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op: 這有marvel 05/30 02:31
推 kyozwhie: 我看成 這兩小時的案件都你在吃... 05/30 02:38
推 hiphop851021: 推 05/30 02:38
推 sankidd: 這很marvel!! 05/30 02:39
推 xm3zxcvbnzz: 三層口罩都擋不了 感覺很恐怖 05/30 02:48
推 whathefuc: 想自殺的很多都是一再嘗試啊,誰叫你兇過他。不過不是05/30 02:48
→ whathefuc: 有備案二聯單嗎?我記得我朋友寫過,好像寫日記那樣寫05/30 02:48
→ whathefuc: 爽的作用吧05/30 02:48
我沒看過備案二聯單,也沒有聽過有這東西,可能是單位自製的表格吧,通常都是寫工作
紀錄簿,用意是怕被不想提告,又要警方去處理的民眾反咬警方不處理。
推 greensdream: 推現場處理,這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05/30 02:49
推 yangnana: 可以備案啊。但就是有個紀錄沒啥用途。05/30 02:58
簡單來說,除非公訴案件,不然警察權的發動都是有人報案、提告才會發動,人家都不提
告了,我有什麼資格去發動這可能干涉人權的警察權?舉例來說,客人都不點餐了,我何
必放一碗麵到他桌上?但警察有個無限上綱的任務叫做「為民服務」,這四個字讓警察有
時候真的很沒尊嚴。
※ 編輯: utaa (101.14.133.159), 05/30/2018 03:19:46
推 SchoolDays: 是自盡的嗎....?05/30 03:32
→ sankidd: 對耶搞不好不是自殺......05/30 03:45
推 nooneis: 憂鬱症患者嗎?結局也太媽佛05/30 04:10
法醫相驗(驗屍)完後是說肝病引發的暴斃,不是自殺。
噓 joy01121126: 大體?05/30 04:22
推 auni: 弱弱地問一下 "公訴"跟"非告訴乃論"哪一個是正確用法?05/30 04:27
→ auni: 因為之前準備過一陣子國考 老師說實務上應該稱為非告訴乃論 05/30 04:27
推 bluearrow: 樓上你要問律師啊,警察在法律面沒有律師熟 05/30 06:42
推 bluearrow: 他們比較算執法者喔 05/30 06:46
→ sputniky: 推勇氣說真話 05/30 07:12
推 lore: 是遺體不是大體,大體是對醫學有貢獻的才是大體 05/30 07:40
噓 cyndilin: 硬把遺體說成大體,你是侮辱醫生的專業嗎? 05/30 07:59
推 cyndilin: 還是你師父很混亂教你 05/30 08:01
推 cyndilin: 寫工作紀錄就是民眾認知的備案,沒有效力沒有調查,大 05/30 08:03
→ cyndilin: 家都知道,沒必要自己秀下限酸原原po05/30 08:03
遺體跟大體的差別我還真的不知道,畢竟我不是醫生,也不是相關行業人員,如果冒犯到
你,跟你道歉,但警察是我的專業,好吧,既然你如此固執,做個實驗,你到派出所說你
要備案,看人家會怎麼回答你。不敢走進派出所也沒關係,估狗搜尋是個很好用的東西
。如你所言,沒有效力,沒有調查,那到底走進派出所跟警方說這件事情幹嘛?平時的工
作已經包山包海很忙了,拜託不要再來增加沒有意義的工作。
※ 編輯: utaa (49.217.34.223), 05/30/2018 08:22:07
推 Brook74627: 推你的勇氣05/30 08:18
推 sankidd: 事件很marvel,讓民眾了解所謂備案是自己找警察聊天沒有05/30 08:26
→ sankidd: 任何法律效力,覺得這兩項都值得推啊。 05/30 08:26
※ 編輯: utaa (49.217.34.223), 05/30/2018 08:31:11
※ 編輯: utaa (49.217.34.223), 05/30/2018 08:32:22
※ 編輯: utaa (49.217.34.223), 05/30/2018 08:34:37
推 gachang: 先推 警消真的很辛苦 05/30 08:40
推 aeolus0829: 推認錯的態度和就事論事的口氣 05/30 08:45
推 bonbon77: 推 05/30 08:47
→ sheep0121: 幹嘛不能說大體,之前親人過世殯葬業的人來處理的時候 05/30 08:47
→ sheep0121: 也都說大體啊,就一個方便的稱呼,會嗆大體不能用的, 05/30 08:47
→ sheep0121: 以後自己家人在處理的時候有遇到也麻煩你指正對方啊 05/30 08:47
補充說明,樓上有人提到備案二聯單,我左思右想就是想不到有那樣東西,應該是單位自
製,但我估狗搜尋一下備案二聯單的圖片,一樣沒有看到那張表格,後來我想到,正確名
稱應該是受理案件登記表,該表格為二聯式。用途很廣,不是刑案的通通歸到那張表(匿
名檢舉、遺失物、非告訴乃論之罪來報案又不提告,然後又堅持要拿一張東西走才覺得警
察不會吃案的)我們就會開出該張表格,可能有人會疑問這不就是備案嗎?不要跟我戰名
稱,因為該張表格上用粗體黑字大辣辣寫著受理案件登記表。官方用語就是沒有備案兩個
字。
※ 編輯: utaa (49.217.34.223), 05/30/2018 09:09:01
※ 編輯: utaa (49.217.34.223), 05/30/2018 09:10:15
推 c19918043: 推態度05/30 09:14
推 doggie175: 請問還有其他故事嗎? 05/30 09:22
推 lore: 大體學術語請不要亂用身為警察這樣亂用可以嗎?有夠不專業的 05/30 09:40
已全數修改,若有冒犯到你請見諒。
推 catmommy: Ok~不考警察惹 太毛05/30 09:58
警界有個無法理解的東西,畢業剛接備勤時,一定會處理到死亡事故,真的屢試不爽,我
剛畢業時就接到跳樓自殺的案件了,一路觀察下來,真的每個新進畢業生,都在3個月內
接到死亡事故。。。
※ 編輯: utaa (49.217.34.223), 05/30/2018 10:07:16
推 plutolord: 那麼堅持遺體大體的稱呼要正確 又說甚麼民眾認知的備案 05/30 10:06
→ plutolord: 雙標準不就好棒棒w 05/30 10:06
→ plutolord: 如果那麼堅持稱呼的正確性 備甚麼案? 備個鵰啦 05/30 10:07
→ plutolord: 只有受理案件登記表 沒有甚麼備案啦 05/30 10:08
推 yony: 推學長,其實寫在工作紀錄上,跟紀錄當班眾多處理的事件是一 05/30 10:09
→ yony: 樣的,民眾來說明遇到什麼怪力亂神的事,也只是其中一個處理 05/30 10:09
→ yony: 完的「事件」而已,上一篇看到說沒備案是活在平行世界,還 05/30 10:09
→ yony: 有人推文有沒有收據,才生氣回一堆,但我沒飄點無法直接回 05/30 10:09
→ yony: 文XD 這篇同意案件會找人,有學長專門做功德的。 05/30 10:09
其實我也是看到平行時空那句才氣到在半夜回文的,錯了不認還酸人,身為一個警察不能
這樣不專業,我本來是要睡了啊!
