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gnana: ID_Multi 帳號 ◎帳號部 多重帳號處10/05 16:29
推 Lovetech: 勇者 小心被查ip10/05 16:29
是要被誰查,我上個禮拜才因為炸彈被酸,檢舉文酸小組長被水桶啊XDDDD
推 Bignana: 三、共用帳號禁止條例10/05 16:30
→ FairyBomb: 真的,帳號共用是違反站規的事了,我也不懂為什麼一堆10/05 16:30
→ FairyBomb: 人都變得沒思考能力,還是不想去思考?10/05 16:30
→ FairyBomb: 這比是不是分身還要嚴重的多了,不過我是懶得去檢舉啦10/05 16:30
就事論是,這又是另外一個議題了。
我現在談的事是否他本人,而板上酸的也是"開分身偷推",而不是帳號共用。
炸彈你跟我談的完全不一樣喔。
我講的是很明顯不是開分身偷推,只是在講這個。
你說的帳號共用該罵我認同,不過板上酸的是這件事我也不會說這些,希望你搞清楚。
推 Bignana: 1. 依據《本站使用者條款》,帳號不得移轉、出借,或與10/05 16:31
推 Bignana: 他人共用。10/05 16:31
推 Bignana: 我個人認為既然澄清了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10/05 16:32
推 Bignana: 是非評斷自在人心。10/05 16:32
推 Bignana: 這樣說好了 你說這是另一個議題,我同意10/05 16:33
推 Bignana: 但是換個角度說,他澄清也說了很明白,有借用或共用的10/05 16:34
推 Bignana: 問題 那怎麼說都沒關係 我可以說 我借給我姐姐 我哥哥開10/05 16:34
推大那那,完全認同你說的~
共用帳號為反站規,這部分沒什麼好護航的,也不該護航。
不過我談的不是這件事。
補上丹楓回應文 http://disp.cc/m/1109-8ZGN
噓 wonder6253: 喔 這樣就可以說不是開分身了 證據是「你想」 10/05 16:35
推 Bignana: 講這些 就是信恆信那一個論點 可是要回歸法制,10/05 16:35
→ FairyBomb: 我只能說"推文數多 =/= 幹嘛還開分身推"這種論點沒啥力10/05 16:35
→ FairyBomb: 批踢踢太多前例了(攤手)10/05 16:35
推 Bignana: 共用 借用 等等理由 可不管借給哪位親戚 都不可免罰的。10/05 16:35
→ vicious666: 你知道分身讓人借用錯的層級更高?ptt辦帳不難,寧借10/05 16:36
你離題了。
→ vicious666: 爭議頗多的帳號而不幫自己妻子辦一個的理由?說生活不10/05 16:36
→ vicious666: 想被打擾但很早就在幫人分析神鬼之事,還是舊帳本性畢10/05 16:36
→ vicious666: 露根本難取信於人?要人思考,我思考了10/05 16:36
→ Bignana: 你要把這個議題分開 或者 湊在一起 都是可以的。10/05 16:36
推 Bignana: 只是人心難度 原po就不能希望大家都用您的視角看待了。10/05 16:37
是的,感謝大那那提醒。
不過我只是想表達就事論事,跟簡單的獨立思考啦XD
→ jaredyu: 觀察、思考後,我了解一個心無罣礙的修道人士,其實也是10/05 16:37
→ jaredyu: 很重視自己的推文數,需要開分身衝一下。10/05 16:37
就說了推爆了,你是要衝什麼推文數啦XDDDDD
→ vicious666: 老實說長篇大論累了阿,簡單笑笑已經不太想為他浪費時 10/05 16:38
→ vicious666: 間了10/05 16:38
推 Bignana: 總之,不管大家用什麼角度去看,問心無愧就好。10/05 16:38
推 geige: 就愛酸別人找個理由酸啦,尤其是自肥這種理由10/05 16:39
