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uyuma : 會亂告人不是好岳家+1 以後妳們爭產也會拖累各自的10/04 07:11
→ Puyuma : 連襟+110/04 07:11
推 marra : "外婆…對自己的姐姐…" 應該是孩子的外婆告"外婆自10/04 07:47
→ marra : 己的姐姐"(孩子的姨婆?)吧?!10/04 07:47
→ etiennechiu : 「外婆對自己的姐姐」,你怎麼會理解成在說原po的10/04 08:22
→ etiennechiu : 姐姐?10/04 08:22
剛睡醒回文果然腦袋不清XXD
不過不修正了
對自己親妹妹提告
結論不變
都是薄情寡義之人
主軸考慮原生家庭vs 延伸家庭的論述也不變
※ 編輯: amilkamilk (223.137.213.213 臺灣), 10/04/2025 10:14:24
※ 編輯: amilkamilk (223.137.213.213 臺灣), 10/04/2025 10:15:19
→ JayceLai : 媽媽可能會離開 老公可能會離婚 沒有誰能保證誰一定10/04 12:57
→ JayceLai : 能一輩子陪伴10/04 12:57
→ amilkamilk : 媽媽遲早一定會離開,老公不一定會離婚,理性思考10/04 13:14
→ amilkamilk : 應該是這樣10/04 13:14
噓 MartyFriedma: 會跟小孩說一堆吃藥有的沒的和踹老婆就知道這人個10/04 20:42
→ MartyFriedma: 性有問題10/04 20:42
噓 GyroZep : 會踹人還要陪一輩子唷,笑死 10/05 03:09
→ shannienie : 會踹人的是媽媽陪他吧 10/05 10:11
推 marra : 那個…會踹人的,都成年了,就自立自強吧! 10/05 15:06
講真的,不要因為聽到單方說踹人,就覺得另一方必定錯
舉最近ryu的例子吧
畫家女友說ryu失控家暴
ryu也承認
但起因是因為畫家女友先甩他一個耳光
這樣後續的家暴可責性還有這麼高嗎
至少這邊單方說踹人
但小孩怎麼樣搶來搶去的
一看就避重就輕很明顯
如果有家暴多次的
如果本性有問題
不會講說第一次被踹
而且講所謂被踹的過程
劇情有不連貫的問題
敘事方式很奇怪
給大家一個思考事情原貌的方向XDD
→ marra : 為什麼要推回給媽媽啊?!=_=#10/05 15:06
※ 編輯: amilkamilk (36.228.195.54 臺灣), 10/05/2025 15:09:53
※ 編輯: amilkamilk (36.228.195.54 臺灣), 10/05/2025 15:11:33
推 marra : 我對"有沒有踹人"、"有沒有避重就輕"沒有意見。 10/05 15:57
→ marra : 樓主說的都非常有道理。但,成年人了,不要動不動就 10/05 15:57
→ marra : "丟還給媽媽"。我的重點放在這兒! =_=# 10/05 15:57
推 offstage : 推。女方明顯避重就輕在敘事 10/05 23:53
→ marah : 外婆告自己妹妹不代表薄情 我親戚因為長輩財產被偷 10/06 11:50
→ marah : 賣 保險也被偷領走才打官司 10/06 11:50
→ gilbertchen8: 為何別人有辦法拿到自己財產 證件保險偷領走? 自己 10/07 06:33
→ gilbertchen8: 東西自己保護好很困難嗎,自己不顧好才去提告 不是 10/07 06:33
→ gilbertchen8: 更累 10/07 06:33
推 artning : 樓上正在譴責受害者耶。東西被偷,你不是去怪小小 10/07 08:18
→ artning : 偷? 10/07 08:18
→ bbbing : 確實,為了避免受害而檢討就是譴責受害人 10/07 09:33
推 MRheartblue : 就像前幾天的捷運事件,阿婆一定說長髮男踹她,年 10/07 10:45
→ MRheartblue : 輕人欺負老人,不可偏聽啊! 10/07 10:45
推 gilbertchen8: 小偷就小偷 牽扯親人幹啥呀 還檢討受害人咧 笑死 10/07 12:23
推 gilbertchen8: 小偷最好可以盜領保險費啦 出一張嘴最厲害 10/07 12:24
→ offstage : 那踹人就是踹人,不可以檢討捷運老婆婆囉 10/07 20:40
→ offstage : 絕、對、不、可、以、檢、討、受、害、人 10/07 20:41
推 Puyuma : 推樓上哈哈哈+1 老婆裝受害者想帶風向笑死+1 10/07 20:53
推 MRheartblue : 誰說不能檢討被害者?台灣一堆被詐騙的根本欠檢討, 10/08 09:05
→ MRheartblue : 既笨且貪! 10/08 09:05
→ amilkamilk : 思考很單純的,好騙的,才會被不能檢討受害者這種 10/08 11:29
→ amilkamilk : 沒邏輯的價值觀洗腦XD 10/08 11:29
→ bbbing : 不想要受害,所以參考受害者經歷->NG,你檢討受害者 10/09 17:40
推 marah : 長輩已臥床 臨終前就被不肖子孫偽造文書變賣家產 10/12 20:06
→ marah : 偷領保險費 這怎麼防?難道24小時顧著長輩跟長輩 10/12 20:06
→ marah : 的印鑑嗎?遺產繼承人要依法分配 當然走法律 10/12 20:06
→ marah : 被害人當然可以檢討 但就算是笨或根本不知道要防 權 10/12 20:10
→ marah : 益被侵犯 也有權力依法維權吧 10/12 20:10
→ amilkamilk : 長輩已經臥床,其他子女就去監護宣告啊,自己不跑 10/12 20:46
→ amilkamilk : 程序再被偽造文書,活該 10/12 20:46
→ amilkamilk : 本來搶遺產大戰,從長輩行動能力下降就要開始了 10/12 20:46
推 marah : 痾 活該什麼?沒想到對方連偽造文書都敢 發現後去起 10/12 21:34
→ marah : 訴有問題嗎?每個人什麼都能事先預見那世界上還需要 10/12 21:34
→ marah : 法院?所以是活該應該吞下去? 10/12 21:34
噓 clare247429 : 踹人就踹人 還管是不是第一次歐 10/13 22:35
→ clare247429 : 驗傷家暴告起來啦 10/13 22:35
→ offstage : 光拿到印鑑沒辦法偽造遺書,遺書要親筆寫。 10/22 22:01
→ offstage : 如果無法寫字,也要有律師等第三方公證人錄影之類 10/22 22:01
→ offstage : 至於偷領什麼的,那就是長輩的直系血親的問題 10/22 22:02
噓 FadOut : 閱讀障礙不要亂給建議… 11/08 21:45
→ FadOut : 毒親戚不走法律難道要互殺嗎? 11/08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