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n2008 : 媽媽和爸爸的感情怎樣是一回事,媽媽和小孩的感情又 06/28 09:45
→ fin2008 : 是另一回事,你的建議很像想洗腦小孩媽媽不是好人。 06/28 09:45
對別人男友有踰矩行為確實不是好人阿
所以才建議原原PO說清楚是怎樣踰矩阿,
當然如果根本不是有多踰矩的行為,那原原PO就是沒道理的阿,小孩會看阿
→ fin2008 : 大人的事歸大人,前妻沒虐兒的話 ,她就是孩子的媽 06/28 09:49
→ fin2008 : 媽,根本不應該灌輸媽媽不好這種觀念。 06/28 09:49
想了想你說的有道理,可是現在原原PO禁止小孩跟爸爸媽媽一起出去玩也是不好吧
→ girlo : 她根本不願意說明啥叫她認定的踰矩行為,牽手摸臉 06/28 10:14
→ girlo : ?親親?帶小孩出去總不會帶去旅館上床吧 06/28 10:14
→ sinomin : 欸,照你的說法,離婚後去探望小孩的媽媽都會被打成 06/28 10:20
→ sinomin : 覬覦別人男友/老公的壞女人,這樣對嗎? 06/28 10:20
我沒有這樣說阿,原原PO也是說要"踰矩"行為
所以我才在文中一再請原原PO說明清楚"踰矩"是怎樣個"踰矩"阿
※ 編輯: kirbycopy (125.227.149.212 臺灣), 06/28/2022 10:28:04
推 comeon : 沒那麼複雜 探視小孩是父親的權利義務 後媽出手就是 06/28 11:49
→ comeon : 越界 況且什麼逾矩都是男方說的吧 誰知道真相 06/28 11:49
推 icerainni : 推樓上 06/28 11:52
→ icerainni : 以她的心態根本不適合有前妻小孩的人交往,何況她還 06/28 11:55
→ icerainni : 年輕,之後還想生孩子的話,試問到時她是否又要為了 06/28 11:55
→ icerainni : 前妻+小孩+男友一家三口出遊的時間,跟她自己親生子 06/28 11:55
→ icerainni : 女+老公出遊時間來做比較,然後要人家調整配合 06/28 11:55
→ Agneta : 她如果是跨性別的話 要生不可能吧 就是找到舊文覺得 06/28 11:57
→ Agneta : 問號和感覺複雜 覺得不要回應也好 06/28 11:57
推 cynthiachen : 咦XDDD 跨性別?? 06/28 12:39
推 jyekid : 劇本也太精采 06/28 12:46
→ AppleAlice : 一般離婚父母都會盡量避免讓兒童陷入忠誠矛盾了,你 06/28 13:07
→ AppleAlice : 這篇的做法,灌輸小孩媽媽做錯爸爸不高興那邊,反而 06/28 13:08
→ AppleAlice : 是令小孩陷入更深的忠誠矛盾問題阿 06/28 13:08
→ AppleAlice : 那個爸爸都40歲了,就算前妻毛手毛腳好了他也可以採 06/28 13:08
→ AppleAlice : 取適當的做法,保持距離或空間環境移轉之類的,不是 06/28 13:09
→ AppleAlice : 直接跟小孩講不玩了回家,我不覺得這是很好的處理方 06/28 13:10
→ AppleAlice : 式,而且更有可能是前妻一些舉動現任女友看了刺眼覺 06/28 13:10
→ AppleAlice : 得踰矩,但男方並不這麼認為..... 06/28 13:10
也是啦,所以癥結點就還是到底是怎樣個踰矩法
※ 編輯: kirbycopy (125.227.149.212 臺灣), 06/28/2022 13:14:26
推 ilovebingoo : 覺得原po有好多牙膏沒擠 06/28 14:10
→ sinomin : 看其他發文應該沒什麼特別的牙膏,就是她覺得前妻應 06/28 14:18
→ sinomin : 該徹底消失在她的生活中,然後小孩在她眼中跟寵物沒 06/28 14:18
→ sinomin : 兩樣,她覺得她接手養就好。反正問題還沒讓她真正遇 06/28 14:18
→ sinomin : 到之前她都覺得不存在或是酸民唱衰而已 06/28 14:18
→ shamanlin : 真神奇,所以鄉民覺得應該讓一個想要把自己踢開跟未 06/28 15:40
→ shamanlin : 婚夫破鏡重圓的"前妻"一直在周圍晃來晃去嗎 06/28 15:41
→ shamanlin : 問踰矩行為是什麼有意義嗎?問出來就會改變想法嗎? 06/28 15:41
→ shamanlin : 沒有,只是單純預設立場認為當初離婚一定是原po的問 06/28 15:41
→ shamanlin : 題,而能順利離婚的前妻所羅列的罪狀都是真的必須一 06/28 15:42
→ shamanlin : 一 "辯解"。 辯解這詞本身就直接預設好立場了 06/28 15:42
→ shamanlin : 這預設的立場根本不合理好嗎,如果原po是小三或拜金 06/28 15:43
→ shamanlin : 介入婚姻導致離婚,你們預設的這個罪狀搭配前妻很想 06/28 15:43
→ shamanlin : 回來根本就不合理。因為按照你們預設的情況那婚姻中 06/28 15:43
→ shamanlin : 的過失方可是男方,在女方不想離婚的情況要怎離 06/28 15:43
→ shamanlin : 女方打死不想離卻能離婚成功,光就這點來看如果當初 06/28 15:44
→ shamanlin : 離婚真有過錯方,更有可能是前妻犯下的好嗎 06/28 15:44
→ shamanlin : 真正最大的問題是小孩是前妻生的無法阻止見面,在這 06/28 15:45
→ shamanlin : 前提之下前妻可以一直貼回來也能一直洗腦小孩 06/28 15:45
→ shamanlin : 結果根本沒人在乎這真正的難題 06/28 15:46
要讓前妻離遠一點,前妻這個"踰矩"的行為不就是原原PO的籌碼嗎?
