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ve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不知道這適不適合發文,其實我也只是板上的小鄉民,不過看到有這粉絲團盜文,覺得 各位大大的心血就這樣被盜用,所以想詢問這有辦法檢舉嗎? 世界文化及靈異協會 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zh.TGSFA?fref=ts 此粉絲團會刪除不利於自己的留言,大家留言時也要小心用詞,一人一檢舉,大家的力量 可能可以讓臉書下架 他! 也建議大家可以用分享+檢舉的方式,讓親朋好友幫忙檢舉,否則只會被刪留言+黑名單對 待! 4/6更新 已可回應 快去打臉! m大成立的反粉絲團: http://ppt.cc/QZDa 看不過去的鄉民們,一起按個讚吧!或是也可以將已留言的截圖po於此處:) 範例 關鍵字: SSS 2/20 http://i.imgur.com/Yyhlw9o.jpg 2/26 http://i.imgur.com/Qr0fESH.jpg 曾上去檢舉過,不過就被加入黑名單,板上應該還有很多文章被盜用,可能需要各位大大 幫忙才能阻止此狀況吧! 如果不適合,我會自D,謝謝。 關鍵字:迪士尼 3/26 http://i.imgur.com/qxgseOV.jpg 3/29 http://i.imgur.com/hC2KPAk.jpg 有小幅修改用詞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92.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428126512.A.827.html
arrakis: 這是FB的著作權投訴表單。04/04 15:10
謝謝大大提供,不過我不是原翻譯者,沒辦法做到什麼~
chuna: http://goo.gl/WbcySE 似乎認為自己沒有錯?04/04 15:18
tom282f3: 那個粉絲團很好笑,自以為香港了不起04/04 15:59
diess: 想想那是抄襲之塔發展的地方啊04/04 16:13
※ 編輯: zn718293 (112.104.92.115), 04/04/2015 16:25:05
UDK0821: 看那邊的文頗呵04/04 17:15
UDK0821: 講他抄襲的全都被刪光還查人家IP04/04 17:15
maocc: 檢舉>我認為他侵犯了智慧財產權,看看能不能讓他關粉絲團04/04 17:20
Bulls23: 留言嗆他們不曉得會不會怎樣04/04 18:15
會…跟樓下一樣XD
gloam: 我留言被刪除封鎖04/04 18:17
winnie55: 留言用嗆的或好好說理都會被刪文 可能得用檢舉的方式04/04 18:23
winnie55: 請問能夠集結眾人的力量用投訴表單檢舉嗎?即便自己並非04/04 18:25
winnie55: 原作者?04/04 18:25
chuna: 已檢舉,粉絲團有說啊~來留言說有版權的全部刪除加黑名單,04/04 18:27
chuna: 頗呵04/04 18:27
恩對…可能要大家的力量吧! ※ 編輯: zn718293 (112.104.92.115), 04/04/2015 18:52:59
WBana: 是已經都把侵權的文都刪光了還是在擺爛?04/04 19:57
ESCORPIAO: 討厭的粉絲團04/04 20:31
WFSGT: 推一個 04/04 20:37
yoby: 好像沒刪完,因為我還有看到一篇"旅館的徵人廣告"這篇,跟04/04 20:44
yoby: 我在版上看到的一模一樣04/04 20:44
kissy520mo: 頗呵的粉絲團zz 04/04 20:46
ktakara: 今天也在微博看到版上翻譯的日本怪談被盜貼,沒有譯者名 04/04 21:00
ktakara: 也沒有授權轉貼,還把譯者資料都刪光改標上由某某整理 04/04 21:01
kaomu: 已檢舉+104/04 21:27
mlda888: 古人有云:不要臉天下無敵 04/04 21:28
togg: 已檢舉 04/04 21:40
