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6234709: 所以沒錢 沒帶鑰匙 可以發飄版囉XDD!? 因為太恐怖惹!! 03/01 00:43
※ 編輯: blizzard2002 (36.230.214.180), 03/01/2016 00:44:30
→ melon71: 呃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覺得我只是用比較和緩的語氣談 03/01 01:09
→ melon71: 這件事情 但事實上我們看房的時候 感覺氣氛真的很怪啊 03/01 01:09
推 bravo347379: 七房一萬精彩但版主有理。 03/01 01:28
噓 eowynknight: 紅明顯 marvel是奇蹟奇異驚愕 什麼時後一定要有飄點 03/01 02:12
→ eowynknight: 了……那篇很另人驚愕啊 03/01 02:12
噓 KnpsHH: 推 媽佛什麼時候代表飄點了 03/01 02:46
→ viper666: 同覺得七房一萬很媽佛+1 03/01 02:52
→ viper666: 呃……版規第一頁點進去確實是驚異、奇蹟、驚愕都可以po 03/01 02:56
→ viper666: 在這版 03/01 02:56
→ viper666: 也沒規定一定要超自然的力量吧? 03/01 02:57
推 panhoho: 覺得七房一萬很驚愕。 03/01 03:17
→ panhoho: 算是不可思議經驗談 03/01 03:18
→ scarletiris: 七房一萬真的超驚異又驚嚇的啊.... 03/01 05:36
推 patrickleeee: 桃園朋友大學租過三層1萬的 7房 03/01 06:54
→ xsc: 虎尾有一間500的喔.. 03/01 07:04
推 SrGareth: 以前在租屋板看多了屋況爛,格局差,房東鬼隱,負責仲 03/01 07:18
→ SrGareth: 介的人只會介紹等約定收錢沒有溝通(連契約書都省了), 03/01 07:18
→ SrGareth: 七房ㄧ萬的看屋過程雖然敘述很精彩,但感覺不馬佛 03/01 07:18
→ blizzard2002: 請見版規10-1 03/01 07:56
噓 aragorn1128: 房東的態度分明很marvel,阿姨是表親,但卻是跟媽媽 03/01 10:14
→ aragorn1128: 同姓,連自己媽媽姓啥都不知道?! 何況之前特殊行業的 03/01 10:15
→ aragorn1128: po文被檢舉時,宅肥還說因為特殊,即使沒飄點也算驚 03/01 10:15
→ aragorn1128: 奇(marvel)了,現在又說沒有超自然現象不marvel?! 03/01 10:15
→ jlo67: 是版規10-1,還是9-1? 03/01 10:19
噓 aragorn1128: 那麼以這個標準,之前買到二手自殺筆記本的那篇也沒 03/01 10:20
→ aragorn1128: 有超自然點啊? 難道最後筆記本不見就算嗎? 那看房的 03/01 10:20
→ aragorn1128: 這篇補個回頭一看房東不見了是不是就可以? 03/01 10:20
推 eowynknight: 我的意思是,房東本身的應答很奇怪,超乎常人的奇怪 03/01 10:31
→ eowynknight: ,的確是很令人驚愕啊!如果這樣不行,那為什麼七間 03/01 10:31
→ eowynknight: 鬼屋評比的那篇可以? 那篇只是單純的鬼屋分享喔!如 03/01 10:31
→ eowynknight: 果是因為鬼屋夠嚇人而符合驚愕,那這篇夠詭異的房東 03/01 10:31
→ eowynknight: 也可吧? 03/01 10:31
→ pinkcircle: 七房一萬很馬模+1 03/01 10:33
→ blizzard2002: Aragorn1128, 請貼你列舉的判決文的文章代碼。我下 03/01 10:46
→ blizzard2002: 班後會比對這幾篇判決文 03/01 10:46
推 Fallen27: 七房一萬我覺得有符合Marvel,依照板旨內文的確有令人感 03/01 10:54
→ Fallen27: 到驚愕 03/01 10:54
→ super574: 那篇蠻驚奇的啊,完全不懂為何被刪科科 03/01 10:56
→ blizzard2002: eowynknight ,鬼屋那篇是「其他」分類。 「其它」 03/01 11:05
→ blizzard2002: 分類可以用來分享跟marvel版相關的資訊(像恐怖小 03/01 11:05
→ blizzard2002: 說簡介),而不必嚴格尊守版規10-1。 03/01 11:05
→ blizzard2002: 但「經驗」或「創作」性質的文章不可用「其它」發 03/01 11:06
→ blizzard2002: 表。 03/01 11:06
推 vicious666: 筆記本那篇,筆記本不見確實是整篇最大的marvel點來源 03/01 11:10
→ vicious666: 啊 03/01 11:10
推 aragorn1128: 回版主:筆記本沒判決,我說的應該是跟撿骨有關的那 03/01 11:46
→ aragorn1128: 幾篇…但我找不到 03/01 11:46
→ vicious666: 我不確定你是要找撿骨還是葬儀社 03/01 11:56
→ melon71: 依照板規第一頁定義 的確有媽佛吧 冏 03/01 12:01
→ melon71: o大的七房一萬文留著 而我的被刪 沒道理吧 冏… 03/01 12:04
→ melon71: 照這標準 隨便找很多篇都不符合吧… 03/01 12:19
→ melon71: 捷運進站音樂那篇也是… 03/01 12:19
→ vicious666: 覺得不合就檢舉 03/01 12:42
