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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作者在文章或者推文內「主動」徵求板友站內信之行為 文章內容由板主群判定是否違規,違規者文章刪除、水桶一週。 由版主群判定是否違規 哪裡有問題了阿? 難道 這裡有數百數千個版主!? 版規當參考 要裁罰時還要跟違反版規的人溝通一下才能罰 歐! 太magic了 我實在佩服佩服 那這裡幹嘛要版規呢 版主也可以請辭了 不需要版規也不需要你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9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443107945.A.2D1.html
shellpig: 板規寫禁止站內信,處罰你就講XXX,OOO視同站內信 09/24 23:22
hushiang: 個版討論=站內信? 09/24 23:22
diy7822: 需要遞字典給你嗎? 09/24 23:24
uyrmb47: 認定是就是阿 阿不然你版主喔 不爽去申訴阿 09/24 23:25
shellpig: 並且這條的處罰的文章刪除+水桶,結果是警告 09/24 23:25
shellpig: 內容也不符,處罰也不符,從頭到尾無中生有的東西... 09/24 23:26
mattiswe098: marvel的傻花到時候被幹免錢不要上來哭說遇到神棍就 09/24 23:26
mattiswe098: 好,版主也別管了 09/24 23:26
truewater: 心無罣礙 無罣礙故 無有恐怖 遠離顛倒夢想 09/24 23:27
joof: 不爽去選這種話…… 就是有這種豬隊友,炸彈才會越來越黑 09/24 23:28
joof: 更正 不爽申訴 09/24 23:29
hushiang: 其實也不算豬隊友 就八卦版不明事理跑來湊熱鬧的 09/24 23:29
uyrmb47: 不爽 不服 覺得他亂判本來就要申訴阿 不然要安抓? 09/24 23:29
cdrgv: 啊你是不知到已經去申訴了唷 09/24 23:29
seavon: 要講站內信 第二集前言就有說可以站內信了 所以不是只有說 09/24 23:30
seavon: 去個版問喔 09/24 23:30
uyrmb47: 可憐阿可憐 花花傻傻 可能是我少看了千百個看不到的版主 09/24 23:30
hushiang: 就說來湊熱鬧的 09/24 23:30
mattiswe098: 傻花爽讓神棍幹讓神棍騙,不要新聞出來說ptt不管制就 09/24 23:30
mattiswe098: 好 09/24 23:30
uyrmb47: 反正 看噓文那幾位也說不出所以然 09/24 23:31
uyrmb47: 看到1010在看現在的情況 只能說 不意外啦 09/24 23:33
annatzang: 個板等於站內信 除非你老爸變兔子 09/24 23:37
seavon: 去看第二集前言再來講好不好... 09/24 23:39
drymartini: 第二集是9/16發的。明確規定文章中禁止出現 "請寄站 09/24 23:50
tom282f3: 可以去個版=「主動」徵求站內信? 09/24 23:51
tom282f3: 神邏輯耶孩子,規定是站內信,就是站內信,法規是不能類 09/24 23:51
tom282f3: 推的你懂嗎? 09/24 23:51
drymartini: 內信" 的公告是9/17日發的。請自詡理性的板友明察 09/24 23:51
seavon: 好 收到 09/24 23:53
uyrmb47: 痾 認定就是解釋法規 誰跟你類推 花花傻傻 國文不好 歐 09/24 23:53
tom282f3: 不知道耶,撇開不溯及既往不談,站內信=個版嗎? 09/24 23:56
tom282f3: 我讀書少,不要騙我 09/24 23:56
mattiswe098: 下次我說去我部落格,fb,我家,汽車旅館問,版主都不能 09/24 23:57
