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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僅為飄版相關事務討論」 如題,小弟我和不少人一樣在媽佛版潛水已久。 也許在分類上許多人比較實事求是認為是經驗就經驗,創作硬要放在經驗會讓人相當反感 。 但是飄版本來就是屬娛樂性質分享自身經驗和創作,許多好文卻在分類上的問題硬是遭噓 文伺候。 有時候分類上的問題確實帶來反感,但我不認為有嚴重到因之就把它歸類為廢文變得一文 不值,飄版原先創設的目的與本質是什麼。 再來討論用字遣詞的問題,創作者想提供的是驚悚的故事充分發揮其娛樂性質,飄版的熱 絡與充實創作確實功不可沒,然而不少文常因用字遣詞的不精準或者國文造詣詞句不通順 等等的文筆問題遭到不少冷嘲熱諷。整個推文的方向已經不是內容精彩與否或者飄點的高 低,儼然成了一場作文批改大會。 當然並不是說在這方面不用糾正只要文章精彩就好,只是那並不應該成為焦點,我們應該 去思考創作文的本質是什麼,這些寫作上的錯誤是否嚴重到必須成為眾矢之的甚至去否定 一部作品。 設想自己是創作者,花費時間與精力寫出來的創作因為用字遣詞或者分類而備受否定心裡 會怎麼想,更何況分類的問題非常主觀,我相信一定有那種自己覺得內文很唬爛(戲劇化) 就一口咬定作者在唬洨的人,而且還不在少數。創作文的減少對飄版一點好處也沒有,至 於故意混淆視聽將創作當經驗的作者簡單來說不過就只是想吸引讀者的一種手段,你可以 看做是欺騙,但是我並不會因為這種小缺陷去忽略一篇好文。 一個文章的好壞並不在分類與文筆,正確的分類方便鄉民選擇自己想看什麼,而精湛的文 筆讓讀者享受飄版帶來的刺激感,而這兩者皆非必需。在我們看慣好文的同時胃口(文筆 容忍度)也隨之變大,致使對於文章的標準高到異常。在此小弟鼓勵所有飄版鄉民繼續集 思廣益分享自己的經驗或創作,一起創造更充實活絡的媽佛版。 以上僅為個人薄弱的觀點,如果你不認同歡迎理性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3.90.37.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456815502.A.A4B.html
farnight: 推 文筆不是必須 03/01 15:02
skyjazz: 討論板務就請用[板務]分類,不是板務卻跟marvel板有關就 03/01 15:03
skyjazz: 請用[其他],什麼時候多了個分類叫做[討論]?03/01 15:03
已修正,感謝提醒。 ※ 編輯: leaf1742 (183.90.37.125), 03/01/2016 15:05:19
Sipylus: 推,不過創作文變成經驗文,還是會有小小的受騙感。 03/01 15:05
nolag: 創作者用欺騙手段吸引讀者,本身就違反身為創作者的道德= = 03/01 15:09
xyzgod999: 經驗融合創作呢? 03/01 15:10
dream0830: 不相信某篇經驗 就認為是創作假裝 事實只有作者知道03/01 15:10
nolag: 就像記者為了吸引收視率製造假新聞一樣 沒職業道德03/01 15:10
基本上記者製造假新聞與在飄版發表假經驗兩者就無法相提並論,就像一部電影為了提高 票房而打著真實故事改編的頭銜,然而比起記者片商這麼做既不違法對社會觀感的影響也 相當有限。
cjtaotao: 反正只是看故事 不要危言聳聽影響社會和諧都還好03/01 15:11
Raven017: 推,也推S大,恐怖故事像食物一樣越香越好吃越有問題(03/01 15:12
Raven017: ?)也因此一段週期就會發生通靈王大戰03/01 15:12
vicious666: 這板是娛樂沒錯,所以文筆更是有一定程度的影響,畢竟03/01 15:17
vicious666: …「我看到鬼」「我看到青面獠牙,眼角上吊的鬼」就是03/01 15:17
