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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其實你跟老公是既得利益者吧? 既得利益者出來講這些話 是不是有點不夠厚道了? 引述《qvkioj》之銘言 : 婆婆在幾年前跟前夫離婚 : 這前夫是第二任 : 他因外遇被婆婆第三次發現,以及說謊欺騙 : 婆婆在看到對話,生氣之下證據沒保留 : 通通刪掉了 : 後續打離婚官司,無法提供有力證據 : 最後判決婆婆敗訴 離婚關係敗訴 那就是還是有婚姻關係啊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話 你婆婆的財產本來就要給對方一半 不然如果是反過來說 有些男的離婚都不給女方錢 難道大家可以接受? : 婆婆因有經營自己的小生意 : 她前夫工作較不穩定 : 判決夫妻財產分配後 : 婆婆償還幾萬的敗訴費用後,還需清償約170萬 現在問題就很簡單啦 就法官已經判了 你婆婆就是要給對方170萬 這個本來就是對方應得的 不然大家要亂搞的話 有些男方跟女方離婚 男方就把錢全部都轉出去給其他親戚 被離婚的女方拿不到錢 這樣可以接受嗎? : 婆婆有請教律師,律師有指示把名下財產轉移 : 不要掛在婆婆身上 欸 這個脫產的行為是不是有犯法的疑慮啊? 刑法#356條 脫產罪 2年以下徒刑 法院都判了 結果還來做這些脫產的事… 怎麼想都不對吧? : 原本婆婆的舊家是她名下資產 : 官司期間無法更改房屋所有權人 : 於是婆婆一家趕緊把舊房賣掉 : 趕緊搬家看新房 : 婆婆白手起家單親自己養大三個小孩 : 所以以前消費習性是 喜歡則買 : 沒什麼存款 : 後來終於看到中意的新房後 : 婆婆就把退休金砸下去出頭期款 : 再貸款買房 : 因她名下不能有財產會被前夫查到 : 所以新房掛我先生的名字 : 她開的車輛也轉移我先生名下 : 以及帳戶存款也領出 : 所以婆婆前夫四年多來還要不到那170萬 阿這就是脫產了啊~ 法院都判了卻脫產 這種行為大家覺得都很OK喔? 然後妳跟你老公就是既得利益者啦 這些資產本來就有170萬是對方的 法院的判決就是寫得一清二楚 你們就拿出來還給對方就是了 : 這中間都是透過雙方律師出庭傳話 : 當事人有接觸是 去年跟昨天 : 簡單說明一下去年 : 她前夫曾到婆婆辦公室 : 一開門,直接走到最後面的婆婆座位 : 因為三年多不見 : 把婆婆嚇了好大一跳! : 雙方在辦公室坐下來談 : 前夫開始條列式 列出該償還的費用 : 婆婆因為驚嚇和心急 : 當下脫口而出答應他會還 : 於是前夫離開,之後婆婆有還他幾萬塊 : -----去年事情說明結束----- : 再來就是標題說的昨天了! : 昨天我跟我先生剛好在家 : 婆婆在上班 : 突然有人按門鈴,按好幾聲 : 我先生透過門口監視器發現是婆婆前夫! : 先生趕快跑上樓跟我說 先別說話 : 討論後我提出因為他沒看過我 : 不曉得我是誰 : (我跟先生是前年才結婚) : 不如由我下去和他對話,並請他離開,先生同意了 : 到大門口後 : 婆婆前夫:我找xxx : 我:請問你是誰有什麼事嗎? : 婆婆前夫:我是來要錢的 : (並拿出一張紙,是債權憑證) : 他持續的說找xxx,也就是我婆婆 : 並問我說:「她怎麼沒下來,是派你下來?她是你婆婆嗎?」 : (前夫和婆婆一家人相處過幾年,見過婆婆三個小孩) : 我沒回答他問題,並說:「我不認識你,所以我沒辦法幫你,你這樣大聲說話,會讓我很 : 害怕,而且這邊是社區,週圍都是鄰居會吵到大家,可以先請你離開嗎?」 : 婆婆前夫:「我是來找她,請她不要躲了,已經四年多了」 : (接著他持續講債務的事情) : 我還是堅定的說:「我不認識你,請你離開」 : 最後他放了一張紙條夾在車子上後離開 : 我趕快關上門 : 紙條上寫:「請還錢,債務可以商量,但不要躲」 : 同時先生有電話通知婆婆先別回家 : 婆婆晚上回來看紙條,把它撕掉丟了 : 問我:「你有看到他嗎?