togg: 翻譯?? 複製貼上吧,迪士尼樂園那篇根本… 04/04 21:48
ZW0523: 香港人不意外阿 幾乎被同化了 素質被稀釋04/04 21:56
ZW0523: 回到英治前的水準了04/04 21:57
LisaLee: 已檢舉 04/04 22:09
believejoy: 手機好像不能檢舉 晚點用電腦試試 04/04 22:12
believejoy: 他們好像盯很緊阿 剛留言馬上被黑了囧 04/04 22:19
ZW0523: 分明就是死小孩搞小圈圈還學大人用粉絲團還會章 04/04 22:22
b020202: 蠻扯的 04/04 22:38
感謝以上各位大大的幫忙:) ※ 編輯: zn718293 (112.104.92.115), 04/04/2015 22:43:00
mist0529: 成立反粉絲團了 http://ppt.cc/QZDa04/04 23:31
mist0529: 保留罪證用ㄏㄏ 04/04 23:31
ababahaha: SSS那篇剛剛看了也還在 已檢舉 04/04 23:50
tom282f3: 快點集合版眾力量檢舉! 04/04 23:54
tom282f3: 只要有夠多人檢舉,FB就會先下架!04/04 23:54
billy12345tw: http://i.imgur.com/pxzLkrv.jpg 毀謗? 04/04 23:57
PokeMo: 扯! 04/05 00:12
free963258: 看到上面聲明太扯,幫高調 04/05 00:48
Faoitohins: 真不要臉 04/05 00:54
wonder6253: 高調 04/05 01:04
mkao20002002: 幫高調 這粉絲團有點誇張 04/05 01:16
Birdy: 早留過言被刪了... 這真的有病 04/05 01:21
謝謝高調,然後臉書的檢舉機制實在…沒什麼用的感覺。 ※ 編輯: zn718293 (112.104.24.136), 04/05/2015 01:25:47
iwanttosleep: 已檢舉 04/05 01:25
※ 編輯: zn718293 (112.104.24.136), 04/05/2015 01:29:16
ry00706841: 有人能轉去其他版幫忙嗎?? 04/05 01:28
※ 編輯: zn718293 (112.104.24.136), 04/05/2015 01:35:05
lala0317: 一人一檢舉! 04/05 01:41
JAVEM: 已檢舉,不過感覺沒什麼用 04/05 01:42
※ 編輯: zn718293 (112.104.24.136), 04/05/2015 01:44:33
fen0718: 剛剛在下面留言了,也檢舉了,不知道有沒有用04/05 01:54
※ 編輯: zn718293 (112.104.24.136), 04/05/2015 01:58:57
stoub: 試圖檢舉 但非本人無用 大家檢舉前記得存圖記錄罪證 04/05 03:22
WBana: 莫名其妙被扯到身份問題(抓頭) 如果還沒有刪光的可幫忙在 04/05 03:38
WBana: 高登高調,只是說想要確定現在還剩幾篇還沒有刪 04/05 03:38
makie1101: 高調 04/05 04:48
tofu0419: 晚點開電腦幫檢舉 04/05 08:06
ktou545: 支持每一人一檢舉 抵制做出這行為的組織 04/05 08:13
ktou545: 自居來自香港的組織 就可以欺負人欺到台灣來唷(怒) 04/05 08:21
mmmitoriii: 高調 04/05 08:34
futurer28: 幫高調,已檢舉 04/05 08:50
maxinuk: 不如…藏陷阱???太不尊重原譯了 04/05 08:50
brotherjhao: 已幫檢舉 04/05 08:59
headnotbig: 檢舉+104/05 09:09
f19990930: 額我留言了XD 沒關係我有分身04/05 09:20
mist0529: 我就是某位的林小姐啦 上面都是我的親友團 04/05 09:31
mist0529: 氣死我了04/05 09:31
MarkertDraw: 高調 04/05 10:08