vicious666: 會影響娛樂03/01 15:17
airlow: 欺騙的確是有道德上的問題,要求誠實應該是公眾討論版的最03/01 15:18
airlow: 基本要求吧 來03/01 15:
18
shermanqoo: 問題出在娛樂的定義 你覺得是娛樂 但讀者不一定阿03/01 15:18
shermanqoo: 若為創作 如同nosleep一樣,是會有多少人去爭執其真實?03/01 15:22
vicious666: 讓人難以閱讀的也沒啥娛樂好說了。這板人來來往往,如03/01 15:22
vicious666: 果被質疑被噓就怎的,故事留著貼臉書吧對大家都好03/01 15:22
shermanqoo: 若假經驗真創作,那本質上就是如上面所說一樣是欺騙阿03/01 15:22
shermanqoo: 至於推噓箭頭本為讀者自由~PO之前本應想到的 03/01 15:24
pinkcircle: 沒有標點符號or文句不通的落落文章,即使內容再驚悚, 03/01 15:24
pinkcircle: 讀者都很難看下去,推文提醒,是想讓此文吸引更多讀者03/01 15:24
vicious666: 欺騙…我覺得本板性質,除非真的破綻很大或居心不良,03/01 15:25
vicious666: 不然沒一定證據也沒必要理它。你理了有人還說你不會分 03/01 15:25
vicious666: 辨好壞 03/01 15:25
※ 編輯: leaf1742 (183.90.36.168), 03/01/2016 15:28:40
vicious666: 影響大小跟該不該做,兩回事03/01 15:30
airlow: 打著真實故事"改編",那基本上還是誠實的承認那是創作03/01 15:31
jilluck: 推 應鼓勵創作 若不認同可以左轉出去未必要噓03/01 15:43
CaptainH: 推 創作和經驗的分界本來就模糊03/01 15:47
polyasia: 所以重點是分類還是不准噓? 03/01 15:47
我的點是分類在經驗或創作上的影響不該大到去全盤否定一篇文章,當然能噓表達自己的 立場,但是現在噓被濫用的程度已經完全超過你我的想像,看不順眼就噓已經成了許多版 的常態。
polyasia: 如果是要說分類的話 現在這樣很好啊 想看什麼就搜尋什麼 03/01 15:50
OlaOlaOlaOla: 經驗文寫的像怪談新耳袋那樣應該是最標準的。03/01 15:51
vicious666: 不給噓是鼓勵創作還是自甘墮落? 03/01 15:53
vicious666: 其實文筆頂多推多推少而已,很少說文筆一般就被噓很大 03/01 15:55
vicious666: 的03/01 15:55
wildbloodcat: 這裡不是飄版, 是驚異版... 唉... 03/01 16:14
rubeinlove: 是驚異版很好啊,本來就不是飄版= = 03/01 16:21
yhes921118: 推 03/01 16:24
lu19900217: 拿疑似創作充當經驗文 被騙當然不爽 像之 03/01 16:26
lu19900217: 前鬼老婆+消費許瑋倫 那篇就是個例子03/01 16:26
VVinSaber: 這看到標題感覺就會很戰(? 03/01 16:33
理性討論。 ※ 編輯: leaf1742 (183.90.36.168), 03/01/2016 16:49:16
johnyang: 沒考量過不區分分類嗎? 例如分享03/01 16:51
VVinSaber: 創作就創作 硬要改經驗還要怪別人噓 這種人就蠻好笑的 03/01 16:54
重點是創作跟經驗的區分非常主觀,說過了不是不能噓,只是太多人自己認為太過戲劇化 就噓真創作假經驗,這樣的行為應該不是件值得被鼓勵的事吧,來飄版戰內容真實性真的 非常掃興。
vicious666: 現在分類就當初吵過,板上決定分出來的 03/01 16:56
※ 編輯: leaf1742 (183.90.36.168), 03/01/2016 17:09:12