推 pttuser999: 推 老是有些莫名其妙要找點戰的 不如自己發一篇?05/30 10:09
推 arrrr: 推一個05/30 10:12
推 chiangchia: 推推05/30 10:16
推 tina033900: 可怕的是人。。。自己不好好死要死在租屋處05/30 10:16
推 Missnanako: 肝病好可怕 05/30 10:18
推 kemusi: 推一下!05/30 10:23
推 vicious666: 推。 05/30 10:43
推 asparagus: 推!05/30 10:46
※ 編輯: utaa (49.217.34.223), 05/30/2018 10:56:31
噓 cld123: 我之前出車禍...警察也是說備案.....05/30 10:59
推 danielhsu88: 推05/30 11:00
推 beast29: 車禍被備案可能是吃案 05/30 11:07
噓 chiutepiao: 所以說告訴權怎麼放棄 05/30 11:24
簡單講,我被打,但我不願意提告,就等於放棄掉我自己的告訴權(僅告訴乃論之罪適用
)
推 s9763203: 推 05/30 11:27
推 a1m135246: 回15樓 05/30 11:30
→ a1m135246: 公訴是指 由檢察官代表國家提起訴訟 05/30 11:30
→ a1m135246: 非告訴乃論為 即使被害人不追究不想提告,若檢察官知道 05/30 11:30
→ a1m135246: 會主動偵辦 05/30 11:30
噓 flayasabird: 很多點想噓,後來看原來是偉大的警察啊,不意外 05/30 11:31
你晚上心安睡覺時,外面有一群人半夜無法睡覺在替你守護安全,但因為警察工作常常干
涉取締,侵犯到人民的財產權,再加上早期的警察素質真的很差(那些都退得差不多了)
,所以警察名聲很臭,但我常常說要戰警察的最笨,警察罷工一天,一天就好,看看台灣
會變成什麼樣子。沒人逼我當警察,職業也是我自己選的,被酸我也認了,但至少給警察
一點點應得的尊重吧?
推 xm3zxcvbnzz: 所以樓上想噓什麼 不要富奸阿 05/30 11:41
※ 編輯: utaa (49.217.34.223), 05/30/2018 11:51:00
推 sankidd: 我也遇過糟糕的警察,但就事論事,google一下備案就知道 05/30 11:56
→ sankidd: 事實了啊~~ 05/30 11:56
推 lahaha26: 台南推05/30 12:03
推 ryu38: 推 05/30 12:13
→ Lang90: 車禍會去做筆錄,然後看兩造是要提告還是當場和解,這個流 05/30 12:24
→ Lang90: 程都被誤會成備案了。 05/30 12:24
推 StevoWu: 告訴權可以放棄嗎?不是只能不行使告訴權? 05/30 12:26
話說我剛剛估狗一下,我好像自打嘴巴了,正確的說法是拋棄、捨棄,在刮別人鬍子前真
的要先檢查一下自己的,抱歉,提供了錯誤訊息。
推 ahw12000: 推原po 話說以前一線三有一篇在暗諷長官搓掉屬下的請調 05/30 12:27
→ ahw12000: 申請還是啥的 整篇只酸單位內不公 也沒啥漫威點 也是被05/30 12:27
→ ahw12000: 推爆 真可怕 05/30 12:27
推 s202655: 都修正說法了還要繼續被一些戰,台灣最美風景耶, 05/30 12:27
推 Jossie: 推 05/30 12:29
推 s202655: 上面說噓點多的別富奸哎 05/30 12:35
※ 編輯: utaa (49.217.34.223), 05/30/2018 12:41:16
推 forwhatZ: 局生態才叫媽佛 我小時候看過刑警幫流氓收錢的 05/30 12:57
推 pttouch: 噓的人硬要挑語病是...^^”不能簡稱大體老師為大體嗎? 05/30 12:59
→ pttouch: 約定成俗看得懂就好了嘛~以前滑稽的讀音不也因為約定成 05/30 12:59
→ pttouch: 俗被教育部改成滑稽了嗎?不過我都唸滑稽就是了~05/30 12:59
推 alice0514: 推真警察 辛苦了 05/30 13:06
推 ann7773631: 告訴權不能放棄......05/30 13:25
→ ann7773631: 只能不行使 05/30 13:26
→ ann7773631: 說拋棄、捨棄也不對 05/30 13:26
按告訴乃論之罪,除法律上有特別規定外,告訴人曾否拋棄告訴權,與其告訴之合法與否
,不生影響(最高法院26年上字第1906號判例參照)。
?