推 Bignana: 我只是要跟原po強調,既然AB兩邊都有其立場了10/05 16:39
推 Bignana: 信A者信 不信者不信;反之亦然。10/05 16:39
謝謝大那那,我只是想說別以人廢言,就事論事。
這感覺不單純是信不信的問題,
我可以不信他的內容,但不要連帶的不信他沒自己開分身推。
希望大家不要全信,或者全不信。
內容部分我倒沒有要說什麼
推 tancos: 你的證據充其量只是從“被推爆的文章不需要再開分身去推10/05 16:43
推 Eleganse: 靈異照片恆久遠 二樓傳奇永流傳 橫批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10/05 16:43
→ tancos: ”這個角度去推論,但是也許他一開始的目的就不是這個角10/05 16:43
→ tancos: 度,所以這不算證據10/05 16:43
推 Bignana: 我講的問題點就在於"分身"上面。10/05 16:43
→ jaredyu: 第50推不是大家常搜尋的門檻嗎?爆了再錦上添花也不錯。10/05 16:43
推 Bignana: 我送過不少分身案。 有的人說因為同宿舍所以ip一樣 10/05 16:43
推 Bignana: 有的人說 浮動ip有重疊 。10/05 16:44
推 Bignana: 但是解釋歸解釋,站方是看數據宣判 結果就是一番兩瞪眼10/05 16:44
嗯嗯,這部分我沒有要護航,也認同大那那說的。
→ FairyBomb: 這件事的重點根本不在於分身或幹嘛,而是兩個帳號同IP10/05 16:46
推 Bignana: 這件事亦同 有人檢舉 結果就是一番兩瞪眼 (意思就是10/05 16:46
→ FairyBomb: 至於他做了什麼都是後來的事,這麼白話不懂我也沒辦法10/05 16:46
炸彈說的是對的,但大家不這麼去評斷這件事才是重點啊。
你看有多少人罵的是共用帳號?大家罵的是開分身偷推。
炸彈你說的我都明白,我也認同,但你和我講的完全是不一樣的東西。
如果你還是不懂我在說什麼我也沒辦法。
推 Bignana: (他解釋歸他解釋 共用歸共用 同ip歸同ip)10/05 16:47
推 Bignana: 單看鄉民用哪一種角度去看了。10/05 16:47
謝謝大那那的總結!
推 scarletiris: 所以正常來說我們會先假設丹楓大沒有共用帳號違反站10/05 16:58
→ scarletiris: 規(無罪推斷原則)這不是很正常嗎...因為開分身頂多10/05 16:58
→ scarletiris: 觀感不佳但是不到違規。直接推斷他違規共用帳號不是 10/05 16:58
→ scarletiris: 很奇怪嗎...10/05 16:58
ㄏㄏ,你真的是這樣想的嗎。
推 Eleganse: 原PO這麼厲害可以去揣測開分身帳號的行為邏輯10/05 17:01
→ Eleganse: 那可否也揣測一下只是被警告沒被水桶卻去申訴的行為邏輯10/05 17:02
可以、就事論事嗎。 有點累。
推 poboq0002: 我酸的本來就不是他推自己的文啊 而是兩個帳號言行差那10/05 17:02
→ poboq0002: 麼多10/05 17:02
大推pob板友!! 所以我這篇完全不是在講你啊XDDDDDD
推 s89227: 你去問十個鄉民"同IP不同帳號推自己文章"代表什麼10/05 17:03
→ s89227: 我猜有9.5個人會跟你說是分身10/05 17:03
我沒有意見啊,所以內文有說
然而丹楓"開分身"這件事情,用想的似乎合情合理,
但觀察、思考後,我想大家應該都能評斷。
我一開始看到炸彈的文也這麼覺得,但希望大家都能自己去查證,不要被風向吹著走。
當初看到慈濟總財產887億我也是自己上司法院去一筆一筆加出來啊XD
→ jaredyu: 疑,八卦版50堆那句拿掉了,也是,不然橫生枝節。10/05 17:03
對,我發現如果要拿八卦版做文章又是另外一個議題,累了。
→ kaunaz: 知名廠商會因為產品賣的好就不會再請寫手推銷了嗎?10/05 17:05
你認為知名廠商跟寫手,能類比爆文後的一個推文嗎?
