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ammika: 頭推! 自殺了嗎?12/04 04:34
推 aaasssddd51: :(12/04 04:38
推 ken30904: : ( 12/04 04:42
推 zxcvbnm10308: :(12/04 04:42
推 ga322: 快一點:(12/04 04:56
推 liebemond: 推,希望婚姻平權之日早點到來12/04 05:58
推 yitfdr: 推:(12/04 06:22
推 whathefuc: 這算不算業配?12/04 06:22
=====最marvel留言======
推 luisleo526: 會有人說我是個很好的人都有一個人都有一個人都有一12/04 06:29
→ luisleo526: 個人12/04 06:29
請容我冠你為最marvel留言…拜託誰來解釋這是什麼………
======================
→ eternal2014: 是因為最近議題翻譯的吧?個人認為不是很精彩的作品12/04 06:37
其實是看到reddit推很多,想要翻譯分享出來給大家,以
後會盡量挑更好的作品
推 sunone: 其實點出現實的悲哀啊 因為沒有婚姻的權利 對伴侶的醫療12/04 06:55
→ sunone: 身後處理都無能為力……12/04 06:55
推 kuraturbo: (痛哭)12/04 07:13
推 s94526: :(12/04 07:50
推 enjoytbook: 推,12/04 08:18
推 ryui0215: 推12/04 08:36
推 c19911127: 感覺不是Marvel...12/04 08:44
推 Swivet: a rose for emily12/04 09:00
推 telomerasea: 媽佛就是老婆自殺卻不敢帶出去舉行葬禮天天陪屍體睡12/04 09:02
推 pttouch: 還以為是充氣娃娃12/04 09:09
(鄙視)
推 asd7486: 推12/04 09:16
推 ahw12000: 不是不敢 是沒家屬身份去辦葬禮吧?12/04 09:19
喔喔喔喔!!!我翻譯沒想到那麼遠!解釋一百!!
推 singarst: 感謝翻譯12/04 09:30
推 shizukuasn: 「我開始注意到我的妻子開始掙扎」 兩個開始會怪怪的 12/04 09:30
翻譯的時候沒注意到,謝謝你
推 haioshi: 難過...12/04 09:43
推 Fuchienn: 最Marvel的是輕生這種事,現實也不斷發生12/04 09:43
推 dameontree: 看了ahw大解釋才懂...是沒家屬身份去辦葬禮 QAQ12/04 09:54
推 w8e1n6d5y: 推12/04 09:56
我可以很丟臉的說,其實我一直以為妻子變自閉…然後餓死在房間嗎…Orz……謝謝推文
解釋…
※ 編輯: arowbeast (36.231.180.174), 12/04/2016 10:12:10
推 beyondfuture: 哭 : ( 最marvel的是這件事現在還可能在發生,希 12/04 10:15
→ beyondfuture: 望大家都能得到幸福~ 12/04 10:15
推 Jumimimi: 推 12/04 10:18
推 windswiff: 其實報警就能帶離開房子了吧? 12/04 10:24
推 binlin44: 報警可以帶離開房子,但是沒有配偶的身分什麼都不是。只 12/04 10:31
→ binlin44: 能等警察通知死者的家屬前來領屍體帶走辦喪事.........Q 12/04 10:31
噓 cincia: 紅明顯 翻譯辛苦了 但選這篇真的很爛 12/04 10:33
抱歉,我的錯,後來發現這篇的確感覺空有議題性少了媽佛感,我再努力,但是謝謝
推 lianiao: 推推 好難過12/04 10:43
推 wechin97: 推12/04 10:45
噓 jellykid0305: 感覺像老梗再塞一個議題 12/04 10:46
推 feedback: 這樣的marvel故事台灣也有哦QQ12/04 10:58
→ feedback: 不懂為何有人願意放任這樣的事一再發生QQ12/04 10:59
推 FullMg: 推推 12/04 11:21
推 jones921245: 支持t,gay 很不養眼12/04 11:32
推 wallachia: 有些人自己不幸,也不希望別人過的幸福。12/04 11:33
推 tinabjqs: 這篇內容不太好看...死了可以聯絡她父母吧!父母不接受 12/04 11:42