iBirdy: 『用字遣詞有問題』跟『故事好』根本衝突,你是不是搞錯什 03/01 17:08
iBirdy: 麼....03/01 17:08
rapnose: 推。失焦的話,很可惜。 03/01 17:10
iBirdy: 說實在的噓很奇怪? 每次都有你這種假和諧的奇怪論述出來.. 03/01 17:11
iBirdy: .. 03/01 17:11
wookor: 是不是創作根本只有po文者知道,一堆鍵盤科南硬要給人定罪 03/01 17:11
iBirdy: 噓的有理有據的很多不是嗎? 你看那種被噓爆的都嘛自己文章 03/01 17:12
iBirdy: 問題一堆,偶爾幾個噓不行膩? 03/01 17:12
vicious666: 別人就覺得被騙更掃興阿,本來就不需要鼓勵或反對,那 03/01 17:14
vicious666: 只是一個人的自由啊 03/01 17:14
iBirdy: 辛苦創作出來的東西被噓爆,就代表不受歡迎啊,帶代表你文 03/01 17:14
iBirdy: 章優點連用字遣詞的錯誤都蓋不掉,怪鄉民? 03/01 17:14
jkl15261526: 討厭創作放經驗的 03/01 17:14
iBirdy: 就好像你餐廳就是超難吃的像狗屎,你再怎樣辛苦也是被罵,03/01 17:15
iBirdy: 不然咧=_=03/01 17:15
iBirdy: 你用『辛苦創作』的菜色,只是因為椅子會很難坐被說餐廳爛 03/01 17:17
iBirdy: ,怪消費者囉? 03/01 17:17
vicious666: 老闆爸的作者就都不理那些噓的,也不會說不能這樣處理 03/01 17:17
vicious666: 。真的這麼怕紅字,靈學板沒噓考慮一下,或臉書貼貼吧 03/01 17:17
eowynknight: 電影本身就是創作好嗎03/01 17:21
wookor: 用消費者來當例子肯定不對阿,他po文你有給什麼? 03/01 17:21
wookor: 看電影都還付門票,你的推噓有什麼實質價值?03/01 17:22
kentket: 按照你的邏輯,不要分經驗創作,通通分成創作就沒問題 03/01 17:25
wookor: 全部弄成分享就好了,要真相自己當科南03/01 17:26
wookor: 自己要證明自己的文章是經驗還是創作很奇怪阿 03/01 17:27
kentket: 你說噓文被濫用,我也可以說有些經驗文被創作濫用 03/01 17:29
gespenstMkV: 推噓沒價值的話這邊在爭什麼 03/01 17:38
wookor: 比起推噓我覺得要證明是經驗還是創作這點很奇怪 03/01 17:41
wookor: 比起文筆不好,分段不清楚,是經驗還是創作很主觀吧? 03/01 17:42
shitsucker: 大致認同。不過文筆好不好,還是可以討論吧? 03/01 17:42
很簡單的道理,作者創作之餘還得顧及讀者的不信任去證明我說的都是真的,為什麼不是 讀者去明確指出文章的漏洞,所以才衍伸出信不信由你這句話表達作者懶得面對質疑先下 手為強的常態,主觀的東西一面倒的去檢討作者本末倒置就不太合理了。 ※ 編輯: leaf1742 (183.90.37.57), 03/01/2016 17:52:01
wookor: 如果是我po文被批評文筆不好,段落不清楚那種很客觀的情況 03/01 17:44
wookor: 我也能接受,但……我的經驗為什麼我得跟別人證明那不是創 03/01 17:44
wookor: 作? 03/01 17:44
vicious666: 沒說一定要證明吧?你大可以不甩,但這裡也沒禁止別人 03/01 17:46
vicious666: 在這點上質疑 03/01 17:46
schel: 我倒覺得文筆可能比較主觀,但是經驗和創作是兩個截然不同 03/01 17:47
schel: 的分類,為什麼會混淆呢?除了觀感不好外,萬一讀者信以為 03/01 17:48
schel: 真照著做反而有可能得到不好的結果,所以這分類不能混淆吧 03/01 17:48