你認為一樣的話那我也沒意見了。
→ vicious666: 那0.5怎麼了…10/05 17:05
推 Syd: 分身爭議這麼多,有哪件是一開始就猜是別人用的,都嘛是事主10/05 17:08
→ Syd: 自己跳出來講的。10/05 17:08
我完全認同樓上你說的,我也說啦,我一開始也覺得丹楓ㄏㄏ
但是重點就在於事件爆發後,有沒有自己去看、去觀察,
而事主這麼講了之後,去對照原本直覺哪個合理。
希望大家不要人云亦云這樣。
如果沒時間空閒坐這些,又或者時時修正,保持一個理性的看法。
→ vicious666: 正常來說有看ptt規則的人,共用帳號被抓比分身嚴重太10/05 17:11
→ vicious666: 多,都會極力避免,有這層意識習慣上先想到是分身不是10/05 17:11
→ vicious666: 奇怪的事10/05 17:11
→ kaunaz: 對於人心除非你是本人或者是專用的心裡治療師,不然在這邊10/05 17:11
→ kaunaz: 推敲他的想法有甚麼意義嗎?10/05 17:11
推 Eleganse: 我們是就事論事 警告申訴和分身推文的共通點是無事掀波10/05 17:12
→ Eleganse: 無事掀波代表?10/05 17:12
→ vicious666: 其實我比較不明白你開這篇為何?說教?10/05 17:12
是的,說教。
你有去看過本文、看過推文嗎?還是只看炸彈的擷取就判定?
沒有的話,是的,我在對你說教。
而且你從頭到尾沒有看懂我在說什麼。
我認同你說的直覺會覺得分身偷推,我自己當時也是,
我在說的一直都是"直覺之後"。
如果你要繼續捍衛你的"有這層意識習慣上先想到是分身不是奇怪的事",
重點是我還認同你,也跟你一樣。
如果你要繼續停留在你的直覺,那就這樣吧。
推 geige: 愛找碴的就那幾個id你講什麼都不會改變他們的看法,到時又10/05 17:13
→ geige: 找一堆理由說這裡那裡不合理,你再發十篇也一樣啦,有偏見10/05 17:13
→ geige: 者恆偏見10/05 17:13
→ FairyBomb: 我也這麼覺得,明明我跟大娜娜講的是一樣的東西,哈哈10/05 17:16
炸彈啊,同款就不同師傅啊XD
大那那從一開始就知道我說把事情切開看,
而你讓我"感覺"你一直在拿共用帳號鞭我,說我"搞錯重點"。
但分明是你沒搞清楚你說的重點不是我在說的重點,你講的我都認同,
可我在談的是板眾們直覺是開分身偷推,而這本身不合理。
你一直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砍我幹嘛,你說的我認同啊XD
而我講的是這另外一種跟迷信差不多的,只剩質疑的"風向"。
推 geige: 重複發推文了sorry10/05 17:17
推 Bignana: 持中而論 你可以說異見 但不能說偏見吧10/05 17:17
是了,感覺我自己也太過了。 過猶不及,謝謝提醒。
※ 編輯: hanhsiangmax (163.20.242.35), 10/05/2015 17:25:07
推 truewater: 建議你刪掉吧 在這裡沒人討論就讓這件事情過去就好10/05 17:20
→ truewater: 反正最後也是信者恆信 你我都非當事人 無法真正了10/05 17:20
→ truewater: 解對方想法 說不定是自己看了之後覺得寫得太棒了 給10/05 17:20
→ truewater: 自己一個鼓勵也不無可能10/05 17:20
這結論太猛了XDDDDDDDDDDDDDDDDD
→ arlun: 同樣一件事情 不同人提出來就會有不同的效果10/05 17:20
→ arlun: 同樣的一件事情 不同立場的人去看也會有不一樣的答案10/05 17:21
→ jaredyu: t大的說法不錯XD10/05 17:23
推 truewater: 我的結論很猛但是也不無可能阿 所以就讓這件事情過去10/05 17:26
→ truewater: 就好10/05 17:26
→ arlun: 沒去看他的個版 所以之前雖然覺得疑惑 但是沒有當事人出來10/05 17:26
→ arlun: 說明白 終究只是疑惑 這篇言論至少讓我理解了 但是信與不信10/05 17:26
→ arlun: 其實很多人心中早已有了定論 人就是這麼一個神奇的生物啊10/05 17:26
→ arlun: !10/05 17:26
→ vicious666: 我本文,推文,個板全看了。我提了自己實際所想的結論10/05 17:32
→ vicious666: 你說離題,不是每個人都會持續為了一個議題把自己的想10/05 17:32
→ vicious666: 法一鼓腦丟上來,如果你要單憑推文就認定你有資格來對10/05 17:32
→ vicious666: 誰做個說教,誰沒有思考,那真的不會是多和樂的討論10/05 17:32
等一下!!我說的說教是「如果你沒看」
你看完了,依舊做出這樣的評論,我沒話說啊!!