→ tinabjqs: 同志和愛孩子不見得衝突~ 12/04 11:42
→ tinabjqs: 推翻譯 12/04 11:42
推 mamajustgo: 推 12/04 11:48
推 thinkKing: 天天天天天天天天!!!12/04 11:48
推 love24h7days: 更可怕的是這件事情還持續上演,看看畢安生教授自12/04 11:49
→ love24h7days: 殺12/04 11:49
推 sherry1991: 請支持同性婚姻!!! 12/04 11:51
推 wlo1520748: Gay也可以很養眼好嗎! 12/04 11:52
推 larons: 淚推 12/04 11:53
推 thinkKing: gay一票帥哥 12/04 11:56
推 yoyu0505: gay明明就蠻養眼的... 12/04 11:57
推 s70245: 推婚姻平權 12/04 12:08
推 AtaPAS: 聯絡她父母?她就完全沒辦法幫她辦葬禮了!看她父母那樣子12/04 12:14
→ AtaPAS: 大概連葬禮都不會讓她參加,說不定還會告她謀殺咧。12/04 12:14
推 rabbit0531: 這篇的某些留言也好可怕12/04 12:17
推 windswiff: 我是覺得為了能辦葬禮把心愛的人放到腐爛也是滿marvel 12/04 12:20
→ windswiff: 的12/04 12:20
→ jiao843: 最marvel都是留言(咦?)12/04 12:20
推 Glaylikesky: 推 支持同性婚姻 12/04 12:33
推 Kyack: 推,類似的真實故事每天都在上演12/04 12:41
推 miniriver: 覺得還好 只有最後一句才釋放marvel感 有點老梗12/04 12:56
推 lucy8722: 推:( 12/04 12:58
噓 th11yh23: 無聊 12/04 13:03
推 jo6xjp6: 推留言marvel 12/04 13:06
推 ks007: QQ 12/04 13:10
噓 mira5: 文筆不佳12/04 13:14
我再加油,這篇我在半夜翻的的確沒什麼動腦在寫
但是如果你能有更好表達的句子歡迎提出?
推 mikenathan04: 留言最marvel12/04 13:16
推 aspasia2113: 推~~12/04 13:17
推 esbrainy: 推人心最 marvel 12/04 13:26
推 ghostyao: 不覺得兩個相愛的人不能在一起要結婚還要經過人家同意很 12/04 13:29
→ ghostyao: marvel嗎 12/04 13:29
推 carolsophy: 人心最marvel,每個人都有幸福的權利,這不需要他人 12/04 13:32
→ carolsophy: 允許的! 12/04 13:32
※ 編輯: arowbeast (36.231.180.174), 12/04/2016 13:37:32
※ 編輯: arowbeast (36.231.180.174), 12/04/2016 13:42:42
推 nickhoult55: 推推 但是原文硬要這樣寫有點勉強 感覺是硬塞這個議 12/04 13:40
→ nickhoult55: 題的 12/04 13:40
推 btchen: 推 12/04 13:41
推 Cr4shOZ2z: 說真的這篇原文真的寫得不好xD 12/04 13:50
推 Legolasgreen: 謝謝翻譯 12/04 14:07
推 helpgod: 覺得標題不要直接的說出同志婚姻讀起來會更有震驚到的感 12/04 14:12
→ helpgod: 覺 12/04 14:12
推 newland: 感謝翻譯,但是原文本身就有點硬塞議題,讀起來有點乾。 12/04 14:26
推 lbalo: 同性婚姻的權利值得爭取,但是自殺...?別傻了,不被祝福的 12/04 14:27
→ lbalo: 婚姻不僅限於同性而已...傷了最愛自己的所有人無論如何都是12/04 14:27
→ lbalo: 罪孽12/04 14:27
推 jane42242002: 推12/04 14:29
推 kkelpiee: :(12/04 14:43
推 apteekki: 難過 說業配的人秀下限 12/04 14:46
推 hisakawalove: 推同婚,人權不能靠專法 12/04 14:49
推 ms0303700: 難過 12/04 14:52
推 HsuLang: 推推 12/04 14:58
推 takao: 先接釋何謂業配吧 推文秀下限? 12/04 14:59