原原PO也運用這個籌碼禁止三人出遊了,你說這踰矩的內容重不重要?
最後談不攏公權力介入,跟法官要怎麼說要不要想想?
直接跟法官說前妻晃來晃去很煩?
※ 編輯: kirbycopy (125.227.149.212 臺灣), 06/28/2022 15:49:23
→ businesschou: 問題是男友跟前妻有小孩,就不可能完全沒有交集往來 06/28 15:47
→ businesschou: ,她當初自己要選一個這樣離婚有小孩前妻又還在前夫 06/28 15:47
→ businesschou: 生活圈出沒的對象越級打怪的,然後現在想要跳下去攪 06/28 15:47
→ businesschou: 和處理。 06/28 15:47
→ shamanlin : 笑死還公權力,隨便講一個沒事就幫小孩洗腦說新媽媽 06/28 16:54
→ shamanlin : 很壞要叫爸爸回來跟媽媽在一起,然後平常出遊同樣的 06/28 16:54
→ shamanlin : 言論整天遊說前夫過往美好甚至故意身體碰觸 06/28 16:55
→ shamanlin : 你要怎麼公權力介入? 06/28 16:55
→ shamanlin : 你連法官大概都見不到 06/28 16:56
→ shamanlin : 你要跟法官說前妻拿湯匙餵我未婚夫很煩? 06/28 16:59
前妻拿湯匙餵你未婚夫是你未婚夫的問題阿 是不會拒絕喔
自己男人是這種德行的,神仙也幫不了吧
只能逃或是吞阿
然後覺得法官一定不幫你的話,你更不該去限制前妻的探視權
到時前妻告到法庭怎麼辦
→ hatake10080 : 所以他才想結婚啊,結了就可以告前妻了吧 06/28 17:03
→ shamanlin : 不要自己腦補,原文並沒有限制前妻探視權 06/28 17:35
→ shamanlin : 正因為不能限制所以才禁止一起出遊改成別的方式 06/28 17:35
→ shamanlin : 前妻拿湯匙餵就是踰矩了,不代表未婚夫有吃 06/28 17:35
→ shamanlin : 多的是這種單方面踰矩然後你也告不成的 06/28 17:36
→ shamanlin : 不要在作夢能靠公權力了,追問怎樣踰矩根本沒意義 06/28 17:36
你怎麼知道當初他們離婚怎麼談的? 探視地點是可以寫明在當初的約定裡的
除非當初沒約好
不然片面更改或加限制就是已經侵害探視權了
※ 編輯: kirbycopy (125.227.149.212 臺灣), 06/28/2022 17:39:02
→ shamanlin : 不管回答哪種都只有男的不行你自找的一個結果 06/28 17:37
推 businesschou: 不管她未婚夫溝通的結果如何,現在的作法就是不一起 06/28 17:38
→ businesschou: 出遊,是她不想被當壞人所以要去找前妻說妳們還是要 06/28 17:38
→ businesschou: 一起出遊可是不要有奇怪的舉動喔,根本一廂情願沒事 06/28 17:38
→ businesschou: 找事。 06/28 17:38
→ shamanlin : 你沒看過離婚在探視權的部分會怎麼寫的對吧 06/28 17:42
→ shamanlin : 繼續猜吧 06/28 17:42
→ pancreas86 : 完全不行啊 06/29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