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ermermer: ...... 09/27 01:53
推 eric8855: 推版主 辛苦了 09/27 01:55
噓 AUDNY: 這篇文章看起來就是在蔓延戰火 09/27 01:56
噓 MyNion: ..... 09/27 01:57
→ WBJAA: 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雖然請辭但任期還沒結束吧? 09/27 01:57
所以哪裡有明顯違規的文章是我們沒處理的?
推 woof0803: 所以你們的丹大就不是在蔓延戰火? 09/27 01:58
→ WBJAA: 說ga板友沒寫信給你溝通,你貼出ga備份文前有寫信給他溝通 09/27 01:58
→ WBJAA: 嗎?是不是兩套標準 09/27 01:58
我認為沒有違規,所以我貼文。
他怕自己違規,可以寫信來問。
這兩者哪裡不一樣看得出來嗎?
推 seavon: 09/27 01:58
→ ilyaimy: 不太同意,所以交接前就是可以盡情亂的意思嗎? 09/27 02:01
噓 lodog: 未經同意轉錄的回應很糟糕 09/27 02:01
沒有違反版規的事為什麼不能做?我有認真看過版規耶...
推 crazysinger: 你不應該請辭,請辭就是認輸了 09/27 02:02
推 happyshiba08: 原來要主動檢舉!我現在才知道,謝謝炸彈:) 09/27 02:02
→ allen83819: ga版友信箱不是早爆了嗎 大概要等一年才能回版主的信 09/27 02:02
有人寄信跟他說我貼他文章他就收得到,那人轉信給我後,我後腳馬上寫信
給他,他就收不到了,實在是很Marvel。
→ ilyaimy: 有好多亂板文,什麼大弟子那個,的確像你說的,但...無法 09/27 02:02
→ ilyaimy: 處置? 09/27 02:02
→ cdrgv: 所以在文中貼備份問不算轉錄文章是嗎 09/27 02:03
噓 AUDNY: 然後???? 09/27 02:03
→ gf833910: 好奇問一下,這樣子兩邊都算是回應質疑嗎,只能修改內文 09/27 02:03
→ gf833910: 不能再回文 09/27 02:03
推 peacesb: 不請辭的話 某團體嘴巴又超不乾淨的 咒人全家不遺餘力 09/27 02:03
→ peacesb: 看那種咒人的語言 絕對會影響現實生活的好嗎... 09/27 02:04
推 truewater: 根據我對小組長過往的解釋 以及在政黑的經驗 轉錄文 09/27 02:06
→ truewater: 章就是指bbs指令的轉錄行為 非為複製貼上 但貼文未 09/27 02:06
→ truewater: 經原作同意的確不妥 09/27 02:06
就是備份文化呀,我內文也說了作者不同意請告知我刪除,後來我又寄信給
他問他要不要刪,不過他都沒回我啦。
推 crazysinger: 怕三小詛咒…有用的話早反攻大陸了,廢國軍成立詛咒 09/27 02:07
→ crazysinger: 部 09/27 02:07
這樣講不對,詛咒的確是確實存在的,不過威力大小就不一定了。
推 JustWower: 詛咒怎麼會沒用,下詛咒的會收到船票耶!! 09/27 02:10
→ arlun: 炸彈現在是版友身份 已經成為無敵狀態了 如果你還是版主 09/27 02:10
推 truewater: 所以詛咒你死全家也沒關係就對了的意思嗎?反正沒什麼 09/27 02:10
→ truewater: 好怕的 是吧? 09/27 02:10
→ arlun: 應該不會得到這麼好的待遇 從你們下台開始 天秤就已經傾 09/27 02:10
→ arlun: 倒了 09/27 02:10
應該沒有吧,是一堆人叫我們要下台的耶XD
至於說版主不管事的,前面也說了,版主做所有決定前都必須要一起討論後
才有結論。所以再怎樣也要等大娜娜下班後才可以處理,而大娜娜下班都是
晚上十一點後的事了。
所以白天就算再怎麼樣,也是要等到晚上才能討論出個結果。除非是像我文
章裡面所說的明‧顯‧違‧規。
→ truewater: Arl不是說要去睡了 還刻意來回這麼一段喔 09/27 02:11
→ arlun: 睡不著orz爬起來上個廁所 喝個飲料 努力中… 09/27 02:12
→ arlun: 果然睡前不應該看戰文的orz 09/27 02:13
推 crazysinger: 有兩個方向可以去面對詛咒1.訴諸法律提告恐嚇 09/27 02:13
→ WBJAA: 首席大弟子那種明顯來亂的文,不處理卻有空回文? 09/27 02:13
請問怎麼證明他是來亂的?
我舉個例子,就是義大利麵文,當初第一篇有多少人也覺得他是來亂。但在
討論後我們決定先觀察看看,結果現在反而有人喜歡看義大利麵文XD
推 roygg: 辛苦了,但直接轉文很不妥!就算丹楓要求刪除;空想還 09/27 02:13
→ roygg: 是會給人感覺在互相引戰 09/27 02:13
→ crazysinger: 2.真要從媽佛角度就是詛咒咒力會反噬作用到咒人者上 09/27 02:13
推 JRSmith: 簡單來說,就是一邊靠腰版主擴大解釋發他警告,一邊靠腰版 09/27 02:14
噓 jordan621: 09/27 02:14
→ JRSmith: 主怎麼不解釋版規處理罵他的人,這麼雙重標準的人真的很 09/27 02:14
→ JRSmith: 噁心 09/27 02:14
推 JustWower: 先證明首席大弟子是虎爛文 09/27 02:14
→ arlun: 炸彈現在不是版主 已經無敵了 版友可是很可怕的生物 09/27 02:14
→ arlun: 作者會離開 版主會下台 版友其實沒啥懲罰… 09/27 02:15
→ TONKEN: 糟糕我突然懷念以前板上幾個無神論板友出來戰翻天的情形了 09/27 02:16
推 ice76824: 大將不在 Q_Q 09/27 02:17
推 xavierwaack: 簡直是FairyNuclear,已經是核彈等級了你 09/27 02:17
→ arlun: 我以為上面的文章會看到很多精彩的質疑文和回應質疑 結果只 09/27 02:17
→ arlun: 是把板上的亂戰拉進去一個文章而已 好可惜 09/27 02:17
推 kuninaka: 由此可知,人比鬼恐怖 09/27 02:18
推 traumer: 爭議不就在一直宣傳個版問事嗎 為什麼越戰越遠0.0 09/27 02:18
推 chball: 已經解釋罵人那段了吧 要當事人檢舉啊 09/27 02:19
推 truewater: 有疑問想問事的自己就會站內信 不要刻意宣傳根本沒有 09/27 02:19
→ truewater: 人知道 也不會有爭議 09/27 02:19
→ chball: 當事人沒檢舉版主怎麼處理 版規不是有寫? 09/27 02:20
→ arlun: 會一直膠著某個話題 代表對方對那個東西特別敏感 像炸彈看 09/27 02:20
→ arlun: 完道歉文之後 結果又不直到看到什麼東西爆出備份文和現在這 09/27 02:20
→ arlun: 篇 囧 09/27 02:20
這篇不就是他說為什麼現在沒人管版,所以我就跳出來解釋呀。
不然還一堆人以為我跟大娜娜不管版,講我就算了,講大娜娜就不行。
→ cdrgv: 就一堆人很愛問事真的很煩耶 09/27 02:20
→ WFSGT: 事情對錯現在也不重要了吧... 09/27 02:21
→ arlun: 這個叫做心結啊 如果沒有對錯 板上又怎會戰成這樣 09/27 02:22
→ arlun: ga和炸彈的心結解不開 事情就沒有完結的地步 解鈴還須繫鈴 09/27 02:23
→ arlun: 人啊 09/27 02:23
推 JustWower: 看了上篇某些人的回文,會相信不雙修就會引發星際大戰 09/27 02:23
→ JustWower: 其實也沒那麼誇張啦 09/27 02:23
推 truewater: 坦白講 ga遊走版規 版主處置失當 現在兩個人當然會 09/27 02:23
→ truewater: 覺得有心結 09/27 02:23
推 happyshiba08: 想看到精彩辯論文+1,目前都沒 09/27 02:23
→ truewater: 修道之人該有之認知似乎蕩然無存 09/27 02:24
→ arlun: 可是大娜娜和ga在前面推文裡和解了啊 你也知道ga是在針對你 09/27 02:24
→ arlun: 相對的 他也認為你再針對他 09/27 02:24
站在我個人立場,我當然是對他的文章很好奇,有很多不解想質疑的地方。
如果因為這樣就說我針對他,那我沒話講。
站在管版立場,我們所有決定都是兩個人一起討論出來的,又怎麼可能針對
他?