刑事訴訟上之告訴權,性質上屬於人民在公法上之權利,刑事訴訟法既未規定得予捨棄,
告訴權人自不得予以捨棄,其縱有捨棄之意思表示,自屬無效(最高法院90年台非字第16
號)
以上為我查到的資料。
推 ann7773631: 不但沒有備案 也沒有什麼保留法律追訴權 因為你的權利 05/30 13:29
→ ann7773631: 只要在時效以內都在 05/30 13:29
噓 ura87: 大體老師跟遺體就是不一樣的兩個東西 還簡稱 簡nm 05/30 13:32
推 ura87: cd好了,推原po 05/30 13:40
推 pttsea: 這些小地方不會影響閱讀,警察辛苦了 05/30 13:44
推 johnsonhoj: 推05/30 13:52
※ 編輯: utaa (49.217.34.223), 05/30/2018 13:56:47
推 virmigac: 長知識推 05/30 14:09
推 kenny770322: 看推文我以為走錯板 05/30 14:21
推 jimmy8019: 推 05/30 14:46
→ m6699: 你們二篇說的內容都一樣呀,就是紀錄但不會主動介入處理 05/30 15:09
→ m6699: 是有這個作法,為什麼會吵起來? 05/30 15:10
因為民眾不懂是正常的,但一線三應該真的是個警察,不可以不懂,再加上原文的推文有
人糾正他,還被酸是活在平行世界,備案這個莫名其妙的名詞浪費了很多資源,一旦有人
報案,我們出勤使用的人力、油耗、時間、紙張,這些都是社會資源,也是民眾繳的稅金
,應該要多跟民眾宣導根本沒有備案這玩意兒才對,花了時間做了東西,最後卻只是原地
踏步什麼都沒完成,還要費唇舌跟民眾解釋,最後被誤會跟警察講也沒有用,警察什麼忙
都幫不上,這實在是雙輸。
推 alice0514: 遺體跟大體差很多欸XD不過還是推你 05/30 15:17
※ 編輯: utaa (49.217.34.223), 05/30/2018 15:33:11
推 argus0606: 推05/30 15:36
→ dieaway: 所以你講的也就只是"備案"不具法律意義與效果05/30 15:41
→ vicious666: 實質意義跟效果也沒有不是嗎? 05/30 15:43
→ dieaway: 還是會有民眾到警察局想報案又不想撕破臉,結果只留紀錄 05/30 15:44
推 ak6aq6: 備案本身確實不是法律用語,也沒有法律上明文規定的效力 05/30 15:44
→ ak6aq6: 沒錯,不過這個行為本身還是有用處的,那就是可以避免被 05/30 15:44
→ ak6aq6: 告肇事逃逸。依照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737號判決之意 05/30 15:44
→ ak6aq6: 旨,判定可否從交通事故現場離開的標準中,有一個就是令 05/30 15:44
→ ak6aq6: 執法人員獲悉其身份,而到派出所通知發生交通事故,使執05/30 15:44
→ ak6aq6: 法人員登記於工作紀錄簿上的行為,即使最後沒有報案,也 05/30 15:44
→ ak6aq6: 是一種使執法人員獲悉其身份的手段,這樣一來,即使在事 05/30 15:44
→ ak6aq6: 後他造越想越不對勁,反過來告肇事逃逸時,屆時當事人也 05/30 15:44
→ ak6aq6: 可以請警方提出來當作證據使用,所以不見得是毫無用處的 05/30 15:44
→ ak6aq6: 喔。 05/30 15:44
666魔鬼大大說明了一切,你舉例的這個情況是確實有該事件發生,也確實需要警方紀錄
處理,而且嚴格來說,這算處理交通事故,不是備案啊。
推 dieaway: 寶傑,你怎麼看,倒底有沒備案呢? 05/30 15:46
※ 編輯: utaa (117.19.99.0), 05/30/2018 15:47:58
→ vicious666: 那也就只是因為有了紀錄所以可供法庭及警方參考,是「 05/30 15:48
→ vicious666: 確實紀錄」這個行為有了意義,而不是一個錯誤的詞「備05/30 15:48
→ vicious666: 案」有了意義。何況其他狀況,什麼想報又不想撕破臉所 05/30 15:48
→ vicious666: 以去凹個「備案」的,不就是浪費資源的行為?你不想撕05/30 15:48
→ vicious666: 破臉就自己找方法解決糾紛啊。 05/30 15:48
推 dieaway: 那樓上,一般人怎麼稱呼你口中的這個"確實記錄"?05/30 15:50
推 vicious666: 「受理案件」 05/30 15:50
→ vicious666: 因為用的人多,所以就正確,因為用的人多,所以提出指 05/30 15:52
→ vicious666: 正的人變成是計較的人,這是不對的。 05/30 15:52
666魔鬼大大邏輯清晰,推你!
※ 編輯: utaa (117.19.99.0), 05/30/2018 15:56:54
推 WindSucker: 4 05/30 15:55
※ 編輯: utaa (117.19.99.0), 05/30/2018 16:03:52
推 thirtyto: 為了避免肇事逃逸特地跑去"備案" 打個110不是比較乾脆 05/30 16:07
推 dieaway: 666大說的受理案件應該是指民眾到警局報案非刑事類 05/30 16:08
→ dieaway: 填了受理案件登記表這種案件吧,那跟上面AK6說的情形不同 05/30 16:08
→ dieaway: 大略估狗下,沒搜到AK6所說的案件,所以也不確定這算不算 05/30 16:10
推 ak6aq6: 備案這用詞不正確,確實我的疏失,在此致歉,另外我只是 05/30 16:47
→ ak6aq6: 想說這種被誤稱為備案,通知警方並請其紀錄的行為不是毫 05/30 16:47
→ ak6aq6: 無用處的,另外就判決部分,司法院裁判書查詢有全文,而05/30 16:47
→ ak6aq6: 如果要找評析,則請參照王皇玉老師在台大法學論叢的文章05/30 16:47
→ ak6aq6: 。至於th大說的打110,還是要等執法人員到現場,給他們留 05/30 16:47
→ ak6aq6: 正確的資料才行,打完電話啥資料都沒留就跑還是會成立本05/30 16:47
→ ak6aq6: 罪喔~ 05/30 16:47
推 Whitelighter: 感謝各方專業鄉民分享!台灣的公民教育真的應該包 05/30 16:56
→ Whitelighter: 含這些內容,民眾可以知道處理糾紛的方式,也不用 05/30 16:56
→ Whitelighter: 浪費警力跟相關的社會資源。再次感謝! 05/30 16:57
推 yinglian: 推解釋 05/30 17:17
推 liuedd: 鬼島人平常吃了太多妓者餵的垃圾資訊,本業人員都跳出來說 05/30 17:41
→ liuedd: 話還不信,最媽佛的是妓者跟鬼島人的智商惹 05/30 17:42