→ takao: 錯字 解釋* 12/04 14:59
推 mmhsuanyi: 推 12/04 15:08
推 enjoytbook: 覺得其實還是marvel的,單純的恐懼不也是一種嗎?12/04 15:20
推 fattyfatty: 沒有配偶身分 就不能處理大體12/04 15:39
推 sophia6607: 希望婚姻趕快平權,很多人等ㄧ輩子了 12/04 15:40
→ fattyfatty: 也許通知她的家屬也不能好好下葬 12/04 15:40
推 huhuiying: 最媽佛的是最愛的人無法為妳舉行葬禮 而口口聲聲說更愛 12/04 15:42
→ huhuiying: 妳的親友卻以愛為名行詛咒壓迫之實 12/04 15:42
推 sophia6607: 看到ㄧ堆家長反同反成那樣,才不信父母都無條件愛孩子 12/04 15:42
推 sophia6607: 訴求兒童教育父母決定,只是強迫孩子符合他們的喜好 12/04 15:44
推 piyo41: QQ 12/04 15:45
推 awfulday: 推 12/04 15:58
推 newsoulth: 唉...她們真的很可憐啊!希望台灣早日合法 12/04 16:09
推 curry562: 推同婚!12/04 16:10
推 dehua: 他妻子怎麼死的?12/04 16:11
→ tingjj: 在標題就破梗有硬套這個議題的感覺12/04 16:17
推 felicia0212: 推12/04 16:22
推 xantheholic: 最MARVEL明明不是結婚 而是連葬禮都不能辦吧QQQQQQQQ 12/04 16:36
推 kneller: 支持推 12/04 16:59
推 LyingOtaku: QQ 12/04 17:02
推 jeansr: 請大家12/10一起站出來,凱道挺婚姻平權 12/04 17:03
推 ztb14: 1210凱道相見,也謝謝各地努力的小蜜蜂! 12/04 17:04
推 e3fer65: 很棒 12/04 17:13
推 findmyself: 推 12/04 17:18
推 vavavoom: 1210我會去!!!看到昨天的畫面,我真無法在容忍那些人12/04 17:48
→ vavavoom: 了12/04 17:48
→ monster815: 之前看到訪問,同志伴侶去世,家屬把遺體遺物通通帶走 12/04 17:49
→ monster815: 什麼都不留,喪禮也不讓他參加,現實更恐怖 12/04 17:49
→ goodgodgd: 普,沒有很媽佛,只是跟時事而已 12/04 18:02
推 nelshiao: 可以辦葬禮啊 但是活著的人就再也看不到了 連葬在哪裡也 12/04 18:13
→ nelshiao: 不會知道 葬禮也不可能參加的 12/04 18:13
推 liian: 留言最marvel 12/04 18:27
推 alison011: 要是房子登記在死者名下,報警會被趕出房子呢 12/04 18:29
推 hahahaha1103: 推快一點QQ 12/04 18:48
推 Misiasuu: 我有疑問欸,我記得澳洲同性是可以結婚的啊也可以申請伴 12/04 18:51
→ Misiasuu: 侶同居簽啊(有兩位女性友人正使用一個學生簽她的情人是12/04 18:51
→ Misiasuu: 使用伴侶伴讀簽在澳洲生活中12/04 18:51
推 Keyblade: 因為如果報警了 大概他一輩子都別想知道他的妻子會被葬12/04 18:51
→ Keyblade: 在哪裡了12/04 18:51
推 jknm0101: 留言也太marvel 12/04 18:59
推 xvekfvz: 推 12/04 19:04
推 xxyuuyuu: 推 人心最marvel 12/04 19:17
推 eggwraprice: omg 讓我想到 a rose for emily... 12/04 19:27
推 worf1128: 推 12/04 19:28
噓 eggwraprice: 居然有人說支持t, gay不養眼...人家談戀愛是為了服務 12/04 19:31
→ eggwraprice: 你的眼?太看得起自己了吧 12/04 19:31
推 hellomen: 推翻譯 可惜翻得讓我看不太明白故事在說啥12/04 19:33
推 ching53: 留言比較marvel12/04 19:33
推 benny99968: 真的留言比較marvel 12/04 19:36
推 catuncle: 人比鬼可怕,詳見以上某些留言 12/04 19:41