mattiswe098: 桶我喔,我沒說是站內信,我也讀書少不要騙我 09/24 23:58
uyrmb47: 讀書少就多看書阿 判定代表有一定的解釋空間 歐! 09/24 23:58
arrakis: 對啦最好你有那種機會啦。 09/24 23:58
arrakis: 想鬧就鬧大一點去投訴,推文就代表孬了。 09/24 23:59
aquarsx3: 版主判定就可以隨他講? 那版規一條"版主說了算"就夠了啊 09/25 00:01
vvnbear: 認定是就是,那不用板規啦,說你是就是 09/25 00:01
tom282f3: 法官表示:殺人的不是被告,是被告的刀子。所以我宣告刀 09/25 00:02
tom282f3: 子有罪,被告無罪! 09/25 00:02
uyrmb47: 對啦 要這樣扯 難怪營區不是要塞堡壘 因為文字不一樣阿 09/25 00:02
vvnbear: 板主覺得不好就抓來殺雞儆猴,風氣超好的 09/25 00:03
uyrmb47: 護航的戰力拜託高一點 崩成那樣我都不知道該說啥了 歐 09/25 00:03
uyrmb47: 要繼續無限上綱也沒差啦 換個民粹版主最好 沒版主最棒 09/25 00:04
arrakis: 啊就沒那個卵蛋去申訴才會嘴砲啊... 09/25 00:04
vvnbear: 問題先開啟無限上網的就是板主啊?怎麼你還護航? 09/25 00:06
uyrmb47: 判定代表有一定的解釋空間 歐! 看不懂嗎!? 09/25 00:06
vvnbear: 法規為什麼要清楚,常要修法?就是不能有糢糊或想像空間, 09/25 00:07
vvnbear: 說A不行,然後抓了人才說B=A,你能接受嗎? 09/25 00:07
uyrmb47: 有無限上綱!? 別笑了 把豬說成人才叫做無限上綱 國文待 09/25 00:08
uyrmb47: 加強喔 09/25 00:08
uyrmb47: 法規偶而會保留空間給法官解釋 歐 請多讀書 加油歐! 09/25 00:08
tom282f3: 安安你好,原PO知道什麼是「罪刑法定原則」嗎?我讀書少 09/25 00:11
tom282f3: ,但我知道這個高中就有教了呦 09/25 00:11
tom282f3: 其中的「禁止類推適用原則」,代表的是法規不能類推來解 09/25 00:11
tom282f3: 釋喔! 09/25 00:11
tom282f3: 例如法規禁止站內信,那去個版談犯法嗎?答案是不犯法喔 09/25 00:11
tom282f3: !為什麼?因為法規沒這樣寫呀! 09/25 00:11
uyrmb47: 刑法和版規也能扯再一起 笑了 判定如果不懂可以再看一遍 09/25 00:12
uyrmb47: 加油喔! 09/25 00:12
tom282f3: 法規不是留給法官解釋的呦!是給大法官解釋的呦! 09/25 00:13
tom282f3: 法規訂得夠清楚,讓法官不能夠隨心的解釋,也是「罪刑法 09/25 00:13
tom282f3: 定原則」的一部分喔! 09/25 00:13
vvnbear: 噗,啊不就好棒棒的恐龍法官 09/25 00:14
uyrmb47: 原來ptt的版規是刑法 這種上綱令我佩服佩服 09/25 00:14
vvnbear: 法官只能適用法條,沒有在解釋法條的啦! 09/25 00:14
uyrmb47: 版主就是能解釋阿 你要強行把他降等 我也沒啥好說阿 09/25 00:15
uyrmb47: 民事法院好嗎 哀... 花花傻傻 09/25 00:15
tom282f3: 啊,對不起,原來媽佛版版規不能依照字面解釋喔!對不起 09/25 00:16
tom282f3: !小的不知道這裡已經被大媽佛皇帝和錦衣衛控制了呢! 09/25 00:16
uyrmb47: 先強行上綱 在降等 然後打成濫權 佩服佩服 09/25 00:16
vvnbear: 是你把他當神了,不是我們降他階 09/25 00:16
arrakis: 果然搞不清楚實務的態度是十年不變的老招啊... 09/25 00:16
uyrmb47: 哀 算了 反正說啥你都會上綱 我也沒啥好說的了 09/25 00:17