daniel0527: 高調04/05 10:50
一人一檢舉,支持原譯者 ※ 編輯: zn718293 (27.242.161.29), 04/05/2015 10:58:37
timothy09: 高調!最討厭這種人04/05 11:01
d8668514260: 有檢舉,但感覺根本沒啥用(皺眉) 04/05 11:27
maylin810: 我是留言如果不悔改可能會被告,不過好像沒用04/05 11:53
if79117: 剛剛看還是有部分文章在上面 04/05 12:16
Gsky: 幫高調 04/05 12:23
FreyaKuo: 那些人還說目前有9人聲稱他們是作者.... 04/05 12:35
hoyi: 真的很中二... 雖然我不是被任意抄襲轉載的譯者,但真是感同 04/05 12:49
hoyi: 身受啊! 04/05 12:49
raputoru: 粉絲團留言會被刪文的話,就把這篇文章和反粉絲團的網址 04/05 12:50
raputoru: 寄給所有按他們讚的粉絲吧 04/05 12:50
s407112002: 幫高調 絕對沒有一開始以為這是鬼故事點進來看 04/05 13:00
樓上這是…此處無銀嗎XDD
as5780356: 幫高調 04/05 13:02
a40232145: 幫高調 04/05 13:08
a22732: 幫檢舉了 04/05 13:34
※ 編輯: zn718293 (27.243.32.218), 04/05/2015 13:42:24
q12012301: 已檢舉 04/05 13:54
naruto80206: 推熱心不怕噓 04/05 14:07
aimify: 幫高調! 04/05 14:33
abc8896368: 高調 04/05 14:52
ktou545: 那港仔不知受回歸大陸後的刺激與否 才敢對台灣人欺負呀?04/05 15:01
bluefanty: 已檢舉04/05 15:03
popbitch: 留言無用,只會被封鎖,夠多人檢舉的話有機會被關閉 04/05 15:10
curry4nia: 果然無敵世界靈異 04/05 15:24
kirakaze: 那粉絲團很誇張 04/05 15:33
a950240: 幫高調 04/05 15:38
f19990930: 大家可以分享這個粉絲團然後直接把想留言的在分享那裡 04/05 15:40
f19990930: 打上去 04/05 15:40
f19990930: 不然一直被刪留言也不是辦法,我還真的被刪留言了=_= 04/05 15:40
已將大大的建議補上去囉:)
xing0730: 支持原譯者,等等檢舉 04/05 15:47
※ 編輯: zn718293 (39.14.20.172), 04/05/2015 16:11:16
brianphil300: 已檢舉 04/05 16:13
ktou545: 革命未成功 要繼續加油呀 讓他意思到亂欺壓者被攻的後果04/05 16:21
ktou545: 想想先前亂打人的年輕人 事情鬧大 才去道歉 誰接收呀? 04/05 16:24
ktou545: 其實我剛說的那種 早就不是道歉可以了事 更何況他沒道歉? 04/05 16:31
ktou545: 還有 新聞上那些經常鬧事打人的 事情鬧大才出來道歉 04/05 16:31
ktou545: 誰接受? 更何況這個根本沒道歉04/05 16:32
gloam: 繼續高調,我覺得他就是自恃自己在香港,有恃無恐!沒品 04/05 16:33
qweertyui891: 幫高調 04/05 16:53
jimmylily: 高調! 04/05 17:23
d8668514260: 如果轉版把這個資訊散播出去呢? 04/05 17:38
歡迎把文章轉出去沒關係,是我…不會轉XDD ※ 編輯: zn718293 (39.14.20.172), 04/05/2015 18:48:19 ※ 編輯: zn718293 (27.241.26.21), 04/05/2015 19:48:44
first40111: http://i.imgur.com/EMFT7xm.jpg 04/05 19:50
first40111: 小弟不才,不知該怎麼回 04/05 19:52
pptbowfu: 幫高調,昨晚立馬檢舉但失敗了 04/05 19:53
