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rra : 網去就醫吧!06/03 19:41
以上已用板規15-1、17-3處理之,謝謝。
→ marra : 配",請板主自行評估06/05 19:16
連署修法屬於政治議題,我以板規18-1處理,謝謝!!
根據編輯紀錄,確實有刪除推文與內文的紀錄,以板規2-5、2-8處理。
※ 編輯: tommy0520 (114.36.228.109 臺灣), 06/07/2025 00:21:10
→ wn7158 : 把店家名字都打出來,如果有治療不錯的人上來澄清06/11 01:42
→ wn7158 : 推薦,不就變成另類廣告文了?這個遊走邊緣的就給06/11 01:42
→ wn7158 : 版主判斷了06/11 01:42
→ wn7158 : 不然以後店家用這個模式,反串打廣告不就safe了06/11 01:43
推 marra : 我是覺得比較像是1-206/11 05:17
推 amilkamilk : 這樣沒有廣告效果吧....樂見黑文,不然這也是高度 06/11 07:23
→ amilkamilk : 資訊不透明的行業 06/11 07:23
→ amilkamilk : 我聽過很多次婚姻諮商的人分享,其實好壞真的差距 06/11 07:26
→ amilkamilk : 很大,但一開始要找資料卻很不透明06/11 07:26
謝謝以上意見,我以版規1-2處理
未來會再持續觀察,是否有『另類廣告文』的風氣衍伸
※ 編輯: tommy0520 (123.252.121.18 臺灣), 06/13/2025 08:18:17
連署修法屬於『政治』活動,我以18-1處理之,禁言14天
17-1是『多篇文章中』,因此未達違規標準。
該文章多以『例如』來呈現婚姻情境
無自身婚姻點,純為分享理念
我以板規1-4處理之。
連署修法屬於『政治』活動,我以18-1處理之,pipiboygay禁言14天。
※ 編輯: tommy0520 (220.136.193.172 臺灣), 06/15/2025 23:14:46
※ 編輯: tommy0520 (220.136.193.172 臺灣), 06/15/2025 23:28:14
推 marra : 請教一下板主,目前鼓吹"出手(實體)教訓另一半"的言06/17 02:30
→ marra : 論,在廢了前板規19-2後,還能不能檢舉/裁罰?06/17 02:31
→ marra : 之前,只要鼓吹"觸罰刑法"言論,就可引用19-2。但目06/17 02:33
→ marra : 前… 想了解目前板主標準,謝謝!06/17 02:33
我們移駕至閒聊區吧:)
※ 編輯: tommy0520 (123.252.121.18 臺灣), 06/17/2025 08:17:56
→ amilkamilk : 腦子進水才寫得出來/15-1,腦子進水應該算人身攻擊 06/20 12:39
→ amilkamilk : 吧,檢舉一下 06/20 12:39
以上檢舉已處理
另外補充
因板友sallyna123在#1e776aBn (marriage)
有違反板規17-5的發言
未來會再與另外一位版主討論
是否要恢復與修正舊板規19-2
以上
※ 編輯: tommy0520 (123.252.121.18 臺灣), 06/24/2025 09:45:24
→ tommy0520 : 我已經用17-5處理 06/27 21:13
→ tommy0520 : 拍謝,我不大懂他留的言...是否可以協助釋義? 06/29 19:27
→ mista1130 : 厝若卜興、某着愛照三頓舂;厝若卜旺、某着愛照三 06/29 21:58
→ mista1130 : 頓摃 06/29 21:58
→ mista1130 : 查了一下有可能是在指房事,也可能是打老婆? 06/29 21:58
→ marra : 這就是陳傑憲前一陣子鬧上新聞的台語俗語:老婆要照 06/30 15:06
→ marra : 三餐打!(陳傑憲發言當下,是"討論台語俗語"環節, 06/30 15:07
→ marra : 他順口舉了這句俗句。事後被炎上,覺得他舉例不當, 06/30 15:09
→ marra : 不該用這句完全不尊重女性的俗語,他也公開道歉) 06/30 15:09
→ marra : 陳只是俗語舉例,而d大發在本板就是實打實的"老婆應 06/30 15:10
→ marra : 對建議"了!=_= 06/30 15:10
推 WaLaGiGi : “精”沒有打人傷害的含義;摃有兩種解釋,第一種有 06/30 16:20
→ WaLaGiGi : 用器具敲打的意涵,第二種則是有敲詐、揩油的意思,上 06/30 16:20
→ WaLaGiGi : 下文加上無罪推定來看,精反而與摃的第二種解釋雙呼 06/30 16:20
→ WaLaGiGi : 應,這種有爭議的檢舉建議先問過推文者之明確用意 06/30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