nolag: 假經驗真創作是沒發文道德,是自律的問題,不是證明的問題 03/01 17:50
wookor: 版眾是都開天眼了不成?別人的經歷寫成文章看一看就知道真 03/01 17:50
wookor: 假?玫瑰之夜鑑定靈異照片的老師都沒那麼神 03/01 17:50
vicious666: 有人質疑時你可以問看看囉,是說文章光怪陸離都得全收 03/01 17:54
vicious666: ,為何不信人家開天眼勒? 03/01 17:54
vicious666: yu大當初用歷史史料質疑德國貴婦,你要不要問他是不是 03/01 17:55
vicious666: 有歷史之眼勒? 03/01 17:55
XPXCXOXD: 這就是本質:http://imgur.com/PWBT7xJ 03/01 17:55
※ 編輯: leaf1742 (183.90.37.57), 03/01/2016 18:03:41
greedystar1: 創造跟經驗 其實很好分辨吧 創造硬是掛經驗被噓剛好 03/01 18:06
greedystar1: 而已吧 03/01 18:06
incamaer: 我還真沒看過文筆不好但內容好看的文 03/01 18:15
z97799682: 被騙就是不爽 03/01 18:19
z97799682: 拿著經驗的旗幟招搖騙撞呀 03/01 18:20
eowynknight: "為什麼不是讀者去明確指出文章的漏洞" 你到底在回 03/01 18:44
eowynknight: 什麼啊 經驗大部份的版友都先當它是真的 有不合理才 03/01 18:44
eowynknight: 質疑 你怎麼會認為是大家都不信所以作者才開大絕啊… 03/01 18:44
eowynknight: … 03/01 18:44
melon71: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版友們…因為我看板規但還是看不太 03/01 18:50
melon71: 懂…想請問現在板規定義的有沒媽佛點是要有飄點或超自然 03/01 18:51
melon71: 嗎…謝謝大家 03/01 18:51
jingyi620: 不喜歡創作放經驗...不喜歡! 03/01 18:56
Birdy: 經驗 = 紀錄片 / 創作 = 其他類型電影,這樣很難懂?? 03/01 19:01
pttouch: 因為隱藏神棍等議題不得不嚴格控管 03/01 19:02
Birdy: 你今天拍了部紀錄片,結果裡面你跟我說都幻想,啊?? 03/01 19:02
OneChao: 看到創作一概不點,進去才發現是創作情何以堪嗚嗚 03/01 19:08
AtmosSnow: 在分類上面實事求是有甚麼問題?經驗就是經驗,創作就 03/01 19:28
AtmosSnow: 是創作。難道你不覺得<創作文說是自己的經驗>這個狀況 03/01 19:28
AtmosSnow: 是說謊的一種嗎?既然不誠實分類在先,為什麼要別人接 03/01 19:28
AtmosSnow: 受一篇開頭就騙你的文章?這被噓文我也覺得正常吧! 03/01 19:28
peacesb: 之前有版亂 把所有經驗文通通戰過一輪 逼他們改創作XD 03/01 19:44
burgergirl: 分不清創作還經驗要不要先關上網路冷靜一下?這很嚴重 03/01 20:07
skytowerlll: 創作就創作,為什麼硬要說是經驗? 03/01 20:25
skytowerlll: 如果經驗沒有人造假,那麼經驗文的價值會大大提高. 03/01 20:25
skytowerlll: 除了驚悚的娛樂效果外,還會多了參考價值. 03/01 20:26
skytowerlll: 但如果經驗和創作無法分辨,那基本上就只剩下創作價值 03/01 20:26
blizzard2002: 我覺得你說的超中肯der, 應該是要給所有文章肯定der 03/01 20:39
blizzard2002: 對了, 有篇文章一直被板主噓, 你要不要先去幫推 03/01 20:40