我說教是講「不要只靠直覺」,你強調「直覺這麼想」,
如果你不是只靠直覺,那我自然說不到你,我們真的在討論同一個東西嗎XD
噓 resetmymind: 自己幫自己按讚也值得你如此大費周章說教10/05 17:37
※ 編輯: hanhsiangmax (223.139.137.90), 10/05/2015 17:41:52
→ vicious666: 你就是想說為何澄清文後沒啥人針對共用吧? 10/05 17:51
→ verydolungbe: 其實他是雙重人格,一個人格發文,另一個推文,這 10/05 17:55
→ verydolungbe: 還不清楚嗎! 10/05 17:55
→ verydolungbe: 這也是他隱藏的Marvel點 10/05 17:56
推 rc60710: 明知這版群魔亂舞淪陷 10/05 18:19
→ rc60710: 還敢發文力戰群魔 10/05 18:19
→ rc60710: 偉哉 勇者也 10/05 18:19
推 vicious666: rc推文,必引嘴角上揚XDDD 10/05 18:22
推 poboq0002: 說自己神兵護駕 唸經轉業去病痛 感應二樓煞氣 說要封筆 10/05 18:23
→ poboq0002: 說要低調 說要引人向善 最後改口自己只是看到鬼 然後發 10/05 18:24
→ poboq0002: 文嘴版主 然後罵人腦殘丁丁 真的是群魔亂舞 10/05 18:24
→ poboq0002: 邪惡當道 大推rc60710的言論 這版妖魔小丑實在太多 10/05 18:25
推 truewater: 到處亂噴的還敢出來喔 有人跟我說他還會噴自己人耶 10/05 18:25
→ truewater: 提出正確法律見解的被罵10/05 18:25
→ vicious666: 這篇重點不在丹楓,算吧。倒是小竹到底是否真的有此人10/05 18:26
→ vicious666: ,是一個沒人敢捅的疑點10/05 18:26
推 truewater: 只是提出正確見解糾正別人就被酸被罵的好慘喔10/05 18:27
→ truewater: 不是沒人敢捅 只是都懶得理他了10/05 18:28
推 j31712: 推,我以為推了幾次,總共推了兩次。10/05 18:31
噓 gipp: 感應通靈驅使天兵天將你都信了,推自己文不合理?10/05 18:31
推 truewater: 版主擴大版規給警告你罵人 小組長誤給版主警告你大聲 10/05 18:33
→ truewater: 讚揚 有這種人存在難怪群魔亂舞10/05 18:33
→ sredmonkey: 噗 ㄧ個ㄧ個算 10/05 18:36
敢問s大是否有更好的方法!!!(認真)
我因為第一次做這種事,只好按↓一個一個算XDDDD
推 kazamiakira: 其是板規的神棍條款與違反站規共用帳號條款,是2個獨 10/05 18:46
→ kazamiakira: 立事件 10/05 18:46
噓 jannine: 省省力氣吧...你看看回你文的...不都同一群人.. 10/05 18:49
→ jannine: 贊同你的早就懶得跟他們扯了..不會有人幫你說話的啦.. 10/05 18:49
推 vicious666: XDDD 10/05 18:52
推 poboq0002: 剛說完妖魔小丑太多 馬上又看到一位 10/05 18:53