推 sheep0121: 所以噓大體的有什麼證據可以表示“大體”是醫學界先提 05/30 18:03
→ sheep0121: 出來的?就跟我提到殯葬業也有人在用,誰知道是不是你 05/30 18:03
→ sheep0121: 們醫學界沿用過來的……維基上對大體的解釋也並沒有限 05/30 18:03
→ sheep0121: 定在醫療專業上 05/30 18:03
→ vicious666: 來看看另一個律師的網頁 05/30 18:13
→ vicious666: 字可能小了點。他的備案變成「有些員警曲解法律,或者05/30 18:19
→ vicious666: 是不肖員警刻意的想吃案,對於民眾前來警察局說明案情 05/30 18:19
→ vicious666: 的狀況就擺出一付…這樣的消極態度,漸漸的「備案」這05/30 18:19
→ vicious666: 個名詞就這樣產生的。」怪到警察身上了。你找不同的網 05/30 18:19
→ vicious666: 頁又可以有各種說法,但我想既然這兩篇的發文者(可能)05/30 18:19
→ vicious666: 都是警察,就該讓這職業的講,就以他們後續的結論來看 05/30 18:19
→ vicious666: 是怎樣吧。 05/30 18:19
最簡單的方法,覺得有備案這詞的人走進派出所,說我要備案,就真相大白了。
推 bentaiwanese: 警察的專業不相信警察 跑去找律師的說法 LUL 05/30 18:25
→ prince810330: 這是他板事務。 05/30 18:30
其實我覺得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東西能討論成這樣真的蠻媽佛的。
→ Lang90: 麵店老闆跟你介紹什麼好吃,結果你不信,硬要去找麵粉供應 05/30 18:32
→ Lang90: 商的說法。 05/30 18:32
中肯,台灣是個依法行政的國家,有疑問的各位大大,花個時間去翻一下警察勤務條例跟
受理報案e化平台一般刑案作業規定,或各種警察相關法規,找到「備案」兩個字的相關
規定我請100份雞排。
※ 編輯: utaa (117.19.99.0), 05/30/2018 18:54:31
推 uniqlo666: 為什麼初生警察會很快遇到死亡案件?說因爲要訓練膽量 05/30 18:52
→ uniqlo666: 嗎...抖 05/30 18:52
這真的無解,我同所的學長曾經一個月處理7件死亡事故,到第三件時大家都叫他去廟裡
拜拜了,但他就是鐵齒,一直到第7件出現他才真的乖乖去拜拜。
※ 編輯: utaa (117.19.99.0), 05/30/2018 19:08:53
推 shadleheart: 可是車禍如果要申請保險 不都說得去警局備案? 05/30 19:05
推 emmaowo: 樓主跟某樓都講得很清楚了,一堆人硬是聽不懂。遺體不能 05/30 19:06
→ emmaowo: 講大體、報案卻可以說備案,什麼邏輯? 05/30 19:06
→ cyndilin: 大體英文是Gross,是解剖學的術語,跟屍體根本八竿子打 05/30 19:07
→ cyndilin: 不著... 05/30 19:07
→ emmaowo: 有些鄉民真的很媽佛 05/30 19:07
→ vicious666: 想起來第一個教育我沒有備案跟追溯拳的是位當行政執行 05/30 19:09
→ vicious666: 官的朋友,他對會主動提什麼備案的警察也是持很否定的 05/30 19:09
→ vicious666: 態度。 05/30 19:09
推 emmaowo: 追溯拳XD 打得過如來神掌嗎 05/30 19:12
推 VischDonahue: 推05/30 19:27
推 j31712: 推。 05/30 19:37
推 mrniceguy: 為什麼我會聯想到大隻佬的劇情? 05/30 19:37
推 spyhacker: 辛苦你了 05/30 20:13
推 who666love: 推 增加知識 05/30 20:16
推 xuein: 真心很喜歡你這篇文,來幫你推文。05/30 20:17
→ pitalvlu: 就是記載在工作記錄簿 只是法律上無效05/30 20:48
→ pitalvlu: 但現實還是會有這個動作存在嘛 05/30 20:48
→ pitalvlu: 明明雙方意思都一樣 這要辯駁什麼 05/30 20:49
→ pitalvlu: 你是強調這無法律效用 但也要接受有記載這個動作吧 05/30 20:50
在上面我已經說明過,台灣是個依法行政的國家,警察所有的權力都是法律賦予的,而且
詳細到不可思議,小到連制服、儀容都有規範,受理報案要在多少時間內完成也有規範,
「備案」這個名詞如果真的存在,應該要有更詳細的規範才對,因為直接干涉到對人民的
權益,但翻遍所有跟警察有關的法律條文,這兩個字「完全沒有」出現過,你現在跟我說
我在辯駁什麼?講白點,天氣太熱導致我心情不好,不想多寫字,直接忽略不記載也不會
怎麼樣。
推 manpower0166: 推這篇文05/30 20:54
推 LF25166234: 推 有些噓文智商真的笑死人05/30 20:58
※ 編輯: utaa (117.19.99.0), 05/30/2018 21:10:33
推 etiennechiu: 3個月內接到死亡事故很奇怪嗎,天天都有人死,其中 05/30 21:58
→ etiennechiu: 自殺事故的不在少數 05/30 21:58
推 a125wind: 感謝分享 05/30 22:04
推 fish3932000: 保安車站附近喔 05/30 22:08
推 ramire: 推一下,有些人理解能力真的很差 05/30 22:08
→ lianki: 推這篇~ 05/30 22:16
推 onstar: 推這篇靈異體驗。 05/30 22:39
推 Sageofcat: 推你 05/30 22:44
推 ama8799: 推波麗士大人 辛苦了 05/30 22:46
推 karst10607: 這次真的要麻煩你了,有溫馨到 05/30 22:54
推 v0981: 推警察這個辛苦不討好的職業 真的辛苦您們了 台灣太多刁民 05/30 23:05
→ v0981: 啦 05/30 23:05
推 s880st: 推原po熱心波麗士!! 05/30 23:05
推 Monicy: 警察辛苦了 05/30 23:09
推 f7i69: 辛苦了 推 05/30 23:23
推 suckdickman: 我在想那個一線三搞不好也不是真的 05/30 23:25
→ cyndilin: 一線三作者都是以創作發文,是不是真的根本不是重點 05/31 00:01
→ v22333: 幫科普一下二聯單(手寫) 一開始的e化報案系統只能開立三聯 05/31 00:01
→ v22333: 單&四連單 那一般的非刑事案件如果民眾要求要證明或05/31 00:01
→ v22333: 是大家再吵的備案證明 以前是有一本手寫二聯單 不過一樣沒 05/31 00:01
→ v22333: 啥法律效力 開給民眾心安的 不過印象中96還97年後就統一 05/31 00:01