推 vvstar: 針對ga文章的問事提醒不知道版主有沒有私下跟他說過 ga整 09/27 02:25
→ vvstar: 天的擔心違規也不知道有沒有直接請示版主過 感覺溝通障礙 09/27 02:25
推 WFSGT: 也不清楚是要辯論什麼 申述案? 09/27 02:25
推 henrry2024: 推版主 09/27 02:25
推 Hitimothy: 其實想看sony大和一些高人跟丹大互相交流文 09/27 02:25
推 cdrgv: 感覺交流就要到靈學版去了 09/27 02:26
噓 pttouch: 有神通心電感應就好,哪需要寄什麼站內信浪費時間,是炸 09/27 02:26
→ pttouch: 彈靈力不夠沒收到訊息不要牽拖喔 09/27 02:26
→ arlun: 因為他認為你還在管版啊 囧 09/27 02:27
→ arlun: 哪知道你已經成為無敵的版友了! 09/27 02:27
推 peterdida: 感覺版主你現在根本就是在示範甚麼叫遊走版規邊緣啊XD 09/27 02:28
推 kotamario: 他在逼一個不是板主的人解釋他已經申訴通過的板規 09/27 02:28
→ peterdida: 不過我喜歡w 09/27 02:28
推 JustWower: 靈力不足短期間要提升得靠雙修(脫衣服 09/27 02:28
推 thirtyto: 09/27 02:28
→ kotamario: 不同意轉載卻不是直接去檢舉 而是上來相罵... 09/27 02:28
→ arlun: 版主研究自暴自棄了 他就是常常自爆 才有那麼多敵人 所以 09/27 02:29
→ arlun: 管版之路不順遂 然後才不爽下台 然後才會吵成這樣 09/27 02:29
→ WBJAA: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09/27 02:29
→ arlun: 應該把版主分成兩半才對 09/27 02:30
→ arlun: 炸彈該不會是雙子座吧! 09/27 02:30
我牡羊的 ~
推 woof0803: 所以a大一直跟丹楓有聯繫?不然怎確定丹楓不知道炸彈 09/27 02:30
→ woof0803: 已經成為版友? 09/27 02:30
推 age0fempire3: 哈哈 09/27 02:31
→ WFSGT: 真希望把申訴案 那篇文章留著就好 其它跟re 版務 通通砍掉 09/27 02:32
推 chball: 版主同星座!!! 09/27 02:32
噓 mazaro: 把自己搞臭然後在版上鬧事挑釁你看不爽的作者,再說自己 09/27 02:32
→ mazaro: 不想管了。這就是成年人學會的負責? 09/27 02:32
我做了什麼事?你有寫檢舉嗎?沒有的話是要講什麼?
拜託先去把版規看一看,版規沒寫的版主不能自己去做好嗎。
→ WFSGT: 乾乾淨淨 09/27 02:33
→ arlun: 我一貫的理念都是支持作者發文 至少在被爆出是神棍之前 從 09/27 02:34
→ arlun: 鍾先生事件就是如此 不過我也不太會是某人的粉絲這樣 09/27 02:34
→ WFSGT: ma 大 炸彈大說得也沒錯啊,他都要下台了,何必太積極 09/27 02:34
噓 satine0109: 複製貼上就不算轉載,果然版規隨版主解釋 09/27 02:34
→ arlun: 牡羊啊 好吧 我可以理解 09/27 02:34
→ arlun: 作者應該都不會認識我xd 09/27 02:35
→ mazaro: 然後一直把問題拉回作者只針對你一個人來混淆視聽?是個男 09/27 02:36
→ mazaro: 人長進一點,做錯事就把腰桿挺直,別再像個孩子一樣中二了 09/27 02:36
→ mazaro: 好嗎 09/27 02:36
推 truewater: 給sta 過去在政黑也發生過同樣的事情 小組長的解釋 09/27 02:36
→ truewater: 一樣是依照版規字面文字 09/27 02:36
推 praymoon: 真的是...ga一出來影射有的沒的又鬧到炸彈不得不出來坦 09/27 02:36
→ praymoon: 了嗎?也不承認自己就是在爭→_→覺得他從被警告開始就 09/27 02:36
→ praymoon: 爆氣到現在欸,啥時才是個頭啊? 09/27 02:36
→ truewater: 不可擴大解釋 所以炸彈說的符合小組過去的判決無誤 09/27 02:37
噓 mimiiy: 結果你就是在人家未同意的情形下轉文啊 09/27 02:37
所以哪裡違規了嗎?
噓 ovovovo: 噓文覺得轉載的人怎麼不快點去檢舉 09/27 02:37
→ hide0325: 我看起來像中二的是現在還在繼續鬼扯的GA 09/27 02:37
→ mimiiy: GA有什麼義務一定要回你站內信? 09/27 02:37
這樣講也對,我在他申訴前寄了一封,在有人告知我丹楓不同意後,又寫了
一封問他意見的信。
而我卻連一封他的信都沒收到過,看來的確是我熱臉貼人家的冷屁股。
→ arlun: 牡羊真的不適合當容易有糾紛的版主啊 很容易爆炸的 09/27 02:37
→ truewater: 沒有義務回信 但是他可以去檢舉 09/27 02:38
推 alwu: 是說備份不算轉載吧……? 09/27 02:38
→ truewater: 修道之道蕩然無存 09/27 02:38
推 ovovovo: 都說是備份了,一直轉載長轉載短的 09/27 02:39
→ arlun: 可以當幕後狗頭軍師或是前峰專門砍人這樣 09/27 02:39
推 JustWower: 所以你怎麼不去檢舉? 09/27 02:39
→ yucinchin: 整篇文章引用沒經同意不就是無斷轉載嗎?? 09/27 02:39
→ arlun: 因為會容易受情緒影響毀掉自己很其他人! 09/27 02:40
推 xsc: 不回就是要誣陷他沒同意你啊 09/27 02:40
推 JRSmith: 你可以檢舉 09/27 02:40
噓 j7862278622: 沒有版主當就惱羞囉 09/27 02:41
推 chball: 不回信然後在版上發文取暖啊 09/27 02:41
推 JustWower: [轉錄] 在別板或其他網站與本板板旨相關的文章經同意 09/27 02:41
→ JustWower: 後轉錄 09/27 02:41
→ mazaro: 真的就是看他從人家跳出來反駁之後就爆氣到現在,各種回 09/27 02:41
→ mazaro: 覆挑撥轉貼文章秀下限。當初你可以警告別人鑽漏洞,自己現 09/27 02:41
→ mazaro: 在不也是在鑽嗎,何況別人還不是有權限警告你的版主喔 09/27 02:42
小組長都說版規沒寫的不能算數,所以你以覺得丹楓當初是在鑽漏洞囉?
→ JustWower: 版規沒寫禁止本版呦OuO 09/27 02:42
→ DRIariel: 若改引述一部分文章 那還有爭議嗎(? 09/27 02:43
噓 mimiiy: 爛死了,反正跟你意見不合就是要鬥,整個板被你玩爛 09/27 02:43
推 vvstar: 沒版主當有什麼好惱羞。缺乏關注系? 09/27 02:43
推 TFFs: 拜託一下 根本沒違規 當初不是很愛跳針這句 09/27 02:44
推 JustWower: 就別人有道行、修養的人可以腦羞 卸任版主的死老百姓就 09/27 02:44
→ JustWower: 給我乖乖吞下去的概念 09/27 02:44
推 vicious666: 我比較好奇arlun你什麼座的,平常也很少看到你推文, 09/27 02:44
→ vicious666: 板上一吵你準時報到耶? 09/27 02:44
推 skyjazz: 我覺得炸彈你不該解釋成備份啦,應該解釋成ptt回文系統設 09/27 02:44
→ skyjazz: 定的"引用",只是要怎麼解釋引用已被刪除的文章就看你要 09/27 02:44
→ skyjazz: 怎麼凹了XD 09/27 02:44
有喔,上面已經說了是我的文章,只是引用了其中的內容而已。
→ mimiiy: 希望下台後不要再在這板看到你的ID 09/27 02:44
→ arlun: 炸彈現在處於爆炸階段 要等一陣子他回復心情才會得到比較理 09/27 02:45
→ arlun: 性的答案 09/27 02:45
→ vicious666: 樓上你現在可是在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09/27 02:45
推 chball: 跟m你意見不合你還不是說不想看見人家 只許州官放火? 09/27 02:45
推 JRSmith: 呵呵,只准丹楓鑽,炸彈鑽就是秀下限 09/27 02:45
→ arlun: 牡羊啊 哈哈 09/27 02:45
推 vvstar: 版主警告的就被駁回啊代表這行為是可以的啊 樓上wwwww 某 09/27 02:45
→ vvstar: 些樓邏輯無法溝通 09/27 02:45
噓 mazaro: 都能把敘事看成是別人自我的想法,跟這種人多說無益了我認 09/27 02:45
→ mazaro: 真覺得。你就繼續活在你栽贓跟各種言語洗腦人們的世界裡吧 09/27 02:45
→ mazaro: ,祝你平安快樂。 09/27 02:45
→ arlun: 所以我可以理解炸彈 囧 09/27 02:46
等等,我沒有不理性呀,我根本很少暴氣..