→ vicious666: 阿 03/01 12:42
→ vicious666: 系統斷這啥怪地方= = 03/01 12:43
推 Lizacos: 10之1版規寫驚愕"或"超自然,代表2者有1即可成立;如果是 03/01 13:29
→ Lizacos: 寫驚愕"且" 超自然,才代表兩者皆有才可成立,目前版規 03/01 13:29
→ Lizacos: 的用詞刪七房1萬文確實不太合理呢…那邊文都可被刪的話 03/01 13:29
→ Lizacos: 那人嚇人之類的如跟縱狂的是不是都該被刪掉呢 03/01 13:29
→ candy00: 筆記本突然消失是剛好忘了放哪或被人拿走了,這樣解釋是 03/01 13:38
→ candy00: 不是也沒媽佛點,該刪文呢? 03/01 13:39
→ bravo347379: 推v大的不合理請檢舉,版主的判決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 03/01 13:39
→ bravo347379: ,我是喜歡那個味。 03/01 13:39
→ candy00: 還是說只要有什麼消失才能算媽佛文…? 03/01 13:40
推 aragorn1128: 推L大 驚愕的話…個人覺得房東說"沒附冷氣自己買很好 03/01 16:31
→ aragorn1128: 歐"的部分蠻令人驚愕的…驚訝而且錯愕 03/01 16:31
→ aragorn1128: 另外v大我不是要找原文,是要找判決文…原文很好找… 03/01 16:32
→ pinkcircle: 房東(仲)要人一個人用三間一個人用四間,這也很驚愕 03/01 16:39
→ pinkcircle: 啊,一般的房仲會這樣推銷房子? 03/01 16:39
推 lynnlin: 同樣覺得七房一萬文很marvel,符合本版po文條件。不推判決 03/01 17:20
推 wandy77723: 可是,仔細想想其實也還好啊,也有可能房東就急需錢 03/01 17:29
→ wandy77723: 或純粹不會推銷吧 03/01 17:29
推 vicious666: 其 03/01 18:10
→ vicious666: 實我是直覺可能帶看的有點身心上的障礙,不過沒想深究 03/01 18:10
→ vicious666: … 03/01 18:10
推 cindykaka316: 推原po文筆好,敘述的很精采,但說穿了不就遇到一 03/01 18:24
→ cindykaka316: 個不是很正常的人帶你看一間爛房子,硬要扯到媽佛 03/01 18:24
→ cindykaka316: 有點牽強! 03/01 18:24
→ melon71: 所以現在板規定義的媽佛是要有飄點或超自然是嗎? 老實 03/01 18:42
→ melon71: 說不太清楚現在的判決機制orz 03/01 18:42
→ melon71: 回樓上,我個人是覺得這樣看房經驗滿媽佛啊…又不是天天 03/01 18:45
→ melon71: 皆可遇…況且我也不能證實他有隱疾還啥之類…在他感覺對 03/01 18:45
→ melon71: 房子超狀況外的情況下,不讓我們開水果房的時候真的當下 03/01 18:45
→ melon71: 只會有那種裡面藏死人的感覺== 03/01 18:45
→ blizzard2002: 下班回你判定機制 03/01 18:58
→ FairyBomb: 你可以說你能看到一些別人看不到的東西,這樣就有媽佛 03/01 19:49
→ FairyBomb: 點了,嘿嘿嘿 03/01 19:50
→ v55111102: 明明蠻恐怖的啊!? 03/01 20:34
→ suumire: 我也覺得地下室雅房沒對外窗牆上有壁癌燒水鍋爐只隔一道 03/01 22:36
→ suumire: 牆,這種房間還敢開到一萬也超marvel的呀= = 03/01 22:36
→ suumire: 但是melon大的文章比較偏向是遇到怪人怪房子,都有合理的 03/01 22:43
→ suumire: 更正,都可以有合情合理的解釋。 03/01 22:43
推 bb4ever: 覺得版主判案時跟棒球主審判好球帶一樣,有些壓在好球線 03/02 08:54
→ bb4ever: 上的球本來就很難精準判定它是好球還壞球,都必須加入一 03/02 08:54
→ bb4ever: 點主觀的解讀才能做出判決。這篇如果往鬼神的方向去想, 03/02 08:54
→ bb4ever: 的確很媽佛,但是如果用醫學或科學的角度去想介紹房子那 03/02 08:54
→ bb4ever: 位,也可以解讀成有精神病的啊,那遇到一個精神病的人算 03/02 08:54
→ bb4ever: 媽佛的事嗎?覺得版主判得有道理。 03/02 08:54
噓 vilico: 這篇哪裡不媽佛了?==a 這樣下去不是逼人要無中生鬼?(然 03/03 00:09
→ vilico: 後又被有心人噓創作)惡性循環… 03/03 00:09
推 mayanino: 但是我在台北市內湖路二段也有看過一整樓二層樓建築租金 03/03 03:48
→ mayanino: 一萬二,也有在瑞光路看到5坪頂加套房一萬五,這樣我也可 03/03 03:49
→ mayanino: 以PO文嗎?? 03/03 03:49
→ mayanino: 再仔細想想內湖快到東湖那還有獨棟出租地下室的,每間地 03/03 03:51
→ mayanino: 下室都有一個斜斜的上方對外窗,整排看過去也很驚愕耶 03/03 03:52
→ mayanino: 而且我現在就是一人用三間房...但二年多沒進去其他房了 03/03 03:54
推 Aka17142: 七房一萬很經典 怎麼會被刪QQ 03/03 10:58
→ vicious666: 文很有趣,但那樣就要算經典的話… 03/03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