推 truewater: 沒有開天眼 沒看到自己人也是很正常的 10/05 18:53
→ truewater: 睜眼說瞎話也是很正常10/05 18:54
推 kungfutofu: 是獨立思考還是切割?10/05 19:27
推 npiemi: 之前懷疑唸經35分鐘的那一票人不知道那兒去了10/05 19:35
→ SrGareth: 所以呢?你有的只是補風捉影,還是無助於讓大家看清事10/05 19:37
→ SrGareth: 實,這樣提出來只是讓爭吵繼續,還是點到為止吧10/05 19:37
噓 Microscft: 無聊死了還連推騙人點進來看 反詐騙10/05 19:52
→ Syd: 他後來不是說他不會通靈了嗎? 所以我就說很像是中二病10/05 20:05
→ Syd: 有邪氣眼才看得到二樓怨氣很重 10/05 20:05
推 MyNion: 嗜血的鄉民想要戰是沒有理由的,當下可以把他人批的10/05 20:18
→ MyNion: 體無完膚,藉此得到滿足與成就感。這或許是部分網友10/05 20:18
→ MyNion: 在現實社會中獲取不到的東西。 10/05 20:18
→ vicious666: 唉…自慰成這樣10/05 20:22
→ FairyBomb: 看到被噓到XX的公告,的確是滿嗜血的10/05 20:29
噓 bottony20: 唷10/05 20:35
推 gimtama: 今天如果andrewfox在每篇文章都這麼推的話我沒話說,問題10/05 20:38
→ gimtama: 是他推的那篇文明明就很鳥好嗎? 10/05 20:38
→ DRIariel: 如果老婆是他右手 這樣就沒共用帳號什麼的問題(x 10/05 20:39
→ DRIariel: ga大現在還是不太懂什麼問事 以後新版規要定義明白一點 10/05 20:40
→ DRIariel: 不是說有收費才算 解疑基本上就算問事踩線了.. 10/05 20:41
→ DRIariel: 感覺他很熱心 那個板的方式應該很適合他 10/05 20:41
→ DRIariel: 但這板除非他能像文祥那樣處理 不然還是會被板龜咬到.. 10/05 20:42
→ Syd: 明明就有靈學板不去,來這裡被批剛好而已啦。 10/05 20:45
推 ATND: 的確不符常理 因為我不懂通靈 所以不懂通靈者的想法10/05 21:03
推 graydream: 我有看過原文,但並不覺得很不合理10/05 21:22
推 graydream: 但也不打算特別去質疑他的澄清,雖然真要騙,這只是小c10/05 21:25
→ graydream: ase~10/05 21:25
噓 easybaby: 他可能不是自己推文,但我鄙視他,就是想噓,單純覺得沒品10/05 21:47
→ easybaby: 或許真小人還沒這麼令我厭惡10/05 21:49
大推easy大。 勇於面對自己的好惡,不帶藉口,其實是我覺得很重要的東西!!
"拎杯就單純想噓,不行咩?" 可以啊,不要帶藉口假理性,像這樣就很好XD
噓 easybaby: 當初意圖帶風向的人是誰? 真相愈辯愈明,多行不義必自斃 10/05 21:52
推 scarletiris: 對我的推文真的是我心裡想的,本來就不會直接推斷共10/05 22:28
→ scarletiris: 用帳號,我這樣想哪裡有問題?10/05 22:28
本來就不會推斷共同帳號,是你"直覺",還是你想過無罪推定原則,所以推他開分身?