→ v22333: 改成e化報案受理(現在的手機遺失什麼的)05/31 00:01
推 forgiveus: 早年網路社群跟爆料風氣還沒這麼發達時,的確會有警察 05/31 00:08
→ forgiveus: 利用民眾對法律常識的不足,說「我幫你備案」,做完筆 05/31 00:08
→ forgiveus: 錄確沒開三聯單 05/31 00:08
推 pttcat0: 戰職業的裝醫生的是有什麼問題 05/31 00:09
推 danfisher: 推 05/31 00:31
推 kunorz: 所以今天如果在路上跟人發生擦撞,雙方看看沒事就走了 05/31 00:36
→ kunorz: 可是我離開後擔心對方去警局說我肇逃或是我想申請保險 05/31 00:36
→ kunorz: 這時候去找警察的時候應該怎麼說? 05/31 00:37
→ kunorz: 因為以前都會聽長輩說要去警局備案 05/31 00:37
→ kunorz: 但現在沒有備案這詞了,所以去警局變成說我要「報案」嗎? 05/31 00:38
→ kunorz: 誠心求解,感謝。 05/31 00:38
→ kunorz: 以前也喜歡一線三的作品,但看過某樓說的上司搓請調那篇 05/31 00:39
→ kunorz: 突然有股困惑說不出來 05/31 00:39
→ kunorz: 滿懷念以前有一位護理師的文,文筆好有臨場感 05/31 00:40
推 Lang90: 回樓上,直接去警局報案做筆錄就好。 05/31 00:44
推 camelliaking: 推原po直白,警察辛苦了 05/31 00:44
噓 Unananas: 爭大體遺體的人超煩 人生可以看開點嗎 05/31 00:54
→ Unananas: 補推本文 05/31 00:54
推 cyndilin: 那要不要叫原po 人生看開點,就只是備案而已,何必7pu05/31 00:59
→ cyndilin: pu 發雞排 05/31 00:59
我如果人生看不開,在這份高壓力,還要接受各方負面情緒的工作下(通常報警沒好事,
男女朋友相愛時不會特地跑來告訴我,鬧分手時,什麼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能報警,更不要
說其他更嚴重的案件了),我早就自殺了。
推 dodo11060: 噓的人蠻有事的哈哈哈 05/31 00:59
推 ShowGu: 推一個05/31 01:09
推 shirahane: 推 警察辛苦了 05/31 01:13
推 Funny0905: 推這篇。 05/31 01:15
噓 azxcjer5638: 阿原po也只是說有備案這個名詞不是,跟法律上有無規 05/31 01:44
→ azxcjer5638: 定有什麼關係? 05/31 01:44
如果你耐心看完我所有的解釋,你就會知道有沒有關係了。
推 CapPigeon: 學弟朝聖 05/31 01:50
推 kids1991: 推 05/31 01:57
推 eighchin: 有毛有推 05/31 02:02
→ xcatcandy: 這樓某些人真的不動腦也要多看書 05/31 02:18
推 cwjing: 推 05/31 02:18
噓 pianisshion: 噓那些噓人家噓文的人 05/31 02:44
推 Bulls23: ptt一堆聽不懂人話的欸 警察親自出來講了還要凹是要凹什 05/31 02:46
→ Bulls23: 麼啦 05/31 02:46
推 milesmile: marvel點不錯 可惜推文都在吵架 05/31 03:51
※ 編輯: utaa (117.19.99.0), 05/31/2018 04:57:45
※ 編輯: utaa (117.19.99.0), 05/31/2018 05:02:04
推 nini8562001: 某幾樓有夠氣ㄆㄆ 不懂 05/31 05:25
推 otherside: 推一個現身說法!支持! 05/31 05:45
https://i.imgur.com/iewIp6J.jpg
我難過的是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居然還在說別人沒看清楚,如果沒看清楚,會在推文
直接糾正嗎?
※ 編輯: utaa (101.9.163.136), 05/31/2018 06:36:16
→ vicious666: 嗯 我不確定能不能這樣貼他板文。不過既然是這樣講, 05/31 06:44
→ vicious666: 其實也不用僵持下去了,反正不要同單位就好。 05/31 06:45
噓 viviya: 你講錯了 別人都很客氣的問 給你台階。你就需要這麼嗆的去 05/31 06:49
→ viviya: 講原po?05/31 06:49
推 amoyui: 原po辛苦了,現實遇到刁民,結果網路也要遇到,雙重標準的 05/31 07:05
→ amoyui: 人永遠不知道自己雙重標準 05/31 07:05
推 LF25166234: 明明是原原po也不察資料直接嗆人平行世界 05/31 07:11
我會在輪休時半夜不睡回文,也是因為平行時空那句話,說真的這不用查資料,學校裡就
有教到沒有備案這個詞,在實習中,指導的學長也會提到。
噓 cyndilin: 確實原文推文者者第一時間沒發現作者是警察啊~所以質疑 05/31 07:12
→ cyndilin: 原po,講的沒備案,只有跟警察喝茶聊天,這樣也要咬作 05/31 07:12
→ cyndilin: 者怪罪推文者,u大就繼續難過跟氣pupu吧 05/31 07:12
如果你有仔細看那則推文的話會明白他是在說反話,就是知道他是警察,那則推文才會這
麼說。
推 LF25166234: 一堆人也不看內文一直跳針,夠媽佛05/31 07:13
推 Sageofcat: 只有我看不懂某C的噓文嗎? 中文要不要先學好 05/31 07:15
推 vicious666: 喔喔,現在是純粹想來吵就對了。引爆到自己愛看的作者 05/31 07:16
→ vicious666: 不見了就換你難過氣pupu了唷05/31 07:16
→ vicious666: 其實也不用看懂啦,不就又是「我粉的作者不容冒犯」這05/31 07:17
→ vicious666: 套路 05/31 07:17
※ 編輯: utaa (101.9.163.136), 05/31/2018 07:22:19
噓 cyndilin: 我只是單純看不慣u大追著原作者打,原作者在它版都解釋05/31 07:25
→ cyndilin: 是他才學疏淺,也認真請教釐清了 05/31 07:25
→ cyndilin: 話說回來,u大怎麼這麼多時間上來回文呢? 05/31 07:26
→ vicious666: 喔喔 所以作者在別處解釋釐清,你回頭在這板幫煽風點 05/31 07:27
→ vicious666: 火,阿你不就好大的幫助? 05/31 07:27
→ vicious666: 笑了,那我是不是該去問一線三怎麼那麼多時間寫故事 05/31 07:29