blizzard2002: 文章名子叫做 被jizz的那一個新年 03/01 20:40
blizzard2002: 麻煩幫忙推到爆掉喔~~~~ 03/01 20:40
ice76824: 新警察發假中立文 03/01 20:44
jsbegin: 是要討論什麼?誰在跟你娛樂性質?經驗就經驗創作就創作 03/01 20:48
jsbegin: ,誠實告知很難嗎? 03/01 20:48
pizzafan: 錯了~飄版其實是許多人錯誤的認定~版規最初原意並沒限飄 03/01 20:48
aljinn: 我覺得marvel版對經驗文的"文筆"標準確實很詭異… 03/01 20:48
pizzafan: 最古早,應該是ghost還是連線版~超過10家BBS以上的時候~ 03/01 20:49
pizzafan: 只是隨著連線共同轉信消失(各站消失)gost也不知怎消落了 03/01 20:50
annatzang: 先不論創作或經驗 一篇文章的精彩度跟文筆絕對是相輔 03/01 20:53
annatzang: 相成的 還沒看過什麼內容精彩但文筆很差的文章 03/01 20:54
annatzang: 因為文筆不好直接就影響到文章的精采程度 03/01 20:54
annatzang: 當然不是說文筆一定要雕梁畫棟 但至少是平實通順 03/01 20:55
FairyBomb: 不過有文筆很差但卻被推爆的XD 03/01 20:56
annatzang: 我多年在媽佛的觀察 我認為板眾並沒有對文筆要求非常高 03/01 20:56
aljinn: 但我覺得內容明明沒什麼 只因為特定筆法就被推爆的很多… 03/01 20:56
annatzang: 通常就是一般水準而已 03/01 20:57
annatzang: 所以我認為你要把文章精彩度跟文筆好不好分開談 03/01 20:59
annatzang: 沒有什麼意義 03/01 20:59
panhoho: 以前有吵過創作文假冒經驗衝能見度。 03/01 21:18
smallsix: 如果對自己的創作有自信何必用分類去騙人?你鼓勵大家一 03/01 22:19
smallsix: 起讓飄版更活絡跟大家想要利用分類來找自己愛看的東西 03/01 22:19
smallsix: 有什麼抵觸嗎?你自己不會因為作者混淆視聽而忽略好文是 03/01 22:20
smallsix: 你自己的感受,非必要之需的說法到底從何而來?一個花費 03/01 22:20
smallsix: 時間與精力完成作品的作者也可能會覺得自己不該用欺騙 03/01 22:20
smallsix: 的手段來吸引目光啊,那乖乖照規則走的創作文作者不就 03/01 22:20
smallsix: 很虧?你怎麼不去設想這些老實作者心中的感受?你把欺瞞 03/01 22:20
smallsix: 簡化成一種小缺陷、為這種作法漂白,對多年來相信分類 03/01 22:20
smallsix: 準則、公信力的讀者、作者是一種傷害,能不能掛經驗分 03/01 22:20
smallsix: 類之前就已經討論過那麼多次了,真的有在潛水的話要不要 03/01 22:20
smallsix: 看清楚一點再發這種結論很溫馨大家一起變好喔但中間藏 03/01 22:20
smallsix: 著似是而非理論的文章呢^_^ Ps.大家要一起讓飄 03/01 22:20
smallsix: 版更好噢:D 03/01 22:20
suumire: 創作者哪會需要擔心作品被讀者噓不真實= =? 你是不是誤 03/01 22:51
suumire: 會什麼了?是「經驗分享者」才會擔心自己的文章被批說不 03/01 22:52
suumire: 實吧 03/01 22:52
suumire: 但有時候BUG太大,版眾看不下去點穿他又有什麼不對嗎? 03/01 22:52
suumire: 至少我相信大部份的人都不會刻意亂噓 03/01 22:53
incamaer: 我又拜讀一次你的觀點 其實就是你喜歡的文章被質疑是假 03/01 23:21