不一樣喔。
如果是前者我覺得ㄏㄏ,如果是後者請受小弟一拜,高處不勝寒,是我無眼識泰山。
推 scarletiris: 那我就只好接受你一拜,我確實就是這樣想的哦^.<~ 10/05 22:45
認真拜 m(_ _)m 不好意思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推 vertos: 認同han大推廣的概念 "理性思考/實際查證/不被風向牽著走"10/05 23:04
→ vertos: 群起而攻之是一種很可怕的效應,讓人盲目且麻木。炸彈大深10/05 23:16
→ vertos: 受其害,丹楓大也是。我覺得事情的起始點是個誤會,炸彈大10/05 23:16
→ vertos: 的初衷也是良善的,可惜各種越描越黑之後場面失控了。整件10/05 23:16
→ vertos: 事情本身就是個媽佛。仍希望大家用善念跟寬容來看待事情啦10/05 23:16
是啊,炸彈也真的很衰小,說真的我覺得他跟大娜娜管版管得很好,
他們沒意願再選真的很可惜,演變成這樣真的很無奈。
推 larryko: 我就是想噓他!拼命狡辯,加上問事!就是欠噓10/05 23:36
→ larryko: 解釋文ㄧ大串,越描越黑,拼命替自己找藉口,還不忘裝謙 10/05 23:39
※ 編輯: hanhsiangmax (175.182.165.160), 10/05/2015 23:42:44
→ larryko: 還好他同ip解釋文很識相發個版,不然我還是噓10/05 23:41
推 katherinkaty: 同意原po所言獨立思考!不要人云亦云,只能說版上 10/06 00:04
→ katherinkaty: 氣氛搞得好不快樂呀......10/06 00:04
噓 tkps21: 單獨開一篇?對版務有質疑早該站內版主,當個版嗎?10/06 00:42
噓 tkps21: 啊,我都忘了沒版主了呢,只剩小組長>_^10/06 00:45
推 wtony: 原po真辛苦 寫的很清楚還要靠推文解釋半天真是太marvel 10/06 00:55
→ mayanino: 1.昨天就去個版看過了,有必要一直推他個版宣傳大家去嗎?10/06 01:02
→ mayanino: 2.推爆不用再推?那爆文後還不是一堆人推噓,這沒差吧 10/06 01:03
→ mayanino: 事實上又不是一串推,推文的目的根本就不是爆文,頂多帶10/06 01:04
→ mayanino: 風向或是讓版面更好看。但我就是不喜歡言行不一的人10/06 01:09
→ TONKEN: 丹楓澄清文是憑哪點可以讓人信任?10/06 05:14
→ TONKEN: 就算理性看待也該明白網路發言空口無憑,言詞值不值得信任10/06 05:15
→ TONKEN: 取決於網路上建立起的形像,更何況用丹楓自己所透露的訊息10/06 05:17
→ TONKEN: 去推斷分身共用的使用者會來此版也會覺得矛盾10/06 05:20
→ TONKEN: 特別光是該帳號會在道士文問事就令人起疑了10/06 05:22
→ FairyBomb: 人家老婆不想問自己老公你也不能怎麼樣呀(攤手)10/06 06:05
推 xyz555: 他說人丁丁是7年前的推文,他也承認當時有許多需要改進10/06 07:45
→ xyz555: 反正砲轟的也是那些人,所以現在是只允許砲轟,不允許貼10/06 07:46
→ xyz555: 他的解釋文這樣?10/06 07:46
推 caramel7: XMarvel的是有人查出吧,推文中一條條的查10/06 07:59
→ caramel7: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10/06 08:00
→ vicious666: 查得實在太準,只能說不是仇人就是熟人10/06 09:58
→ natuyuki: 推某人說的回來回去都是同一群人XDDD10/06 10:09
→ TONKEN: 解釋文就要全盤相信這點也挺Marvel的 10/06 10:14
推 iceoo913: 推~ 帶風向引戰的真的都那幾個ID XD10/06 10:47
推 poaoq: 推樓上10/06 11:00
→ tomchun6: 一個文筆好的網路寫手寫的解釋文,會被懷疑真偽這本來就10/06 11:54
→ tomchun6: 可想而知的。 10/06 11:54
→ cestvt: 只有想看好文章有這麼難嗎,人要被騙怎樣都會被騙,嘖嘖。10/06 13:04
推 Veronica0802: 對啊 10/06 13:10
噓 beelezbub: 107推你有算箭頭跟噓嗎?10/06 13:17
你不會自己去算來反駁喔?講這什麼廢話。
※ 編輯: hanhsiangmax (223.138.222.2), 10/06/2015 14:07:14
推 rc60710: 職業風向手? 10/06 14:43
→ rc60710: 文章一出來 馬上就能在前幾樓帶風向 而且是同時出來 10/06 14:43
→ rc60710: 以為是在出團打Boss嗎?XD 10/06 14:43
→ vicious666: 可能因為不用花時間去捧個板的神吧? 10/06 14:50
推 domotoyukali: 推一下,雖然對某人表裡不一不以為然w 10/06 23:38
噓 thinboy543: 你出社會了沒 10/06 23:59
推 zxc132004: 覺得原Po回得好累啊 10/07 09:42
→ wcc0220: 你想表達的是已經被推爆了還開分身推不合理這件事嗎 10/09 12:17
→ wcc0220: 但他就是開了分身你能如何 10/09 12:18
推 lumosnox: 推 11/06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