推 leslieeee: 支持婚姻平權 祝大家都能幸福 12/04 19:57
推 kageo101: 推 人比鬼媽佛 12/10請一起上街支持婚姻平權 12/04 20:17
推 y4268: 好難過... 12/04 20:24
推 kirakaze: 樓上有人明白為什麼她會自殺嗎?有血緣關係的都沒有人愛 12/04 20:28
→ kirakaze: 她,她不心寒嗎?另一半沒一起自殺已經夠堅強了 12/04 20:28
推 becca: 推… 12/04 20:29
推 bobo0745: 有時親人所給的傷害反而更重 12/04 20:46
噓 adrienJPFR: 哈哈哈哈妳愉悅12/04 20:57
噓 duoCindy: 原來兩個相愛的人結婚還需要夠養眼?講出這種話的人真12/04 20:59
→ duoCindy: 的不覺得自己噁心嗎?請問你長得是多養眼?12/04 20:59
推 duoCindy: 推回來,謝謝翻譯12/04 21:03
推 phages: 感謝翻譯 12/04 21:12
推 a6924a: QQ 推 12/04 21:20
推 aaa00252: 看到一半本來想推"醒醒吧,你沒有老婆" 12/04 21:23
推 pintolu: 推文一堆marvel 12/04 21:24
推 spooky221: 這真的是荒謬到極點的媽佛,感謝用心挑選、翻譯。 12/04 21:31
推 fish120: 媽佛的是有些留言阿... 12/04 21:39
推 gking: 推本文,本篇一些留言太媽佛了...="= 12/04 21:46
推 warning: 希望婚姻平權早點實現12/04 22:12
推 secret327: 本日最媽佛請見留言。12/04 22:16
推 Fuchienn: 最媽佛的是這篇的留言。 12/04 22:25
→ cfk: 還蠻平淡的@@ 怎麼會挑這篇 12/04 22:31
推 gamemamy: 推婚姻平權 12/04 22:39
推 River630: 留言MARVEL!! 12/04 22:42
推 animal1997: 看到9F的推文一直笑的我怎麼了 12/04 23:08
推 mickylovesme: QQ 12/04 23:14
推 andy8568: 推 12/04 23:28
推 ChiaRu: 相愛的人不能結,不相愛的被逼著結,這就是現實社會裡最 12/04 23:33
→ ChiaRu: marvel的事 12/04 23:34
推 watermom5566: 最marvel的是,現實中真的會發生這種事12/05 00:16
推 cherry1130: 推文裡一堆比鬼還恐怖的留言.....12/05 00:21
→ cherry1130: 12/10人在高雄無法上凱道支持 但心與你們同在啊!!12/05 00:22
→ s5347: 媽佛點是即使逃到媽佛,依然很像八卦版。翻譯辛苦了,不過12/05 00:26
→ s5347: 這篇很硬塞情境。 12/05 00:26
→ WFSGT: 同意婚姻有男女 但可以增"終身伴侶"關係給同志登記 12/05 00:27
→ WFSGT: 只是這篇感覺就硬塞政治議題 12/05 00:27
推 cate99140: 推 真的有死後不能參加伴侶的喪禮,甚至共有財產被對 12/05 01:02
→ cate99140: 方家人拿走的實際案例 12/05 01:02
推 ikea21: 謝謝你翻譯這篇:D 12/05 01:02
推 borest: 法律上的陌生人 12/05 01:17
推 over999: 同情那些噓的人12/05 01:39
推 windsumi: 異性戀可以不理會家人而私奔結婚,只要申請就享有各種保12/05 02:32
→ windsumi: 障的權益,而同性伴侶只是性別相同,卻完全不同的待遇, 12/05 02:32
→ windsumi: 不覺得這超marvel嗎Q_Q 12/05 02:32
推 jim80930: 釣出某些噁心的留言,這篇雖然不恐怖,但是非常實在 12/05 02:38
→ jim80930: 某樓沒有gay養眼,因為永遠比不過吧 12/05 02:39
推 hazelnut99: 推,若請警察帶走屍體,自己就會因為非家人身分而被妻 12/05 02:44
→ hazelnut99: 子的親人阻撓不能參加喪禮,明明是至親至愛,名字卻 12/05 02:44
→ hazelnut99: 不能在配偶欄上... 12/05 02:44
噓 zzz71084482: 一點都不marvel 12/05 03:08
推 kindaidiot03: 這種把屍體當活人的很多篇為什麼不marvel 幫推 12/05 03:30