pptbowfu: 盜文者還嗆告原譯者毀謗?頗呵 04/05 19:56
gloam: 樓上不用太認真,對方只會跳針而已,一直講的好像他們真的 04/05 19:56
gloam: 不知道文章從哪來的,對方也一直不肯提出「有效證據」,告 04/05 19:56
gloam: 訴大家除了m大的翻譯,這篇文章到底還能從從哪裡轉來。04/05 19:56
tom282f3: 要對方做出法律行動,那就請對方來到中華民國台北地方法 04/05 20:04
tom282f3: 院來報到自訴,不然就是聽他在唬洨04/05 20:04
tom282f3: 無限期反對無恥26 04/05 20:05
ohiloveUK: 話說這中文...貴方不是日文的阿那答嗎? 已檢舉 04/05 20:09
bobo0745: 善意的溝通是指把留言刪光+黑名單! 04/05 21:10
bobo0745: 外加不準留言! 04/05 21:11
RealJustice: 偷竊很不要臉 04/05 21:45
SLkzukLeaf: 我這之前還滿愛看他發的文章的 感到慚愧R 04/05 22:16
以前不知道就沒關係,現在知道了,大家一起檢舉吧(今天我的檢舉處理了,FB完全沒什 麼作為! ※ 編輯: zn718293 (112.104.80.13), 04/05/2015 22:31:50
subarui: 我要幫港家友自清,有些中國人住香港後,都裝是香港人 04/05 22:44
groene: 給樓上拍拍ˊˋ04/05 22:51
armedlove: 高調04/06 04:27
Hentai28hr: 幫高調04/06 07:54
dasgesetz: 幫高調 04/06 09:02
wkwtb: 有些像是nosleep,翻譯過來的東西 04/06 10:22
wkwtb: 唉~~~ 04/06 10:23
wkwtb: 日本人會不會也在討論,臺灣有個盜版BBS,專偷翻譯 04/06 10:24
wkwtb: 他們的鬼故事,然後再對外主張版權 04/06 10:24
請w大解釋一下?!
Syd: 樓上想說誰? 我以為這個版的譯者都有先徵詢過原作才進行翻譯 04/06 10:38
soliderman: 剛剛要去檢舉的時候看到那個粉專發表了一篇對m大的道 04/06 10:52
soliderman: 歉聲明 04/06 10:52
wkwtb: 不認為版上真的有多少人在翻譯前去詢問過 04/06 11:32
wkwtb: 一定有人真的去問,但是後面跟風的人.... 04/06 11:32
f19990930: http://goo.gl/iJjY71 各位他們開啟辯論了 大家上啊 04/06 11:36
s211275: 如果是文章被翻譯成不同國家語言 且沒有營利 一般來說 04/06 11:47
s211275: 都是睜一眼閉一眼 但是今天是把文章照抄 改成他自己的 04/06 11:48
ktou545: 看到某樓說出這番話 這樣分明不是挑那些譯者的釁嗎? 04/06 12:29
ktou545: 比起那港仔 大家都是有心向原作者詢問版權授予與否 04/06 12:30
ktou545: 才會有辦法花時間 仔細翻譯那些恐怖真實經驗給大家看 04/06 12:31
ktou545: 否則 他們老早為了翻譯問題 頭疼到不行04/06 12:32
ktou545: 另外 以你那套邏輯 為何不去批評隨便盜文的那港仔呢?04/06 12:34
ktou545: 所以 每個譯者都是有心幫忙翻譯 況且那屬於翻譯文嘛! 04/06 12:46
ktou545: 國外文章 跟直接拿別人的翻譯來改 而說是自己的04/06 12:47
ktou545: 完全是兩回事 以及再怎麼說 翻譯本身屬於創作作品嘛04/06 12:48
solidworker: 翻譯的人有把原出處貼出來 而且有聲明是翻譯 基本上04/06 12:50
solidworker: 不會有太大問題吧 04/06 12:50
ktou545: 且還沒看過nosleep譯者 說自己翻的文章為自己寫的吧? 04/06 12:51
ktou545: 哪像那港仔到頭來 這麼厚臉皮到這種地步呀? 04/06 12:52
※ 編輯: zn718293 (27.241.162.85), 04/06/2015 13:54:52