arrakis: 你先去當看看六百人以上板面的板務試試有沒有可能照你的 09/25 00:17
arrakis: 想法去弄。 09/25 00:17
uyrmb47: 別說了 他們只能靠字面來理解 那要怎麼交談呢? 09/25 00:17
uyrmb47: 你看他們多堅持都噓到x1了 09/25 00:18
arrakis: 光制定板規就會讓你想不幹了。 09/25 00:18
arrakis: 你怎麼會以為他們是來交談的XD 09/25 00:18
tom282f3: 對不起,我不知道原來法規是不能照字面看的,原來是版主 09/25 00:19
tom282f3: 隨便說隨便算啊,對不起 09/25 00:19
arrakis: 這就抓著一個點猛打的自動導航模式,沒有旁徵博引也沒有 09/25 00:19
uyrmb47: 也是 果然無法溝通 是我的錯 我妄想做出不可能的事 09/25 00:19
arrakis: 推論功能,簡單講就是鑽牛角尖要搞事而已。 09/25 00:20
arrakis: 通常也不會去投訴了,不投訴的理由很多,但大致不脫 09/25 00:20
vvnbear: 換個例子,禁止板友留電話,結果人家留FB被抓,因為你覺 09/25 00:20
vvnbear: 得FB和電話有一樣的功能,合理嗎? 09/25 00:20
uyrmb47: 當笑話看看就好了 09/25 00:21
arrakis: 1.只是玩玩而已懶得正經搞 2.根本沒那個智力走申訴 09/25 00:21
vvnbear: 明明就不一樣的東西,要禁就只能重新規定公告,還有直接 09/25 00:21
vvnbear: 腦補就抓的喔? 09/25 00:21
uyrmb47: 看比賽去 也覺得無聊了 09/25 00:22
arrakis: 跟這種人就玩一玩逗一下讓自己開心就好了。 09/25 00:22
arrakis: 你看,你不鳥他他就走了。 09/25 00:23
tom282f3: 對不起,你不是版主我還浪費時間和你吵,看來害死版主的 09/25 00:23
tom282f3: 都是隊友 09/25 00:23
tom282f3: 乖乖去看比賽喔,明天還要上課呢! 09/25 00:23
arrakis: 有心玩就走組投訴了啦,你這種咖小看太多了。 09/25 00:24
firegreen: 尊重友善包容 09/25 00:25
aquarsx3: 照原PO邏輯 以後版規只需要兩條了啊 09/25 00:32
aquarsx3: 1."版主說了算" 2."不爽去申訴" 真是好棒棒 09/25 00:33
arrakis: 其實以系統架構跟人員組織來說也只能"不爽去投訴" 09/25 00:34
arrakis: 在板上講實質效果很差的,最有效率就是直接往上捅,在組 09/25 00:35
arrakis: 務層級才能強制板主出來面對,組務有問題那就再往上捅 09/25 00:35
arrakis: 講實在話就是這樣。但不是每個人都有那個心力跟腦袋搞。 09/25 00:36
uyrmb47: 來做個結尾 看某人在下面那篇回的話 也就知道是誰在 09/25 00:36
uyrmb47: 無限上綱 覺得亂判當然就申訴阿 不然不爽就要推翻嗎 09/25 00:37
arrakis: 靠鬧板鬧到組務以上正式關切也是類似辦法,但真的相對效 09/25 00:37
uyrmb47: 你是以為這邊是在階級鬥爭還是? 09/25 00:37
arrakis: 率不好。 09/25 00:37
WFSGT: 簡單的說 版主認定該行為是在灰色地帶 所以只給予警告 09/25 00:37
arrakis: 推翻個覽叫啦PTT又不是現實XD 09/25 00:37
uyrmb47: 版規就是有留給版主一定解釋的空間 你要無限上綱 爽就好 09/25 00:38
uyrmb47: 講難聽點 如果不是ptt推文 我還以為是共產黨的鬥爭訓話 09/25 00:39
uyrmb47: 每句話都拿來無限上綱 究竟是民主還是民粹 笑 09/25 00:39
tom282f3: 敢問任意解釋規定是民主還是民粹還是專制? 09/25 00:46