推 dog41125: 推12/05 03:34
推 arscerate: 馬佛點在於他是真實的被看見在我們的生活中12/05 03:34
推 chiizuwang: 看到一半有猜到結局 感謝翻譯12/05 03:44
推 john83110: 推!支持同婚合法化!12/05 03:48
推 CreamCat4967: 一點都不覺得這篇內容空泛。笑某些人根本不能理解這 12/05 03:48
→ CreamCat4967: 篇的媽佛點。 12/05 03:48
噓 Cloudyagent: 就只是想消費這個議題吧 12/05 04:39
推 EndingYz: 婚姻平權! 12/05 04:51
推 liebemond: 原來PO個文就叫消費議題喔,說得好像翻譯有什麼好處拿 12/05 04:52
→ liebemond: 一樣 12/05 04:52
推 bambi5820: 謝謝你,真心希望婚姻平權能儘快通過! 12/05 04:56
推 theNBHD: 沒家屬身份不敢報警+1 報警的話女方家人才有權決定如何處12/05 08:01
→ theNBHD: 置後事 伴侶無權干涉12/05 08:01
推 spooky221: 我不認為 "因著時事挑些故事出來說" 就叫消費議題。 12/05 09:26
推 anny1031: 我是覺得寫出那些可能真的發生在生活周遭的事不是消費 12/05 10:04
→ anny1031: 議題啦 12/05 10:04
推 LonyIce: 這板也能釣到恐同?恐同只是找理由噓文吧... 12/05 11:06
推 shelly8596: 推 12/05 11:51
推 geng1113: 恐同腦袋也很媽佛 12/05 12:31
推 wzicgm: 哇靠,中途懷疑想說這marvel?結果最後一句,讚 12/05 12:45
推 wonder6253: 消費議題+1 12/05 12:50
……我其實只是想找篇文章短同時推文高的翻譯,這只是偶然………我以後盡量選避免貼
近時事的文翻譯就是了
※ 編輯: arowbeast (36.231.180.174), 12/05/2016 13:01:04
推 letos22: 推 婚姻平權 12/05 12:58
噓 changrabbit: 合法後就可以改變家人態度就不會自殺? 12/05 13:01
→ changrabbit: 然後真的在消費議題 這裡是marvel版.. 12/05 13:02
我原本的用意真的沒想到那麼多,只是想要把reddit上的文章翻譯出來跟大家分享讓英文
不好的但想看文章的人也能一起閱讀罷了,但是謝謝指教。
※ 編輯: arowbeast (36.231.180.174), 12/05/2016 13:07:22
推 cuteboy814: 幫補推。感謝翻譯~ 12/05 13:15
推 plasticball: 主要是因為報警之後她就只能被迫跟妻子分開,除了無 12/05 13:15
→ plasticball: 權過問妻子的後事,也無法繼承任何妻子的遺物,她很 12/05 13:16
→ plasticball: 可能會失去所有充滿和妻子之間共同回憶的物品 12/05 13:17
推 plasticball: 倒楣一點可能還會被當成殺人兇手 12/05 13:23
推 oopsmile: 推 12/05 13:27
推 youreruhs: 這篇推文完全可以看到人比鬼還可怕 12/05 14:09
推 ESCORPIAO: 推 12/05 14:41
推 oorflumpool: 幫推 12/05 14:46
推 annatzang: 釣出一堆xx 消費個頭 翻譯除了爆文有其它credit? 12/05 14:54
推 hate0322: 有媽佛點+1 12/05 15:28
推 lumosnox: 啊~~翻到一半,推個! 12/05 15:39
噓 mooisgood819: 腦 12/05 16:19
推 dameontree: 媽佛的是留言啊唉...... 12/05 16:38
推 anshley: 其實什麼死後遺物都被家人帶走之類的問題,如果生前一直 12/05 17:02
→ anshley: 都沒獲得家人認可,就算有法律保障婚姻還是沒用啊。異性 12/05 17:02
→ anshley: 婚姻離異或有一方過世了,另一半就一定能帶走對方的遺物 12/05 17:02
→ anshley: 嗎 12/05 17:02
推 anshley: 父母仍有一半的繼承權 12/05 17:05
推 GhostIlander: 推 謝謝你的翻譯 我覺得很有感覺 謝謝 12/05 17:16
