建議原po去看身心門診,證明不適合這段婚姻? 03/10 09:12
→ nanalia : 我覺得女方精神損失比較大吧… 03/10 09:15
→ candyrainbow: 全賠也比硬結來的好 03/10 09:15
推 fatz : 全賠也不會比民法通姦賠的多啦 03/10 09:22
→ Agneta : 東西退一退 其他等上法院啊很難嗎 因為怕賠就要放 03/10 09:24
→ Agneta : 棄未來幾十年? 03/10 09:24
→ likangrace : 驚! 這邊是生活法律板嗎? 等對方告了再來談,搞 03/10 09:39
→ likangrace : 不好雙方早溝通完分好手了,結果路人再那喊告,路人 03/10 09:39
→ likangrace : 你哪位? 03/10 09:39
推 handlau : 你又知道男方沒收岳母送的金飾禮物跟陪嫁?婚宴如果 03/10 10:05
→ handlau : 又各付各的根本就沒差 03/10 10:05
→ handlau : 只有訂婚宴搞不好男方還要賠錢 03/10 10:05
推 feiyumetor : 訂婚實質上效力又不大,為訂婚而生該還的那些不退 03/10 10:27
→ feiyumetor : 還才會有問題,有的女生就是不還還說別人計較 03/10 10:27
→ Derrick906 : 笑死…結婚都能離婚了,你在杞人什麼? 03/10 10:31
→ Derrick906 : 補 03/10 10:31
推 goodgodgd : 民法上看來就是女方要賠啊沒問題 03/10 11:18
→ goodgodgd : 賠多賠少是一回事,但本案毀婚就是女方要賠償,感情 03/10 11:19
→ goodgodgd : 歸感情,法律歸法律,謝謝 03/10 11:20
推 misa1015 : 沒登記都不算結婚吧,錢能解決的都是小事 03/10 11:41
→ mei7744 : 賠點錢總比賠上人生好 03/10 11:46
→ NingK : 這種事交給律師,不用煩惱 03/10 12:26
推 nik351235 : 欸不是 原文也只有寫準婆婆愛炫耀女兒多厲害而已阿 03/10 12:27
→ nik351235 : 一堆人在那邊恭喜看清停損 到底準婆婆哪裡貶低了 03/10 12:28
→ misssquid : 沒登記都沒效,跟男女朋友一樣,不是法律的有效範 03/10 12:40
→ misssquid : 圍。就像你面試主考官多喜歡你,沒拿到Offer都是假 03/10 12:40
→ misssquid : 的 03/10 12:40
→ CryingBee : 原po感覺不是會在意這些錢的人 03/10 13:00
推 smapvest : 這篇很專業欸 大大是律師? 03/10 16:06
→ fruitmonster: 謝謝這篇的好心但原po是抒發心情並沒有問耶,她不 03/10 16:12
→ fruitmonster: 是來問大家她停損決定好不好的耶 03/10 16:12
噓 Ringningbell: 誰要賠誰還不知道呢! 03/10 17:44
噓 artning : 推樓上,誰賠誰還不知道呢。再說,遇到壞人不逃,留 03/10 18:01
→ artning : 下來洗一輩碗嗎?? 03/10 18:01
→ bndan : 參加的就算知道這情況也不會想退紅包啦= = 反正以後 03/10 19:28
→ bndan : 這男和女再結婚就不會再包了(當2婚論) 不影響 03/10 19:29
推 gardeniablue: 搞的讓人不敢結我覺得精神賠償男方要出 03/10 19:51
噓 vierzehnhund: 鍵盤法官真好當,隨便貼幾個法條,腦補一下就可以 03/10 20:15
→ vierzehnhund: 判斷是非了呢^_^ 03/10 20:15
噓 paul0404 : 難怪那麼多愛浪費法律資源的人 03/10 23:27
噓 lassladeasd : 要告就告 回這什麼爛文 滾 03/11 00:55
→ leoxxx : 是說要她包軌當地藏王喔 03/11 01:15
→ lmpopbike : 原p0有在推文說訂婚宴是女方出錢喔! 03/11 03:36
噓 bigtree520 : 某樓 廢文還看?不爽就滾一邊涼快 03/11 09:57
噓 Reflexive : 結不了婚就精神損失是心智多弱? 03/13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