→ vicious666: …真的假的 09/27 02:46
→ skyjazz: 啊,我幫你想到了,你是在引用自己舊的回文,剛好那篇回 09/27 02:46
→ skyjazz: 文引用了丹楓的分類表,這樣有沒有很合理 09/27 02:46
噓 j7862278622: 都不知道當初怎麼會有人選你?笑 09/27 02:46
→ patrickleeee: 反倒換另一方秀下限了XDD 09/27 02:46
推 JustWower: 自己偏激怪人有偏見 無解 09/27 02:46
→ hide0325: 我覺得最可怕的是明明在鬼扯 還是有人深信不疑 不 09/27 02:46
→ gobidesert: 哇 前面有人叫丹楓滾 現在有人馬上有樣學樣叫炸彈滾 09/27 02:46
推 t20317: 遇到神棍、有理說不清 09/27 02:46
推 woof0803: 丹楓的這次的態度跟他之前滿滿的文字善意 莫非是被盜 09/27 02:47
→ woof0803: 帳號? 09/27 02:47
→ mimiiy: 這判決有瑕疵是小組長說的,不是反這判決就是挺丹楓耶 09/27 02:47
噓 satine0109: 原來備份起來再貼出來,就不算轉載,隨版主解釋 09/27 02:47
不是隨我解釋啊,上面就有人說了小組長也是這樣解釋,真的都沒在看推文
耶。
→ vicious666: 我怎麼跟炸彈又跟你一樣星座… 09/27 02:47
→ arlun: 我會看文章 可是不會去推文 有人質疑或是這種戰文才會出來 09/27 02:47
→ arlun: 我的立場前面有寫了 保護任何作者在有人證明他是神棍之前 09/27 02:47
→ mimiiy: 結果反判決要看整個板上被鬧成這樣,長駐的板友不生氣? 09/27 02:47
→ mimiiy: 前面發道歉文說引起風波,現在挑釁板友說鑽漏洞不行嗎? 09/27 02:48
→ vicious666: 長駐是多久?還是經常? 09/27 02:48
→ arlun: 反正你只要看到開始在番了 你就知道牡羊開始失去理性了 要 09/27 02:48
→ arlun: 等一陣子才能得到答案 09/27 02:48
推 skyjazz: XDDD炸彈不是備份,他是引用自己的文,只是那篇文引用了 09/27 02:48
→ skyjazz: 丹楓的分類表wwww 09/27 02:48
→ mimiiy: 誰管你州官放火,這個板的官可是炸彈不是我 09/27 02:48
推 chball: 是說你的行為又沒人討論誰是官 你中文還好嗎 呵 09/27 02:49
推 Made1ine: 快回信啦 乾我屁事 一點都不想再看到某拘欸 09/27 02:49
推 JustWower: 炸彈早卸任不是官囉 先睡覺有精神再戰 09/27 02:49
→ vicious666: stop,不要分析牡羊了,你分析下去我晚上會很難睡 09/27 02:50
→ JustWower: 看你一直語無倫次很無趣 09/27 02:50
→ mimiiy: 名字還掛著叫不是官,不是官是他自己說的,名字還沒卸 09/27 02:50
所以我到底哪裡不做事了?你講來聽聽?
今天有任何一篇明顯違規的文章沒有被刪除嗎?
推 thirtyto: 推 09/27 02:50
→ mimiiy: 反正掛著名字不做事也不是第一次,炸彈的強項 09/27 02:51
推 vvstar: 要鑽大家鑽不行嗎 ga被放行的行為版主不能做? 09/27 02:51
→ vvstar: 不要這麼媽佛好不好 09/27 02:52
推 wodimaya: mimiiy大是吃到炸彈了嗎,火氣很大欸 09/27 02:52
推 chball: 快舉實證啊快舉實證啊 09/27 02:52
→ hide0325: 說自己有靈通不用證明 別人質疑他必須證明 通靈人真好 09/27 02:52
→ hide0325: 當 09/27 02:52
→ mimiiy: 說不管板的是你,說有在做事的也是你,炸彈你還好嗎? 09/27 02:52
不管版不等於沒在做事啊,不是都說我會幫忙轉達給大娜娜嗎?
我再爆個料,我跟大娜娜在看到3C的回文後,目前正在討論要不要修改質疑
文篇數的規定,因為雙方看起來都學識淵博,怕篇數不夠用。
不過等等修了又要被說擴大解釋,所以還在討論中。
推 praymoon: 某人跳針中。。。 09/27 02:53
推 JustWower: 用通靈去檢舉應該很快不是嗎 09/27 02:53
→ truewater: 奇怪 今天的三寶飯怎麼這麼難吃 09/27 02:53
→ wodimaya: 丹楓可以遊走板規模糊地帶,已卸版主職位的版友遊走就不 09/27 02:53
→ wodimaya: 行了,好個雙重標準啊(菸 09/27 02:53
→ mimiiy: 我沒有說丹楓是對的,我沒有說丹楓是對的,我沒有說 09/27 02:54
→ mimiiy: 但是板主這樣是對的嗎? 板主這樣帶頭亂是對的嗎 09/27 02:54
→ mimiiy: 反正就把我打成挺GA的信徒隨便你們,板上這麼亂,王八蛋 09/27 02:54
→ mimiiy: 要水桶隨便,有做事就你來桶,幹 09/27 02:55
這是罵我嗎?不過我原諒你啦,Ok的。
推 hide0325: 我看你還是不要管好了 怎麼管只要不順他們意就都有話說 09/27 02:55
推 chball: ga可以回應 版主卻不行?是有違反版規嗎? 09/27 02:55
→ mimiiy: 兩三年來固定在板上看文,這麼亂七八糟也沒必要來了 09/27 02:55
噓 Barcode5566: mim爆氣 看了就是很爽 09/27 02:56
推 Made1ine: 他好煩喔 一直跳針 09/27 02:56
→ JustWower: 小璇子: 09/27 02:57
推 patrickleeee: 不送 慢走 09/27 02:57
推 windseygo: 現在到底怎麼了@@ 跟不上狀況 09/27 02:57
噓 anklebreaker: 不要再刷存在感 XDXDXDXDXDXDXDXDXD 09/27 02:57
→ Made1ine: 不來看還有很多人來 奇怪欸 09/27 02:57
→ arlun: 為什麼前個文章一直在討論淫魔啊 果然男人都是色胚!! 09/27 02:58
妳不要誤會我們,因為女生就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之中,是一個很好的觀察素
材,不是因為我們有什麼非份之想。
推 traumer: 一瞬間以為到黑特.... 09/27 02:58
推 wodimaya: 快走,不送 09/27 02:59
→ JustWower: 姐姐,淫魔和淫慾魔是不同的 09/27 03:00
→ JustWower: 我可以和妳一起研究<3 09/27 03:01
這樣不好啦,這邊是Marvel版,不是____版。
推 feelingday06: 版主辛苦你了 09/27 03:02
→ gf833910: 可能不算很明顯 09/27 03:02
→ gf833910: 不過 看電腦照片就能感應是怎樣 09/27 03:02
→ gf833910: 這系列第一個自訂分類問題 09/27 03:02
→ gf833910: 第二個回文超過五篇很多了 09/27 03:02
→ wodimaya: arl大,因為丹楓說他,親眼見過啊,然後av女優背後都有淫 09/27 03:03
→ wodimaya: 慾魔,所以大家請他提出實證,因為他現在沒陰陽眼了可是 09/27 03:03
→ wodimaya: 還是能感應照片的煞氣所在,然後他就專注在跟炸彈吵架了 09/27 03:03
→ wodimaya: ...應該是這樣吧 09/27 03:03
→ wodimaya: 而且我女的可是我也想知道淫慾魔長啥樣子啊~(崩潰 09/27 03:04
噓 Barcode5566: 炸彈魔應該是長希格斯那樣 09/27 03:05
你怎麼知道我最愛用他,專精等級五還有買Skin(遮臉)
推 lore: 辛苦了! 09/27 03:07
噓 AUDNY: 帶頭亂 09/27 03:14
推 WeihsiuChen: 雖然不同意您一開始的判決但是非常肯定您作為版主的 09/27 03:17
→ WeihsiuChen: 用心,謝謝您! 09/27 03:17
噓 WBJAA: 這裡是Marvel板,已提辭呈的不要一直推文討論性事好嗎 09/27 03:18
哪裡有一直在討論性事?平行宇宙?還是你也被淫慾魔附體了?