推 CAIND: 覺得很哀傷 12/05 17:22
推 plasticball: anshley大可以看一下民法1138條的條文:「遺產繼承人 12/05 17:24
→ plasticball: ,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意思就是配偶是當 12/05 17:25
→ plasticball: 然的繼承人,不管有多少親戚,配偶都享有分配遺產的 12/05 17:26
推 plasticball: 權利 12/05 17:28
噓 labil01: 紅明顯,你漏翻了一大段他是醫生跟太太的心理出狀況不願 12/05 17:37
→ labil01: 意看醫生。 12/05 17:37
→ labil01: 另外最後she barely looks like my wife anymore. 翻譯 12/05 17:37
→ labil01: 很難原汁原味 12/05 17:37
→ labil01: 建議簡單翻譯 她幾乎看不出是她了 12/05 17:37
推 ponce: marvel的是這事仍在發生,謝謝翻譯,請支持同性婚姻 12/05 17:46
推 banabomb: 澳洲還沒通過同性婚姻,有伴侶制但是條件很多 12/05 18:00
→ banabomb: 主角說她們已經簽了結婚契約,在澳洲通過後就可以去申 12/05 18:05
→ banabomb: 請結婚,她想拖到申請完成為合法配偶後再處理屍體 12/05 18:05
→ banabomb: 給那些說在塞議題的,只要同婚不過這樣的悲劇在各處都是 12/05 18:10
→ banabomb: 經常會發生的(不,我不是指伴屍啦 12/05 18:10
→ jsbegin: 回ashley,只要是配偶都可以均分另一半的財產,可以參考 12/05 18:20
→ jsbegin: 民法.. 12/05 18:20
推 endlessummer: 這週六,作為異性戀基督徒,我會走上街頭支持婚姻平 12/05 18:37
→ endlessummer: 權。不只為同志,而是為了每一種性別與性傾向的人。 12/05 18:37
推 minaminojill: 推,制度與律法讓人遺憾也是有的 12/05 18:49
推 morraChou: 好可憐的故事 12/05 19:01
推 mico861405: 台灣好奇怪,可以冥婚但不能同婚 12/05 21:07
推 stem: ;( 12/05 21:40
推 guligula: 推,噓文才是最媽佛的地方 12/05 23:23
推 bonheurs: 支持婚姻平權 12/05 23:39
推 swardwind: 有些留言才是真媽佛 12/06 00:32
推 imhsian: 這是marvel老梗吧但搭到時事滿衝擊的QQ 12/06 01:33
推 jimmymd50114: 推 12/06 01:41
噓 ARTCOM: 肥宅的歧視是社會上最媽佛的事情 12/06 02:19
推 ob0101321: 推婚姻平權,翻譯辛苦 12/06 04:07
推 annatzang: 不想結婚的人被逼結婚 想結婚的人不能結婚 12/06 10:50
→ annatzang: 這禮拜六請各位到凱道幫幫忙 身為異性戀我認為我不必 12/06 10:51
→ annatzang: 一定要和同志站同一邊 但我務必要站在護家盟的對立面 12/06 10:52
→ wonder6253: 請勿支持同性婚姻 12/06 12:26
推 MintGreeeen: 推 12/06 12:32
推 a258558: 快一點!!! 12/06 12:40
推 amy770501: 推推 謝謝翻譯 加油:) 12/06 14:06
噓 aigret: 要怪的是她家人不是社會,感覺偷渡議題 12/06 16:31
推 LF25166234: push!!!!!!! 12/06 18:16
推 cherry1130: 有些噓文真的比妖魔鬼怪還可怕 12/06 19:19
推 syucf: 推 12/06 21:43
噓 bothilove: 回aigret:家人的價值觀不源於社會?這想法也是很麻佛 12/06 21:46
推 bg00004: 推..... 12/06 22:52
推 HeyyouMrQ: 婚姻平權。不能再等 12/07 01:26
推 montrita: 有些噓文跟推文才是真媽佛 12/07 01:39
→ montrita: 不覺得偷渡議題,感謝翻譯 12/07 01:40