incamaer: 的才出來發文麻 而且你憑什麼規定別人看文章一定要針對 03/01 23:21
incamaer: 你的文章內容去討論或是推文 而且不能質疑 這不就是一言 03/01 23:21
incamaer: 堂嗎 我也有看過作者不喜歡歪樓所以表達的 但也有比較開 03/01 23:21
incamaer: 放的作者可以針對文章任何一方面去討論 總言之 地上玻璃 03/01 23:21
incamaer: 記得掃 03/01 23:21
pkisgoodpoiu: 標題說媽佛,第一句就直接說飄版 03/01 23:24
smallsix: 不小心按到推 03/01 23:35
scarletiris: 我就是不爽被騙 03/02 00:16
acerhp: 我只看經驗文,修到太誇張硬掛經驗的文也不看 03/02 00:20
kqalea: 批判是思考的一部份,一個好的故事或經驗應該要發人省思 03/02 00:32
kqalea: 而不是硬要讀者相信,洗腦文就算有真實性還是難看 03/02 00:33
s6525480: 你只是覺得在機場看到炸彈 你最好嘴閉緊 03/02 00:45
s6525480: 如果炸彈是你的 那要講不講隨便你 03/02 00:46
s6525480: 覺得有炸彈 創作 炸彈你帶的 經驗 這是會讓整個翻過來的 03/02 00:48
s6525480: 關鍵 這裡就這樣 淫慾魔離開後 也沒有不精彩 03/02 00:50
BrownPAN: ...又來了... 03/02 01:21
sheep0121: 說“經驗”不需要證明的……是剛逛這個版嗎 03/02 02:12
elFishYu: 如果是分類在創作的話,我倒是覺得文筆挺重要的,但實 03/02 04:25
elFishYu: 在是也沒看過文筆差內容卻很棒的創作,創作的精彩程度 03/02 04:25
elFishYu: 本身就跟作者的文筆有關係吧。經驗的話,既然是經驗就 03/02 04:25
elFishYu: 要是真的啊,我很喜歡看經驗文,但一看就創作文會讓人 03/02 04:25
elFishYu: 感覺很掃興。另外不管是什麼文章(包括翻譯),語句通順 03/02 04:25
elFishYu: 和校正都是必然的吧?打完文章不用自己回頭看一下內容 03/02 04:25
elFishYu: 嗎?這個連小學生作文課都會教。 03/02 04:25
wind19881002: 年經文 但很重要 逛「恐怖小說」版跟媽佛經驗分享感 03/02 08:29
wind19881002: 覺完全不一樣 03/02 08:29
miyi0630: 推 03/02 08:30
miyi0630: 到底怎麼判斷一個經驗是創作??因為太扯?? 03/02 08:30
miyi0630: 扯的定義是什麼?無法證明存在嗎? 03/02 08:30
miyi0630: 請告訴我,你能證明媽佛版的"經驗"裡,哪件鬼怪之事是真 03/02 08:30
miyi0630: 是假? 03/02 08:30
miyi0630: 怎麼去證明作者不是聽錯看錯妄想? 03/02 08:30
miyi0630: 做不到的話,又怎麼能隨便說某些經驗就是假的呢?還是你 03/02 08:30
miyi0630: 是神,能分辨出經驗裡哪些事發生過,哪些沒在歷史中發生 03/02 08:30
miyi0630: 過? 03/02 08:30
salida: 創作就創作,經驗就經驗,如果能合併討論,又為何區隔 03/02 09:12
salida: 創作打著經驗,是為了人氣嗎?但好的創作,還是自然會讀 03/02 09:13
salida: 者喜歡的 03/02 09:13
salida: 確實,內容精彩但是如果為創作先發文,可能很難快速累積人 03/02 09:14
salida: 氣 03/02 09:14
salida: 所以用成經驗,人氣累積快速,對作品的點閱路上升,無可厚 03/02 09:15
salida: 非 03/02 09:15
salida: 但是,一分真實說一分話,這只能自由心證 03/02 09:15