噓 nineuniverse: 成熟點吧 09/27 03:19
→ vicious666: 哇,衛道魔人? 09/27 03:19
推 s6525480: 他在美國 卻不知道看守內閣的概念 他的好朋友沒告訴他啦 09/27 03:22
噓 leo7847: 嗯 09/27 03:22
推 truewater: 這淫慾魔不是ga說出來的嗎?怎麼問他就變討論性事? 09/27 03:22
噓 WBJAA: 挑釁板友是否被淫慾魔附體亂板否? 09/27 03:22
推 Made1ine: 誰在討論性事啊 說最多的 不就是拘欸嗎 扯東扯西的害我 09/27 03:22
→ Made1ine: 浪費時間看了一堆廢文 09/27 03:22
推 Made1ine: 提出辭呈 和討論其他事件到底有什麼問題?這個版是有規 09/27 03:24
→ Made1ine: 定哦... 09/27 03:24
推 ilyaimy: 推 mimiiy 09/27 03:27
推 vvstar: 真理越辯越明 有些人最後就只能鬼扯或鬼打牆 不愧是marvel 09/27 03:29
噓 AUDNY: 做一天和尚請記得敲一天鐘 09/27 03:38
講這句話的人都說不出來我哪裡不敲鐘,奇怪耶。
推 AUDNY: 你真的好偏激 09/27 03:45
→ AUDNY: 錯了!補一下 09/27 03:46
噓 AUDNY: 然候? 09/27 03:48
噓 alexlau0818: 亂源 09/27 03:51
推 jin20040117: 抓到炸彈魔了 09/27 03:52
噓 ansonyou0706: 還是走不出來啊~? 09/27 03:54
推 mygarysm: mimiiy從不想再看到你變成不來這個板了XD 09/27 03:54
噓 kiuygtde: 不能理解欸,未經許可轉載文章照片什麼的本來就違法了 09/27 03:55
→ kiuygtde: 還在跳版規,還在說自己只是複製…… 09/27 03:56
嗯,你說說看是著作權法的哪一條?
推 vicious666: 又跳回來了 09/27 03:59
噓 AUDNY: 看來看去都覺得你只是因為以後當不了版主在耍小孩子脾氣而 09/27 04:00
每次我辭版主都有人這樣講,太有趣了。
推 eveylee: 純推炸彈啦 09/27 04:11
推 serenita: 看來不少人連轉載(原文發表在它站/它版)和備份(原文發表 09/27 04:14
→ serenita: 在本版)的差別都搞不清楚 這樣也要來跟人夭飽吵 真的是 09/27 04:14
→ serenita: 各種三寶飯 (菸 09/27 04:14
噓 pinkcandy: 沒有違反版規就可以不經同意轉錄他人文章?槍別人女友 09/27 04:16
→ pinkcandy: 也沒有違反法律為什麼會被罵?這世界上有種東西叫做道 09/27 04:16
→ pinkcandy: 德 09/27 04:16
推 serenita: 你看 馬上就來一隻搞不清楚轉錄和備份差別的三... (略 09/27 04:17
噓 pinkcandy: 佔著版主的位置,說著我就要辭職了不想管事,這道德上 09/27 04:18
→ pinkcandy: 就是有瑕疵,喔,我對事不對人喔 09/27 04:18
→ pinkcandy: 要將自行備份的他人文章再度公開,也需要徵求原作者同 09/27 04:19
→ pinkcandy: 意的,基本日常知識,謝謝 09/27 04:19
所以你看的是哪一條著作權法?是從哪裡來的常識?
→ TONKEN: 科科,又一個不看內文挑點來戰的 09/27 04:19
噓 minystar: 就沒照版規執法,道歉很難嗎?一直引戰是很閒膩? 09/27 04:20
所以哪裡沒照版規執法嘛,一堆人一直講這個又講不出來,到底是哪裡沒有
執法,可以明確的講一下嗎?
噓 pinkcandy: 轉錄只是一時口誤,當然知道那是版主備份起來的文章, 09/27 04:21
→ pinkcandy: 但是也是需要徵求原作者同意,唷,我又沒有違反版規, 09/27 04:21
我幫你貼出來在網路上被允許利用他人著作的情形,前面三種我都不符合,
因為是跟時事還有法人有關。
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
,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當我們透過本條規定「引用」
他人的著作,作為支持或引證自己的創作時,我們當然可以將我們的創作內
容發表在網路上。
→ pinkcandy: 為什麼要徵求?唷,搶別人的女友當他人的小三也沒有違 09/27 04:21
→ pinkcandy: 背台灣的法律呀 09/27 04:21
搶人家女友沒有違法,但會讓人不爽。所以你沒看到我現在被不爽了嗎?
→ vicious666: 這次跳回道歉了,艾克的R原來這裡也能用 09/27 04:22
→ serenita: 一直跳針真的很累 今天明明是吃烤肉怎麼來一堆三寶飯 09/27 04:23
→ serenita: 三寶飯們除了跳針道歉跟搞不清楚轉錄和備份的差別以外還 09/27 04:24
→ serenita: 有沒有其他特殊能力 求顯靈 09/27 04:24
→ patrickleeee: 淦 看推文快笑死了XDDD 09/27 04:27
噓 WBJAA: 不管現在是不是玩版規漏洞 亂板和挑釁就是不應該 09/27 04:27
又變成亂版跟挑釁了,能不能不要一直變來變去?
→ TONKEN: 這篇文明明是回ga內文,就有人看id就開始各種戰啊 09/27 04:29
推 ice76824: 又要裝中立了 09/27 04:29
推 CAFIZA: 嘿炸彈 真的辛苦了 中秋快樂… 09/27 04:30
噓 WBJAA: 不是變來變去 是你的馬腳太多XD 09/27 04:31
所以我到底哪裡有在推文討論性事,你可以講一下嗎,我怎麼沒看到。
※ 編輯: FairyBomb (1.160.19.51), 09/27/2015 04:32:24
→ WBJAA: 變的不是這些批評你的人 辨的是你的心呀 09/27 04:32
噓 anashiti: 你要援引著作權法第52條嗎 ? 09/27 04:32
→ anashiti: 引用全文,評論兩行,超越該條所說的合理範圍。 09/27 04:33
推 sowoman: 炸彈這篇推。不過推文太猛啦! 09/27 04:34
→ pinkcandy: 搶別人女友讓人不爽是因為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 09/27 04:35
→ pinkcandy: 苦上,沒有說版大您違反版規,兩個重點,1.身為版主卻 09/27 04:35
→ pinkcandy: 說因無心戀棧不想管版,您快樂了,選您出來的版友覺得 09/27 04:35
→ pinkcandy: 痛苦了,阿,還有其他版主阿,那為什麼需要多設這個版 09/27 04:35
→ pinkcandy: 主位置?您當初出來選,某種程度這是您要擔待的責任, 09/27 04:35
→ pinkcandy: 不論心情好壞。2.未徵求原作者同意就將備分文章公開, 09/27 04:35
→ pinkcandy: 道德上會造成原作者或者某些版友的錯愕,沒有違反任何 09/27 04:35
→ pinkcandy: 版規,有些人也覺得備份文章就是可以任意公開,但這個 09/27 04:35
→ pinkcandy: 行為道德上不能站穩,跟版規根本無關,對事不對人,您 09/27 04:35
→ pinkcandy: 辛苦了 09/27 04:35
→ WBJAA: 請用google大神搜尋FairyBomb ptt 大神就會教你看到囉 09/27 04:36
推 wodimaya: 我也想知道推文哪裡討論性事吔,樓上的不要跳針回答一下 09/27 04:36
→ wodimaya: 啦(笑到肚疼狀態,我其實是在joke版吧 09/27 04:36
→ WBJAA: 自己google呀 09/27 04:37
http://imgur.com/cPNTlFr 所以看到什麼?