tom282f3: 支持你出來選版主啦,選不上就不用在這裡做你的春秋大夢 09/25 00:46
ilyaimy: 原PO讓我大笑了,哈哈哈,整個硬拗 09/25 00:47
wlo1520748: 安安 09/25 00:48
Lcfl: 看清楚再來 你還早 討噓? 09/25 00:53
uyrmb47: 不意外啦 花花傻傻1010 版主被鬥垮我也不意外 09/25 00:55
vvnbear: 原PO你國文好,拜託幫我解釋『站內信』就好 09/25 00:55
changrabbit: 又一個看不懂中文的 09/25 00:56
whocallyou: 純噓某樓一直想幹傻花沒得幹,呵呵 09/25 02:22
SapiensChang: 這邊不是ptt嗎 扯什麼刑法 板主群擁有解釋權不是嗎 09/25 02:26
SapiensChang: 也說違法事由由板主群認定 當你進來marvel版已經自 09/25 02:26
SapiensChang: 動同意了把解釋權給版主群了 09/25 02:26
SapiensChang: 這邊的版規不是設來讓你鑽漏洞的好嗎 為什麼漏洞鑽 09/25 02:26
SapiensChang: 的好就值得護航 不懂餒 09/25 02:26
kobe80001: 護航囉 09/25 02:27
SapiensChang: 馬佛版從來都不尊重版主啦就一群民粹 09/25 02:30
SapiensChang: 從之前的開放質疑文 人家合法質疑後就開始在那說萬 09/25 02:30
SapiensChang: 一質疑了沒人寫文怎辦 然後說人無聊沒事找事 09/25 02:30
SapiensChang: 到後來的海龜文 自己覺得無趣就在那不尊重發文的人 09/25 02:30
SapiensChang: 在下面靠北 09/25 02:31
SapiensChang: 這版可以收一收了啦 09/25 02:31
SapiensChang: 阿現在又開始在那尊重版規 哇操 都是你們在講 09/25 02:32
serenita: 同意樓上 09/25 05:34
uyrmb47: 重申一遍 某大部分噓文 看看素質較好 別認真 我都是笑得 09/25 07:07
jacky6374: 引戰,不該桶?等等補噓 09/25 07:36
asdasd0729: 字典來 09/25 08:02
disp999: 去荷蘭吸大麻在台灣會被抓喔 09/25 08:16
apjj: 將事情在可控之前警告一下本來就是好事 版主沒錯+1 09/25 08:51
stevenkuo: 台灣的教育不能等啊…… 09/25 09:30
mituha: 討教 站內信=個版 是哪國語言可以直譯? 09/25 10:17
annatzang: 貢獻 09/25 10:30
lpajoe: 市長違法也是違法,板主違規也是違規吧? 09/25 10:35
aragorn1128: 原po自己推文都顛三倒四的還在那邊… 09/25 10:49
sars7125889: 我就不回了,但是可以"寄信"給我->? 09/25 10:51
uyrmb47: 呵呵 護航的 加油 09/25 10:51
uyrmb47: 如果看不懂解釋的 可以重學國中國文 相信會有幫助 09/25 10:52
AstrayKnight: 只有國中國文程度也敢出來討噓 笑斷一堆人的____ 09/25 11:16
uyrmb47: 國文真的不好 難過無法溝通 09/25 11:34
Phrodite: 你的國文老師肯定時常請假 09/25 11:48
A380: 法盲? 09/25 11:54
uyrmb47: 越看越好笑了 最無限上綱就是這群鬥爭之人啊 09/25 12:11
vn509942: 別想太多 定期通靈王大賽就是這個情況 09/25 12:56
vvnbear: 完了,小組長國文很差,你還不去『解釋』 09/25 15:19
aquarsx3: 小組長說「版規明定站內信不得延伸至其他方式」欸 09/25 16:15
aquarsx3: 快去跟小組長說「版主有權解釋」啊 09/25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