salida: 經驗跟創作,從來不是累積人氣的區分 03/02 09:16
salida: 而是針對寫手的評斷問題,尊重自己的文章 03/02 09:17
salida: 該是經驗還是創作,寫手自己最清楚 03/02 09:17
salida: 如果不喜歡被騙,何須以創作打經驗之名? 03/02 09:18
salida: 到時飽受爭議的除了寫手,還有文章,不久也輕視跟不尊重 03/02 09:19
salida: 自己文筆了嗎 03/02 09:19
funkD: 我只看經驗和翻譯 創作一律不看 點經驗文看到扯到根本是創 03/02 09:27
funkD: 作就超不爽 03/02 09:27
jason7086: 看不順眼就噓一點錯也沒有 03/02 12:55
incamaer: 我說魚很快樂 要信嗎 那你又知道魚不快樂嘍 03/02 13:04
incamaer: 通常都是矛盾的才會被質疑 不要騙我你潛水 03/02 13:05
wzicgm: 我同意你發這文的心情,不過看到你的標題我就知道一定會 03/02 13:35
wzicgm: 有很多人要戰,我自己是覺得關於發文只能由作者自律,而 03/02 13:35
wzicgm: 讀者也有權利給噓,但那只是因為處於自己從小到大所處環 03/02 13:35
wzicgm: 境的各種因素綜合而成自己的“個性喜好”而發表的“自我意 03/02 13:35
wzicgm: 見”,基本上這兩部分都很自由,但過了理的就是那些想要他 03/02 13:35
wzicgm: 人認同自己想法的人(“而且很常是無形中自己完全沒自覺 03/02 13:35
wzicgm: ”)會過度嗆或是發表一些非常以自己為中心的言語,這時就 03/02 13:35
wzicgm: 會“引起戰”,通常都是來自“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03/02 13:35
wzicgm: 我認為這是“不尊重或是沒有同理心”的定義,所以達到過 03/02 13:35
wzicgm: 度時,將不予須理會因為那非理性作為。以上個人淺見, 03/02 13:35
xsc: 能不能噓是PTT開放的功能 不是作者跟支持者的玻璃心 03/02 14:51
i2285: 創作寫經驗 就像是把司馬庫斯的水蜜桃寫拉拉山在賣一樣 一 03/02 17:52
i2285: 樣好吃但我被騙就是不爽 03/02 17:52
ttcml: 今天我買雞腿便當,老闆給我炸豬排,我跟老闆靠腰,結果路 03/02 20:14
ttcml: 人跑來插話: “炸豬排也很好吃啊你怎麼可以否定老闆你要給 03/02 20:14
ttcml: 他鼓勵blablabla” 拜託,閉嘴好嗎? 03/02 20:14
oter: 87本來經驗文真假就是主觀判定啊,你覺得真你就推,人家覺得 03/02 21:13
oter: 假就噓啊,每個人表達意見的自由,你住海邊喔 03/02 21:13
malaman: 本文無飄點 違反版規10 03/02 23:12
Anchorites: 225樓我笑了XD 03/03 02:07
zxnstu: 不知所云 03/03 02:52
mayanino: 創作者應該理解何謂創作,掛經驗幹嘛?誰會在創作文下噓 03/03 04:04
mayanino: 文章真假? 03/03 04:04
kobi0910: 比較喜歡nosleep那樣的設定 都當成真的 反正大家都知道 03/03 12:40
kobi0910: 是假的 所以我在這裡只挑翻譯文看 03/03 12:41
steven70284: 創作者可以為了想分享或增加可看性隨便豪小 讀者不 03/03 17:40
steven70284: 能因為覺得被騙而噓文,還要被嘴不喜歡不要看 我整理 03/03 17:40
steven70284: 的對嗎? 03/03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