推 ice76824: 好笑了,舉證還叫人家自己找 09/27 04:38
→ ice76824: 有就直接截圖、縮址丟出來,省得大家麻煩也好支持你 09/27 04:39
→ pinkcandy: 著作權法我完全不懂,我從來沒有說到任何違法或違背版 09/27 04:39
→ pinkcandy: 規,我的重點在觀感以及道德點上,謝謝 09/27 04:39
→ anashiti: 前版主自己提出著作權法 第52條,其實該條文他站不住腳 09/27 04:42
站不站得住腳也不是你我說的算,太多東西都會影響判斷的因素了。
不過丹楓本人都說不同意,我也已經刪文了。就看看他會不會回我站內信囉。
→ wodimaya: 你都查過了想必有備份,不如直接貼上來比較快,你知道要 09/27 04:42
→ wodimaya: 控訴犯人有罪要提出證據的 09/27 04:42
→ WBJAA: FairyBomb: 性事發生時才靠近,那你為啥看照片就能知道? 09/27 04:44
靠北,在上篇丹楓的文章裡討論淫慾魔不講這個要講什麼啦XDDD
→ wodimaya: 找一下紀錄搜索就有了應該不難吧,要大家信你也要有點東 09/27 04:44
→ wodimaya: 西啊 09/27 04:44
→ vicious666: 這也算?性事性事性事性事 09/27 04:45
→ WBJAA: 28614篇,謝謝 09/27 04:45
→ WBJAA: 我覺得算呀 不行嗎?前面推文也有板友說怎麼都在討論這些 09/27 04:46
推 ice76824: 沒看過這麼傻的,那篇在講淫慾魔,如果你有疑問會碰不到 09/27 04:46
→ wodimaya: 哇靠你說的就這句嗎,你知道那是連串問答的其中一句嗎, 09/27 04:47
→ wodimaya: 這樣想定罪您太厲害了 09/27 04:47
→ anashiti: 引用全文,評論兩行,超過第 52 條的合理範圍太多了。 09/27 04:47
那篇的評論不只兩行啦,照你的說法,我事後再去補加就好啦,不過文章都
刪了討論這個也沒意義。
→ ice76824: 相關字眼啊,那你應該檢討ga大才對吧,講什麼淫慾魔 09/27 04:47
→ WBJAA: → arlun: 為什麼前個文章一直在討論淫魔啊 果然男人都是 09/27 04:47
推 vicious666: 他跟你一樣衛道?你問過他再來,不要扯別人跟你同價值 09/27 04:48
→ vicious666: 觀 09/27 04:48
推 serenita: 好好奇到底是哪來的天才 你老師叫什麼名字 要不要講一下 09/27 04:48
→ anashiti: 在 Ga 同意前,你已經引用而且發表過了。 09/27 04:48
52條不用經過當事人同意啊,至於比例原則也不是你我在這邊說的算。
所以繼續吵這個的意義在哪?
對了,我寄給他的信是要問他其他篇能不能給我使用,因為有版友寄信給我
,說丹楓說只要我問他,他就願意給我用。不過他都不回我站內信就是了。
→ WBJAA: ga板友是在解釋,有沒有人在延長亂板佔線就不知道囉? 09/27 04:48
→ ice76824: 只准ga講解淫欲魔,不許鄉民討論 XDDDD 09/27 04:48
→ ice76824: 解釋後不接受詢問,不就是等同不可質疑? 09/27 04:49
※ 編輯: FairyBomb (1.160.19.51), 09/27/2015 04:50:24
→ wodimaya: 那丹楓講淫慾魔會在做的時候會在旁邊也算講性事,你怎麼 09/27 04:49
→ wodimaya: 沒去嗆丹楓?雙重標準哦~ 09/27 04:49
→ ice76824: 也就是說你親愛的ga大,不管丟出任何說法我們都要接受? 09/27 04:49
→ ice76824: 那篇除了後段有爭議外,我覺得其他理論都還算正常討論 09/27 04:50
→ vicious666: 只準ga說話,其他人就算在同篇裡講也是罪惡就對啦?我 09/27 04:50
→ vicious666: 不想講某個詞不要逼我 09/27 04:50
→ WBJAA: ga板友本人有出來解釋,就夠擔當了,沒說不能質疑,但如果 09/27 04:51
→ wodimaya: 來來來日arlun大問的問題我有回,你去看我推文,然後另 09/27 04:51
→ wodimaya: 也有人講,不是淫魔是淫慾魔 09/27 04:51
→ ice76824: 功力不夠就不要出來黑人,還是你想反串拖累某大神 09/27 04:52
→ WBJAA: 有些人會因為這些討論而不舒服,那就該停了 09/27 04:52
推 jerricle1: ⊙_⊙ 09/27 04:53
噓 anashiti: 不是你先提著作權法第 52 條 ? 09/27 04:53
→ vicious666: ga都已經進步到在釋疑了,你們還可以查一堆東西就是要 09/27 04:53
→ vicious666: 來咬一口,如果覺得這樣就可以平息戰火那我也是絕倒 09/27 04:53
→ vicious666: 不舒服左轉,就像你們愛說的,不要愛嫌又愛看 09/27 04:54
→ anashiti: 真要到了論比例原則的場合,全文引用,兩行評論, 09/27 04:55
→ wodimaya: 不對啊,我們要問的是,淫慾魔長怎麼因為丹楓說他有親眼 09/27 04:55
→ wodimaya: 見過,然後他又說av女優身後通常都有,那我們問說他是在 09/27 04:55
→ wodimaya: 做愛才巴在女優身上還是一直都在,這算問問題到底那裡講 09/27 04:55
→ wodimaya: 到性事?又不是問說是不是要插入才開始吸精氣,這才叫性 09/27 04:55
→ wodimaya: 事吧 09/27 04:55
→ anashiti: 也不是那麼容易通得過檢驗。 09/27 04:57
→ anashiti: 還是論論板規站規就好,不必拿著作權法出來。 09/27 04:58
是啊,批踢踢本身就有很多違法著作權法的行為。
還是單純看版規、站規簡單點,不過目前看來這部份也沒有違規就是了。
→ anashiti: 既然知道著作權法,但不認為自己有錯 ? 09/27 05:03
著作權法可以讓人合理使用呀,至於這個合不合理的標準又不是你跟我說的
算。
既然你都說回到版規跟站規,怎麼下一行又要跟我講著作權法?