→ cyndilin: u大一直點火啊~ u大難過什麼啦?莫名其妙 05/31 07:32
→ vicious666: 我只看到c大在點火唷 05/31 07:34
→ cyndilin: 一線三1-2個月一篇文章,時間有多嗎,u大可是隨時都在 05/31 07:34
→ cyndilin: 版上呢05/31 07:34
→ vicious666: 覺得多的就覺得阿,不然你不是用感覺去覺得u大一直在 05/31 07:36
→ vicious666: 線上的?明明才這篇文較常看到他而已,還是你私下監控 05/31 07:36
→ vicious666: 別人的日常生活?哇,監控警察,厲害喔。 05/31 07:36
難道愛看批踢踢錯了嗎。。。。
※ 編輯: utaa (101.9.163.136), 05/31/2018 08:00:15
推 LF25166234: 他1、2個月一篇文章又怎樣XDD 所以他休息時間都在寫 05/31 08:05
→ LF25166234: 文章嗎? 你跟他住一起? 05/31 08:05
推 yannicklatte: 推 05/31 08:06
推 Lenoir: 推勇敢! 05/31 08:35
推 anywayican: 推解釋清楚,也推案件真的很媽佛 05/31 08:46
推 vibrant224: 嘉藥路過~之前同事住在附近怪事很多 05/31 08:52
推 blackhippo: 做得很好啦..有些人想自殺只是想引起別人關注.雖然是05/31 09:31
→ blackhippo: 被罵對對方來說也是與人的一種交流 05/31 09:31
推 sankidd: 哪有追打原po啊拜託。就事論事討論跟追打是兩件事吧。又 05/31 09:35
→ sankidd: 不是說原po發下一篇文章了還一直被嗆這件事。 05/31 09:35
推 feuilles: 推 05/31 09:40
推 HueiNing724: u大哪算追打原po 而是解釋清楚好嗎 05/31 10:01
→ HueiNing724: 看這篇推文就知道有多少人還不清楚 05/31 10:02
推 hamR: 去看醫生、看病時,會說我要去病情診斷?一般用詞跟專業人士 05/31 10:29
→ hamR: 用詞會不一樣。就像大體、屍體、遺體對科技業的工程師來說就 05/31 10:29
→ hamR: 是…死掉的人,在Marvel版一直有人糾正,真的很煩。備案只是 05/31 10:29
→ hamR: 一個通俗用語,可以解釋警察跟一般人角度不同地方,拿法律否 05/31 10:29
→ hamR: 定一個民間的通俗用語?民俗學的不站出來嗎XDDD 05/31 10:29
「備案」並非通俗用語,「提告」這個詞也沒有文言文到讓人無法理解,備案這詞在民眾
的認知就是「這件事情要讓警察知道一下,不提出告訴,卻要警方去處理」,「備案」這
個完全不存在的詞不知道造成警察多大困擾,我三個月前處理到一個告訴乃論的毀損案,
我辛苦調完監視器
,知道嫌疑人車牌了,民眾說「沒關係啦,我們也不是很得理不饒人的人,他賠我錢就好
,不用提告」,然後呢?要我憑著車籍資料去找人幫他要錢?我當場很清楚的跟他說:「
你不提告,我們警方沒什麼立場去通知他來派出所,他不來我也拿他沒輒,我也沒辦法核
發通知書叫他來,你是受損的一方,權益是你的,你想清楚再決定真的不要提告」,過了
2個禮拜,他來做筆錄,筆錄快做完時,他問我「阿我到時候要不要出庭阿?厚!感覺很
麻煩捏,你們幫我跟他說一下就好啦,算了,我不要提告了,反正跟你警察說也沒用,我
的車就當成被白砸了,我也認了」,再過了一個小時,他又回來了,說「欸!阿我有備案
你們就要處理了阿!你們警察怎麼都這樣!是不是想吃案!我要去找議員!」,我當場三
條線。。。。
一般民眾說出「備案」我只會推文告訴他正確的程序是如何,但原po是個警察,他說出「
備案」這個詞時,有人糾正他還要被酸,所以我才會回覆了這篇文章。
推 vicious666: 所以當醫生在跟你說他專業裡的知識時,你要跟他說「我 05/31 10:45
→ vicious666: 是民眾而已哪有在用你這種專業的啦,醫生你要配合我們 05/31 10:45
→ vicious666: 積非成是的觀念啊」?更何況現在是同樣職業的人之文章05/31 10:45
→ vicious666: 吧?05/31 10:45
推 sankidd: 今天又不是u大戰一般民眾用備案二字,是同業用了備案這 05/31 10:50
→ sankidd: 個詞,這舉例有點偏了吧... 05/31 10:50
推 RLAPH: 腦粉好生氣哦 厲害厲害 05/31 11:36
推 nightingales: 推 警察辛苦了 05/31 11:40
推 sunchen: 非常謝謝原PO文中的資訊跟經驗分享,還有警察們辛苦了 05/31 11:46
推 seigtmh: 推沒有備案這種東西,建議如果要用民眾通俗稱呼時,可以 05/31 11:55
→ seigtmh: 加註說明一下法規或法律實際用語05/31 11:55
推 ventice: 辛苦就事論事還要被腦粉質疑,辛苦了人民保母 05/31 11:57
推 tuya: 推 05/31 12:35
※ 編輯: utaa (101.9.163.136), 05/31/2018 12:41:43
※ 編輯: utaa (101.9.163.136), 05/31/2018 12:50:34
推 qooppp666888: 支持你真的沒有備案這東西,之前爸爸車禍,我們也 05/31 12:53
→ qooppp666888: 是說了要備案2個字……結果直接被員警教育說沒有備 05/31 12:53
→ qooppp666888: 案,是報案 05/31 12:53
推 easybaby: 長知識了! 05/31 13:01
推 ligacul: 留言真的一堆奇葩,看樣子你們出事時最不需要警察,請不05/31 13:48
→ ligacul: 要報警浪費別人納稅錢 05/31 13:48
→ ligacul: 大體還要夠學術才能用哦?不就好自以為尊重05/31 13:49
推 asparagus: 看完推文再推 05/31 13:54
推 Lolo0209: 推你 05/31 13:56
噓 Huang520: 一線三粉素質終於看到了 05/31 14:42
推 LF25166234: 推 05/31 14:45
推 liuedd: 無腦護航大家都看到了,媽佛板真的是最接近低能卡的地方 05/31 15:11
噓 Verymoment: m... 05/31 15:30
推 hirok: 警察辛苦推 05/31 15:47
推 marsaqua: 什麼通俗用語,明明是以前的怠惰行事捏造出來不存在的用 05/31 16:03
→ marsaqua: 詞,沒有在積非成是的,把社會秩序規則、法律當什麼了阿 05/31 16:03
→ marsaqua: 備案沒有作用 你要去給警察做筆記也沒啥屁用,不要找人 05/31 16:04
→ marsaqua: 家麻煩好嗎 05/31 16:04
推 Nothingreal: 可以戰大/遺體 不能討論報/備案 05/31 16:12