mist0529: 安安某樓需要看原作者授權嗎? 04/06 18:49
Lovetech: 某樓講的話蠻有趣的 日本鬼故事有一半都匿名 然後被日本 04/06 19:17
Lovetech: 人自己轉貼再轉貼 但不管是轉貼或翻譯 大家都會盡可能附 04/06 19:18
Lovetech: 上出處 跟宣稱是自己差太多了 04/06 19:19
ohiloveUK: 取得授權是基本的禮貌&合乎法律要求http://ppt.cc/UdEK 04/06 20:04
ohiloveUK: 佚名網友分享的情況下確實難以取得,但不代表不需做啊 04/06 20:05
abx310492: 香港不意外 04/07 09:31
catsound: 至少有附出處,沒有說是自己的吧?而且翻譯也是需要心力 04/07 09:58
catsound: 的,某w這樣混為一談未免太過分 04/07 09:58
wkwtb: 沒有取得授權,主張對方抄襲的話,就是可笑了 04/07 10:57
wkwtb: 佚名,不代表沒有版權問題。沒有取得授權擅自翻譯可以當成 04/07 11:01
wkwtb: 灰色地帶,但是指責別人抄襲,,,這應該是原創者才有的權 04/07 11:01
wkwtb: 利,除非原創除了准許翻譯還連版權都委託了。 04/07 11:01
wkwtb: 有附上出處的翻譯就能主張自己有版權嗎? 04/07 11:02
wkwtb: 版權屬於原創者,但今天別說是版權代理,連翻譯都可能沒授 04/07 11:07
wkwtb: 權,別說佚名,連具名的只怕也是便宜行事吧。 04/07 11:07
wkwtb: 最後,原文發表者沒說是自己寫的,所以就當做不是他的作品 04/07 11:10
wkwtb: 免問?不會怪怪的嗎?這樣講不覺得好笑? 04/07 11:10
nuit7712: 樓上 04/07 11:48
nuit7712: ,根據<伯恩著作權公約> 條文內容:翻譯、改作、編曲及文 04/07 11:48
nuit7712: 學著作或藝術著作之其他變換,與原著作享有相同之保護, 04/07 11:48
nuit7712: 惟其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 04/07 11:48
nuit7712: mist0529: 安安某樓需要看原作者授權嗎? 04/07 11:58
Lovetech: http://goo.gl/RR8fjW 看前幾段 未授權翻譯也是著作 04/07 12:54
Lovetech: 與本身的侵權問題應該分開來看 所以並不是因為譯者侵權 04/07 12:54
Lovetech: 就代表他的譯作不受保護 當然你如果住美國就另當別論 04/07 12:55
nuit7712: L大,根據第三段末的內容,臺灣好像也不承認,不過。。 04/07 13:00
nuit7712: 。反正m大有授權 04/07 13:00
Lovetech: 如果照你講的盜版譯文不受保護 那國內電視台就可以大方 04/07 13:00
Lovetech: 使用字幕組字幕了 反正電視台已拿到原作授權 04/07 13:02
nuit7712: 我國司法機關亦大多採此見解,最高法院八十七年度臺上字 04/07 13:06
nuit7712: 第一四一三號判決認為,未經原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 04/07 13:06
nuit7712: 就原著作擅予改作,即係不法侵害原著作人或著作財產權人 04/07 13:06
nuit7712: 之改作權,其改作之衍生著作自不能取得著作權。-------- 04/07 13:06
nuit7712: ---->所以如果譯者有作者授權,在翻譯版本的使用上需徵 04/07 13:06
nuit7712: 求原著與譯者的同時授權這樣嗎? 04/07 13:06
ohiloveUK: 樓上:是的。  http://ppt.cc/Mn-r 04/07 17:21
purin275: 6月了這個粉絲專頁還在欸 06/16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