推 serenita: 講道理服不了眾 邏輯混亂 顛三倒四 要證據 又拿不出來 09/27 05:27
→ serenita: 只好跳針態度、版規、站規、著作權法 來轉移目標 (攤手 09/27 05:28
睡覺前看了下備份。
才發現丹楓之前才說自己很忙,站內信可能要到明年或後年才會回信。
結果明年還沒到,就看到丹楓發文+站內信+開個版,看來封筆之說還是看看
就好-___-|||
推 wilsonkoo: 版主加油喔 09/27 06:56
推 cherry1130: 總而言之 我覺得兩個版主都很衰小 被一個妄想症病患給 09/27 07:18
→ cherry1130: 搞到請辭 還被批鬥.... 09/27 07:18
推 coralfang: 喝到現在回來看,終於等到我最愛的marvel板板風了~ 09/27 07:19
噓 j7862278622: 前版主安安 不要這樣刷存在感 09/27 07:19
噓 j7862278622: 海龜湯都還沒解釋清楚 你好意思在這辯 是在辯三洨 09/27 07:37
→ j7862278622: 的看不是很懂 09/27 07:37
推 serenita: 一碼歸一碼 就事論事好像很困難一樣 海龜湯就不是本串討 09/27 07:41
→ serenita: 論重點 在轉移目標三洨的也是完全看不懂 莫非也是想刷存 09/27 07:42
→ serenita: 在感? 09/27 07:42
推 w76301: 好多白痴在跳針。開戰啦 09/27 07:43
推 qwer1988: 加油 09/27 07:56
噓 PMDD: 擴大解讀就是擴大解讀 判決都出來 然後在媽佛板上吵文章假 09/27 08:02
→ PMDD: 文章扯 那是要在媽佛看什麼 真假的尺跟版規解讀都是自己說了 09/27 08:02
→ PMDD: 算 只希望下個版主可以拋開個人成見 為版上保留最多元的文 09/27 08:02
→ PMDD: 章並有正確的公民意識 09/27 08:02
推 maylin810: 推 09/27 08:07
推 ice76824: 個人成見XDDD 09/27 08:08
噓 j7862278622: 一碼歸一碼?他什麼時候歸過了ㄏㄏ,海龜倒是有拉 09/27 08:11
噓 j7862278622: 不要誤會啊!我完全沒有要護哪方的意思,單純針對bom 09/27 08:14
→ j7862278622: ^ ^ 09/27 08:14
推 lacoste1113: 就跟你說不是本串討論重點了要尋私仇另外開串不會逆? 09/27 08:15
→ lacoste1113: 每次都有這種反串邪教徒崩潰秀下限的沒品人士 09/27 08:16
推 serenita: 哎 除了跳針離題以外連對人不對事都能講得沾沾自喜是怎 09/27 08:16
→ serenita: 麼一回事呀 孩子的教育!!! (扶額 09/27 08:16
→ serenita: j7862278622 私人恩怨想找人吵架請站內信好嗎 別秀下限 09/27 08:18
推 Syd: 支持版主,神棍退散 09/27 08:20
推 cloudin: 海龜湯事件跟這件事有啥關係? 09/27 08:28
推 cheapfilm: 09/27 08:28
→ marskam723: 文字遊戲。 09/27 08:36
推 kiyoshi: 推前板大! 09/27 08:43
噓 j7862278622: 喔是這樣喔?只能討論你們想討論的就對了,真的是前 09/27 08:51
→ j7862278622: 版主信徒頭號大弟子 09/27 08:51
噓 weian18663: 哦... 09/27 08:52
噓 j7862278622: 跟你說啦,這事吵到明年也不會有結果啦,反正兩邊都 09/27 08:56
→ j7862278622: 在踢皮球啊,你們還幫腔幫的好開心,真的是好可愛 09/27 08:56
→ piove: 我也認為未經同意轉錄的回應不是很恰當,就像是規定不能吃 09/27 08:58
→ piove: 飯,結果跑去吃麵,然後辯說規定沒寫不能吃麵 09/27 08:59
推 teakdavid968: 喜勒工三小.. 09/27 09:00
推 ice76824: 不能吃飯所以吃麵有什麼錯嘛? 09/27 09:01
→ ice76824: 如果不想讓人進食請用能完整表達意義的說法 09/27 09:01
→ ice76824: 你要不要考慮換個例子? 09/27 09:02
→ piove: 就像我媽說罰我今晚不能吃飯,結果我去吃麵,然後跟我媽說 09/27 09:05
→ piove: 請妳完整表達完整的意義,我想我不被打死才怪 09/27 09:06
推 henrry2024: 加油 09/27 09:06
→ ice76824: 但是有錯嘛?撇除用暴力逼你屈服這一點,這有錯嘛? 09/27 09:07
→ ice76824: 所以我說了,你換個例子 09/27 09:07
→ piove: 我只是覺得這樣是玩文字遊戲,沒有太大意義,是我舉例不好 09/27 09:09
→ jsbegin: 小鼻子小眼睛 09/27 09:10
推 ice76824: 會被玩文字遊戲是訂定規則的人的疏失 09/27 09:10
→ ice76824: 就如同這次ga大也是因為版規沒有紀錄詳細才可以申訴成功 09/27 09:11
→ ice76824: 對了,著作權那段其實我也不認同,我只是覺得你例子不好 09/27 09:11
推 wangsynnex: 保留多元文章與公民意識?我笑了 ptt就是太自由到無限 09/27 09:18
→ wangsynnex: 上綱 出現一堆腦殘跟風向沒自我思考能力 這樣叫公民意 09/27 09:18
→ wangsynnex: 識? 09/27 09:18
推 s711982: 看來看去,來噓的都是跳針:1. 版規 2.道歉 3. 不管事 , 09/27 09:19
→ s711982: 每一點都已經有作為或是合理解釋了,都只挑自己喜歡的看 09/27 09:19
→ s711982: ,為戰而戰,不膩嗎?心中持著Ga是對的,因為他是寫手, 09/27 09:19
→ s711982: 逼走他是錯的(崩潰!,有事嗎? 09/27 09:19
推 s711982: 再來說本版備份文,版規上寫的清清楚楚,還是一樣要跳針 09/27 09:23
→ s711982: 無原作者同意,請問,這跟當初在砲轟版主擴大解釋版規有 09/27 09:23
→ s711982: 什麼分別? 09/27 09:23
噓 charitri: 貼人家私信,公開回應,真是偽君子 09/27 09:35
噓 ohoh0802: 轉載跟複製貼上不同、頂多叫引文這種,嘴臉噁心 09/27 09:36
噓 kung7330: 下台更見真面目 09/27 09:37
→ ohoh0802: 硬凹成這樣然後滿腦只想抓人家文中漏洞來打擊,這什麼 09/27 09:37
推 charitri: 講錯,是備份文! 09/27 09:37
→ ohoh0802: 素質?根本小人般行為,個人根本沒支持GA大 09/27 09:37
→ ohoh0802: 但BOMB這種言論真的很可悲 09/27 09:38
推 Soula0227: 這次事件推你們 09/27 09:47
噓 sbyo: 只會玩文字游戲,理由又一堆 09/27 09:51
噓 kenimai: 還好你辭了, 看你這種態度沒資格當板主 09/27 09:51
→ LemonUrsus: 我能理解你當初警告GA大的心意 但是我不能理解未經人 09/27 09:52
→ LemonUrsus: 同意就引用稱那行為為備份 人家用我的ANSI都會寫信 09/27 09:53
→ LemonUrsus: 告知 如果有人用我的ANSI用在他的文章裏頭還稱為引用 09/27 09:53
→ LemonUrsus: 那我想我大概也會爆氣吧~ 09/27 09:54
推 EdwardSE: 想問當版主有什麼好處嗎…? 09/27 09:56
→ LemonUrsus: 單純針對你引用他人文章這點感到質疑 09/27 09:57
→ LemonUrsus: 用他人文章畢竟那是別人寫出的東西 你要拿來討論檢視 09/27 09:57
→ LemonUrsus: 可以啊 只是希望你可以經過人家同意別全部貼上去 09/27 09:58
我看了一下就沒違規,沒違規的東西你要爆氣我也沒辦法。
講到這個,我現在照正常管道寄信給他,他也沒回。
明明他本人說只要我有問他,他就願意給我貼,看來又是話術。
噓 inkydark: 無言 09/27 09:58
推 goldenx5: 推 09/27 10:10
推 wxes50608: anashiti從昨天一路跳到今天還在跳 每一點都被論破 09/27 10:16
→ wxes50608: 真的是不愧對ID 09/27 10:16
→ wxes50608: 無言 近視眼 跳針 支持者就是這種貨 09/27 10:16
→ wxes50608: 原文照貼都是在汙辱 沒度量喔 奇怪 原文照貼你們就嚇死 09/27 10:17
→ wxes50608: 是在怕啥啊 09/27 10:17
噓 poaoq: 哇 09/27 10:17
推 cwjing: 總是有小璇子之流層出不窮,板主辛苦了 09/27 10:23
噓 ak49887: 本來認同管版辛苦,現在看來的確不適任 09/27 10:40
噓 jojosie: 哈哈…你幹嘛不原諒你自己?到底在爭什麼? 09/27 10:45
噓 anashiti: 站規板規不能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你自己要提著作權法, 09/27 10:49
這點我印象中,如果站規裡面的使用者條款說可以,那就可以用。
目前看來站規在這部份,從過去的判決來看是沒違規的。
另外你不是早上就說看版規跟站規就好,怎麼現在又扯回著作權了?