推 hyc0725zz: 推感謝分享 1210大家凱道見 12/07 06:25
噓 likewen11033: 嗯。 12/07 11:37
推 UniKorn: 淚推 12/07 12:48
推 natsusa: 這篇很 marvel 啊,看看那些推文難道還不marvel 嗎 12/07 12:48
→ natsusa: 原po客氣一堆推文就得寸進尺起來 12/07 12:51
推 guligula: aigret的意思是家庭家人不是社會的一部分啦,可能他的 12/07 14:33
→ guligula: 社會跟我們不太一樣 12/07 14:33
推 G542672: 推同婚跟翻譯,但故事性不是很有感,不然就把妻子家人的 12/07 20:34
→ G542672: 行為或多點描述(? 12/07 20:34
→ G542672: 而且同某樓說的,就算同婚合法,討厭的人還是會恐同 12/07 20:35
推 SinclairH: 馬上想到a rose for emily!希望婚姻平權趕快達成 12/08 03:34
推 YongMoon: 留言真的夠媽佛 12/08 12:23
推 soyjay: 比較媽佛的是留言 人心真可怕 12/08 14:03
推 kid1a2b3c4d: 到底是哪裡選的爛了 你們因為不用面對這樣的問題 就 12/08 20:52
→ kid1a2b3c4d: 可以說這種風涼話 這篇文的含意明明這麼深 就因為你 12/08 20:52
→ kid1a2b3c4d: 們可以結婚擁有相關的權利就忽視掉沒有權力的人要面 12/08 20:52
→ kid1a2b3c4d: 對多麼可怕的問題 12/08 20:52
推 rrr1900: 這只是剛好吧…有必要講成消費議題嗎 12/08 23:59
推 helen4522: 看完最後一句又重看了一遍 12/09 10:13
→ helen4522: 覺得不marvel 12/09 10:13
→ helen4522: 可是是一篇很好看的故事啊~有內容且有看到最後的驚喜 12/09 10:13
→ helen4522: 感(× 12/09 10:13
推 eggwraprice: 幫推 噓消費的是噓屁 媽佛版什麼時候規定發文不能連 12/10 07:24
→ eggwraprice: 結時事議題? 12/10 07:24
推 abccat0520: 呵呵原來還要夠養眼才能談戀愛結婚喔,奇葩 12/10 19:14
→ yijuan: 人家結不結婚跟你覺得養不養眼毫無關係 長得醜的人都該死 12/11 14:56
→ yijuan: 就是了…… 12/11 14:56
推 linkfree0921: 護家盟會噓你 幫補血 12/13 03:10
噓 asa5566: 什麼樣的歧視連家人的愛都可以無視 某些留言真讓人噁心 12/13 13:39
推 GhostIlander: 推 12/13 15:26
推 liao123: 留言太可怕 12/14 03:25
→ arrakis: 似乎缺了一點細節感... 12/14 18:45
推 Anitababy: 難過 12/14 22:27
推 aster741: 那個媽佛推文xDDD 12/22 09:57
推 bills50602: 請支持婚姻平權! 12/22 19:27
推 xanc: 推一個,藏屍可能沒有,但這種愛情悲劇世界各地都有 12/23 18:05
推 elFishYu: 人家戀愛還要養你的眼 ? 有夠marvel 12/24 12:46
噓 jimmyhsiehyc: 對不起讓我噓一下某幾樓 我等一下推回來 12/28 01:27
推 jimmyhsiehyc: 推 你/妳寫得很好! 12/28 01:29
推 heechulsalan: 讚!!!謝翻譯 12/30 00:53
→ freddyho: 給箭頭 翻譯不算特別突出 但中規中矩 01/05 10:35
推 Veronica0802: 明明文筆很好,故事也不差啊,在虛啥毀。老婆自殺她 01/05 22:57
→ Veronica0802: 還是想跟他結婚明明超媽佛又滄桑的啊 01/05 22:57
推 beastwolf: 推一個 08/07 15:54
推 sputniky: 明明媽佛的就是那些沒同理心的推文者 02/17 22:38
推 qazzaq42: 推 12/28 13:16
推 however1109: 2020,台灣已經算同婚合法,還是看得很想哭,這世 12/11 18:08
→ however1109: 界還有太多太多不平等需要我們努力 12/11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