→ Nothingreal: 難怪各種689 笑死 05/31 16:12
推 clone29: 那都叫屍體。屍體要叫大體那動物屍體叫小體嗎。05/31 16:13
推 sanderaee: 長知識了,推05/31 16:39
推 lluunnaa: 推專業解說 05/31 16:39
推 ouo99566: 台南推推專業解說推推 05/31 17:07
推 joyce133: 只能推一個辛苦的警察們了 但看吵架看得很累啊 05/31 17:16
推 bluefancy79: 要就提告,事關自己權益,別找人家麻煩啊!!!! 05/31 17:27
推 dirty5566: 護航的真的好好看一下解釋再護航05/31 17:41
推 PVO: 備案就是警察為民服務下的畸形產物 毫無法律意義只是做心安的 05/31 18:35
→ PVO: 認真覺得台灣警察太過卑屈雜事一堆 辛苦了推05/31 18:41
推 shadowen: 給讚! 05/31 18:45
推 airplanes: 辛苦了 我工作關係也會跟警調接觸 地方派出所事務很五 05/31 19:27
→ airplanes: 花八門 05/31 19:27
推 oldchi: 推 05/31 19:41
推 lilithna: 互相尊重,大體跟遺體真的不一樣,世界上沒有備案只有 05/31 20:06
→ lilithna: 報案,完結! 05/31 20:06
推 redbeanbread: 推 05/31 20:51
推 aerolite: 推沒有備案,7 pupu 的人何不直接挑明怕原原po 不寫故 05/31 21:08
→ aerolite: 事了? 05/31 21:08
推 domo2331: 推,支持警消組公會 05/31 21:32
→ noesy1123: 有20幾年以前看過KLPP系列文的味道 05/31 22:53
推 wonder6253: 推 05/31 23:14
推 karlexery: 推 05/31 23:27
推 Qoonie: 推05/31 23:53
推 linlinjiang: 推06/01 01:15
推 astrophy: 推 06/01 01:56
推 Kreen: 幫你推。 06/01 02:18
推 chenyei: 推觀念正確 06/01 02:49
推 teeshan: 推 06/01 03:52
推 zouzou1113: 推推06/01 04:27
推 dabodidabodi: 看到一堆遺體大體在那邊ㄏㄏ的鄉民不抓本文重點真 06/01 06:05
→ dabodidabodi: 的讓人ㄏㄏ06/01 06:05
→ dabodidabodi: 推警察大大辛苦了 06/01 06:05
→ dabodidabodi: 也推vi大 06/01 06:05
推 concealmode: 推 06/01 08:56
推 tea6174: 我一直很好奇,既然都說是術語了,那為何要對非那專業的 06/01 10:46
→ tea6174: 人那麼嚴格啊 06/01 10:46
推 abccat0520: 推~ 06/01 11:07
→ gyuu: 簡單說就是教英文的老師叫英文老師,但不是所有老師都叫英文 06/01 12:03
→ gyuu: 所以大體老師可簡稱大體,但不是所有遺體都可以叫大體 06/01 12:04
推 poiu1400: 上次車子停外面公園幾天,疑似被撬開但車內東西都在。因 06/01 12:39
→ poiu1400: 為還是有點緊張就去警察局說要“備案”,值班警員(?) 06/01 12:39
→ poiu1400: 有說明根本沒有備案這件事情,也沒有任何效力~ 06/01 12:39
推 jiun0313: 就跟刑法沒有明文公訴兩個字而是非告訴乃論一樣的道理 06/01 12:45
推 bjqsankaur: 推 06/01 12:48
推 jackko: 一堆低智商的來噓文 拜託不要看不懂就亂噓06/01 13:08
噓 pxndx: 這樣也能戰到爆 無聊06/01 13:25
推 sankidd: 重點是同業說有備案吧...一般民眾誤會很常見啊XD 06/01 13:39
推 shinrei: 哈哈哈哈突然想到超白痴的大體皮膚 06/01 15:46
推 cainkevin: 幹 你講的案件就在我家附近 但我沒印象 超恐 06/01 17:11
推 lizilizi: 推轄區派出所 06/01 17:21
推 cargo: 抖06/01 17:48
推 yuuirain: 推 06/01 17:50
→ silvercomet: 2593084135&substory_index=0&id=204960439614689 06/01 17:54
→ silvercomet: 大體老師的大體兩字根本不是指那具身體 06/01 17:56
→ silvercomet: 根本不是尊稱不尊稱的問題 完全是誤用 06/01 17:57
推 silvercomet: 大體老師的意思是 大體解剖課的老師 06/01 18:00
→ silvercomet: 尊稱是在於"老師"兩字 大體是指大體解剖學 06/01 18:01
推 silvercomet: 就像你不會把英文老師的 "英文"拿來當尊稱用一樣 06/01 18:06
推 DLHZ: 這樣也能戰 說別人時間多怎麼不嫌自己智商太低 06/01 18:20
推 WindJia: 推你 06/01 18:29
推 kkuma16: 推警察 06/01 21:05
推 youvegotamai: 應該說現在畸形的實務狀態發展出了“備案“這個事實 06/01 21:26
→ youvegotamai: 行為,但"備案"在法律上是沒有意義的,不會產生任何 06/01 21:26
→ youvegotamai: 效力,只是在增加員警負擔而已,正常來說應該是提告 06/01 21:26
→ youvegotamai: 以後才會有偵查動作,不想提告就吞下去,但現在慣壞06/01 21:26
→ youvegotamai: 民眾的備案制度白話一點說大概是這樣:啊我也不知道06/01 21:26
→ youvegotamai: 要不要提告欸,提告好麻煩但我也不想吞下去,啊不然 06/01 21:26
→ youvegotamai: 你先幫我查清楚我再考慮看看好了。我如果遇到當事人 06/01 21:26
→ youvegotamai: 說要備案的,我也都說沒有備案這種東西哦,不要浪費 06/01 21:26
→ youvegotamai: 時間。 06/01 21:26
推 Lang90: 用備案服(匸ㄨ)務(一ㄢ√)民眾,最後就是養成民眾把責任都06/01 23:39
→ Lang90: 推到警察身上,最後警察再來反過來用更大的力氣去教育及導 06/01 23:39
→ Lang90: 正,何必呢?06/01 23:39
推 oiukjyhntgb: 就上一代的遺毒啊,原波很努力把這根被上代折得歪七 06/02 04:22
→ oiukjyhntgb: 扭八的鐵絲拉直了不要檢討原波啦 06/02 04:22