※ 編輯: FairyBomb (1.160.19.51), 09/27/2015 10:51:38
→ wxes50608: 明明就沒違反著作權法 analshiti要跳到啥時 09/27 10:50
→ anashiti: 全文幾十頁引用,兩行評論,超越合理範圍多了。 09/27 10:52
說要只看站規、版規的是你,現在要談著作權的又是你。
你到底要看哪個能不能直接講,跳來跳去很難回應。
再講一次,是不是合理使用不是你我說了算。
→ anashiti: 站規自己說牴觸中華民國法無效 09/27 10:52
→ akatyan: 09/27 10:53
→ anashiti: 我以為你只知站規板規,不知著作權法, 09/27 10:54
噓 anashiti: 你要援引著作權法第52條嗎 ? 09/27 04:32
→ anashiti: 還是論論板規站規就好,不必拿著作權法出來。 09/27 04:58
自己講過的話看看推文時間很難?一開始就嗆我著作權法,然後說以為我只
知道站規跟版規,你是未來人?
→ anashiti: 既然知道也清楚,全文引用,加兩行評論,覺得自己沒錯 ? 09/27 10:55
→ anashiti: 真要到論合理使用的場合,全文幾十頁引用,兩行評論, 09/27 10:58
首先,那篇文章我的評論不是只有兩行。
再來,那篇文章的文字不代表不能追加,搞不好我一覺起來補到幾百頁?
最後,那篇文章都已經刪了,我也不太懂你現在跟我爭論的意義在哪。
→ anashiti: 著作權法第52條是你先貼給某 PINK 版友看的,沒錯吧 > 09/27 10:59
用你的說法,申訴轉貼的文章也是違規啦,他又沒經過我的同意為什麼可以
貼?小主長可不是啥法定機關,對吧。
噓 ilyaimy: 你們的人生真可憐 09/27 11:00
→ anashiti: 我說你援引著作權法第52條,你未必站得住腳, 09/27 11:01
→ anashiti: 還是論站版板規就好,不必拿著作權法出來。 09/27 11:02
→ anashiti: 我以為你只知站規板規,不知著作權法, 09/27 10:54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你一開始以為我找一個我根本不知道的東西出來就對了?
我從來都沒說我拿52條站得住腳,我只是認為我在合理使用的情況,至於到
底合不合理,也不是你跟我其中一個人說了算。
→ anashiti: 第一,你昨天全文引用幾十頁,評論有沒有超過一頁 ? 09/27 11:04
→ anashiti: 還自己提著作權法第 52 條出來 ? 09/27 11:04
算了,又要失焦了。
如果我在這邊跟丹楓道歉,說我不該未經他同意就引用他文章,這個話題就
能到此結束了嗎?
噓 carolyt: 比起你的文章 我更想看丹楓大的文 順從我的內心 只好給噓 09/27 11:05
→ anashiti: 第二,你昨天已經全文引用,公開發表過了, 09/27 11:06
→ anashiti: 你如果再追加評論,再全文引用,就是再侵害著作權人的 09/27 11:07
→ anashiti: 的權利一次。 09/27 11:07
那叫重置吧,印象中啦。不過有沒有侵害到也不是你說了算。
要考量的因素有很多,不過我想我講一堆你也是聽不進去啦,所以可以告訴
我要怎樣你才願意不再跳針這話題了嗎?
→ anashiti: 第三,你昨天已經全文引用,公開發表過了, 09/27 11:09
→ anashiti: 第二,你昨天已經全文引用,公開發表過了, 09/27 11:06
到底是第二還第三?
推 serenita: 別再跳了阿寶 就算他真的引用了也沒有違反任何規則 頂多 09/27 11:10
※ 編輯: FairyBomb (1.160.19.51), 09/27/2015 11:10:36
→ serenita: 就是原作不想給他用請他刪掉罷了 該文發表在本版 在本版 09/27 11:11
→ anashiti: 刪除只是停止你的行為而已,何況你昨天不是說你有權利 09/27 11:11
→ serenita: 接受任何人檢視 引用 回文 完全沒有違反任何一條版規或 09/27 11:11
→ anashiti: 重貼別人刪除的文章 ? 09/27 11:12
→ serenita: 站規 還要再跳針著作權法嗎? 09/27 11:12
推 LemonUrsus: 如果他有同意的話 我倒是能理 09/27 11:14
→ anashiti: 你也知道引用別人全文,要考量的因素很多, 09/27 11:14
→ LemonUrsus: 解啦 09/27 11:14
推 serenita: 還是你認為 他把神明分級這段事實 刪了文就可以裝作沒說 09/27 11:15
→ anashiti: 你也知道,站規板規牴觸中華民國法都是無效的。 09/27 11:15
→ serenita: 過一樣? 09/27 11:15
推 coralfang: 怎麼又跳回國法啦,一個鐵面無私耶 09/27 11:16
→ anashiti: 現在仍然覺得自己完全站得住腳,沒有錯嗎 ? 09/27 11:16
→ serenita: 如果你要無限上鋼到著作權法 甚至是中華民國憲法 那還真 09/27 11:18
→ anashiti: 你如果真的覺得你引用全文的行為,無可指責, 09/27 11:18
→ serenita: 的是毫無邏輯可言 阿寶 回去多念點書吧 09/27 11:18
→ serenita: 你真的覺得犯法了就去請GA 本人提告嘛 看到時候誰才是法 09/27 11:19
→ serenita: 院認證 如果連GA 自己都不敢說這樣有觸犯中華民國法律 09/27 11:19
→ serenita: 那你在這邊跳什麼針喊什麼燒 從昨天跳到今天你腳不痠嗎 09/27 11:20
→ anashiti: 那何必刪文 ? 也不必道歉了。 09/27 11:20
刪文是丹楓表明他不願意了。
道歉是希望你可以不要再跳了。
→ anashiti: 著作權法第 52 條,是版主自己提出來的, 09/27 11:21
所以現在有誰是法官?我們是在哪個地方法院?
我查過覺得可以用都不行?丹楓說他不願意後我也刪文了,沒這麼難懂吧。
推 coralfang: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止不住耶 09/27 11:22
→ anashiti: 那就不必了,你如果是念過著作權法的人, 09/27 11:24
→ anashiti: 還覺得自己的行為完全正大光明,沒有超過合理使用, 09/27 11:25
推 serenita: 所以「合理範圍」有多大是你說了算嗎? 09/27 11:27
→ anashiti: 那就把文章放著版上,只怕你不敢吧。 09/27 11:27
沒問作者 -> 我不尊重法條、作者
作者不同意 -> 尊重作者意願刪文 = 我心虛
我看我怎樣做你都不會滿意啦。
→ serenita: 請問你今天的身分是律師 法官 還是檢查官 立法委員 ? 09/27 11:28
→ anashiti: 要不要跟著作權人本人道歉,由你決定。 09/27 11:28
→ TONKEN: 要把著作權法當戰點之前先查一下條文跟判決案例再來說吧 09/27 11:29
推 seavon: 不然去報警檢舉炸彈大好嗎?讓法院認定有沒有違反可以嗎? 09/27 11:30
→ seavon: (翻白眼) 有實際作為不去做 在這邊一直要人家認錯 還是你 09/27 11:30
→ seavon: 就是法官阿?? 09/27 11:30
推 incamaer: 真的是不管有沒有請辭都會有人罵欸 09/27 11:46
→ incamaer: 祝大娜娜身體早日康復~ 09/27 11:47
推 gametv: 看到扣帽子給對方我就給他噓了 09/27 11:51
推 dameontree: 推辛苦了 09/27 11:51
推 steven12615: 神棍信徒好恐怖喔 09/27 12:01
噓 ckmonkey06: 原來未經作者同意就複製貼上是合法的 09/27 12:06
推 seavon: 要講道德瑕疵跟觀感不佳你以為這次事主過的了關??雙面刃不 09/27 12:07
→ seavon: 得不慎阿.. 09/27 12:07
噓 lovegugigi: 不要再引戰了 09/27 12:09
推 k402ate: ㄘ雞排看戲 太精彩惹 09/27 12:16
噓 changrabbit: 推啦 繼續亂繼續亂繼續亂炸彈大炸彈大炸彈大~~~ 09/27 12:28
→ changrabbit: ~~ 09/27 12:28
推 starfa: 全台灣的精神病患網友,可能十之八九都有上這個板,相互鼓勵 09/27 12:34
→ starfa: 相互取暖,這威力真的很口怕.... XD 09/27 12:34
推 cherry1130: 精神病患不是罪 但問題是精神病想用唬爛技把別人也變 09/27 12:44
→ cherry1130: 精神病就是業障了.... 09/27 12:45