有沒有嚇到你不好意思?你還繼續聽他說話喔」 : 然後和我先生討論,婆婆結論是說要告就讓他告,打算消極處理 : 事後整晚 : 我一直在想婆婆前夫透過債權憑證上的戶籍地址 : 找到新家這件事... : 我前年婚後和我先生小孩、婆婆同住在這 : 婚前先生還在外縣市工作租屋 : 所以當初規劃婚後在外縣市生活 : 結果當年碰上疫情 : 先生改遠端工作,當時暫時回先生老家,也就是新房居住 : 結婚後我從原公司離職 : 婆婆當時缺人手焦頭爛額,詢問我幫忙 : 出自同情且剛好我所學,就答應短期幫忙 : 婆婆有支薪給我,跟裡面同事相當 : 後來懷孕,接著請育嬰留停,婆婆雖還可以,但講話直接,共事多少有壓力,且經常需要 : 幫處理她私人事情,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所以上月辦好離職 : 跟先生討論過定居在哪的問題 : 先生說會跟婆婆兩個人 : 一起還這新家的房貸 : 因先生姐姐已結婚買房在外 : 弟弟先前和他女友一起和我們住這新家 : 最近剛搬離在外租屋,打算存錢買房 : 如果他們買房了 : 如果我跟先生小孩、婆婆繼續同住 : 婆婆前夫在昨天已經找到我們住所 : 我和先生討論 : 他不大高興,覺得我放大事情 : 他認為對方只有「債權憑證」 : 婆婆名下已經沒有財產 : 對方訴諸法律,也無法有作為 : 我想法是,對方是說謊欺騙型的人,明的做不來,可能就往暗的方向走 : 況且現在我們小孩還很小,之後的生活是每天害怕他何時會再來 : 那小孩長大後,這環境如何安心成長 : 新家、車子掛我先生名字 : 婆婆公司有個帳戶也是掛我先生為負責人 : 多少應該都會有關係 : 最後先生 生氣的說他會找附近租屋 : 不會影響到我們母子 : 我和他說,夫妻分居對小孩的影響 : 而且已經在負擔新家房貸 : 租屋只是增加一筆開銷 : 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 實在不想跟先生繼續吵架,也不想讓親人好友知道這事擔心 : 尤其我的父母 : 思考兩天了,還是無所適從 : 心裡真的很忐忑不安 : 上來詢問大家的想法是如何? 重點就是我講的那些啦 中間打一堆都是心裡的小劇場而已 其實都不重要啦~ 想法是什麼喔? 1. 脫產的故意行為應該是有違法 你們可以說是當作婆婆脫產的人頭 也可以說是既得利益者 2. 建議把該還給對方的錢還一還 你們的房子總價裡面 包含了欠對方的170萬 這個硬要查金流的話 要查出金流並不是一件難事 3.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 更何況這是法院判決的170萬 本來就是要還 如果對方到最後還是拿不到錢 把這些欠款賣給「資產管理公司」 那事情應該就會變得很複雜了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132.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02379558.A.355.html ※ 編輯: aass5566 (49.158.132.119 臺灣), 12/12/2023 19:15:43
mark0204 : 你可以推文 12/12 22:05
mathrew : 其實那篇文章給前夫,然後直接去舉報 12/13 07:39
mathrew : 原文真的是蠢到還敢求助,還留文章證據 12/13 07:40
fos000 : 有夠亂的 12/13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