推 sogai: 推警察辛苦了~~~ 06/02 08:46
推 solidworker: 推導正觀念 06/02 11:08
推 ape555: 一般遺體稱作大體也不會怎樣好嗎?我是唸醫學的也不覺得這 06/02 11:48
→ ape555: 樣有什麼不妥啊畢竟人死為大 06/02 11:48
推 Aubameyang: 推!原波是在仁德那服務吧,看到嘉南藥大。 06/02 12:29
我已經調離那個單位了。
※ 編輯: utaa (117.19.197.54), 06/02/2018 12:54:30
推 chh6166: 推 06/02 14:51
推 ijiji: 現在殯葬業為了表示尊敬"客戶"~都用"大體"~怎麼不見去抗議 06/02 15:50
推 UCCUplz: 推個,這些用法就積非成是咩 06/02 18:02
推 moris927: 某些樓噓的理由真是... 06/02 23:51
推 azkledu: 推認真回應留言 06/03 03:09
→ silvercomet: 不是妥不妥的問題 知道不對了還要用就是不願改正 06/03 04:26
→ silvercomet: 不是說原PO 原PO有改 積非成是的心態要不得 06/03 04:27
推 kilito9705: 推推推,應該不是學醫療相關的 06/04 00:21
推 BDUUU: 有些人為噓而噓 不用理他們 06/04 09:39
推 perconle: 推 06/04 13:34
推 leegreen05: 推 06/04 19:33
推 funyu5566: 補血 06/04 20:06
推 dreamfalls: 推 06/04 22:53
推 iamwhoim: 推 06/04 23:07
推 NiNiNiNiNi: 推 學長辛苦了 我也永遠不了解為什麼三節+新官上任案 06/04 23:20
→ NiNiNiNiNi: 件都會神多 只能說是一種現象 06/04 23:20
推 MichaelCena: 故事怎麼有點溫馨動漫 疑~ 06/05 00:03
推 gl6mp6: 推你這篇,實際上備案=屁,大概就是工作紀錄簿寫一下或是 06/05 07:34
→ gl6mp6: 那本受理案件登記簿寫一下,表示發生過這件事而已,警察 06/05 07:34
→ gl6mp6: 的處理流程很簡單,要嘛你正式提告警察受理報案,要嘛警 06/05 07:34
→ gl6mp6: 方依職權主動偵辦,其餘的都是屁 06/05 07:34
推 rawm: 備案與報案並不是什麼專業術語啊,而是權利救濟的基本常識, 06/05 12:34
→ rawm: 現在國高中公民都有學。 06/05 12:34
→ rawm: 推原po 認真回,把詞彙定義清楚很重要 06/05 12:35
推 abingo: 辛苦啦,無腦亂噓的人就由他們去^^ 06/05 23:22
推 OhMyHair: 請問亂噓的人 不用桶嗎 06/06 12:03
推 tw204531: 挺有趣的 06/06 12:32
推 darkwindwind: 推認錯改錯的態度,遺體vs大體那邊。同樣是詞彙誤用 06/07 00:20
→ darkwindwind: ,跟備案一詞一樣,不該積非成是。 06/07 00:20
推 STARKWANG: 毛,推 06/07 01:41
→ chick25: 沒有要戰,二十幾年前都是用遺體,現在熊熊變成大體個人 06/07 09:15
→ chick25: 也覺得很不習慣 06/07 09:15
噓 ARTCOM: 反詐騙 06/07 23:48
推 skidp: top 06/08 07:43
推 timtams: 辛苦了 06/08 11:46
推 asdfghjkl233: 第一次進警局時跟警察說要備案,警察很認真的跟我 06/09 12:40
→ asdfghjkl233: 說沒有備案這種東西,要告就直接報案,只是身邊一 06/09 12:40
→ asdfghjkl233: 堆朋友還是不懂 06/09 12:40
推 mkai: 推,沒必要噓阿 06/10 22:29
推 a7033541: 這文釣出許多雙重標準的假聖人 台灣人真可悲 06/14 07:45
推 hubert0719: 辛苦了 06/15 16:46
推 funkybass825: 感謝原po教育,某些噓文一昧護航搞錯重點的就寬心 06/15 23:13
→ funkybass825: 對待。畢竟鬼島.. 06/15 23:13
推 Mars1227: 推 真的毛 辛苦了! 06/22 19:08
推 sendoh07: 辛苦了 偉大的鴿子 06/24 01:58
※ yz5006:轉錄至看板 TPC_Police 06/25 21:04
→ viviya: 鴿子有什麼偉大的 06/26 03:20
推 sendoh07: 你需要他你就會知道鴿子的偉大了 叫你搬屍體你敢嗎? 06/26 23:36
推 polo7552: 以後遇到這種味道重的,可以多準備綠油精沾一點在口罩上 06/27 07:29
推 arthur641987: 學長辛苦了~~~ 06/27 19:14
→ arthur641987: 台灣的警察真的很可憐 永遠被「為民服務」綁死 06/27 19:15
→ arthur641987: 我們到底什麼時候變成服務業了 06/27 19:15
推 tim96tim: 推辛苦 06/29 00:11
→ allgod: 之前發生過糾紛警察也是建議我備案,讓我把證物等等給他, 06/29 10:41
→ allgod: 再做完筆錄,作為以後是否提告的依據 06/29 10:41
推 nalthax: 現在的年輕警察素質不錯;以前的老警察有的真的很差,領 06/29 16:36
→ nalthax: 牌的流氓不是講假的。希望你們能堅持不要被污染,畢竟我 06/29 16:36
→ nalthax: 們交迭的一代遇到的,就是舊觀念一直想要當頭引導新觀念 06/29 16:36
→ nalthax: 的狀況。 06/29 16:36
推 nalthax: 一般民眾對你所說那囉囉唆唆的規定感到好奇,要查什麼關 06/29 16:41
→ nalthax: 鍵字才有得看啊 06/29 16:41
推 daystar: 推 07/02 01:18
推 bel0403: 推尊重專業 07/07 18:05
推 ss7851: 沒有備案這個流程,要告就提告,寫工作紀錄不能成為證據。 07/14 13:48
→ ss7851: 記得剛下單位時資深巡佐就告訴菜鳥們沒有備案這個東西。 07/14 13:48
推 johnnyligh: 認真想知道拜拜的香真的可以蓋過屍臭味嗎 08/06 04:19
推 SherryHungC: 推 勇氣反駁 08/13 13:08
推 rayfuloo: 阿就一堆人講,講到通用的名詞,但是會對很多警察造成困 08/21 08:59
→ rayfuloo: 擾,就是個不存在的法律名詞也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 08/21 08:59
推 beastwolf: 推 04/30 11:14