推 LIONJAY: 推 09/27 12:46
噓 Barcode5566: 睡醒之後馬上來看看又有什麼被炸壞了 09/27 12:48
推 mkai: 瘋狂跳針來亂的是怎樣?有立場護航就直接講,硬要裝中立? 09/27 12:49
推 Rainman0612: 其實炸彈大可以不必這麼... 辛苦了... 09/27 12:55
推 GIE13: 信徒繼續取暖互舔吧 09/27 12:57
推 kcadobe: 跳針無底限 09/27 13:10
推 zergtide: 推版主 09/27 13:22
推 yinyusam: 推版主 09/27 13:30
推 Traume: 推版主 09/27 13:37
噓 hsuchunmay: 哎呀,好棒棒 09/27 13:39
→ hsuchunmay: 版主好棒棒欸,炸彈好棒棒 09/27 13:40
噓 hsuchunmay: 不想當酸民也看不下去,要亂大家一起亂囉 09/27 13:42
噓 lasslass: 喔你最委屈了 09/27 13:53
推 cherry1130: 被唬爛王給搞得烏煙障氣的版主真的很心酸XD 09/27 13:54
推 poboq0002: 這個版每次亂因都一模一樣 我合理懷疑根本是有組織在運 09/27 14:11
→ poboq0002: 作 其實每屆通靈王跟信徒都是同一批人 09/27 14:11
噓 TuChicken: 那些無腦酸文不去刪一刪在這邊發廢文,不想管版就請快 09/27 14:56
→ TuChicken: 滾 09/27 14:56
噓 Monchestnut: 阿不就好可憐 滾 09/27 14:57
樓上兩位拜託幫忙寫信給小組長,不是我不想走,是他說要辦完投票才能走。
※ 編輯: FairyBomb (1.160.19.51), 09/27/2015 14:58:58
推 lacoste1113: ana昨天跳針被丹大自己打臉後今天又來這跳啊? 09/27 15:04
推 wilsonkoo: 補血 信徒又腦充血了 嘻嘻 09/27 15:05
推 cherry1130: 本來看新聞裡那些被邪教洗腦搞得身無分文 眾叛親離的 09/27 15:08
→ cherry1130: 人也太扯...但這兩天在marvel版發現這類人好像有點多 09/27 15:08
推 zergtide: 現在丹楓大的粉絲 反而比較吸睛XD 09/27 15:10
噓 aston0610: 嗯。 09/27 15:12
噓 aston0610: 看到某些帳號ㄧ直出來狂鞭某丹,護航某蛋,好中壢啊。 09/27 15:14
噓 pannylo: 你還是不懂為什麼會被噓下台 09/27 15:26
推 kcadobe: 補血 09/27 15:28
推 groene: 版主辛苦了 幫補血 09/27 15:49
推 vvstar: ? 09/27 15:50
噓 ilyaimy: 噓目前版上狀態 09/27 16:01
→ asd31415926: 推版主 09/27 16:20
噓 jenny14: boo 09/27 16:21
噓 evol224466: 小組長給的判決還不夠清楚嗎..這太marvel惹 09/27 16:34
推 tataya: 推 09/27 16:53
推 vicious666: 有的人就是自動把小組長判決轉化成小組長完全支持丹楓 09/27 16:57
→ vicious666: 的一切所為 09/27 16:57
推 asd31415926: 補推 09/27 17:20
噓 ilyaimy: 可以落幕了嗎? 09/27 17:29
噓 pinkchyi: 小組長都已經下判決,表示版主們的處理是不對的,版主 09/27 17:31
→ pinkchyi: 們不對的方式引起了這場轟動,但是版主們有道歉嗎?有 09/27 17:31
#1M1YC80S (marvel)
哪裡沒道歉你告訴我?
→ pinkchyi: 謙和嗎?沒有,只是一直說我沒有違背版規,我心不在此 09/27 17:31
→ pinkchyi: 不想管版,然後擁版主的拼命的推,何苦?這個版就是要討 09/27 17:31
→ pinkchyi: 論分享一些奇異的事情,信不信自己可以判斷,而不是別人 09/27 17:31
→ pinkchyi: 寫了之後你們在那邊嘲笑,那寫的人是傻子嗎?寫了我看 09/27 17:31
→ pinkchyi: 的到然後被嫌棄霸凌?! 09/27 17:31
※ 編輯: FairyBomb (1.160.19.51), 09/27/2015 17:36:04
推 vicious666: 笑死,你看哪篇不幫人問事辦事的經驗文是這樣炸掉的 09/27 18:08
推 tnfshgyking: 怎麼還在跳針說沒道歉啊 09/27 18:31
推 poboq0002: ㄏㄏ 不意外啦 09/27 18:36
推 rkeitar5255: 版主辛苦了 跳針的的人讓人看不下去... 09/27 18:43
推 patrickleeee: 要來戰先把文章爬過好嗎 這樣只是丟臉 09/27 19:16
推 agapeyong: 推版主 真的辛苦了還要去跟那些跳針的人解釋 09/27 19:38
推 zergtide: 版主辛苦了 想要戰的 先爬文好嗎 09/27 19:41
推 vvstar: pink來得及不要投m19嗎 幫 09/27 20:17
→ xd820410: 敢跟我嗆聲 SABCD你是什麼級~~~~~~~~~~~~ 09/27 20:33
推 praymoon: 樓上XD 09/27 20:43
推 p80080200: 推版主 09/27 22:08
推 kaichen: 推版主,GA的回應假裝謙虛道歉,又暗地點戰火 09/27 22:31
推 cherry1130: 信徒鬼遮眼跟跳針的程度太讓人驚嘆了XDDDDDDDDD 09/27 23:06
噓 mucle: 下台就快滾吧 09/27 23:46
推 telomerasea: 謝謝 09/28 01:32
推 lovematt112: 到底是哪裡沒有在管版了我不懂= = 我雖然來媽佛版的 09/28 03:19
→ lovematt112: 時間不算長 但是還是有常在發摟 當初政見也說炸彈版 09/28 03:19
→ lovematt112: 主一天能管版2小時 不是每個人都那麼閒能夠常常在上 09/28 03:19
→ lovematt112: 面注意違規 也許大娜娜比較常出現 但我沒有看到版主 09/28 03:19
→ lovematt112: 不管版 或許最近這些事件處理的可能不夠好 但是我覺 09/28 03:19
→ lovematt112: 得跟其他版比較起來 他們算是有用心在管版了 我只是 09/28 03:19
→ lovematt112: 個小小路人 沒有要護航哪一方 兩位版主請辭雖然很可 09/28 03:19
→ lovematt112: 惜 但是還是尊重你們的意見 怎麼媽佛版的版主都不長 09/28 03:19
→ lovematt112: 命T__T... 09/28 03:19
推 outrag: 支持版主,神棍退散 09/28 10:35
噓 jenny14: 滾啦,亂源 09/28 12:24
噓 tintina: 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1 根本不管事放著擺爛還理直氣壯 開 09/28 13:13
→ tintina: 眼界了 09/28 13:13
噓 yanjune: 還是覺得管版有極大瑕疵 請辭是應該的 09/28 13:36
推 aurora7777: 推炸彈 09/28 13:38
推 cherry1130: 衷心希望通靈王跟信徒們能放過大家速速移駕到個版吧!! 09/28 13:46
推 sanvan: 支持版主,ga的第一篇文看完後就知道有問題了,但是...... 09/28 13:59
噓 wowsoul: 是拜託酸酸放過大家吧 09/28 14:54
推 tanksu: 沒立場可酸就叫別人滾?ga師傅不是要你們立意良善嗎 09/28 15:14
→ tanksu: 假掰的人看了就噁心 09/28 15:15
推 greenpapper: 這件事,實在是支持板主 09/28 16:13
推 spooky221: 唉…… 09/28 18:47
噓 raxway: 糟糕的版主 09/28 23:23
噓 badpiggy: 內容是不是比較適合站內信給他不是發文 09/29 01:58
推 vicious666: 補回 09/30 03:59
推 joycerfv: 補血 09/30 04:19
推 sck3612575: 某人虛偽的連字看都得出來 09/30 13:59
噓 RS232: 無法承受壓力當初何必選版主 你知道版主變亂源是很可怕的嗎 09/30 17:28
推 domotoyukali: 某些推文實在有趣ww 10/02 22:41
噓 bonny5566: 你真的很爛 11/08 11:51
推 john73: 補 07/21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